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做好X县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组选派轮换工作的工作方案
县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选派轮换方案着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确保政策落实,推动乡村全面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做好县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组选派轮换工作的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县做好XX县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组选派轮换工作的工作方案
各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X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字〔2021〕XX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加强与纵向、横向帮扶工作衔接,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第二批工作组选派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组团结对帮扶关系
根据《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做好XX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管理工作的通知》(X农通〔2022〕XX号)文件精神,全县各单位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安排表见附件1)组建驻镇帮扶工作组,分类分级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总体保持组团单位、定点帮扶关系不变。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县各单位工作责任制联系点的通知》(X办发〔2024〕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小范围优化调整结对帮扶单位,对10个重点帮扶镇、5个巩固提升镇以及X城街道继续落实"一对一"组团结对帮扶。
二、严格选派帮扶队伍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单位要统筹选派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组和驻村第一书记。
(一)严格落实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核制度,严把人选关口。县级驻镇帮扶工作组组长由县牵头单位选派1名副科以上党员干部担任,组员由每个帮扶单位(挂点单位)选派1名年轻优秀的在编人员组成,每3年轮换一次,采取分批次滚动轮换方式进行。对能力不胜任、态度不积极、不服从日常管理的工作组组员,工作组组长应及时汇报、协调派出单位更换人员,派出单位应予积极配合。3年期间,因工作需要中途轮换的,按照"撤回一人补充一人"的原则,依程序"先补后撤"。组团牵头单位根据帮扶需要,统筹协调安排成员单位人员选派数量,各组团帮扶单位在保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组长和驻村第一书记不减的前提下,可结合干部实际减少第二批选派组员人数。
(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成员注重从各单位优秀干部、年轻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具备乡村振兴工作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安排,愿意回原籍的优先安排,鼓励爱"三农"、有担当、实绩好、作风优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成员继续留任。
(三)各组团帮扶单位在保障驻镇帮镇扶村驻村第一书记不减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统筹选派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兼任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组员。驻村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另行部署安排。
三、主要工作任务
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受"百千万工程"纵向帮扶、横向帮扶驻县工作队和被帮扶乡镇党委领导,配合上级驻镇帮扶工作队,专职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实现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二)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协助开展典型镇、典型村培育,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和"美丽庭院"培育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主动融入省"百千万工程"帮扶工作体系,加强与纵向、横向帮扶工作的衔接,推动资源要素下沉,引导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镇村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五)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和走访排查制度,聚焦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结合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和发展需求精准开展帮扶。
(六)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乡村产业发展、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及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协议落实,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七)统筹谋划帮扶项目,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监管,指导扶贫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推动建立和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
(八)做好沟通联络,促进结对帮扶双方的交流合作,协调推动派出单位投入更多资源力量帮镇扶村。
(九)协助被帮扶乡镇党委、政府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四、按时完成轮换工作
(一)规范选派程序。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第二批驻镇帮扶工作组要于8月20日前完成进驻。派出单位会同帮扶干部填报《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组组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8月底前报备至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二)做好工作交接。第一批驻镇帮扶工作组要传好帮扶工作"接力棒",配合上级工作队做好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在8月底前完成工作交接。各帮扶单位在做好第二批组员选派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第一批组员返回工作安排,综合组员帮扶期间工作成效,妥善做好岗位和职务安排。
(三)开展集中培训。认真组织履职培训,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各项教育培训准备工作,7月下旬开始,省、市、县将同步开展驻镇帮扶工作队员集中培训。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至少对驻镇工作组全员培训1次。
(四)结对双方对接。各驻镇帮扶组团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省委、市委、县委"百千万工程"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配合上级驻镇工作队,主动对接被帮扶乡镇,研究制定新一轮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
五、落实工作保障待遇
各镇(街道)、各驻镇帮镇扶村组团单位要关心支持驻镇帮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落实待遇保障。
(一)全县各单位派出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人员按《关于做好XX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管理工作的通知》(X农通〔2022〕18号)落实有关待遇保障。
(二)派出单位要当好后盾,加强驻镇驻村工作组人员跟踪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主动与当地沟通了解派出干部驻镇驻村工作情况,对不适应不胜任驻镇驻村帮扶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每年安排1次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驻镇驻村工作经费。
(三)各镇(街道)、各驻镇帮镇扶村组团单位要切实将选派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驻镇驻村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乡村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驻镇驻村帮扶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组长、组员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优先提拔晋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防止出现返贫。"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帮扶单位(挂点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选派轮换工作。
(二)严密组织轮换。有选派任务的单位,要根据选派计划,严格选派条件,抓紧酝酿人选,紧盯轮换工作时限要求,按照"先补后撤"的原则,严密组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人员选派和轮换工作,推动有序交接、无缝衔接,确保驻镇驻村工作顺利有序交接。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以良好的作风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轮换工作,不收受所驻镇村财物,不接受基层单位宴请,确保轮换工作顺利完成。选派轮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