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怎么写【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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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和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行动方案》,力争用15年的时间,解决全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一)《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两个核心任务,明确今后15年的发展目标,从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三方面部署21条措施,内含“新强师工程”、对口帮扶、学位供给、考核评价等4个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总体要求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强师工作机制,落实省“新强师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承接深圳对口帮扶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到2025年,全市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市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与珠三角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全市校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珠三角地区大体相当。

(2)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加强统筹协调,增加政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及人口发展规划增加基础教育优质公办学位供给。到2025年,全市新增约万个学前教育公办学位、约万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约万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到2030年,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2.工作措施

(1)压实县(区)主体责任。要逐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区)主责意识;建立教育责任落实机制;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健全选优配强局长校长机制。

(2)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要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施教研队伍建设工程。

(3)全力承接深圳对口帮扶工作。要制定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受援方主体责任。

(4)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要科学制定公办学位建设规划;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

3.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宣传引导。

(二)附件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中的“新强师工程”、对口帮扶、学位供给、考核评价等4个实施办法附件,从操作层面对目标举措作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主要内容如下:

1.河源市“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

“新强师工程”25条,主要是明确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等三个工作目标,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等6个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新强师工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河源市对接广东省全口径全方位帮扶粤东西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2021年底前各结对帮扶主体之间共同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到第一轮(2021—2025年)帮扶结束时,结对帮扶取得初步成效,基础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到第二轮(2026—2030年)帮扶结束时,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源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第三轮(2031—2035年)帮扶结束时,全市基础教育整体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

对口帮扶16条,提出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市县结对、学校结对、高等院校与市(县)结对、师范院校与市结对、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结对等5种结对关系,紧扣培养优秀中小学校长、培养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养名优骨干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等8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力争用15年时间,实现河源基础教育发展实力位居粤东西北地区先进行列。

“全口径”指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市、县、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小学校之间以及高等学校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全口径结对。“全方位”指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系统集成各项帮扶措施,形成集合各类成员的支援团队,为受援方提供全方位支持,提升帮扶成效。“融入式”指结对双方共同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统筹使用中小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高等学校平台资源,推动高等教育反哺基础教育、师范类院校引领支持中小学校、师范生融入教师职后发展体系,实现共同高质量发展。

3.河源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办法

学位供给18条,聚焦我市适龄学生人口持续增加、学前教育“5080”成果巩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等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约万个(其中,幼儿园约万个、义务教育约万个、普通高中约万个),从按需科学规划、强化要素支撑、创新供给机制、提升办学质量、加强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系列举措。一是设定工作目标,坚持学位扩容和质量提升并重,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到2035年,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有效解决“城镇挤”问题,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二是将学位建设任务分解至各个县区,并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将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纳入学位建设一并规划,提出原则上不再审批举办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三是强化要素支撑,加强教育用地统筹,创新用地保障机制,积极向省申请调整新增学位需求较大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对学位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应以“新建公办”和“民转公”为最终目标,以购买民办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为过渡手段。学位建设情况结果列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成绩。

4.河源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考核评价重在压实各县区党委、政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确定考核评价及奖励目标、奖励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指标体系及奖励办法、结果运用等5个方面内容。按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公众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细化评价指标。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立足国情省情,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推动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四川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前列。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明显优化,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常住人口全覆盖,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优质均衡发展有效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更好发挥高品质示范高中、特色高中示范带动作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育人水平全面提升,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培养全面发展,课程教学与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教、协同育人全面推进,学生获得感、教师荣誉感、家庭幸福感和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三)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突出德育实效。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的德育体系,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实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时代新人培育工程,着力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品德修养上下功夫,引导青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强化学科德育,抓实课程思政,注重主题教育、仪式教育。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各类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树立身边榜样,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强化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量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提升智育水平。构建现代课堂,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着力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增长知识见识。在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打造一批名师精品课程,培育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和案例,引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阅读活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

