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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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以更加整洁优美、 规范有序、 清新文明的市容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 复检, 充分展示包头富裕、 民主、 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按照市“创卫” 指挥部工作要求,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至 3 月 31 日 开展为期 3 个月 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同时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开展冬季“创卫” 为抓手, 坚持标本兼治、 重点带动的方针, 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 力争通过集中整治, 使全市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城市面貌得到切实改善, 实现城市管理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 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 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充分展现“整洁宜人、 亮丽和谐、 规范有序” 的城市景观。

二、 整治目标 通过规范清理、 疏堵结合、 有序引 导和强化监管, 集中对市五区( 含稀土高新区) 道路、 车站广场、 重点场所、 步行街、 城乡 接合部的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集中开展占道经营、 城市“六乱”、 户 外广告等专项整治, 迅速掀起冬季“创卫” 市容环境整治高潮, 使市容面貌在短时期内有 大幅提升。

三、 主要任务及标准 按照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 以点带面、 分步实施和治理、巩固、 提高的总体工作要求,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 一) 清理占道经营。

1. 清理整治马路市场。

严管道路和监管道路禁止设置,规范管理道路设置的应退出十字路口 30 米, 严格按规定时限开市、 撤市, 杜绝摊点外溢或零散摊贩售卖现象。

对于未备案自 发形成或现有集贸市场周边的违规马路市场, 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要对春节期间临时年货市场进行合理选址, 规范管理, 禁止随意设置。

2. 清理整治无证无照占道经营摊点。

加大查处整治的力度, 严管路、 监管路坚决清理取缔, 规范路出现的, 应疏导进入临时市场。

沿街摆卖和“五小” 摊点( 即: 修锁、 修自行车、 修鞋、 配钥匙、 缝补衣服) 确需设置的, 应合理规划,全面规范。

严管路全段和其他道路交叉路口 各方向 100 米范围内禁止设置。

其他道路、 区域经核准同意设置的, 摊点应退出盲道或道路侧石 1. 5 米以外( 不得占压盲道)。

( 二) 规范店招及户 外广告。

根据户 外广告规划, 对市区道路及 110 国道经批准设置的户 外广告进行整治规范, 凡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或经批准设置但手续不完整的和超出批准期限和范围的( 含公益 广告改为商业广告的) 户 外广告, 一律限期拆除。

道路两侧、社区出入口 擅自 设置的违规墙体广告要及时拆除, 对经过有关部门 审批但广告版面破损、 脏污的要求产权单位及时更新、 撤换。

加大对店招标识的监管, 按照《包头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做到符合设置规范要求,保持整洁美观, 亮化设施完好。

( 三) 集中开展城市“六乱” 专项清理。

对乱搭乱建、 乱堆乱摆、 乱拉乱挂、 乱停乱放、 乱贴乱画、 乱扔乱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六乱” 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道路两侧、 城乡 接合部巡查频次, 做到及时发现, 及时处置。

特别是车站广场、 重点场所、 步行街要重点看守, 做到无纰漏、 无盲点、 无死角。

实施“窗明透亮” 工程, 全面清理沿街店铺橱窗上擅自 设置、 悬挂、 张贴的广告、 装饰物品。

对违规悬挂、 设置的条幅布幔、 落地灯箱等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进一步净化视觉空间。

( 四) 集中清理整治沿街两侧“野广告”。

加大对“野广告” 的执法查处力度, 统一处罚尺度, 对违规电话号码要通过电信部门 坚决予以停机或利用 短信信息平台提示限期清理。

对主要道路、 各类设施上存在的 “野广告” 要督促设施产权单位或专业保洁公司及时清除, 保持市容整洁。

四、 实施步骤

( 一) 动员 部署阶段( 1 月 1 日 - 1 月 5 日 )。

各区执法 分局、 各直属队要按照实施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广泛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刊等宣传工具, 大力宣传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目 的、 意义和要求, 营造一个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 全民参与的城市市容综合整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 二) 集中整治阶段( 1 月 6 日 - 3 月 15 日 )。

要 按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范围、 内容、 标准,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相互配合, 克服困难, 真抓实干,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 在时间紧、 任务重的情况下, 确保整治任务高标准完成。

( 三) 自 查自 纠阶段( 3 月 16 日 - 3 月 25 日 )。

在此期间, 查找存在的问题, 对难点问题, 采取有力措施, 集中人力强制执行, 进一步巩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建立长效机制, 严防回潮反弹。

