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实施方案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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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1

一、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由乡镇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委托乡镇农经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审计,在维护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建立廉洁高效的村级组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工作中,因受体制、机构、人员分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发现农村干部经济责任,也不会象公职人员一样依法处理,不能较好的完成审计的根本任务。在新农村建设项目落实过程中,大量项目资金在村里来落实实施。农村干部在资金管理、使用、发放、使用项目资金、征地补偿款和村级收入中,过分的自由,村务公开时间迟缓,甚至于不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极易造成农村干部出现经济违法乱纪现象、造成村级资产的流失,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

(一)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体制不健全、农经人员力量薄弱。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和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体系主要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乡镇农经站直接实施,部分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即当裁判员也当运动员,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在实践工作中,部分农经管理人员移岗,审计力量不足,有时只能聘请社会中介审计组织人员参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客观上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管理体制不顺畅、审计力量不适应形势要求是长期困扰这项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客观障碍。

(二)农经部门作为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定位难。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审计,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现行的法规中,没有给审计机关明确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职能,审计机关在对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缺乏主体执法资格,再加上长期以来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专职人员较少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一直较为突出,针对点多面广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农经部门作为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定位难,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这项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三)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操作程序、评价体系、结果运用上缺乏统一完善的标准。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的操作程序、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上没有完善统一的标准,无法可依。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由于农村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计划性、稳定性和统一性不够强,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质量不高,审计结果运用不理想,影响了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期效果的实现,很难达到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要求和目标。

(四)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客体缺乏法律意识。农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部分农村干部并不是因为有能力当选,所以农村干部参差不齐,法制意识淡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随着农村干部换届的进行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它的认识也不尽一致,导致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客观环境不理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些农村干部和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离任村干部、会计拒不交账,更有甚者,家族势力大的村干部会采取不正当手段设置障碍,百般阻挠,造成审计工作进展不顺利或不能正常开展。

(五)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配套法规不健全,审计结果运用难。由于对农村干部经济责任追究缺乏法律依据,审计过程中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村干部,以党纪、政纪处理根本达不到对国家公职人员那样的处理效果,向司法机关移交的行政案件,司法机关往往以违法违纪问题界定不清或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不立案,从而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无相关法律依据追究其责任,也难以采取实质性措施对其处罚并促使其整改,这样,一方面造成审计工作的无奈,难以有效遏制个别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更助长了个别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机制的几点建议

针对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有利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和管理的角度出发,创新思路,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转机制,确立符合实际的农村财务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模式。

(一)建议设立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执法主体。建议将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职能从农经部门划出,实行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分离,设立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配置编制,财政全额供给,隶属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直接管理,接受村委会委托独立行使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权。国家未出台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前,由农村审计专职机构在工作职责、审计权限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农村审计操作程序、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办法;使用独立的农村审计文书;依据委托协议制定农村审计工作计划,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书;负责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和上级委派,适时借助社会中介审计组织力量组成审计组,实施农村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束后向乡镇党委、政府提交审计报告;负责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并向村民公布审计结果及审计成果运用情况

(二)建议实行农村财务委托制和经济责任制,解决困扰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律层面的问题。农村干部是民选干部,如何有效制约和监督仍需进一步探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对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建议实行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首先组织力量全面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摸清债权债务状况。此后,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村级财务委托服务决议和委托审计监督决议,并与会计服务中心签订委托村级财务管理协议,与农村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签订委托村级财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协议,从而解决了困扰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律层面的问题

(三)建议推行“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制度,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机制。针对农村干部参差不齐,法律意思淡薄等问题,在保证村委会对各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实行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制度。服务中心接受村委会委托村级会计记账并实施财务、资金监管,定期定时定事报账。服务中心制定工作职责、原则、代管内容、账簿设置、凭证传递和财务核算程序、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固定资产、备用金及票据、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对农村财务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开设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财务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议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农村审计执法手段。为了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执法执纪手段,营造良好的农村审计执法氛围,建议纪检、公安、检察、审计、农经等部门协作机制,成立农村经济案件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涉及农村经济案件的立案、侦察和处理,加大农村审计执法力度,树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权威。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应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注重农村审计人员教育和培训,通过考试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使农村审计队伍不断走向专业化、知识化和正规化。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的指导和监督,利用成熟的经济责任审计经验,引导带动本地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有作为、不缺位、尽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应尽力保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巩固审计成效,促进这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离任审计2

离任审计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和机制上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洁的重要举措。如何防止干部离任审计“走马观花”?

