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精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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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服务保障,提升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人不漏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11个乡镇,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农转非”后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建立健全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根据20xx年省、市监测范围标准,确定我县监测范围为7000元。监测范围作为纳入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不是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要综合考虑重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及返贫致贫情况,进行综合衡量。

2.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脱贫户特别是20__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3.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定等情况。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层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优化网格划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并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xx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要重点排查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和无监测对象的行政村。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医保局、卫健委、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残联、应急管理局、妇联、县委统战部、团县委、民政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级明确专人填写《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村级问题清单》(附件2)。

四、进度安排

集中排查从4月下旬开始,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全面培训部署阶段(4月27日—4月30日)。出台《固镇县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全县于4月24日已完成基层网格划分和基层网格员调整,各乡镇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监测手册》,做到每个网格员人手一册(《网格化监测手册》)、人手一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入户开展排查。

(二)开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镇村要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按时完成排查任务;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户见面,不在本地的要电话走访,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村组网格员和村两委包组干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对本村组要户户到、人人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联系人对所帮扶对象在家的要入户,在外的要电话沟通联系;乡镇包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第一书记对本村入户率要达到30%以上。此次排查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监测范围,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日—6月9日)。各乡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乡镇及时上报县局汇总后统一向省局提出申请,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整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放相应权限。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9日—6月11日)。各乡镇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经验做法等),于6月11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王松妹;联系电话:)。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乡镇对所辖村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抽样户数不少于300户,且要对所辖村实施抽样全覆盖。县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对乡(镇)村进行督促指导,帮助镇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同时对所有乡镇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各乡镇抽样纸质材料均要保存。县局将在集中排查开展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暗访调研、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对工作进展较慢、质量较差、问题较多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并及时通报,督促推进工作。

(三)统筹推进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xx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考核评估督查发现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精准扶贫工作,确保“三年为期、三级努力、整体脱贫、率先小康”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现20xx年整体脱贫、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为总要求,突出西部减村、东部减户两个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区域开发与村户脱贫、扶贫与扶智三个结合,推进农旅结合、农企对接、互助合作社、“两减一扶”四种模式,细化“五个一批”(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培训扶智一批),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区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对象、项目、资金、措施、选人、成效 “六个精准”,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合力攻坚。积极发挥区乡村三级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严格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分类分级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三)强基固本,自力更生。建优建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带领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贫困群众投身扶贫攻坚行动,激发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全力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建立健全金融扶贫信贷机制、政策性保险机制、“大扶贫”助力机制、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增强扶贫开发活力与内生致富能力,确保能脱贫、不返贫。

三、目标任务

以国家确认的我区20xx年底贫困人口35100人、贫困户15412户为基数,分年度、分层次加快推进减贫进度,确保20xx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稳定脱贫,2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目标。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2500户、6000人;出列5个村:蛟龙寺村、背马山村、黄金河村、常家垭村、黄家冲村。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5700户、120xx人;出列7个村:龚家河村、观音堂村、黄马河村、金竹村、张家口村、杨家河村、古村坪村。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 7200户、17000人;出列14个村:马卧泥村、三隅口村、磨坪村、天鹅池村、中洲山村、界岭村、中岭村、柏果淌村、头顶石村、暮阳村、务河村、莲沱村、唐家坝村、孙家河村。

四、主要措施

全区按照 “十个一”扶贫工作机制(制定一个脱贫总体方案、拟定一个村级分年度实施计划、一个区直单位联系、一个工作队进驻、一个互助合作社、一户一名包保责任人、一本建档手册,对26个贫困村还需做到一村一名区级领导、一名“第一书记”、一家企业帮扶),实施“五大工程”,推动整体脱贫。

1.实施产业扶贫带动工程。按照“一村一品”思路,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主导产业、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消除产业空白村、空白户。设立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发展柑桔、茶叶、蔬菜、畜牧、水产、小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扶持通过流转等方式在村建立与农民利益连接紧密的企业发展壮大,改造和新建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农旅结合扶贫示范村。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

2.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出行、用水、用电、通信、住房等难题。到20xx年,实现组组通晴雨路,常住人口50户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和群聚村落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保障生产灌溉用水,实现生产生活用电户户通,移动通讯网络全覆盖。

3.实施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对3万多户农村土坯房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彻底改变农村居住环境和面貌;将居住于高山等偏僻地区贫困户、危旧房户迁移到资源、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对优越的区域,确保应搬尽搬,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4.实施保障救助兜底工程。对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有电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监护人”的基本目标。设立大病关爱基金,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5.实施教育培训扶智工程。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实施“9+3”教育计划。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帮扶贫困学生的关怀机制。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助学基金会。完善农技服务入户制度,加大对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培训力度,让每个有劳动力的困难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和至少有一人有稳定的就业

五、方法步骤

精准扶贫工作从20xx年8月底启动,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六个阶段开展。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

(1)调查摸底,锁定贫困对象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方法,以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为责任主体,按照户自主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确认备案等程序,摸清全区农村现有贫困人口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建立区农村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确保“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区有档”。

(2)组建队伍,入户核查结对

由区委组织部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审定”的方式,选派26个省级贫困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其余各村由联系的区直单位选派班子成员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并组建2人以上的驻村工作队。区乡两级干部职工每人对口帮扶一个贫困户;若联系村贫困户数大于区乡联村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剩下贫困户则由村支部、村委会安排村组干部、党员、致富能人结对帮扶;对于低保户、五保户,村由支部书记联系;乡镇由乡镇长负责,民政办主任联系;区由分管副区长负责,区民政局局长联系,落实兜底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能力,确保“一村一队、一户一人”。各包户党员干部要按照(营销方案策划书)贫困户界定标准及程序,迅速进村入户开展核查工作,进行有效识别,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3

一、领导小组

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及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总体目标

我镇棋子顶村是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区覆盖村,钥匙坡村是掉边掉角边缘村。

(一)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相关帮扶工作机制基本建立,驻村帮扶力量全面到位,发展规划、乡村产业、稳定就业等工作顺利推进。

(二)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乡村主导产业有效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就业扶持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重点帮扶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乡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农村居民收入达到县域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强化产村融合,鼓励跨村整合产业发展资源,落实全产业链支持政策。一是支持特色种养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二是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支持乡村产业技术服务。落实科技特派员和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探索实行农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优化“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加强乡村产业技术服务;四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工设施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和食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设施。五是支持乡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乡村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资供应、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六是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带动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融入产业链利益链,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持续促进稳定就业。抓好就业需求常态化摸排,用好用工信息平台。一是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就业本领;二是拓宽就业渠道稳岗就业,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对返乡失业人员及时引导再就业,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拓宽就近就业渠道,支持建设乡村工厂、乡村车间,发展手工作坊、家庭工场等农户庭院经济,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支持重点帮扶村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统筹用好公益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三是就业指导和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新乡贤创新创业,对有创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创业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三)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深化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成员确认,股份量化基础上,按期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全面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三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模式,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四)巩固提升保障成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一是巩固教育保障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扎实做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学会普通话”;二是巩固医疗保障成果。做好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三是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加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四是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五是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搬迁人口产业就业扶持力度,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六是巩固社会综合保障成果,落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和残疾人帮扶服务等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以及社会救助家庭中的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

(五)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结合村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重点帮扶村规划;二是支持农村道路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环线)路、乡村旅游路建设力度;三是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因村施策,实施农田基本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四是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通信和广电网络深度覆盖,支持电网升级改造、乡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确需保留的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倾斜支持村卫生室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备。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好便民服务室、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探索将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治理需要事项办理权限依法延伸到村级代办;五是支持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两个重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一村至少一个公厕,到20xx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达到70%以上。对村内6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

(六)培育文明乡风。一是广泛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精神,讲好脱贫攻坚故事,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感恩教育和“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培育文明村、文明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村、文明户建设活动;三是完善村规民约,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有效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四是创建“百千万”样板村,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支持将重点帮扶村纳入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打造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五是成立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队,鼓励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文化素养的人员成立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队,支持村文化能人参加各类竞演大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引导群众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七)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推广强村带弱村、先进村带后进村等模式,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建设服务站,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和志愿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升社会治理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完善农村法治建设,加强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建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面推进依法治村,深入推进“六无”平安村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五是强化村安全治理,加强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治理方式,加大便民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端推广运用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统筹指挥、用好帮扶力量。镇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帮扶村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制定推进进度。镇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对接和支持。做好工作指导,确保规范发展方向不偏离,村“两委”对本村工作负总责,研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精准谋划项目。项目要结合村情,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规模适度,坚决杜绝垒大户、造亮点、堆盆景、刷白墙、搞亮化等,避免举债搞建设。

