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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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旨在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促进整体发展与协调。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精编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了确保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从而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现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15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确保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贯穿于我校各部门各院系,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部门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针对我校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我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要立足于我校的实际情况,与我校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学校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一)组织动员。

月20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24号)文件,并成立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月25日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贯彻《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24)的文件精神,同时讨论《榆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月28日上午,榆林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榆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月1日下午,召开贯彻落实《榆林学院深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大会。榆林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开展评价。

月2日至14日,各院系各部门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月15日上午,各院系、各部门据实填报相关自查情况报告表,要求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月16日至20日下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对院系、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撰写自评报告。

月22日上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财务处汇总的自评报告。

(三)形成报告。

11月28日上午,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向省教育厅上报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四、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取得实效,我校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榆林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分设三个督察组,深入各院系、部门进行督察。具体分组如下:

党政部门督察组:许静洪、尚爱军、杨存义。

教学(教辅)部门督察组:张晓、陈梦涛、韦随才。

后勤保障督察组:李治山、刘葵、白根举。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二篇】

国家局于2011年2月12日印发了新修订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下称《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河池市烟草专卖局被区局列为全区烟草行业《工作规范》运行的试点工作单位,这是一项极其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区局对我局专卖工作的肯定与厚望。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加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专卖内管工作质量,确保河池局内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为指导,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学习培训为抓手,以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为手段,坚持“区局主导、市局主管、县局主抓”的工作要求,努力建设“人人被监管、行为受约束、事事讲程序、规范靠制度”内部监管工作目标,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进一步推进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内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河池局实际,决定成立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范东升。

常务组长:石雷。

副组长:银。

东、韦培章、容江生、韦峥宇、各县级局局长成员:韦绍锋、各县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局内管科。主任:银东。

成员:黄毅、李帆、刘永琦、张发照。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次内管试点工作的实施并对各县级局内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宣传、学习、培训。

好、更快地融入到整个内管工作实践中。

(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各县级局要把学习《工作规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认真组织广大专卖人员认真学习、研读《工作规范》,同时参考阅读《烟草专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结合国家局、区局和河池市局领导对学习《工作规范》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学习形式,各县局可采取集中学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典型引导的方式,把广大专卖人员的思想统一集中到当前学习《工作规范》高潮上来。要求县级局领导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专卖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40个学时,在学习中,各单位必须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有签到、有考勤、有个人学习记录本,个人每月必须有一次学习心得笔记。加强学习培训,由市局组织各县级局,根据不同层次的专卖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中,由浅入深,循序递进,抓住要点、把握实质,重点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使学习培训真正收到良好效果,促进内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全员贯彻落实专卖内管工作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四、深入调研。

当前要紧扣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规范》这一主题,围绕卷烟营销、烟叶生产、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作为重点课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在专卖管理中那些在影响和制约内管工作开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卷烟销售流通环节。货源分配、卷烟打码、客户信息、许可证信息、货源订单、销售价格和落地销售等,在实际监管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烟叶生产环节,从计划任务分解、烟农信息建立、烟叶物资发放、合同签订、种植收购监管、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等流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专卖内管工作,针对专卖员、市管员、客户经理、配送员的监督管理所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实际行,进行排查、分析、梳理,最终形成内管工作可行性报告,为下一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五、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为进一步推动全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的开展,遵循“因地制定、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我局具体实际和各县级局工作范围不同,市局决定将南丹局、宜州局、都安局列为河池市局执行《工作规范》试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在市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下,以最快地工作效率,以最新的工作姿态,以开拓进取,创新的工作机制,出色完成这次内管试点工作。全局上下要积极推行在试点单位好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上,以点带面,全面带动各县级局,深入贯彻落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六、改进、提高、抓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真正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抽调精兵强将,统筹兼顾,集中力量,按照《工作规范》条款,逐项、逐条与原工作制度、工作秩序、工作措施、工作职责进行一次大梳理,去伪存真,从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行性地修改完善,建立内部监管工作新机制,规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专卖人员工作行为,实现内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级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新机制,作为当前专卖管理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管工作责任,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各县级局要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内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人,要在河池市局内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下,开展好本单位内管工作,确保内管工作取得实效。

