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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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为抓好市残联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经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黄石市党员干部容错减责免责实施细则(试行)》、《黄石市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以下简称“系列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会广大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矩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好“宣教月”活动。
    二、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八项活动:
    (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监察法》和系列文件活动。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条例》《监察法》和系列文件。党组书记要抓好领学。
    (二)将廉政宣传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月份“党员主题活动日”,各支部要将学习《条例》《监察法》和系列文件纳入主题党日活动。
    (三)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条例》《监察法》系列测试活动。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利用微信公众号组织的“微课堂”活动。
    (四)开展讲廉政党课。党组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围绕《条例》《监察法》和系列文件,以党员主题活动日为载体,带头各讲一次党课。
    (五)开展“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一是对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和重点领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二是以培养和传承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开展中层干部家属集中谈话和家庭助廉活动。
    (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人、身边案”为警示,通过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活动,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
    (七)开展一次廉政文化教育。安排一次参观学习本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
    (八)开展向廉政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监察委,开展警示教育、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讲好廉洁故事,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向廉政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工作,带头讲党课、参加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2、聚焦主题,注重实效。牢牢把握“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这一定位,聚焦活动主题,在抓好市委“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开展“自选动作”。要加强宣传报道,切实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3、严格监督,推动落实。党组将运用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活动期间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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