夏季消防安全“交叉互查”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安全“交叉互查”工作方案旨在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公共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夏季消防安全“交叉互查”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夏季消防安全"交叉互查"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贯彻《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叉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立足张国清副总理"两个切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部党委、局党委、总队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强保创"总目标,踔厉奋发、攻坚克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趋稳向好,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指导、督促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压紧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监督执法检查和社会面火灾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确保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时间
此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分组
支队成立"交叉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此轮"交叉互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战线各科室负责人
(二)工作分组
四、检查重点
此次活动由支队组织实施,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全面核查各地对于支队督办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过程中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未完成检查任务的,工作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工作方式和方法
(一)全面细致排查。年初至今,支队已下发督办通知46份。在第一阶段中,各检查组要根据督办通知,对社会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逐一核查,同步核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关于支队督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4查":一查针对已改正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被检大队是否存在"应罚未罚"现象,是否正确履行法律程序;二查针对尚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被检大队是否依法履行法律程序,从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三查存在的火灾隐患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四查存在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组要督促大队如实上报。第二阶段,由支队防火战线相关科室采取"现场+网上"方式,对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第三阶段,由支队领导带领防火战线相关科室对此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跟踪督办问效。各检查组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开展检查。针对尚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督促被检大队依法下发法律文书,责令改正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从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标准且一时难以整改或当事人消极整改的社会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并在检查结束后落实"双签字"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现实需要,是稳控当前火灾形势、确保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实走深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各检查组要高度负责,顶住压力,严格按照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保证质量、力求实效。各地要全力支持检查组在本地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二)加大执法力度。行动期间,各大队检查人员与被检单位实施责任捆绑,必须严格按照"捆绑式监督管理"机制要求,对督办通知内的社会单位逐一开展核查,同时督促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按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按上限查处,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标准的社会单位当"应立则立",切实提升整体监督执法力度。第二、三阶段,支队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查已核查的社会单位,查看监督执法效果,对检查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三)严格请销假纪律。各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严禁饮酒,吃住在当地消防大队,往来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安全。
(四)加强信息收集和反馈。各检查组在工作中要做好各项工作信息、视频资料的整理,遇到问题及时与防火监督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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