(三)明确工作责任。村根据重点帮扶主要任务,结合相关政策,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指导规划建设规模及实施范围。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4

一、促进市场主体复工复市方面

1、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号)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批发零售、餐饮、文化娱乐、居民服务等人员密集型行业复工复市。

二、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方面

2、水、电、气等供应企业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缓缴政策的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缓缴期免收欠费滞纳金。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实施。

3、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三、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方面

4、在落实好《xx市贯彻落实新政发〔20xx〕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x政发〔20xx〕号)相关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最终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房屋用于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延长1个月减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

5、引导各行业协会、驻x商会与非国有房屋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减免其房屋租金。

四、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方面

6、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依法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五、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方面

7、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励的方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融资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等不合理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

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方面

8、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中小微企业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七、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方面

9、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由单位提出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底;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八、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方面

10、对20xx年xx月xx日以来发生疫情区(县)内的中小微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7日以上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解决。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方面

11、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帮助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工具,丰富适应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用类金融产品研发推广,增加涉农、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

12、对受此次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13、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延期期限。

14、引导国有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服务措施,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延期还本付息诉求“快审快办”。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十、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方面

16、充分用好国家关于“三农”、小微企业、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指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引导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并积极给予再贴现支持。推动创业社区合作银行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50亿元。

十一、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方面

17、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持续畅通清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抓好问题线索核查督办,对中小企业投诉无分歧欠款做到应清尽清,清偿确有困难的要明确还款计划,存在分歧的账款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主体账款支付责任,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决不允许政府新增中小企业账款。

十二、加快推进旅游业复苏方面

18、按照“限流、预约、错峰”的原则,适时恢复各旅游景区营业。倡导xx人游,鼓励市域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区(县)之间开展xx人游。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旅游平台企业、旅行社加大线上宣传促销力度,吸引x内外游客有序来x旅游消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或缓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减免车辆相关费用及车驾管服务方面

19、对停放在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停车场内的车辆,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滞留在住宅小区占用公共道路、场地停放的临时车辆的场地占用费(不含业主包月停车和地下停车库物业服务费用)。

21、鼓励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医院、各类市场、商务写字楼、宾馆酒店等业主或停车场经营管理主体,免收或减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

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减免费用时限延长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车公司免除所属出租车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其他公车公营性质出租车由所属企业免收或减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

23、由市交通运输协会积极引导个体经营出租车车主与车辆承包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对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给予免收、减收或缓收。

24、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对需要延期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体检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请,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办理;对需上线检测的车辆,审验日期默认为注册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预选车牌号,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的,预选号牌确认时间延长3个月;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的,有效期延长3个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符合机动车使用原号条件,原号码保留时间延长3个月。

十四、强化为企服务方面

25、加大对企业的联系走访力度,加强对国务院、自治区和我市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送政策上门、促政策直达;加强企业运行监测和协调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帮扶,及时解答和处理影响企业复工复市的现实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发展信心;着力推动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进展缓慢的突出问题,通过狠抓投资促进产业发展,进一步提振社会投资信心。

26、建立企业法人及个人涉疫诉求盯办、跟办、督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和自治区“互联网+督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信访反映问题,对涉疫困难诉求及时推送办理。

十五、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方面

27、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及时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类型矛盾纠纷。

28、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对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依据法律援助法的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相关诉讼和其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29、对涉及参与一线抗疫的医务人员、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及关联企业的仲裁案件优先办理,仲裁受理费除享受减免措施外同时免收案件处理费。

30、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争议的预防与化解,制定针对性处理、化解措施,为全市有序复工复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市帮扶办《关于做好 年“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帮扶办〔 〕7号)要求,在去年“抓启动,抓发动,抓联动”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分析 年帮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明确帮扶重点,科学谋划,确保各项帮扶目标和事项落到实处并见成效。

一、帮扶村基本情况

乡 村是 县最偏远的一个纯彝族村,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549人,党员10名,现有250余名农户已享受低保。主要产业有魔芋、核桃、牲畜、药材。农户每年有几个月时间可以上山采药材,主要以虫草为主,年收入几千至2万元不等。

存在问题:

(一)居住环境差,人畜混居现象严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个组通公路,尚有5个组未通公路。

二、 年帮扶产业项目

(一)年内发展核桃200亩,发展魔芋100亩;

(二)计划完成全村10户农户的厕所改造;

(三)完成3组、4组、7组约4公里的联户路建设,55户农户院坝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导帮扶村村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指导村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2.进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动室的建设,帮助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习阵地作用。

三、帮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帮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确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减灾局和 县防震减灾局共同帮扶。原则是:市局落实帮扶资金,县局落实驻村干部;市县两局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联系村找路子,找项目,做好信息服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入基层,解民困,提升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市上到联系乡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要求,决定在高明乡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认亲帮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一种有利方式,是拉近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关系,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的有效途径。科级结对帮扶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结对帮扶认亲工作原则上一定3年不变。每名干部每年到结对户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4次,并认真填写《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民情日记》,详细记录每一次帮扶时间、面临问题、主要举措,下一步打算,确保帮扶工作实效。

二、范围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三、目标任务

按照“政治上扶学、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的帮扶要求,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扎实开展结对认亲帮扶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体目标是:

(一)解决一批具体问题。每年解决1件以上结对帮扶群众的现实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群众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饮水难、子女上学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

(二)找到一条致富门路。立足环保工作实际,为结对帮扶群众做好三年的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知识、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送资金、送知识、送技术,帮助结对帮扶群众找到致富门路,提升致富能力。

(三)倡导一种良好风尚。强化在帮扶村、户的国家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讲,真诚的与帮扶群众沟通,如实的记载帮扶群众的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帮扶对象加强爱国精神、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的交流与沟通,营造良好的风尚。

四、结对原则

按照一名科级党员干部帮扶一户困难户的原则,按照我局6名科级党员干部的职数,由高明乡提供6户困难户,开展一对一结对认亲帮扶。

五、阶段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3月—5月)

1、结对分户。与高明乡联系,由高明乡为环保局提供6名困难户名单和资料。环保局在征求高明乡意见的同时,6名科级干部做好结对分户,并建立分户台账。

2、上门认亲。6名科级党员干部要及时深入到帮扶对象的家中主动上门认亲,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进行对接,掌握全面的材料,为下一步制定帮扶对象的三年帮扶规划打好基础。领导干部与帮扶对象的上门结对认亲工作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协议书》的签订于4月30日前完成。

3、认真规划。领导干部要深入结对帮扶户家中,深入了解情况,建立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台账,认真研究帮扶措施,制定目前和长远的帮扶规划。局长的帮扶规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其他5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帮扶规划报局长审核。

4、完善台账。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科级结对认亲帮扶登记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民情日记》,详细记录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注重留存帮扶工作过程点滴、帮扶成果体现及帮扶前后变化的影像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科级党员干部的帮扶情况,完善结对帮扶工作管理台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协议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登记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名册》在5月20日前,收集上报市委组织部。

(二)稳步推进阶段(20xx年6月—20xx年6月)

帮扶人员结合帮扶对象不同的致贫致困,将“智力扶持”作为帮扶重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家庭树立信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帮思想。帮扶干部定期走访帮扶对象,与他们“认亲戚、拉家常”,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排查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转变观念,树立信心,努力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寻求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帮扶干部每年到结对帮扶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5次,经常通过电话等方式强化沟通,多给予帮扶对象人文关怀,记好帮扶工作民情日记,适时跟新帮扶进展。

2、帮生活。生活上开展输血式帮扶,与帮扶对象“接穷亲”,为其生活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帮扶对象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基本生活、子女就学、住房、身体健康等方面存在困难问题,多渠道为其出谋划策,多途径寻找帮扶办法,通过与乡镇、民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借助政策、集中帮扶、开展慰问等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帮扶干部在传统节日要开展送温暖行动,为帮扶对象送去生活必需品,全年开展送温暖活动不得少于2次。