重视身心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体育课,推动每所学校开设7种以上运动项目,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运动技能、每天运动不少于1小时。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引导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学校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运动场所与学校共管共用。加强中小学公共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并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展心理辅导。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着力聚焦艺术浸润、传承文化、厚植人文。上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使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技能。支持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办好艺术展演。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着力培育一批艺术拔尖后备人才。(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文联)

加强劳动教育。研制加强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着力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奋斗精神,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优化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强化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和使用好志愿服务平台,建立评价体系,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服务者。加强劳动实践等基地(营地)建设,充分用好现有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到2025年,每所学校有相对固定的劳动教育场所,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批劳动实践基地,每个市(州)至少建设两个综合实践基地(营地),全省打造遴选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和示范校。(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妇联)

(四)坚持公平优质,努力办好每所学校。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变化,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原则,推动适度集中办学管理,着力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城挤乡弱村空”问题。做好学校优化布局与教育经费投入的有机衔接,新增教育资源主要向人口集中居住地投放,加强寄宿制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2021年以县为单位完成布局专项规划并启动建设,2023年基本完成新建和改扩建项目,2024年基本完成布局调整和闲置校舍处置,2025年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全面优化。(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推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持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鼓励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以普惠性为主体、以公办为骨干的学前教育资源体系,可将学前教育纳入基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清理整治无证园和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体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努力向优质均衡迈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办学条件标准,重点加强贫困地区、丘陵地区和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改善,加快消除大班额。探索实施学区制管理,推动形成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城乡一体的辐射式学区,实现学区内学校协同发展和教师统筹调配使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到2023年实现学校办学管理全面达标。打造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全面强化农村学校育人功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教室建设,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行动,逐步化解大校额,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建立完善管理办法,落实好动态管理,持续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引领推动育人方式改革。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写作、科技创新等特色课程建设,鼓励举办特色普通高中或特长班,并在招生入学、师资建设、培养方式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到2023年每个市(州)至少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高中班。(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文联)

推进示范引领。实施“四个一”学校示范引领工程,建立完善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遴选一批“德智体美劳一体化发展示范学校”。到2023年全省遴选1000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000所义务教育办学管理标准校、100所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100所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并实行每3年动态调整,推动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责任单位:教育厅)

(五)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培养好全体学生。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加强课程教材建设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引导普通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通过小班教学、选课走班、生涯指导等提高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应性。在全省五大经济区中各选择一个市(州)建立教学改革示范区,引领和推动各地各校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稳步推进中考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探索优秀体育学生和优秀艺术骨干学生跨学校招生培养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深化质量评价体系改革。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建设覆盖从小学至高中各学段全过程的全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大数据中心)

深化综合治理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依法治园治校,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升课后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教师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相关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研学实践、竞赛活动等的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建立面向中小学校开展各类活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和检查评比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政法委、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加强教研科研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教研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遴选、培育、推广一批区域性优秀教学方式方法。重视教研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聘教研科研人员,教研科研人员要定点联系学校,深入基层学校上示范课、听评课。优化教研科研单位岗位设置,加大对教研科研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责任单位: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切实加强家校共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2021年底前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公益性省级“家长学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推动各地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系统培训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师。(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妇联)

(六)坚持“四有”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课堂育德,引导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强化典型树德,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强化规则立德,加强教师法治和纪律教育。完善教师荣誉制度,适时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根据学生总量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通过学区制管理推动教师交流,制定小规模学校教师编制核定标准。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完善校长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推进校长职级制,探索实行校长年薪制。(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推进教师安身和安心工程,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帮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等实际问题,减轻检查、评比、考核等负担。建立教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探索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提升校长教师能力水平。优化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工程,建设一批名师名校长鼎兴工作室,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卓越校长培养计划,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校长教师队伍。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支持高水平大学开展师范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坚持普及共享,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聚焦民族地区教育质量提升。坚持不懈抓好重点地区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存量不反弹,增量不发生。持续推进“学前学普行动”全覆盖,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深入实施本土人才培养计划,深化对口帮扶,提升帮扶水平。整合民族地区教育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寄宿制集中规模办学,补齐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短板。(责任单位: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统筹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加快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服务与监测体系。积极推进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优化网络教育的路径和资源。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满足师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拓展四川云教直播平台,系统建设全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党的领导。各地要把办好基础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市(州)统筹、县级为主的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依法惩治“校闹”行为。(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司法厅、团省委)