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这次内部管理监督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有效推进内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行业专卖内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内管工作效率,开展监督检查,有效的解决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根据《工作规范》,工作任务、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内管人员,明确具体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专卖内管长效机制正常有效的运转。

(三)推进“6s”现场管理。

各单位在推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结合“创优”工作,完善基础建设(硬件)设施,配齐专卖内管人员,推进“6s”现场管理。力求做到办公环境整洁、大方,办公室设施完善,摆放有序,桌面办公用品、文件、材料存放规整,办公人员穿戴一致,礼貌待人,办事严谨。痕迹化管理到位,大事记以及会议记录、资料档案及时归档上柜。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奖罚机制。

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这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根据工作进度时限,进行督促、检查考评,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对各县级局内管工作开展,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奖罚机制,抓好典型,树立标杆,发扬典型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领导、职工共同参与这次内管工作。对执行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各项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要树典型,予以表彰,同时将纳入工作考核。各单位对推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反馈市局内管科,各县级局每月必须向内管科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单位每半月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三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以下称“本行”)。本行成立于1992年,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xx年8月18日成功完成ipo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18。截止20xx年9月,公司资产规模达到16,700亿元;截止20xx年底,已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2个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689家,形成了全国性银行的经营网络。光大银行多年来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为社会和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已成为一家颇具社会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本行通过多年的内部控制不断实践,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本行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的实施,组织领导本行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下设专门委员会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为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行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衡有效、报告关系清晰、运行高效的良好公司治理,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总行设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19个委员会,计财部、资金部、投行部等26个部室,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4家分行,本行控股设立了2家子公司,分别是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为管理上述风险,本行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原则为导向,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建立并持续完善涵盖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督、报告和控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各项业务活动严格执行授权控制原则,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明确划分相关机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并按条线和业务类别建立了包括人力资源程序、会计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运营分析、事后监督等全面的控制措施体系。

本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信息系统,通过优化oa系统,改造内部局域网系统,建立规范高效的公文流转机制,做到文件分发急缓有序、传递快捷;加强全行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各类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加强对全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统一宣传管理;完善各类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强化各类定期报告制度、重大和紧急情况报告与通报制度,通过多种报告形式,保持内部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提高信息传导和沟通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高效。

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法律合规部负责本行内部控制的监测管理和合规达标的建设推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

本行通过制度明确了各层级、各部门在内部控制监督方面的职责,对于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总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负责建立并维护全行内控及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本行内部控制的达标实施;法律合规部作为本行内部控制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组织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及时传导有关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新要求,推进本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定期向本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汇报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价,牵头负责全行年度内控控制评价工作;总行各职能部门、各分行、各子公司作为内控体系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的自我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负责落实内控活动的具体实施,并配合内控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评价部门及外部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做好内控建设及评价工作。

本行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经营环境及全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适时进行调整和修改。20xx年度,本行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清晰,系统协调,简单管用”的制度体系为目标,按照“严密、实际、易记、管用”八字方针为基本原则,持续开展了内控制度梳理工作。经过一年的工作,26个条线部门均对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累计梳理内控制度1229项,涉及修订及整合的制度共156项、废止的制度共152项,各条线部门按照制度梳理方案要求积极将部门制度汇编成册。本行在开办新业务、设立新机构、运用新技术时,经营管理部门首先要制定内部控制细则,并经过必要的测试认证、风险评估和会签,报经主管行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组织架构。

本行行长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总负责人。为有效推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本行成立了以主管副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总行审计部是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

工作的牵头部门,总行各部门均指定了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实施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按监管要求披露、报备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指定联系人为法律合规部刘亚平(电话:)、卢枢美(电话:),审计部严仲民(电话:)、刘腾慧(电话:),董事会办公室胡蓉(电话:)。