3、帮生产。生产上开展造血式帮扶,对帮扶对象在农业生产、项目开发等遇到的困难,要尽心竭力,从科学文化、技术培训、协调部门关系、筹划项目、资金、销路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帮扶对象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水平,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帮扶干部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选择适合帮扶对象特点的种植和养殖业务,帮助帮扶对象对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帮助帮扶对象寻找其种植产品和养殖牲畜的销路,实现全年的增产增收。

4、帮就业。为帮扶对象创造就业条件,对有创业潜能的鼓励引导创业,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向的,帮助推荐就业,努力促进其就业或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扶助解困,从根本上帮助有条件的困难家庭尽快脱贫。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家庭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向的,要积极的帮助帮扶对象寻找适合的就业岗位,扩宽帮扶对象家庭收入的来源渠道。

5、帮信息。向帮扶对象宣传并解读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政策部署,为其提供市场信息等相关信息,找准发展路子,自力更生,发展脱困。帮扶干部要时刻帮助帮扶对象关注其从事生产的农产品和牲畜的价格走势,以便其在最合理价格时买进和卖出,实现节约成本和利润最大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7月—12月)

1、认真总结,积累经验。通过总结积累经验,查摆问题,对照帮扶规划查看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效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将帮扶工作积极主动和成果显著的作为宣传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

3、建章立制,确保效果。要认真总结提炼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形成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结对帮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对帮扶工作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参与帮扶工作的科级党员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在高明乡的帮扶活动。在帮扶期间,领导干部若发生变动,要主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帮扶不断、亲情不断。

(二)强化督查检查。局党组将不定期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不定期通报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帮扶干部将追究责任。

(三)强化纪律约束。科级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帮扶,要带着感情、责任、纪律,融入群众生活。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

根据《区教育发展基金管委会关于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的通知》,我校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也是落实敬业爱生的具体表现。让所有困难家庭学生感受到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小组成员

组长:

组员:

三、小组职责

李如根:全面负责。

张雁:(1)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申请表》。

(2)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吕鸿林:根据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按每年学杂费的3%至10%提取奖助学基金。

四、具体实施

(一)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

1、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金申请表》。

2、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或出具相关的单位证明。

3、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和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4、学校行政会讨论,最终审批后,依据市教委有关文件,予以减免。

(二)期末送温暖、献爱心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行为有偏差的困难家庭学生。

形式:(1)发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

(2)组织学生联谊活动。

(3)给予资金补助。

(三)奖学金

对象:体育拔尖的学生、品德良好且成绩合格的学生。

形式:(1)对在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发放奖学金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2)对在学习考试中成绩良好的同学,发放奖学金 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8

一、监测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人口,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收入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__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收入测算周期为纳入前一个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倍(6000元)为参考,综合分析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因素,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过渡期内,每年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防止规模性返贫、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增收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监测。

1.规模性返贫风险。农村人口可能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以及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二是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一些种养殖型农户经营性收入骤减甚至入不敷出带来的影响;三是受低端企业转型关停、疫情等因素影响,农村劳动力回流,失业明显增多;四是受市场因素、经营管理模式等影响,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参与发展的农户收益链中断;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六是扶贫政策调整的影响,如健康扶贫工作机制由“四位一体”调整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过渡;七是禁捕退捕、禁养野生动物等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2.“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农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等各类原因,存在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安全饮水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住房无保障(或维修加固支出费用较大);二是6-15岁适龄儿童厌学,辍学在家;三是季节性缺水导致安全饮水无保障;四是自然灾害导致水质不达标,或供水管网出现故障;五是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

3.脱贫户收入风险。脱贫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各类原因,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收入无法持续稳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脱贫户收入来源(途径)普遍减少;二是脱贫户收入总量普遍下降;三是脱贫户收入结构中普遍存在转移性收入占比过大。

二、监测方式

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镇村干部摸排等方式全时全域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新闻媒体、网络舆情、信访投诉等社会监督信息,拓展风险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实现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

(一)农户自主申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可实时向村(居)委会提出申报,也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直接申报。

(二)基层干部摸排。乡村干部、驻村干部、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分类别对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政策,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在农户全覆盖基础上,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査、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确定、录入系统”的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一)承诺授权。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获得预警信息后,村“两委”指导农户填写《承诺授权书》(见附件1),获得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的授权。

(二)入户核查。村“两委”组织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査,填写《防止返贫检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如实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信息。

(三)村级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逐户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意见,经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形成初审监测对象名单,并上报市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五)县级确定。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对初审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逐户比对,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示公告应注意保护监测对象个人隐私,进行相应脱敏处理。

(六)录入系统。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监测对象名单共享给市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帮扶。

对因疫、因灾、因突发事件采取边走程序边进行帮扶的监测对象,事后要及时补充完善认定程序和资料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后,由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等作为监测联系人,做好跟踪回访,掌握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化、帮扶措施、家庭成员变更等信息。做到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

四、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一)风险消除标准。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帮扶措施可能出现风险反弹的监测对象,相关行业部门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确认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在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并提交市乡村振兴部门复核并公告后(公告期不少于五天),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标注。

五、帮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监测对象。同时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每一户监测对象的致贫返贫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施精准帮扶。

(一)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过渡期内,各村要坚持预防性措施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合理利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强化针对性帮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根据监测对象发展需求和能力,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1.因病风险。落实健康帮扶政策;争取各项救助和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2.因学风险。落实教育帮扶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3.因残风险。落实残疾人补贴;纳入综合保障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根据家庭情况给予健康、产业、就业等帮扶。

4.因灾、因意外事故风险。及时申报“防贫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险,进行理赔;纳入综合保障;根据灾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形,针对性的开展帮扶。

5.因产业失败风险。加强生产经营、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申请小额信贷;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及时申报“防贫保”;积极对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助农等。

6.务工就业不稳风险。开展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资金扶持、落实优惠政策,支持自主创业;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职业介绍等形式,开辟就业渠道;提供公益性岗位等。

7.缺劳动力风险。做好兜底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争取社会爱心帮扶。

(三)鼓励社会カ量参与。坚持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工作。动员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地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镇党委政府对本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过问,充实保障工作力量,切实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要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分类别、全覆盖做好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户农户都知晓政策;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标准,认定监测对象,每个步骤都要留存佐证,防止工作过程随意,资料缺损丢失;扎实开展针对帮扶,帮扶措施要切实做到对症下药,增强风险消除有效性,避免头痛医脚、盲目帮扶;建立动态更新的帮扶档案,及时归整必要的帮扶资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追查追责制度,对工作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尽责、不落实,发生漏报、瞒报、迟报以及不履行帮扶责任,造成区域内规模性返贫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__〕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__〕17号)和《邵阳市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__〕41号)、《隆回县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字〔20__〕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镇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推进精准扶贫,强化帮扶到户,切实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驻村帮扶领导和干部安排

(一)领导联点

镇主要领导联系、指导驻村帮扶工作;安排一名副科领导驻点帮扶1个村,具体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二)队员驻点

全镇共帮扶4个村,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驻村帮扶一定三年,即从20__年至20__年。(见附件1)。

(三)挂职职务

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实施脱贫规划

广泛深入地摸清村情,掌握民情,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帮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撤离的工作队”。

(三)完成扶贫重点工作

主要是“12+2”,即突出抓好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重点要扶持发展农业产业,每个贫困村和贫困户都要选准一个产业,给予精准扶持。要通过三年的帮扶,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四)建立帮扶到户责任

建立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结对帮扶机制,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帮扶,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农户脱贫发展。

(五)宣传落实惠农政策

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持一手抓扶助,一手抓扶智,激发贫困农民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

三、驻村帮扶资金投入

(1)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每年投入10万元;

(2)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年投入30万元。

四、驻村帮扶考核奖惩措施

(一)考核内容

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工作组日常管理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脱贫率情况等。《北山镇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2)。

(二)考核方法

1.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考核工作在镇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每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评、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求考核,具体由镇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12月下旬。

2.日常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查主要采取明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工作队及驻村干部到位到岗、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通过述职、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走访询问、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帮扶情况、工作成效,以及镇、村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工作队及队员的评价意见,再依据考核验收标准,分别做出评定。

3.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先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分别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我测评情况、平时检查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对整个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三)考核运用

对驻村工作队实行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熟的工作队员,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成绩显著的工作队员,授予“扶贫功臣”荣誉称号。

