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方案(案例)样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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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第一篇】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上级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惠济区香山小学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引发校园欺凌事件原因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四、应急措施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要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班要定期召开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学校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从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7.为防止小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8.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9.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家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学校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市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3.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

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第二篇】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落实国家《通知》精神及省督导室和市教育局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我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校发生类似事件,取得初步成效,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自整治以来,我校未发生校园欺凌现象,但通过排查,安全、欺凌隐患还是存在的,主要体现为:

1、个别学习后进生与校外人员联系紧密,很容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惯,不利于自身发展,有来校闹事或打架的安全隐患。

2、部分学生下课后追逐打闹存在安全隐患。按照《中学生一日常规》和《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指导手册》,学生下课应该文明休息,校内不得奔跑,追逐,严防安全隐患。但由于部分学生玩心很重,在教师监管盲区内,追逐打闹,很容易发生矛盾,造成欺凌后果。

3、部分无聊学生喜欢给别人起绰号,造成人际关系紧张,破坏了同学之间应该和谐共处的氛围,导致肢体或语言纠纷。

4、部分学生男女生过密交往,导致男生和男生之间的纠纷、女生和女生之间的纠纷。

5、个别学生思想极端,性格偏执,有暴力倾向和威胁语言,老师和同学都有不安全隐患。

二、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

1、完善制度。制定完善《田家炳高级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成立校园防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加强预防。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1)对各班级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调查问卷和更加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和零报告制度;

(2)加强对学校门口、厕所、操场、后操场、晚自习放学后校园周边等重点时间段和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

(3)加强门卫管理,守住安全防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来校人员、车辆加强管理,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学生请假出校记录、加强校园巡查,提高警惕,守好第一道安全防线。

(4) 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5)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进行心理干预和调节。

(6)充分利用好我校电子门和录像监控系统,进一步增添现代校园安保装置,提高物防、技防水平。

3、及时处理。对出现的校园暴力事件反应迅速,及时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责任追究。专项治理期间各班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和追究责任。

三、工作亮点:

1、成立班级安全管理小组,设立学校安全员。为防止教师监管的疏忽和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发动学生的力量来做好此项工作,学生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巡查,班级安全员对本班级情况密切监督,发现问题能解决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及时汇报,做到安全(防欺凌)工作无死角。

2、实行全方位多渠道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课、晨读时间、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种渠道进行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让学生的神经时刻重视这一活动,并将这一活动印入脑海之中,在实际行动中约束自身行为。

3、各学年分别举行防校园欺广播推进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我们还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说明,让全体师生明确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通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了法制教育,严肃了校规校纪,规范了学生行为,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是校园欺凌以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我们要时刻警钟长鸣,更加深入细致的做好这这项工作,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__〕16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安徽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早预防,积极营造校园欺凌防治氛围

1.加强防治教育。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报送本学期校园欺凌防治教育工作计划,学年至少开展1次情境式、案例式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欺凌行为表现,并熟悉自我保护措施;将预防校园欺凌列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教学计划。

2.加强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签名活动、主题演讲、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宣传等形式,营造全员参与氛围。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省校园欺凌防治线上、线下知识答题活动,确保学生参与率100%。

3.加强三风建设。完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机制,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

4.加强队伍建设。将防治校园欺凌纳入师训干训必须内容,提高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给予关心和心理辅导。

5.加强普法教育。通过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借助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6.加强家校合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学生的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和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落实家长承诺制度,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二、早发现,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机制

7.提前分析预判。各中小学校于开学前对校园欺凌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对策,借鉴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动态完善本校欺凌防治预案。

8.落实强制报告。学校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制止并向学校报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学校报告,不得瞒报私了。

9.凝聚攻坚合力。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班委会等建设,发挥其在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实行网格管理。推行学校信息员制度,建立班级、社团、宿舍、小组等学生安全信息员网格化制度,随时搜集、掌控情报信息,及时锁定有欺凌倾向人员,实现早干预、早化解。

11.加强风险排查。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班主任、辅导员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家庭情况及生活环境比较特殊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引导和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要“一班一人一档”建立台账。

12.畅通诉求渠道。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欺凌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校级领导要定时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13.强化三防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中小学校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完善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安排教职工或者保安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14.规范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建立校领导带班、中层班子和教师值班制度。配备专职宿管人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发现欺凌现象,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

三、早处置,完善依法依规依纪处置程序

15.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对所发生的欺凌事件10日内完成调查、复查,提出处置意见,跟踪、观察涉事学生情绪,落实舆情管控措施,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涉法涉诉不宜由学校处置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16.压实涉事学生责任。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情节轻重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里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强化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训诫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7.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其监护人(家长)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善后,不得教唆、纵容、包庇或者放任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

18.压实社会协同责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高等学校、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等方式,对校园欺凌相关学生进行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家庭帮扶和救助等。

四、早善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19.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与共青团、网信、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研判、交流信息,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对极端恶劣校园欺凌事件,成立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参与的处置专班,进行现场处置指导。

20.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正面宣传引导,把准惩恶扬善主基调,保证宣传时效和质量,发挥社会舆论威慑力,形成社会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要配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防止负面舆情蔓延和不良炒作。对于造谣传谣的不法分子,要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惩治。

21.强化救助措施。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和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衍生极端事件。

22.强化考核评价。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评价结果作为校长和教职员工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3.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校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督导,并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__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__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__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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