要通过加强巡查、 定点值守、 联合执法等措施, 确保整治工作得以巩固。

( 四) 总结评比阶段( 3 月 26 日 - 3 月 31 日 )。

总结评比采取实地查看、 随机暗访、 新闻单位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表扬先进, 批评落后, 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 工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创卫”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市局成立由局领导班子主抓, 各科室、各直属大队主要负 责人及各分局 主要领导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要求各执法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主要领导亲自 挂帅,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 在全系统形成统一指挥、 调度顺畅的工作机制。

( 二) 强化监督考核。

各分局、 市局直属各大队作为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 要强化工作的紧迫感、 责任感,同时, 结合自 身工作实际, 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 科学安排执法力量, 按照市局领导小组的整体工作部署, 将整治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人。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市局将定期发布需要整治的街路及点位。

( 三) 改进执法方式。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 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 改进方式方法, 牢固树立执法服务的工作理念,克服厌倦情绪, 发扬连续作战工作作风, 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在执法工作中, 要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 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及时解决问题, 化解矛盾。

同时, 要积极探索利用非处罚手段解决违规问题, 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 四) 注重整治效果。

整治期间各分局 、 大队要组织30-50 人的执法队伍, 每天在辖区内开展反复滚动的执法巡查, 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维护市容环境面貌, 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中队的基础作用, 全方位提高行政执法日 常监管能力和水平。

( 五) 强化舆论宣传。

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 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 要积极配合市“创卫” 指挥部的工作, 按要求圆满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3 月11 日至13 日,省爱卫办创卫调研专家组一行 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

通过现场查看,指出了我 区创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区创卫办根据工作职能职责,责成 我局对创卫工作中存在的以下五个问题进行整改:1、城区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主要街道、车站、广场未设置健康教 育专栏,没有电子显示屏高频播放公益广告。

2、农贸市场 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差。

3、老城区部分道路破损严重。

4、 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没有硬化。

5、建筑工地管理不 规范,所见工地基本上没有一个符合卫生城市工地要求,不 符合建筑工地卫生要求,国卫和省卫标准关于工地要求明 确,护栏不低于 米;建筑工地对内要有厕所、食堂、 浴室,管理有序;建筑工地对外车辆冲洗干净,不能对街 道有丝毫污染;建筑工地材料堆码混乱,灰尘飞扬;垃 圾填埋场设备老化。

为推动我局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区创卫目标全面 完成,经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省创卫调研专家 组指出的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科学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遵循谁负责、谁管理、谁整改的原则,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区住建局创建四川省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巴 州住建发〔2012〕58 号)要求,各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扎实 抓好所负责区域的整改工作。

局城建科牵头,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完成城区人群集中 区、主要街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专栏布局 和设置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对健康教育专栏、电 子显示屏的宣传内容进行更新。

区规划局协助区商务局完成农贸市场的规划;局城建科 和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区商务局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

区市政工程处牵头,局城建科协助完成老城区破损道路 的调查摸底及实施改造;协助街道办事处对城中村和城乡结 合部道路的硬化和改建工作。

区监察大队和局建管科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和市住建局 抓好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相 关标准,规范设置护栏、工地内部厕所、食堂、浴室,规范 建筑工地材料堆码及降尘工作。

区环卫局要严格督查建筑车辆不抛、撒、落泥土,保证 道路清洁。

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整改规划。

各责任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责任第一人,从即日起在城 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整改区域动态管理 台账,并制定整改形象进度表,实行限时倒逼制,确保整改任务尽快按质完成。

此项工作务必于4 月28 日前全面完成 并报局五创办,确保整改工作尽快进入实质阶段。

三、多方协调沟通,增强整改合力。

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必须加强同相关责任单位的 沟通协调,以增强整改合力。

特别注重加强同区卫生局、工 商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等行 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 创卫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创卫工作互助机制,合力抓好整 改工作。

整改工作务必于6 月15 日前全面完成。

四、加强跟踪督查,力促整改实效。

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各责任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对承担 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

局创卫 办按照各责任单位整改形象进度表严格跟踪督查或复查,对 连续两次未按时完成整改阶段任务的,将严格问责。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第二篇】

新华社区20xx年度村庄环境整治阶段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村庄的“脏、乱、差”问,促使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村庄环境整治要求与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我居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居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

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村庄实际,成立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结合居情实际,新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28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第三篇】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至1米路肩,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韩正文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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