六、驻村帮扶工作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镇成立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华中任组长,田飞虎、黄世杰、丁燎原、钟毅飞(常务)、马宗勇、范奇银、刘玉、张治中、谭菲任副组长,王跃平、罗姣霞、刘娟娟、罗博文、范录娥、贺青云、易章华、彭原琛、刘小华、马波涛、易梦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钟毅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组织办,具体负责全镇驻村帮扶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2.落实帮扶责任。镇主要领导每月到贫困村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要听取1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驻村帮扶工作。工作队要积极为所驻村争取和协调项目资金,对驻点贫困村工作任务,要逐级分解,限期完成,要全程参与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扶贫产业建设,指导工作开展。

3.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台帐登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考勤廉政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县驻村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队员派出单位要经常对工作队员下乡驻村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隆回县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制度》见附件3。

4.强化宣传培训。镇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在驻村中不定期开展短期培训,主要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基层党建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内容,明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精准扶贫有关知识。要及时发现和总结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典型,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之间的相互交流,使驻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人口、支持扶贫开发、踊跃帮扶的良好氛围。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长期稳定的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我所对口帮扶热务片区的等4家乡镇卫生院。确定燕云、红扎等新近任命院长的卫生院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二)制订对口帮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方案,承担对所帮扶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帮助受援卫生院开展新业务、应用适宜技术等。

(三)深入到所联系的乡镇卫生院,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协助抓好挂联点的各项工作;要采用平时沟通与到卫生院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和卫生院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要结合自身职能,深入联系单位进行调研,帮助卫生院解决管理和诊疗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每个月至少要深入帮扶的卫生院1次以上,积极参加卫生院的相关活动。

(四)由所长分管此项工作,卫计局公卫股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具体事宜由负责;帮助受援卫生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

(五)单位党组织与帮扶的片区卫生院党支部要建立结对关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活动,结合热务片区党支部人员缺少的情况,指导开展党建工作。日常党建工作材料由卓玛机负责指导。

三、支援形式

(一)下乡支援: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每年对帮扶卫生院的院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确保帮扶医院提高业务水平。

(三)进修学习:每年由受援单位派出1-2名医、护、技等专业人员到支援单位联系的县级医疗机构无偿进修学习,学习期限为3-6月。

(四)我所邀请疾控中心对各卫生院的计免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公卫股开展公共卫生知识讲座培训2次以上。

(五)重点帮扶:对燕云乡、红扎乡卫生院,我所负责完善卫生院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参与该卫生院的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服务水平。

四、组织领导

成立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所长任组长,卫计局公卫股股长黄喆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办公室具体事宜由卓玛机负责,负责安排各项日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二)工作经费补助。执法所下乡指导各卫生院工作产生的费用(下乡补助、油费)等由我所自行负责,不需要受援单位支付,同时我所也不再拨付工作经费给各帮扶卫生院。

(三)加强宣传教育。执法所和乡镇卫生院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对口支援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建立按年度工作总结制度,推动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深入开展。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市局XX年工作会议,努力构建和谐、责任新形象,结合多年开展扶贫帮困的经验和做法,我单位决定以解决辖区困难卷烟零售户经营生活的实际问题为抓手,实施“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为困难卷烟零售户排忧解难,送上温暖,将扶助弱势群体作为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将扶贫帮困引向深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献礼。

一、“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扶贫帮困活动,是文明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行业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爱心不断传承,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一项创新力举。

二、实施办法

扶贫帮困活动,是一项得民心、鼓士气、聚财源的德政工程、长效工程,为达到真心实意帮扶,切实可行排忧,活动不流于形式的目的,拟以送资金、送温暖、对口帮扶的形式进行具体实施。

(一)送资金。

1、建立困难零售商户助学金和大学生奖学金制度:从XX年起,XX公司分别设立“助学基金”和“大学生助学奖学基金”。资助对象为困难零售商户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小学生、中学生以及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对于家庭困难导致无钱上学的品学兼优的小学生、中学生,按家庭环境,给予500—1000元的助学金;对于大学生,奖金级别为:一类大学:5000元;二类大学3000元;三类大学1000元。向社会公开承诺:绝对不让一名困难之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因贫辍学和失学。此活动主题可定为“扶贫助学行”。(届时可策划系列报道进行跟踪报道,既是对社会活动的一次有意义的宣传,更是一次对本行业负责任形象的社会发散,深入宣传)

2、对于困难零售商户发生房屋倒塌、破损严重的,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金;

3、对于困难零售商户发生重大疾病、非正常死亡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0元慰问金。

(二)送温暖。贫困零售户一般是孤寡老人、军烈属、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上存在着许多不便,因此扶贫帮困要从生活细节上关心,倾听零售户反映的困难,及时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扶贫帮困的重要方式。具体如下:

1、凡资助对象申办许可证、年检的,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全程办理,费用全免;

2、对行动不便的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发动基层人员定期帮助贫困零售户美化终端销售环境,柜台,指导其卷烟的摆放、更新明码标价的标签;

3、关心贫困户的生活近况,遇到生病、生活困难、资金周转难的零售户,申请公司给予适当的补助,以帮其度过难关;

4、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到来之际,公司定期走访慰问特困户;在困难户生日之际,组织员工送上生日蛋糕、生日贺卡和礼物等。

5、建立募捐制度。积极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团员、入积极分子,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将募捐资金建立起扶贫基金,按标准发放给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困难商户。募捐的御寒衣物到年关由发头慰问特困户。

(三)对口帮扶。“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扶贫帮困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的目的,目的是要使贫困的零售户能自力更生,依靠诚信经营,摆脱困境,这是扶贫帮困的根本途径。

XX年起,公司建立对口帮扶制度,一个科室分配一个片区,一个员工对应一个重点贫困户,指导贫困户如何经营,每个科室制定出具体帮扶对象的帮扶目标(帮扶前是什么状况,帮扶后有哪些改变)。不仅从物质上帮助同时也要培养其自强自立的能力,需要专卖人员和销售人员通力协作,专卖人员要从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方面,为零售户进行宣传,使其合法、诚信经营;客户经理要对零售户营销技巧、星级提升、产品推销等营销指导,并为其必要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信息,使贫困零售户卷烟经营能力得到提升,逐渐摆脱贫困,做到发现一户,帮忙一户,脱贫一户。

同时,赠送有关报刊,提高经营户遵纪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意识;举办经营培训学习,让经营得法的脱贫户现身说法、现场观摩,以传、帮、带,带动贫困商户逐步脱贫。

三、“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步骤与安排

(一)建立组织,制定

为扎实推动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稳妥开展,为给扶贫帮困组织和措施保障,区局成立工作小组,并成立沟通协调、宣传培训、信息保障、后台管理和督导考评五个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

小组下设办公室。小组负责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施行、过程管理和检查考核。

各辖区公司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本单位实施,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1、召开“扶贫帮困阳光行”动员会,统一认识,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2、对全区零售困难户进行摸底调查,分区域、客户类型进行调研统计,制作详细的操作手册和《致零售客户的一封信》,由客户经理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发放,面对面地宣讲扶贫帮困。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三)开展培训,稳步推进。

制定《区局XX年营销员工培训》,根据不同人员的岗位职责,开展集中授课、视频培训、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科学、合理的设置培训课程,使每一位营销员都熟练掌握扶贫帮困流程。同时,分批、分层次的组织客户进行专题培训,采取集中讲解,现场指导与电话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试点客户转变经营方式方法。待试点工作运转正常,再向全区全面稳步深入推进。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四)经验,推广交流。

待XX年扶贫帮困阳光行告一段落,适时召开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表彰大会和经验交流会议。成绩,表扬先进,并结合零售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效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四、社会效益

牢记企业使命,关注地方民生。积极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活动,不仅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行业倾情回报社会,树立了积极的、负责任的社会形象的一个缩影。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2

为做好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乡村振兴局《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年度监测范围调整。在20__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基础上,综合考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物价指数变化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等情况,20__年拟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参考(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为准),研判“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综合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合理确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以家庭为单位,面向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关注脱贫户特别是20__年脱贫的贫困户、20__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要加强部门协同能力,在主要依靠基层干部排查的同时,充分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拓展预警信息来源渠道,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全部纳入监测对象,落实监测联系人,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计划,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4.调整优化识别程序。按照“入户核查初判、数据比对、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确定”的程序开展监测识别,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帮扶计划制定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

(1)入户核查初判。村级在排查中获取预警信息后,组织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入户核查。对初判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指导其填写数据比对“承诺授权书”,按照信息采集表精准采集基本信息、风险信息、收入信息等。

