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建工作制度、方案汇集10篇
党建工作制度和方案旨在加强党的建设,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提升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党建工作制度、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党建工作制度(10篇)
目录
1."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 2
市xx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7
市xx局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11
市xx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4
市xx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18
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22
7.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26
8.局机关学习制度 31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方案 33
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36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现就我局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要工作,关系我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工作意见和措施;
2、讨论审定局重要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的制订;
3、研究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意见的制定及重要活动的布置;
4、研究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5、研究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
6、研究涉及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干部人事任免
1、领导班子的分工及调整;
2、干部推荐选拔、任免调整、晋职晋级、招录招聘以及评议考核、奖励惩处等;
3、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2、大宗物资采购;
3、涉及到重大资金的项目;
4、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年度部门预算方案及决算情况;
2、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
3、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
(一)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确保决策贴近实际、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透明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坚持依法决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召开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议题。根据分工及职权范围,由分管负责人或职能科室(单位)提出议题,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列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会议议题。
2、议题准备。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单位)提前准备会议所需材料。会前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3、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参会对象和列席人员。参会人员为局全体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与议题相关的人员,或根据实际确定列席人员。
4、讨论决定。议题提出人或分管负责人对议题作汇报介绍,与会人员就议题建议逐个表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会议表决,以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形成会议决定。班子成员到会达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缺席会议的应提前请假,缺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表达;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局主要负责人不先发表倾向性意见,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末位表态发言。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定。讨论多项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方式进行。
5、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每项议题讨论情况及最后决定。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
6、决策结果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和部分过程,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2、不得在领导班子会上临时动议议题;
3、不得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调动之际突击决策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三、"三重一大"决策执行
(一)对集体作出的决定,主要负责人要明确执行决策的责任人及实施措施。
(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须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通过不同形式在本局或向社会通报、公开。
四、"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监管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对所分管范围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履行监管职责。
(二)局党组定期向全局干部或干部代表大会通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按"一报告两评议"专题报告。
(三)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推进决策执行,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的;
2、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3、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或个人擅自决策的(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
4、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提供虚假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5、对"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执行不力,履职不到位的;
6、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的情形。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相应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相应人员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属于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由领导集体请求上级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xx市xx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原则。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按法定和民主程序进行议事决策,确保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党组议事决策内容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组讨论的议题上会之前要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要坚持讲实话、讲真话,畅所欲言,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议事内容
(一)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党员的表彰、处分等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改革发展稳定的思路和举措;酝酿讨论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五)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
(六)审议规模较大的基建工程、维修等项目以及金额较大的财、物等问题;
(七)审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职工代表大会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制定党组的重要文件,审议以党组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九)其它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程
(一)召开时间。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会议召集。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由党组书记指定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三)议题确定。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经党组书记同意后确定。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进行充分讨论。
(四)参会人员。党组会议须有半数(含)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到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应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成员参会。
(五)会议表决。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每项议题讨论情况及最后决定。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
(七)组织落实。党组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要责成有关部门传达贯彻,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按分工负责的原则指定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和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党组书记要经常检查了解党组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各位成员之间在分工负责基础上,要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四、议事纪律
(一)坚持回避原则。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二)坚决执行会议决定。党组的决策一经作出,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坚持保密制度。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议事监管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决策事项和执行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对所分管范围贯彻执行决策事项履行监管职责。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遵守集体决策制度和推进决策执行,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对项目选报、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除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外,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xx市xx局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保障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促使党建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健康发展,起到"基础工作扎实、党员队伍过硬、思想工作有效、联系群众密切、保障监督有力"的作用,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是否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2、是否按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的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3、是否原则上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的要求,召开党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4、是否按每半年至少对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党课的要求进行落实(5分);
5、是否按照制度的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5分);
6、是否开展每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分)。
(二)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培训教育制度贯彻执行情况(15分)
1、各支部是否认真制订年度或季度学习计划以及设定学习内容,是否采取灵活方式,予以保证学习效果,达到学习的目的(5分);
2、是否按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分);
3、党员除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集中组织学习之外,个人自学每月至少要有1篇以上读书摘记、学习心得或笔记(分);
4、是否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理论知识心得体会交流,相互学习,互相借鉴,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分);
5、是否采取墙报或学习情况简报等灵活方式进行党员的学习交流(分)。
(三)党费收缴管理贯彻执行情况(5分)
1、是否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按时(每月10日前)进行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分);
2、是否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定期公开)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分)。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情况(10分)
1、是否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发展党员(分);
2、是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分);
3、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否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分);
