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活动策划方案(实例) 积分活动方案(案例)大全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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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积分活动策划方案1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

(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志愿者积分兑换活动方案2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群众成为城市创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志愿服务机制长效落实。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推进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认真执行,志愿者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作运行,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招募注册、组建队伍、组织培训、采集需求、发布信息、设计项目、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台帐等工作。

(二)打造规范化的志愿服务平台。

1、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搭建“互联网+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服务平台。“大冶市志愿者网”、“大冶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审核、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的网络平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为志愿者招募管理、志愿项目设计公布、志愿服务开展的活动平台。

2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主管单位要按照“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有标识、有具体负责人、有具体人员安排表、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志愿服务台账、有服务项目公示(确定3项以上常年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有便民物品”的要求,对志愿服务站点进行全面规范。

3、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5月15号之前必须做到“三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建立高标准的志愿服务队伍。

1、按照“谁所有、谁注册,谁管理、谁培训,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高标准志愿者队伍。

2、按照规模化标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由干部职工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各社区(村)要根据需求、结合实际,分类建立集家庭、个体户、私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小区共建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志愿者队伍。按照专业化标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城市管理、交通文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专业化志愿者队伍;按照品牌化标准,积极引导组建旗帜鲜明的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自身独特的品牌和风格,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有稳定志愿者、有常态化服()务”的典型示范性志愿服务队伍。

3、根据属地原则,将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划分到包保社区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将各群众志愿服务队划分到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

(四)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的要求,开展多个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队要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项目招募需求开展志愿活动,也可以自行确定志愿项目开展志愿活动,志愿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备案。

2.各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志愿者长期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要经常到包保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报到,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小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经常性向居民采集需求,积极招募和组织群众志愿者参加卫生绿化、清除牛皮癣、邻里帮扶、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主题鲜明、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城管、交通、公安、文体、卫生、公汽、教育、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志愿者长期开展咨询答疑、便民服务、城市管理、安全保卫、文明引导、医疗保障、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城管、交通、公安等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还要定期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志愿体验活动。

(五)落实鼓舞性的激励措施。

1.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表现优秀的注册志愿者激励。

2.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等志愿服务评选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也可定期自行开展上述活动。

3.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活动。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点等场所,要积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积极对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六)打造硬品质的志愿服务品牌

1.通过健全机制、打造平台、建立壮大特色队伍、开展活动等一系列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一批在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宣传、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多个热点领域内“树得住、叫得响、过得硬”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品牌队伍。

2、积极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发现和挖掘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推选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典型和优秀故事,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制作推出符合群众认知特点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志愿服务品牌文化产品,进行大力传播。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形成学典型、比典型、做典型的浓厚工作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联动推进。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同时,要注重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共享,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氛围。

(三)常态管理,确保实效。各志愿服务队要加强志愿者的内部管理,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严格对照标准,强化人员安排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发挥志愿者招募、活动宣传发动的“桥头堡”作用。

(四)形成品牌,打造亮点。要树立品牌思维,创新思路,积极招募群众志愿者,结合实际,设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有特色保长效的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团市委将联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工作考核内容。

有关积分活动策划方案3

1、积分兑换代金券

1、代金券可设有10、50、100、500四个等级

2、每1积分可兑换1分钱。

3、代金券减折扣。例:会员王女士购买6000元商品,会员折扣折后等于5100元,累积积分5100分,可换购50元代金券,本次商品花了5050购买的,相当于折

4、代金券不参加节日活动,只限非节日使用。

2、积分换购礼品

1、此方案积分兑换可分1000-2999、3000-4999、5000-9999、10000-29999、30000以上,下表格以折计算

1000-2999兑换10元礼品,等于  折

3000-4999兑换30元礼品,等于  折

5000-9999兑换50元礼品,等于   折

10000-29000兑换100元礼品,等于   折

30000以上兑换400元礼品,等于   折

3、活动积分

1、会员可累积积分一次性在非节日活动现场参加正价商品的减购活动,1积分相当于1分钱。例:王女士累积积分10000积分=100元钱,此次购物消费2800元(此次购物积分不算减购中),折后需消费2380元,扣减10000积分,实缴纳现金2280元,相当于折。

2、会员日:

1)各店铺可设立会员日,会员日当天购物可享双倍积分。

2)节日活动当天会员双倍积分,平时88折的店可根据节日大小适当降低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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