(2)数据比对。由县级乡村振兴局协调民政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给乡镇、村。对半年内新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群开展过数据比对的,可不重复开展比对。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

(3)村级评议公示。村级采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结合数据比对结果,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组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提出针对性帮扶计划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公告确定。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审定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帮扶计划并进行公告,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及时组织乡镇、村信息员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共享监测对象名单,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工作程序要确保精简规范、提高实效。公示环节只在村内开展一次,不少于5天,原则上识别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在确定监测对象后,落实监测联系人和完成帮扶计划制定不超过10天。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普遍认可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识别程序。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1.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2.对核实发现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识别程序重新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精准对应、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2.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

3.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

4.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5.对排查发现收入已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经帮扶后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1.在内容上,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2.在区域上,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特别是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2%的乡镇、村,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逐乡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错漏、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未落实、未及时标注“风险消除”等问题。

3.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后续扶持工作情况

全面排查辖区内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基本产业、基本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五基"工程推进情况,确保易地搬迁人口稳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1.排查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及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基 层组织建设、移风易俗及良好行为引导、法治与德治宣教活动 开展情况,搬迁群众就业、安置房入驻和社会融入、用水用电安全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8)。

2.排查的组织方式。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排查采取入户排查与面上排查相结合方式,与集中大排查同步进行。入户排查由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镇村组织,按照集中排查的要求进行,汇总形成易地搬迁户的问题清单。面上排查由县易地搬迁办和乡村振兴局牵头,组成排查专班,重点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帮扶车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3.排查的具体要求。由各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排查专班,统一梳理到户、到点排查发现的问题,单独汇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形成专项排查报告,与集中大排查报告一并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六)核实核准数据信息

结合前期下发疑点数据和排查发现的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三一致”情况,提高数据质量。

1.排查信息全面性。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监测联系人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按照统一要求,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2.排查信息准确性。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

3.排查信息时效性。重点关注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变化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4.完善台账资料。按照“宜简不宜繁”的要求,完善台账资料,乡镇档案以学习、研究部署工作等为主,村档案以识别消除程序、政策落实等为主,户档案以明白卡等为主。

5.压实数据管理责任。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的原则,乡镇对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压实村级采集责任、信息员维护责任、乡镇审核把关责任,确保系统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工作安排

(一)进行培训部署(5月6日前完成)。完成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7日前完成)。各乡镇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乡村网格员信息员等力量,结合各地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信息采集录入(6月3日前完成)。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进行“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上报,以县级为单位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待上级批准后,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操作。

开展工作总结(6月8日前完成)。各乡镇对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由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全国同时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级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给予集中大排查工作充分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县直相关单位、各驻村工作队也要全力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要准确把握集中排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关键环节、方法步骤,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对入户调查内容进行梳理分析、整理合并,防止重复入户和填表登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严把工作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履行纳入程序,要杜绝“唯收入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现象发生。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进行帮扶。要紧盯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数据,进村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切实做到“三一致”。

(四)强化督导指导。集中排查期间,省、市乡村振兴局和县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对各乡镇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滞后等问题。对工作不认真、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甚至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3

进一步健全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任务目标。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加强监测,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实事求是、精准施策、民主公开、全面覆盖的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工作内容

(一)认定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监测对象。

①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②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③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监测范围。综合考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返贫致贫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监测范围。

①收入方面。参照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倍(6000元)作为我县20__年监测范围,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动态调整。

②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由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逐项研究确定各类风险的预警标准〔具体参照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10部门关于做好防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冀扶办联[20__]28号)〕。

3.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三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①农户自主申报。通过向乡村干部或村综合服务站申请、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由农户个人申报或他人代为申报。

②基层干部排查。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③部门筛查预警。省市县逐级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4.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以下认定程序。

①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查,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填写《农户排查信息采集表》(附件1)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拟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填写《承诺授权书》(附件2)。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确保群众认可。

②村级评议公示。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附件3),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关于核查初审监测对象的报告》(附件4)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

③乡镇核查初审。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附件5),核查结果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三方签字确认。核查通过的,乡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上报《关于复审监测对象的报告》(附件6)至乡村振兴局审定。

④县级比对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监测对象认定县级审定批复》(附件7)至有关乡镇政府,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排查、筛查发现预警信息或农户申报之日起,至履行完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5.不予认定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认定:

①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

②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③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

④家庭成员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的;

⑤家庭成员有大额存款(防贫监测范围的3倍或以上)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⑥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上述情形中有特殊情况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履行认定程序。

6.监测管理。县乡村逐级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逐户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定期采集基础信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对监测对象落实帮扶和联系服务管理,明确固定的监测联系人(一般以县乡干部为主)。

(二)落实帮扶政策。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协调会商,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确定帮扶措施。严格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各种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确保监测帮扶到位。就业补贴、教育资助、危房改造等各类行业帮扶措施和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解决。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科技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项目,优先向监测对象倾斜。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带动参与生产经营,拓宽增收渠道。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解决生产发展和农产品积压等难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商务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2.就业帮扶。稳岗就业。强化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对有组织输出务工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微工厂”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推广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监测对象参与乡村项目建设,提高就业收入。对失业监测对象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技能提升。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监测对象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职业培训补贴,实施期限延至20__年12月。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纳入“雨露计划”帮扶范围,规范助学补助发放,做到“应补尽补”。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监测对象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公益岗位。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使用相关专项资金、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各类资产收益等,对其安排公益岗位补助。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薪、按劳补贴”的原则和“以岗定责、以责选人”的要求,新增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监测对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3.金融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小额信贷和贴息政策。对信用良好、有贷款资金需求、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监测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心、河北银保监局平山监管组、人行平山县支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4.健康帮扶。落实监测对象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帮扶措施。将监测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资助参保政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5.教育帮扶。将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对存在因学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住房安全保障。健全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工作机制,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出现住房安全问题的监测对象,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确保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饮水安全保障。健全饮水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和饮水出现安全问题,确保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扶贫项目资产帮扶。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各类扶贫项目资产及其收益,在确保当地建档立卡户稳定脱贫的基础上,通过设置一定条件,采取分红收益再分配、购买公益岗位、发展小型公益事业、开展小微奖补等措施,优先扶持监测对象,切实激发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新能源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9.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简化认定程序,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按规定落实“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渐退期”等政策。对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由各级社会救助基金开展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百企帮百村”等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止返贫志愿服务。规范各类防贫专项基金、保险监督管理,发挥商业保险作用。〔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河北银保监局平山监管组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11.扶志扶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监测对象参与生产就业劳动,对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的监测对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两会一约”,推广“道德银行”、文明积分制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标注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风险消除标准。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具体标准以下列4项指标全部达标为准:

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③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

④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

2.风险消除程序。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按以下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①入户核查核实。根据帮扶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入户核查表(附件8),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指标达标情况。

②村级评议公示。根据入户核查结果,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与监测对象认定程序要求一致)评议提出风险消除初选名单(附件9),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关于审核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报告》(附件10)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③乡镇验收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各村上报的风险消除户逐户验收,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镇验收表》(附件11),验收结果由监测对象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监测联系人四方签字确认。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验收名单,上报《关于复审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报告》(附件12)至县乡村振兴局审定。

④县级审定标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对照标准综合审定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书面批复《监测对象风险滩消除县级审定批复》(附件13)至有关乡镇政府,组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其中,对特困、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审查。

3.风险消除后续管理。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其中脱贫户后续帮扶按有关政策实施。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公益岗位安置、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四)防止规模性返贫。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定期开展规模性返贫风险排查,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问题,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返贫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制度保障。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县乡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协调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乡村振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残联、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筛查预警、信息比对、动态监测、落实帮扶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三)强化政策支持。对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以及主动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

(四)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对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究问责。

我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统一以本方案为准。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精神,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是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合理统筹资源,根据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

三、工作任务措施

(一)科学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围,规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具体以市公布的标准为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残疾(包括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因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顾、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交纳学费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时要扣减就业成本,无法查实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两残补贴等不计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认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基本程序进行,在认定过程中,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发现、数据比对、群众反映等方式开展,经过申报人承诺并进行初步筛查,纳入日常动态监测和预警范围。