4、是否按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转正(分)。
(五)党建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执行局党组的决定、命令情况(10分);
2、上报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10分);
3、资料、会议记录、文件的整理和归档是否及时、规范(10分)。
(六)围绕中心任务或重点工作开展党建活动情况(10分)
1、特色活动(5分);
2、创新性活动(5分)。
二、考核方式
1、局党组采用"量化记分制"进行跟踪各党支部日常的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实现对各基层党支部的阶段性评价。
2、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为考核周,考核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公示。
三、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的分值共计100分,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差",60分以下为"较差"。
2、每季度考评结果未达到"良好"支部,支部书记要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拿出整改意见;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良好",将取消该支部年终基层先进支部评定资格,取消支部书记年终先进个人评定资格。
3、每季度考核排名第一且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支部,将给予该支部及党务工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4、考核结果存档,将作为支部书记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xx市xx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统领全局能力,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互信互帮,增进了解,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的通知执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需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
2、参加人员为局党组成员、上级督查组成员。需要时可吸收相关科室(单位)人员旁听。
三、会议内容
会议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3、遵纪守法,敬业守职,清正廉洁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部署的重大任务、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四、会前准备
为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在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思想武器。针对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规定少而精的必读书目。通过自学或集中学习的形式,掌握政策规定,端正思想态度,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如实进行反馈。会前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或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及工作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整理、汇总,原汁原味地向党组书记汇报。属于班子集体的意见,由党组书记负责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由党组书记分别反馈给有关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和个人要把方方面面的重要意见纳入发言提纲内,并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依据。
3、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要依据民主生活会的议题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反馈的意见,认真思考,写出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实事求是,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挖掘根源,查找教训,明确措施,防止文过饰非。同时对班子成员他人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原则,开诚布公的进行批评提醒式准备。
4、会前谈心交心,做好会中开展批评准备。党组书记要针对会前反馈的意见,主动与每位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坦诚交换意见。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自己的意见,沟通思想和工作情况,将听到的意见和反映反馈给对方。有些不宜直接拿到民主生活会解决的问题,要通过谈心达到消除思想隔阂、化解矛盾、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的目的。
五、会中安排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
2、严格考勤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按时、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并报上级督查组同意。
3、由党组书记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
4、班子成员按照会前准备逐个发言。因故缺席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可由班子其他成员代为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党组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党组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简要总结。
6、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后落实
1、会上反映出的问题,应由领导班子自身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会后十日内,要形成会议情况综合报告。会议情况综合报告要突出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及整改措施。
七、具体要求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
1、要有积极的思想斗争准备。会上要针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分清是非、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2、要敢于自我批评。开展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护短、不遮掩,又要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对于个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正确认识,需要说明的,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解答;对领导班子集体问题,要讲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和所要吸取的教训。
3、要敢于相互批评。开展批评要坦城相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推心置腹,真心实意地帮助克服缺点,改正错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要围绕议题抓重点。坚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防止做表面文章,杜绝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业务工作会。
八、其他
如上级主管部门对当年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有统一安排、统一要求,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xx市xx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部门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力争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中出现工作变动、不良反应、履职不力、违规违纪、遇挫遇难、生活困难、精神不振等情况,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第六条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出现以下情况,分管班子成员必须及时约谈;普通党员出现以下情况,所在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②组织观念淡薄;③党员意识不强;④违反规章制度;⑤群众反映问题突出;⑥思想情绪波动较大。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敞开心扉、摆开事例,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交流、工作沟通、听取意见、警示诫勉。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群众的个性问题,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
第九条集体谈话。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或新提拔、新调入的党员干部,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条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十一条个人要求谈话。党员、群众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以诚相待原则。要以平常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开展交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思想顾虑,心无芥蒂、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实事求是原则。对谈心谈话对象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第十四条有的放矢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五条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六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一般安排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领导班子成员择机相互谈心。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谈话2次。
第十九条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谈心谈话过程中要做好记录,涉及有关警示诫勉谈话必须2人以上参加,实事求是填写干部谈心谈话登记表。
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局党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要契机,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实施项目化推进、常态化问责、刚性化执纪,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扬起责任追究"牛鞭子",切实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在实处",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项目化推进,知责明责,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一)清单明责,狠抓项目推进,强化主体责任。
1、细化责任清单。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局结合实际细化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监督责任清单内容,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部门,实施项目化分解,逐项制定贯彻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安排。
2、加强日常督查。加强对责任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情况台账管理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活动,及时掌握项目落实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实施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及时提醒或约谈。年底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过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
3、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受评议等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局副职领导和中层干部同时开展述责述廉活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着力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纠正。
(二)常态问责,实践"四种形态",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xx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问责暂行办法》和市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1、突出抓好"一案双查"。强化"一案双查"意识,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规事实的同时,要查清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提出是否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凡是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究、究必到位。
2、注重把握责任追究重点。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放在追责问责首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督导巡查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问题,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其他专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问题,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不得力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责任追究的重点,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
3、善于运用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研究和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问责常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纪依规严格问责,防止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三)督促尽责,坚持刚性执纪,强化责任担当。
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