内控规范实施的日常工作由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联合牵头,并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协助实施,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牵头部门与外部咨询公司定期举行工作例会,对项目进度、相关问题、下一步。

工作计划。

等进行讨论协商;同时,牵头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向管理层进行专题汇报。

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为内控规范实施的牵头部门,相关情况如下: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本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下设合规管理处、非诉讼法律事务处和诉讼与仲裁事务处,共有员工14人。法律合规部的内部控制职责主要包括:

组织、督促总行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

统一管理各类授权、授信涉及的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本,对新业务的推出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和有效。

对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中,总行法律合规部牵头组织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包括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梳理风险,编制风险清单;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关工作。

全行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汇报主要遵循如下路径:各条线具体负责本条线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将建设结果报送法律合规部审核;法律合规部组织、推进总行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并就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向本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汇报。

总行审计部是全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下设公司业务审计处、零售业务审计处、财会及资金业务审计处、it审计处、审计质量控制处,共有员工22名。除总行审计部外,全行还设有北部、东部、中西部和南部4个审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分行的审计工作。审计部的内部控制职责主要包括: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获得本行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和评价。

开展内部控制检查,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价。

总行审计部牵头组织成立总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其在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中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职责包括: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行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汇报主要遵循如下路径:总行审计部按年度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行领导审议通过,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批准。

本行为满足《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合规要求,有效识别存在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重新梳理控制领域/业务流程,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已于20xx年9月聘请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咨询项目,协助本行推进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基于国内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的行业实践以及本行内部控制规范咨询项目实际情况,从项目实施角度出发将项目实施整体框架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与方案设计;第二阶段为总行实施;第三阶段为分行自我评价;第四阶段为整改与报告。

第一阶段,建立项目管理架构并启动项目,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梳理本行管理和业务流程,设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架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法,并建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具模板,通过培训与宣导,协助银行各实施部门和机构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的方法、内容和管理要求。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流程梳理成果及所设计开发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法和实施方案,在总行具体实施。具体工作包括:确定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的内控评价实施范围;开展企业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开展流程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编制风险控制矩阵;针对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识别内控缺陷,在此阶段主要针对内控的设计缺陷;针对所识别的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在分行范围内组织开展评价测试工作,评估缺陷并拟定整改方案,具体工作包括: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设计控制测试的方法和程序;分支机构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第四阶段,在各机构自行整改的同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包括:各机构开展缺陷整改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在汇总整理项目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评价手册。

在安永公司的协助下,本项目将形成以下工作成果:内控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本报告日,咨询公司已协助本行完成内部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初稿)的编制。

自20xx年度内控规范实施项目启动以来,本行已陆续开展如下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成果:

一是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培训。为加强全行上下对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学习,以利于项目的有效推进,特召开全行视频会议,对项目背景、监管要求进行了系统培训,并就实施工作职责分工、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二是确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根据监管要求,参照本行实际情况,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为16个企业层面的控制领域及113个流程层面的流程,并形成了企业层面控制领域清单和流程层面控制流程清单。

三是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在确定了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和内容之后,针对每一企业层面控制领域和流程层面的流程,分别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并对应至条线部门,并形成了企业层面16个风险控制矩阵和流程层面113个风险控制矩阵。

四是初步识别总行层面设计缺陷。在前期梳理完成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风险矩阵的情况下,通过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控制矩阵进行比对,初步识别内控设计缺陷,并形成了内部控制设计发现问题清单。

五是编制内部控制手册。通过整理内控梳理工作成果,编制形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

一是确定内部控制评价测试程序。针对企业层面每一领域和流程层面每一流程,分别设计内部控制评价测试步骤,同时设计针对分行内控评价的测试底稿,形成了企业层面16个领域的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流程层面113个流程的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分行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

二是建设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工具。结合本行内控管理现状和审计部部门资源情况,初步设计建设符合全行情况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具和流程,初步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初稿。

在上述工作之外,本行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尚有如下主要工作未开展:

已发现缺陷的整改与再测试工作;。

依据内控规范和配套指引要求,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x年度本行将继续巩固已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成果,持续深化内部控制建设进程。

由于内部控制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确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梳理企业层面、流程层面的风险控制矩阵,识别总行层面内控设计缺陷)均已于20xx年度实施完成,因此本部分内容将主要列示x年度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任务计划,主要是内控建设工作中发现的设计缺陷(通过对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清单进行比对后发现的内控缺陷)的沟通确认及整改落实工作:

1、总行相关部门确认内控缺陷。主要工作是组织各部门对内控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进行确认,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缺陷,由各部门协调确认缺陷的负责部门。计划完成时间:x年3月。责任部门:总行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

2、与总行相关部门沟通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相关部门在完成设计缺陷的确认工作后,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制定缺陷整改方案,提交内控预警委员会审议。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责任部门:总行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法律合规部。

3、总行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方案着手开展整改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缺陷确认结果和整改方案,着手开展缺陷整改工作,并根据整改情况向法规部报送整改进度。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9月。责任部门: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

4、根据整改结果更新风险控制矩阵。计划完成时间:x年12月。责任部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5、按要求报送、披露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将本行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并按要求完成披露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按监管要求实施。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1、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计划完成时间:x年5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2、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计划完成时间:x年5月。责任部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计划完成时间:x年9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4、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计划完成时间:x年9月-12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5、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年3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6、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

2、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年4月。责任部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组织领导。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施工作,督促检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内控评价工作成果验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内控实施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及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省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督促落实、进度跟踪、检查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2016年8月31日前为部署任务阶段。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国家和省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求,部署到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评价要求,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把评价表和评价要求发给基层填报单位。同时,要加强培训指导,让基层单位熟悉掌握评价要求和填报要求,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单位自我评价。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单位自我评价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吉财会〔2016〕189号)通知要求,按照内控建设新的目标、任务、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并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同时对照填表说明(附件4)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并形成部门或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对各单位建立的内控手册情况一并进行评价。我们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整理了(*),附带列举了《单位内控手册》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供各单位在内控建设时参考使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已经上挂《吉林省会计网》,可登录下载参考使用。

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及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补充指标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中单独说明。

(三)财政指导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各单位开展自我评价过程中,要全程加强指导工作,收到基层单位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后,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评价报表填写不认真不准确的,应指导单位进行重新填写,重新上报。

(四)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市(州)、县(市)级单位要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填报完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上报本地财政部门,各单位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后,要对本地评价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本地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市县汇总并报省)》(见附件6),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向省财政厅报送评价报告及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六)总结经验。各地财政部门要注意发现内控制度建设典型案例,按照行业类别或者业务模块建设案例库,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推荐至少三个典型案例。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流,并选至优秀案例推荐给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发现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各地财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做为下半年一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抓好抓实。省财政厅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分值10分。

(二)检查指导,及时改进完善。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推广经验成果。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推动全省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1626室谷秀云。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电子邮箱:2320397166@。

联系电话:043188550790。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意见》(来政﹝2010﹞26号)文件精神,搞好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史万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地震办主任刘伦武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勇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局机关和地震办。

局机关与地震办分别进行清查,分别报送数据。地震办负责人具体负责地震办国有自查清查。最后由局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局机关和地震办的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三、方法。

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并将数据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实物台帐的登记工作,填写好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预防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

要高度重视,健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

(二)加强监督、从严要求,严肃清查工作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要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上报,不得出现瞒报或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地震办的监管,严格执行资产审查制度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六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贯穿单位各个层级,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做到全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重要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适应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内外部环境相适应,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应于2016年8月底前,全面启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束后,应形成评价报告(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对策措施等),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明确下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方向。同时,各单位要注重加强横向对比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区市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通过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督导评价得分较低的单位,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全面推进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

(四)总结经验。各区市应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本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各市直部门(含下属单位)应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总结报告及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本地区(部门)、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全面高效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区市、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总结实施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区市、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择机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七篇】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4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本次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范围为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部处。