(二)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门将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数据信息,建立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积极参加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建立统一的动态监测平台,及时搜集好相关专项救助帮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门之间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民政救助部门通过日常走访排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要延续有效期;对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上清除;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按相关程序审核认定上传并录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政策落实。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全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按照现有制度实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困难对象,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给予相应救助帮扶,鼓励各乡镇便民、社保服务中心针对低收入人口,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三)强化宣传发动。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5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到20xx年,稳定实现农村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残疾人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到20xx年,累计扶持4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到20xx年,农村贫困残疾人普遍得到有针对性扶持,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2.到20xx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符合条件的低保重度残疾人全部享受生活补贴。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3.到20xx年,普遍开展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康复救助,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制度化,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到20xx年,有康复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

4.到20xx年,各类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大投入,改扩建一批特教学校和康复机构,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2年至3年康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减少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到20xx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当地平均教育水平,基本消除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5.到20xx年,累计为5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到20xx年,有劳动能力和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加生产经营和就业收入,家庭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6.到20xx年,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有效改善,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7.到20xx年,示范和骨干托养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居家安养服务同步发展。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完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50张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托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8.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进一步到发展。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普遍享有无障碍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将“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作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脱贫致富的总抓手,纳入政府扶贫工作大局,统筹规划,强化责任,落实资金,重点推进。把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增收作为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的核心目标,落实普惠政策,强化农村残疾人特惠政策制定和落实。坚持就业为本,千方百计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项稳定增收项目;坚持重点保障,确保无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服务,并逐步提高质量。

(二)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扶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贫基地建设,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表彰奖励优秀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发挥优秀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维修、商贸、手工艺加工、家庭服务等投资小、见效快的就业创业项目,扶持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脱贫致富;表彰奖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选树残疾人自主创业先进典型;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及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农村产业龙头企业;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有序安排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三)实施“温馨安居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给予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期间,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温馨安居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并完善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四)实施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在上级残联下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任务时,配合做好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扶持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艺制作、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项目。通过项目贷款扶持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安置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从业;通过小额到户贷款扶持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五)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期间,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帮扶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加强与本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联系,帮助其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以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为目的,适合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专项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1名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并强化培训后就业和创业扶持服务。由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优先培训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

(七)创新扶贫方式。巩固“公司+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等扶贫模式,推广“整村赶平均”、“一户一策滚动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残疾人扶贫典型做法。在农村经济发展较好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组织残疾人发展庭院经济、设施农业和家庭手工艺生产。

(八)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为低保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并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和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逐步提高代缴标准。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

(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鼓励引导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动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动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及加盟店和“农家书屋”优先安置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创业加盟。妇联组织要开展面向残疾妇女的各类培训,帮助残疾妇女创业就业。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定点扶贫项目要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业。镇(街、区)、村(居)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纳入其中,推动建立社会帮扶残疾人的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展针对贫困残疾人户的免抵押小额贷款产品,简化贷款程序,完善信贷服务政策,为残疾人及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信贷支持。

(十)提供教育、康复、托养、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结合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人文化知识学习和扫盲工作。依托镇(街、区)、村(居)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知识普及、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个性化康复服务,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医保政策,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以政府投入为主,整合养老机构、精神病院、企业、民办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并逐步提高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开展残疾人文化、法律进农村社区活动,鼓励、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公共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适应能力和生产劳动能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大投入,引导组织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的健康意识,使健身活动逐步融入农村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网络的工作职能,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规划,分解指标、明确责任,并抓好落实。建立市级督导、镇(街、区)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受益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作用。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规划制定、统筹协调扶贫资金和物资分配以及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要继续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与残疾人扶贫开发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为残疾人扶贫提供组织保障。市残疾人就业扶贫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及服务向农村延伸,依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农村金融机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劳动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服务。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完善残疾人扶贫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四)做好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估工作。对残疾人贫困人口和残疾人扶贫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年度动态监测。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列入政府扶贫统计、监测和检查范围,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残联要做好相关扶贫项目的数据录入、台账整理、年报统计及项目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当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目标和措施;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6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__〕52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__〕67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70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为切实改善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坚持惠民便民精准管理,坚持政策衔接动态调整,进一步健全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增进残疾人福祉,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有条件的地方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补贴精准性。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三)资金筹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省级通过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市、县(区)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自行承担。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省级通过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32个脱贫县(市、区)予以倾斜支持,其他由县(市、区)自行承担。

3.综合多方面因素,20__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补助资金按照较上年综合增长不低于10%予以安排。

4.各地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标准,不得低于新制定的省级基础标准。鼓励支持各市、县(市、区)合理扩大补贴对象范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所增加的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财政部门要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资金兜底保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按月打卡发放。

(四)政策衔接。各市、县(市、区)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政策的具体衔接,除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__〕52号)及《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民发〔20__〕99号)文件要求以外,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应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按月增发30%的低保金,列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统计范围。

(五)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70号)精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将联合制定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评估残疾人生活困难程度和长期照护需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使补贴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各市县补贴标准调整情况应当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信息平台、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六)定期复核

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动态管理,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二)逐级审核

1.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级残联审核。

2.审核。县(市、区)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3.审定。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并通过与残联、低保等信息系统数据核对。对审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审核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应逐级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公示。采取长期公示。对审定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县级民政部门应在官方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主要公示申请人姓名、享受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不得公开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无关的信息。公示中发现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经核实后,按规定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补贴资金。

(三)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打卡发放。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尽快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

(四)跨省通办。各市县要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皖民务函〔20xx〕103号)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审核时限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异地代收代办方式,实行“全程网办”,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获得感。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负责对经残联审核合格的补贴对象汇总花名册进行审定,并对补贴对象家庭困难等情况进行审核,做好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残联组织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严把残疾等级关,做好相关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加强对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省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

(三)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对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省级将不定期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的,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7

我连支部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的,__届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扶贫措施,密切群干群关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扶贫帮困工作实施:

一、指导

以的__届五中、六中全会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三连支部努力形成政、工会负责、职工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不断提升我连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三、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五、加强,狠抓落实。

我连支部加强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扶贫帮困小组,组长连长、书记担任,副组长薛菁担任,成员由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等人组成,明确职责,并作为考核各位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各位干部职工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

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六、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的,__届四中全会,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连扶贫帮困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8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时期全区〉的通知》(桂办发〔20xx〕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生育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帮扶和优惠;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县(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领导、镇党政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市、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钦单位每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农户。各定点扶贫单位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以县(区)为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各扶贫工作队要具体落实包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联络员,统筹协调、落实本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

(一)实施市、县(区)、镇三级领导挂点到村帮扶制度。领导挂点主要工作任务:

1.抓挂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抓出典型,推进全村扶贫开发工作,把所挂点的贫困村打造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把帮扶的贫困户打造成脱贫致富先进典型。

3.抓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为扶贫开发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所联系村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4.每个领导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挂点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包办代替。协调指导各帮扶单位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施单位包村帮扶制度。单位包村帮扶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协同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的同时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实施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干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

3.帮提供服务。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四)实施驻村工作队员具体帮扶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包村单位与所帮扶村的沟通协调,协助贫困村制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群众实施好各项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种扶贫资金,统筹协调包村单位干部包户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五)各定点扶贫单位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工作队。组建工作队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工作队长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市、县(区)队员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从20xx年起,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19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19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对选派下去任职的干部,在职级上高配、待遇上从优、政策上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挂点领导坚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以上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市、县(区)财政部门牵头落实,按照同级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各级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以县(区)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机关定点帮扶、社会扶贫等资源,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整合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整合的社会资金20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职责。

(三)健全机构,落实经费。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建立市领导、市直和驻钦单位定点扶贫档案;帮扶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县(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的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区)有数据库,建立动态档案。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纳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帮扶记录卡》由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制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县(区)扶贫部门会同同级督查、绩效考评部门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市,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媒体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以及帮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评结果向全市通报。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到20xx年定点扶贫周期结束后,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由市、县(区)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认真做好每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县(区)扶贫办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市扶贫办,然后综合上报自治区定点扶贫办。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保障工作的落实,结合尚义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把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采取精准帮扶措施,继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切实保障好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农村低保工作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应保尽保”。一是要推行部门联动制,实现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财政、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政府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共享数据比对中发现的违规人员、死亡对象及时进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级“零报告”制,实现责任压实到位。把村干部责任压紧压实,由各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干部负责信息管理,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补助对象的人员信息台账,每月定时将死亡人员信息、疑似错保家庭人员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员信息上报至乡镇。由乡镇统计收集,建立台帐,并组织村居干部及时入户进行核查,定时将村级统计情况和镇级入户核查情况上报乡镇城乡低保、特困审批领导小组,乡镇要及时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调整。三是要推行乡镇级遍访制,实现实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牵头,组织联系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每季度对城乡低保享受对象开展户户见面、人人碰头的遍访工作。主要针对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对象家庭收入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单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实以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情况开展动态核实,及时将因意外变故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深入了解建挡立卡对象、边缘户生活生产情况及家庭人员就医就学情况,对发现需救助对象时,采用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专项救助为主,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多种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安稳渡过生活困难期。四是要推行县级抽查制,实现工作督促到位。县民政部门要对全县14个乡镇因疫因灾因病影响后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盖范围,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对象的动态管理及各项民政资金拨付、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行督促并限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实现动态调整下的“应保尽保”。