首先,要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的审计监督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离任审计“走马观花”。要按照中央五部委“通知”要求,“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扎实贯彻执行“先审计、后离任”的审计制度,做到单位“一把手”有离必审、先审后离。要改革传统的“重任后审计、轻任中监督”的模式,大力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监督“关口”前移,多在平常的“任中审计”上下功夫,避免某些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出现监督真空。

其次,要实行“谁失职、谁担责”的干部监管体制,从制度上防止离任审计“走马观花”。要充分发挥离任审计的监督职能,使审计成果真正得到运用,避免干部审计与使用上的“两张皮”现象。要增加领导干部试用期,在单位“一把手”调任之前,不管是提拔还是平调,该干部任命前要增加一个试用期,给离任审计留有充足的时间。待审计终结后,再视其审计结果,予以正式任命。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组织部门客观地评价干部和正确地使用干部,也可以解决离任审计中审计处理滞后的问题,避免“审”、“用”脱节的现象,真正使“离任者走得明白、接任者家底清楚”,审计效果得到凸现。要将审计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不管审计结果是好是坏,审计结果报告都将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干部任用的依据。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3

关键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目的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价,以加强监督管理,推行廉洁勤政,彻底减少现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经验不足,仍在不断完善和逐步发展中。伴随体制改革的深化,加强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探讨,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在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法守规的情况,其目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能因领导干部离任而放松经济监督,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判断一个单位经济运行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合理等。二是在我国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背景下,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能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三是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可以提高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促使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守法奉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加强对基层的经济监督,保障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层次性高、影响面大,具有一定的难度和风险:(1)审计工作不规范。审计工作大多是在领导干部调动离任或者换届后开展,所以,组织部门大多不能在年初确定需要审计的对象,或者审计重点不突出,导致审计工作流于形式。(2)审计力度薄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如何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任务是目前各级审计机关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3)领导干部态度消极。离任领导干部觉得自己已经离职,不再管理被审计单位的人员,对审计工作消极配合;而新任领导干部因不了解前任发生经济问题的前因后果,抱着新官不管旧账的观念,也消极配合审计工作,导致审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解决方案

(一)规范审计程序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以《会计法》、《审计法》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和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审计工作应明确审计目标、责任范围和评价标准,确保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形成真实准确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人员要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从审计项目计划的确定,到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再到审计报告、审计取证、询问被审计单位意见以及审计处理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开展,减少审计工作的随意性。其次,应当建立审计管理制度、监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推行审计质量复核、抽查和考核制度,规范审计标准,提升审计质量,力争做到各审计项目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处理恰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

(二)把握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审计人员既要详细审计财务报表,判定财务收支的规范性,又要广泛调查走访、翻阅档案,获得较为客观的审计证据。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要尊重客观事实,抓住审计关键环节,客观准确地描述审计结果。一是要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二是重点审计基建工程和经济合同,有效控制开支,减少经济损失。三是重点审计企业负债、资产、损益等,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资产增值保值。四是重点审计专项资金、债券、债务管理和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等。

(三)完善保障措施

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执行者,也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审计人员应努力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始终将审计规范作为行动指南,并约束自身行为,在审计方案、底稿、证据和报告方面都要落实相关审计准则和审计制度,始终将质量管理的要求贯彻到审计全过程当中去。为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部门需要完善相关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统,制定审计工作的操作规范和评价标准,并且建立明确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为具体审计工作作出指引,有效规避审计风险;二是增强审计的计划性。审计机关要在年初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审计联席议的作用,降低审计风险。

四、结语

审计工作在维护我国经济平稳运行中发挥了强大的免疫作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观念和履行责任的意识,推动我国经济良性发展。审计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杜绝不利因素,完善审计方法,提升审计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时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把好安全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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