1、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违纪必究,动辄则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坚决遏制"四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坚持以党纪党规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调整、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加强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管理,对其中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处不力、问责不严的,不销号、不放过,确保问题查清、处理到位。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和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交办、督办。
3、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突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要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既要通报查处直接责任人情况,又要通报追究领导责任情况,以案明纪、以案说责、以案示警。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责任追究和责任担当。
2、完善制度机制。实行监督工作全覆盖,不断完善述责述廉、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信息沟通、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3、务求实绩实效。要结合实际,细化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开展追责问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和督查。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分工调整的,及时更新并上报责任清单。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局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党组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xjp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局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心组学习负全责,必须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思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对全年及阶段性理论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把关,对中心组学习过程实行全程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在学习中发挥表率作用、组织作用、督促检查作用和引导作用。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3、党组成员要认真领会并严格执行《xx市xx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参加学习时需要提交讨论专题,须在学习会召开前报党组书记审定;每次参加学习,必须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对上级重大工作部署应撰写心得体会,学习体会每半年提交组长批阅;在搞好自身理论学习和工作调研的同时负有指导、督促分管科室人员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责任。
4、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根据年初市委宣传部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和学习意见,结合本局实际,拟定学习计划,报党组书记审定,并在工作中提醒党组中心组按计划实施;每周梳理汇总各类重要会议及文件,形成学习资料,提请党组书记加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根据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提出集中学习的建议方案,协调集中学习时间,严格考勤登记,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中心组及其成员的理论学习档案,做好学习计划、学习笔记等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10、事关xx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市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11、xx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12、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半天,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小结。上半年最后一次集中学习之后对半年学习情况进行回顾和小结;下半年最后一次集中学习结束后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集中学习可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局党组成员辅导、深入企业、村(居)观摩学习、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每次学习内容由局党组研究确定,由党组书记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小结。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每月个人自学不得少于10小时;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由局党组负责不定期抽查。
3、深入研讨。局党组中心组应当将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4、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第八条?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2、严格学习纪律。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本人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并报党组备案,事后进行补课。局党组年终将对中心组成员每年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3、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2篇,年底由党组书记亲自批阅,由学习秘书收集、整理、总结、推广。
4、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记写学习笔记,要统一使用党组下发的自学笔记本和集中学习记录本,以备调阅、考核。
第九条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2、局党组结合年底市委理论学习考核,对党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党组书记要对党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检查,量化打分,作为年度考评依据。
3、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4、对于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党组成员,局党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局机关学习制度
为加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促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由办公室提前准备,范围如下: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10、事关xx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市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11、xx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12、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学习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和时间情况,适时组织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机关集中学习,并实行签到制。
三、学习形式
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安排的学习资料,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每月集中进行一次专题讨论和学习交流。
四、学习登记
机关各科室要建立学习登记本,详细记录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资料、人员的落实情况和交流、研讨的情况。个人要有学习记录,每人每季度撰写1篇学习心得。
五、学习汇报
每半年结合工作总结或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汇报个人理论学习体会及收获状况,自觉接受监督。
六、学习检查
办公室对参加学习情况和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将结果记入学习档案。各科室对所属人员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督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七、学习考核
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考评,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各科室本年度学习状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状况。并将考核成绩作为创先争优评比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为扎实推进该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和xjp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反腐倡廉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线。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使干部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思想作风的转变促进xx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作程序,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和健全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确保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廉洁、安全为目的的科学防控机制,筑牢反腐倡廉制度防线,确保xx的健康发展。
三、活动对象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阶段(每年3月底前)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权力清单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依法履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长期性、动态化的工作,必须不断完善、更新、规范,为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好思想动员。
(二)自查梳理,更新完善阶段(每年4月底前)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本科室(单位)原有的风险点、工作流程、防范措施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反复排查、反复验证、谨慎定级,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权限的变更以及干部队伍岗位变化情况,进一步检查风险点,在科学分配事权、设置岗位、确定职责、明晰程序、统一标准、简化操作、有效监控上,提出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将风险防范措施定到岗位,对照有关规定加快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实、制约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图》。通过查漏补缺、对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的要进行修订完善,对管理上存在盲区和漏洞的要及时加以防范。同时,将一些成熟有效的防控措施上升为制度,不断充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各科室(单位)通过排查,要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详见附件)和拟订的《风险防范流程图》,于每年4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
(三)整改落实阶段(每年5月底前)
局机关办公室将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后,报局党组审议,并将重新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廉政风险点排查期间,局机关办公室将对各科室(部门)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科室(部门)的进行通报,并列入绩效考评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科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亲自抓、率先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有媒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为推动廉政风险排查专项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别对那些在廉政风险复查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的科室(单位)和个人,要抓住典型公开曝光,对该科室(单位)负责人严格问责。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和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在xx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和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9、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0、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各科室(单位)责任清单。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参照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各科室(单位)还要履行好下列相关职能责任:
1、统筹负责本科室(单位)及与退役军人业务有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2、坚持正面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加强舆情风险排查,做好突发舆情的舆论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
3、把落实中央、上级党组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本科室(单位)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纳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成员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岗位选聘和年度表彰考核范畴。
5、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本局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应尽职责,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高度的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分管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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