(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运用好低保评议“三环节七步骤”环节,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农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要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上级统筹安排,合理调整救助标准。强化县乡(镇)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条件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以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时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重点工作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基层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保障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也在基层。各乡镇街道要配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关爱基层工作人员,确保基层工作有人做、基层事务有人管。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对照重点任务,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保障帮扶工作。整合政策、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积极向上争取帮扶项目及资金,切实加大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0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随官屯镇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1.以家庭为单位,按照20__年防止返贫监测标准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八类人群(填写入户调查表)

(1)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建档立卡脱贫户(包含不享受政策户),特别是20__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6500元)的。(可提供名单)

(2)20__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的农户,特别是低于省定监测线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可提供名单)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或申请低保的。(可提供名单)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有新致残、重残、一户多残家庭。(可提供名单)

(6)多子女农户,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三个子女以上现阶段高中以上学习的,排查得出。)

(7)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风险消除是否稳定,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开展“回头看”工作。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帮扶对象以村为单位上报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以村为单位上报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可提供名单)

3.优化认定程序: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3天)—民主评议—县级信息比对—镇级反馈—村级公示(5天)—录入系统。(原则上要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的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并于次月输入系统)

4.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按“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脱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问题。对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重点排查是否应纳尽纳。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逐项核实销号。

二、时间节点

月底前完成对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防贫监测员的培训。

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识别监测帮扶对象的认定程序。

月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政策落实查缺补漏。各乡镇街道将新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录入国家系统;将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帮扶对象清退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将帮扶措施落实问题台账拉出清单进行整改。

月11日前,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紧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2.村级每月至少两次研判防返贫工作(查看村级会议记录)、宣传、关注返贫致贫风险情况。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1

xx省xx县不断总结扶贫经验,加大扶贫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扶贫模式,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今年以来,提出了“12346”工作思路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立足一个中心

以扶贫对象稳定脱贫为中心。把“六个到村到户”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立足于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这个中心,积极创新扶贫方式,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精准化扶持,摒弃了“穿开发新衣,走救济老路”,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突出两个重点

以对象识别为重点。根据贵州省、毕节市的安排部署,立足“五个结合”(即结合规划、结合前期调研情况、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情况、结合乡镇具体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启动了全县141个类别村和万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在识别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明确的识别贫困户九个步骤和识别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27%,行政村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819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要求进行识别。

以建立帮扶台账为重点。通过详细记载扶贫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所在乡镇(村)、收入情况、收入来源、帮扶责任人、帮扶内容、帮扶目标、帮扶措施、帮扶进展等情况,建立统一标准的帮扶工作台帐,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帮扶措施的制定、帮扶目标任务的设计、帮扶成效的实现等情况。帮扶台帐的建立有利于准确了解帮扶工作的开展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把握三个结合

与“试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和“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实践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创造和积累新的经验,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最实在、最具体、最直接的行动和内容之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沉下去、接地气,洗心灵、提境界、锤炼自我,真心实意为贫困对象查实情、办实事。

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的建设资源,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建立四个机制

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以今年全县6万人脱贫为首要目标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充分进行资源整合,以“六个到村到户”为主抓手,制定了相关帮扶计划,建立了帮扶台帐,确保贫困村、贫困户扶贫措施全覆盖。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扶贫项目监管,积极落实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将目标、任务、资金、审批权下放到县的“四个到县”政策,确保所有扶贫项目覆盖到户。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及时更新“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数据。

建立健全进退机制。通过民主评退、返贫核查、落实政策三个步骤来建立扶贫对象进退机制。对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帮扶范围,落实帮扶责任人并按规定落实扶贫政策;属于民政救济范围的,及时给予救助;已脱贫的扶贫对象,取消其享受的扶贫政策。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将部门和乡镇“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动态跟踪督查考核体系,分时间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干部工作业绩和提拔使用的依据,对扶贫开发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做到六个精准

结对帮扶精准。采取“百个单位扶村、百家企业帮村、百所学校助村”的方式,按“4321”开展干部接对工作,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和贫困户真正结成帮扶对子,做到“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队、一户一脱贫致富责任人”。目前,已将8227名干部职工与14523贫困户60001名农村贫困人口结成帮扶对子。

产业扶持精准。紧紧瞄贫困村、贫困户,根据产业分布特点,按照凉山类型区、半凉山类型区、河谷类型区三个地型类别,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对每户贫困户实施1-2个优势产业,确保其增收脱贫。

教育培训精准。紧紧围绕贫困乡村“一户三人”培训计划(即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或者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或者1户1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坚持“四个需求”培训原则(即按照项目需求情况进行培训,按照乡镇需求进行培训,按照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培训,按照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进行培训),确保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农村危房改造精准。对今年贵州省下达的1182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20xx年度减贫任务,按照 “四早”(即早宣传、早发动、早实施、早竣工)和“六公开”(即改造政策、改造对象、贫困类别、补助资金、建房标准、改造时限)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分解指标和工程建设工作。

扶贫生态移民精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20xx年度减贫任务,精心实施今年下达全县的723户3163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任务,确保“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基础设施建设精准。以贫困村、贫困户为主要目标,以村镇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设施为抓手,打造农村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2

为全面贯彻落实的__大,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社会运行质量,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现制定20xx年全区扶贫帮困工作:

一、指导

以的__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以统筹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为途径,不断提升扶贫帮困整体工作水平,使全区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推进沈阳大工业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标准

1、提高“两节”临时救济标准。年新年、春节期间,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按800元的救济标准发放款物(城市低保边缘户480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各街道(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2、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3、建立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由月260—300调整到月300—340元。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救助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4、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实保障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每个敬老院办公经费每年由区财政拨付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有关街道(乡)负责。

5、提高90岁以上老人补助标准和百岁老人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为90岁以上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6、对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一级智力、一级、一级瘫痪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市对象每月补助100元,农村对象50元。此项工作由区残联、财政局负责。

(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体系

1、对全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标准为每人15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实现扶贫超市乡街全覆盖。各街道(乡)要建立1个以上扶贫超市,区投资50万元为14个乡街扶贫超市物资,为困难群众更便捷的救助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3、深入开展助学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考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级低保家庭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资助;对当年考入大专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对当年考入大学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走进青年,关爱成长”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援助,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残联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区财政列支160万元,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是4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每人80元并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80万元,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合后给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额分别是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费低保对象每人60元、五保对象每人120元、以及优抚对象每人300--500元分别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5、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之解除养老后顾之忧。

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6、实施物价补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每人每月25元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春节、元旦期间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7、提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非集中供暖的补贴标准。对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边缘户的供暖补贴标准300元。对农村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房产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8、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区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区和乡(街道)两级财政在年财政预算中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100万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9、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区财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建立临时救济基金60万元,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部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深入开展开发式扶贫等各项扶贫帮困工作,确保我局扶贫帮扶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工作任务

帮扶对象包括系统外“一对一”结对帮扶、三峡移民、伤残军人、金秋助学贫困学生、常乐镇(常来村)贫困户等,系统内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和生活困难群众等。目标使他们在现有的生活基础上各方面条件都得到进一步改善,力争使他们早日脱贫,做到“两个”满意,即让上级各相关部门满意、让贫困户满意。

三、帮扶内容

1.开展开发式扶贫帮困工作。对常乐镇115户贫困户开展慰问活动,根据帮扶对象不同就业意向、劳动者技能、身体状况以及经营环境、条件等情况,与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采取“输血”与“造血”结合,以“造血”为主的开发式帮扶方法,多形式、多渠道落实创收项目,逐步增强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对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户,主要采取“输血”救助方式实现脱贫。严格按照“机关部门捐助物资每年每户不少于1000元,帮扶责任人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捐助物资每年每人300元”的标准,帮助落实脱贫致富增收项目、筹措发展资金、资助贫困户孩子上学,给他们带去精神和物质上的安慰,使每个贫困户能切身地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具体名单及扶贫项目意向见附件)。