(九)加强经费保障。坚持把基础教育作为财政教育保障的重中之重,逐步提高基础教育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综合实践、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按程序适当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机制。(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

(十)加强监督问责。强化教育督导,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市(州)、县(市、区)政府督导评估内容。注重教育督导和评价监测结果的运用,对履职不力的地区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教育厅)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引导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为主要抓手,以切实转变教师教学为根本举措,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目标任务

(一)改进教研方式,强化校本教研

学校将加大校本教研建设的力度,注重教研的实效性,多开展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自身素质为重点的培训和教研活动。要大力推行集体备课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以教学管理、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方面为中心的交流活动。

(二)落实常规管理,强化过程控制

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制度,用制度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教学,促进教学。通过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教研组、每一名教师。并在实践中逐步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出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提高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

(1)加强备、教、辅、批、考、析教学环节的跟踪管理,注重奖勤罚懒。

(2)坚持推门听课。看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看学生“三维”达标情况,查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缺口,及时发现正方两方面典型。

(三)认真钻研教材,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素质是决定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又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所以我们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材研究活动,尤其加强对单元教材的分析以及中期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学校教材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系列达标活动,促进教师钻研教材的自觉性。

(四)开展“名师”工程,提高整体水平

积极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充分发挥镇级骨干教师住校的作用,利用他们在校内定期承担示范教学活动,做好师资力量的优化组合。同时积极为青年教师搭台子、铺路子、压担子,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努力构建一支会学习、会反思、会研究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五)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

我校将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或云平台网络资源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方法,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下大气力全面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与动员阶段(9月份),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和动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0月份-12月份)

(1)培训学习(9月份),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各教研组研讨课等活动,利用好“校长每周一荐”。

(2)研究展示(10月份-12月份),开展各类研讨会、观课会、展示会和评比活动,以不同方式呈现“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的丰富内涵。

第三阶段:总结与表彰(-次年元月),在总结的基础上,汇总全校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表彰先进个人。

(二)组织开展好全校性研讨、检查与评比活动,促进活动各项目标的有效完成。具体活动如下:

1、组织学习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本校教学现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管理,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2、做好部署、动员工作。

3、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在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和提升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4、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教师对教改理念的认识。

5、充分做好对教师基本功素质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6、开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主题的优秀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并装订成册。

7、组织全校首届教师技能基本功大赛“名师”评选活动。

8、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并及时进行总结。

9、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工作,使课题研究工作稳步有序的开展。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第四篇】

一、立项名单

(一)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汕头、韶关、梅州、汕尾、阳江、湛江等6个地市,以及河源市东源县、茂名市信宜市、肇庆市高要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潮州市饶平县、揭阳市揭东区、云浮市新兴县等7个县(市、区),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二)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东莞、中山等2个地市,以及广州市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南海区、三水区、顺德区,江门市恩平市等13个县(市、区),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周期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实施周期为3年。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开展工作筹备;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开展改革实践;2025年12月,总结提炼经验。

(二)工作任务

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示范区新创建5个以上基础教育集团,实验区创建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强化优质带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办好“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提升各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市、县、中心校(园)、校(园)四级教研体系,提升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优质网络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照改革任务制定并落实工作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推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推进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建立检查监督机制,跟踪实施进度,适时组织工作检查,及时进行工作指导、交流和经验推广。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实验区、示范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推动基础教育发展有关要求,结合申报任务和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具体任务并推动实施,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我厅备案。要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创新基础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三)组织项目实施。各实验区、示范区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新问题;要加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资金保障,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改革实践,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要健全过程跟进和监控机制,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省下达的奖补资金要依据《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做好宣传报道。各地要做好典型报道、示范引领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请各地及时将改革实践所取得的积极成效、积累的有益经验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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