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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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攻坚行动将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技术防护、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安全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安全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铁拳攻坚战”,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临消安委办〔20xx〕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居住出租房、电动车充电停放、企业和合用场所“三合一”为重点,全面优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火灾,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全力打好平安建设“十七连创”这场硬仗。

二、整治重点

(一)居住出租房。主要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及落实;

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

3.电瓶车停放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4.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

6.是否按标准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7.房间内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电动车充电停放。

主要检查:

1.停放、充电区域是否与居住部分进行硬隔离;

2.是否违规在建筑通道(走廊)、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

3.是否违规在小区内和各类场所门口采用飞线充电;

4.集中设置的地下、室内充电场所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企业和合用场所“三合一”。主要检查:

1.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与住宿合用未设置的独立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

2.合用场所是否与生产、储存及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3.合用场所经营与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墙分隔;

4.合用场所是否设置阁楼住人;

5.合用场所储存及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符合要求;

6.合用场所是否采用木结构等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7.合用场所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阻燃套管保护;

8.合用场所是否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专项行动从20xx年7月2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全镇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动员部署会,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20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监管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建立花名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存在违规住人情形的,要坚决采取关停、清人等措施,对消防设施瘫痪、安全出口堵塞导致人员无法通行的,要坚决受案查处。7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要上报“三个领域”中隐患最为突出的`区域(街、村、社区)各不少于1处,进行挂牌督办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在每月4日前上报上月全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月报表(附件1)。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10月22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对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及总体工作总结报镇应急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专项实施方案。要做到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网格员要管好“责任田”,解决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各单位要拧成“一股绳”,开展本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业务指导和违法查处工作。

(二)强化协作,合力攻坚。派出所、应急办、消防队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打击;

村建办要加强对通天房结构建筑的源头把控,严控通天房结构建筑审批;

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要指导安装漏电保护、空气开关等安全装置;

市场监管、工办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

(三)督导问责,强化落实。专项行动期间,镇领导小组将每月组织人员开展检查考评,全程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对管辖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工作进度,督办突出问题。对工作推进缓慢,排查、督改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追究村居(社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行业部门等相关人员责任;

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近期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牢固确立安全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冬季校园安全规律和特点,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和痼疾顽症,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抓学校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是否按照“网格化”综合监管的总体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

是否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要求,落实与各级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等管理责任。

二是抓安全大检查常态化推进。重点整治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校园安全防范。

(二)突出抓好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治安水平。

一是抓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依规逐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安全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二是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整治违规违法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排查治理等。

(三)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是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点整治是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拉网式大排查”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等。

二是抓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做到有备案、有台账、有检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等。

三是抓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相关的领导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配套制度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等。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管理力度。

一是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协调辖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和打击带病校车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运学生、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二是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或占用的,必须立即整改;

灭火器压力不足或过期的必须及时更新;

用电线路老化的要立即更换;

应急照明设施及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不足及损坏的,要限期整改。在校园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以及其它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

三是校舍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在校园内不合理搭建、废弃建筑、楼梯、扶手、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校园围墙、大门、车棚、厕所、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建筑安全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培训,不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一是抓学习培训。重点整治各分管领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要求落实全员学习培训,是否做到所有教职工全部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抓宣传教育。重点整治是否严格按照全市“教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宣教活动;

是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消防、食品卫生、交通、防溺水等常识的安全教育。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及时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认真总结梳理“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情况,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宣传发动,确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的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备案,制定整改措施。

(三)检查复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6日) 各县区要结合全市教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教育局11月初安排的第三方诊断式排查,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和整改。

(四)巩固验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对落实“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质量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查找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改。11月下旬开始,市教育局将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和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切实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研判安全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整治效果,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对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四)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送,于11月3日前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12月21日前报送“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3

按照上级要求,依据当前形式和加气站实际情况,确保加气站安全稳定,加气站决定在6月份开展加气站自查自纠安全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加气站的日常工作和危险性,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月”的号召,通过开展加气站自查自纠安全攻坚行动,巩固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加气站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1、强化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

①、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积极对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转,消防通道24小时畅通。

②、加强加气站危险源点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针对危险源点加强巡查次数,着重管理。

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利用安全教育会和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足课时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护能力。

3、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

1、成立加气站自查自纠安全攻坚小组:组长:刘雨申 副组长:张克林 组员:宁辉、李涣

安全管理人员:槐鹏

2、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具体负责开展自查自纠攻坚行动。

3、以上小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已分管的各项安全排查工作。

四、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坚持“一切工作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加气站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加气站实际情况,明确攻坚任务,建立和落实攻坚活动责任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任到人立即整改。

3、突出重点,全面实施。攻坚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又要检查重点易发事故部位,特别是压缩机、配电室、加气区等部位要重点检查。

4员工参加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检查活动,加大监督力度。

5、加强反馈,及时通报。在攻坚活动不认真、不扎实、不细致、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不彻底或者活动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认真做好安全信息工作,捕捉各类信息,全面提高加气站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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