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时间要求。

相关部处应于11月18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评价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103房间)。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严格遵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内控评价办法》(附件2)执行,由相关部处进行自评,再由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检查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自评要求。

相关部处严格按照评分表要求,对应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评分指标项,根据是否满足要求的实际情况填写《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3);有关评分填写要求请参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指标评分表》填报说明(附件4);相关部处需补充提供内控基础性评价资料清单中本单位尚未提交的资料(纸质版,资料清单见附件5)。

六、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负责部门为审计处,学校经济活动相关部处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工作方案【第八篇】

市局内管办:

内管工作改革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内管委派制工作,强化内管工作流程规范的学习,巩固和完善内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全面规范行业内部卷烟经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内管改革以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全省专卖内管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内管派驻组,配齐了内管人员,和工作设施。为加强部门联络,营销配送烟叶部门指定了一名副主任为专卖内管工作联络员,配合专卖内管工作。

2、加强同级监管,规范卷烟经营。

(5)开展卷烟100%入网、100%落地、100%落户专项排查工作。通过市场排查,辖区有效经营户都已入网,定点取货户已经全部取消,卷烟配送能够全部送货到户。对因特殊原因(如:经营户关门不在店内)造成无法正常送货到位的,都能按照规定程序做异常,同时将卷烟送到异常接受点处理,无不规范经营现象发生。

4、烟叶生产监管情况。

安远县局作为,为进一步加强烟叶监管工作,安远县局内管派驻组元月份继续随同县局督察组到各烟站及育苗大棚,实地核查了育苗协议签订情况及实际育苗情况。今年是安远烟叶种植的启动年,也是对烟叶种植监管工作的第一年,切实有效的加强烟叶种植各环节监管,使我局烟叶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对我局内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烟叶移栽工作已经结束,我局内管派驻组与烟叶部、综合部人员成立督察组,对我县烟叶种植面积进行了实地核查。

为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督察组工作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工作要求要严、工作作风要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深入田间地头核查烟株。二是抽查覆盖面要广、数据准确性要高,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面积核实工作要求,确保所核查面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三是反映问题要准、整改速度要快,要充分运用烟叶监管相关知识,分析比对核查数据,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严肃追究责任、限时整改。

5、规范内管工作流程。为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真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紧密结合专卖内管机构改革工作变化的特点,我局对内管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健全和完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同时制定和完善了大户管理、需求预测和资金回笼等8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6、加强学习培训。为使内管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全面掌握和熟悉内管相关工作,每月组织1-2次专题培训,参加培训面达100%,针对每次培训进行了效果测试,切实增强业务素质。

二、工作成效。

1、预警分析处理情况。

今年1-5月份,共处理预警信息1062起。其中客户管理预警1233起、订单预警1577起、供货合理性预警16起、送货异动预警43起。启动异常调查12起,其中上级下发任务2起。通过调查,未发现有不规范经营行为。

2、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到5月份,查处非法收购案件6起,查获卷烟177条,查获卷烟品牌以白沙(软)、红玫(硬精品)等为主。

3、市场监管情况。

通过对卷烟销售各环节的内部监管,没有发现卷烟销售有违规操作现象,全部做到100%入网、100%落地、100%落户销售。

三、存在问题。

1、内管工作流于形式,各个容易出现不规范经营的环节都有监管流程和监管办法,但大都流于形式,纸面的东西多过实际的内容。

2、内管工作存在某种程度的脱节,内管员与中队长之间,内管派驻组与专卖、营销配送部门之间未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给内管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市场走访工作。市场走访是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有效途径,能够及时发现不规范经营、违法经营情况,但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要结合专卖查处信息、预警信息、货源投放信息对不同的零售户做好市场走访工作,为内部监管提供坚实的参考依据。

2、加强对真烟案件的分析处理,特别是针对易外流卷烟的分析把握。

3、加强学习培训,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内管和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规范经营意识,增强业务工作水平。同时注重培训的效果,每次培训都有培训效果评估,培训痕迹资料都要归档,保存完整。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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