2.开展帮扶三峡移民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元旦、春节、中秋等节气,开展慰问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海门人民的热情和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和适应海门的生活。

3.开展爱心助学活动。把“爱心包裹”捐赠活动、“手拉手”爱心助学、金秋助学等活动作为扶贫帮困一项重要工作,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关心下一代工作,把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落实到位。

4.开展献爱心募捐活动。扎实开展“一日捐、一元捐”、“慈善一日捐”、“助残募捐”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市三级资质以上的各类房地产、市政企业献出爱心,从而帮助到困难群众。

5.开展帮扶薄弱村活动。根据帮扶要求,明确“扶持一项增收项目、加强财务节支、资助一项村级公益事业”的帮扶目标,制订专题帮扶方案,确保对常乐镇广南村的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6.开展慰问老复员军人活动。利用“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春节等节气,开展对老复员军人的慰问活动。

7.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利用“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平台,帮助东风新村社区解决一些矛盾突出问题,使结对共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8.开展挂钩共建活动。按照海综治委〔20xx〕3号文件精神,加强与余东镇的挂钩共建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大财力、物力支持,有效促进平安海门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为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渠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蔡卫东任副组长,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系统的扶贫帮困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美如兼任主任。同时,要根据调研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坚持四大帮扶原则:

一是思想帮扶。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强化勤劳致富的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

二是物质帮扶。从实际出发,对有一定劳动技能申请创办第二产业的困难群众,发放一定数额的扶贫帮困周转资金;对低收入贫困户子女上学支付学费及代办费等常规费用有困难的,通过物质经济支持帮助解决,以防出现辍学现象。

三是技术帮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使拥有一技之长,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四是信息帮扶。利用自身优势,无偿为困难群众提供劳务、介绍就业信息等服务,拓宽致富渠道。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动员暨扶贫开发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整合相关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从20xx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提升贫困学生综合素质,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目标。

二、工作举措

(一)城乡联手带动扶贫攻坚

建立城乡学校与学校、班级与班级、教师与教师、学生(家庭)与学生(家庭)四个维度结对帮扶。各级教育机关党总支、工会、青工委、妇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教育精准扶贫“连心小分队”,定期不定期前往联系点贫困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架起民情连心桥,打好精准扶贫战。局属学校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分工见附件1。

(二)点面结合促进扶贫攻坚

1.创建精准扶贫示范点。市级层面上,建设一批精准扶贫示范点,通过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工作,将其打造成全市扶贫攻坚工作“示范点”。

2.拓展精准扶贫覆盖面。各县区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因地制宜、全面开花”为原则,做到辖区范围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全覆盖。要制定本区域扶贫帮扶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扶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各县(区)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分工见附件2。

(三)软硬兼施推进扶贫攻坚

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强力推进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工程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优化学校布局。

2.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就读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和中职助学金,帮助贫困生实现无障碍就学,实施好春蕾助学行动计划。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教学与管理能力,通过教育教学帮扶、送课下乡、同步课堂、远程教育等手段,促进教学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变革,让贫困地区和农村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4.制定录取优惠政策。制定实施贫困学生降分录取本县重点高中政策,让学业成绩良好的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就读本县重点高中。

5.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作用,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技能和就业培训,实施贫困学生“9+3+3”(九年义务教育+三年职业教育+三年高职)职业教育贯通班,解决贫困学生升学难题,从源头让贫困家庭脱贫。

6.实施“党建+扶贫”。学校党组织与帮扶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建+扶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7.提升村民文明素养。组织开展“新风尚、新农村、新农民”村民文明素养提升培训计划,帮助贫困村村民文明素养提升。

三、工作步骤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xx年4月底)

深入贫困村进行调研,一是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信息;二是摸清贫困村教学网点建设情况及各年龄段学生入学情况;三是摸清贫困学生底数,最终精准识别教育扶贫对象。贫困学生调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3、4。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专人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个结对帮扶单位(学校)、一名结对帮扶干部,在精准扶贫的工作中,实施单位要对前期识别出来的贫困学生,建立精准扶贫对象管理档案,针对贫困学生实际困难,进行定向精准扶贫。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参加帮扶活动的干部职工要及时与帮扶村干部座谈,并到帮扶贫困学生家中了解情况,认真梳理贫困生家庭致贫原因,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帮扶计划。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对接,及早启动方案中拟定的实施项目。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8-12月)

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工作要求,认真对各贫困帮扶点帮扶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和跟踪完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具体帮扶措施、工作方法、经验教训等进行系统总结,对工作事项及工作效果不断进行巩固提高,以达到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既定目标。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及各县(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局属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义务教育工作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县(区)、学校要安排经费用于保障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方案,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考核机制,细化专项考核办法,以帮扶点年度稳定脱贫为主要考核依据,严格进行考核。对实绩突出的成员单位及相关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5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人不漏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11个乡镇,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农转非”后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建立健全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根据20xx年省、市监测范围标准,确定我县监测范围为7000元。监测范围作为纳入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不是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要综合考虑重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及返贫致贫情况,进行综合衡量。

2.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3.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定等情况。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层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优化网格划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并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xx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要重点排查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和无监测对象的行政村。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医保局、卫健委、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残联、应急管理局、妇联、县委统战部、团县委、民政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级明确专人填写《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村级问题清单》(附件2)。

四、进度安排

集中排查从4月下旬开始,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全面培训部署阶段(4月27日—4月30日)。出台《固镇县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全县于4月24日已完成基层网格划分和基层网格员调整,各乡镇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监测手册》,做到每个网格员人手一册(《网格化监测手册》)、人手一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入户开展排查。

(二)开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镇村要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按时完成排查任务;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户见面,不在本地的要电话走访,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村组网格员和村两委包组干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对本村组要户户到、人人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联系人对所帮扶对象在家的要入户,在外的要电话沟通联系;乡镇包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第一书记对本村入户率要达到30%以上。此次排查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监测范围,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日—6月9日)。各乡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乡镇及时上报县局汇总后统一向省局提出申请,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整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放相应权限。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9日—6月11日)。各乡镇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经验做法等),于6月11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王松妹;联系电话:)。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乡镇对所辖村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抽样户数不少于300户,且要对所辖村实施抽样全覆盖。县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对乡(镇)村进行督促指导,帮助镇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同时对所有乡镇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各乡镇抽样纸质材料均要保存。县局将在集中排查开展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暗访调研、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对工作进展较慢、质量较差、问题较多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并及时通报,督促推进工作。

(三)统筹推进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xx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考核评估督查发现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6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月xx日自治区党委专题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落细国家、自治区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切实把稳住市场主体、有效纾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这一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各类利企、援企、稳企、安企政策措施精准对接、直达尽享。现就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政办发〔20xx〕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促进市场主体复工复市方面

1、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号)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批发零售、餐饮、文化娱乐、居民服务等人员密集型行业复工复市。

二、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方面

2、水、电、气等供应企业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缓缴政策的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缓缴期免收欠费滞纳金。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实施。

3、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三、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方面

4、在落实好《xx市贯彻落实新政发〔20xx〕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x政发〔20xx〕号)相关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最终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房屋用于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延长1个月减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

5、引导各行业协会、驻x商会与非国有房屋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减免其房屋租金。

四、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方面

6、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依法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五、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方面

7、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励的方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融资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等不合理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

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方面

8、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中小微企业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七、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方面

9、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由单位提出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底;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八、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方面

10、对20xx年xx月xx日以来发生疫情区(县)内的中小微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7日以上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解决。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方面

11、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帮助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工具,丰富适应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用类金融产品研发推广,增加涉农、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

12、对受此次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13、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延期期限。

14、引导国有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服务措施,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延期还本付息诉求“快审快办”。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十、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方面

16、充分用好国家关于“三农”、小微企业、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指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引导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并积极给予再贴现支持。推动创业社区合作银行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50亿元。

十一、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方面

17、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持续畅通清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抓好问题线索核查督办,对中小企业投诉无分歧欠款做到应清尽清,清偿确有困难的要明确还款计划,存在分歧的账款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主体账款支付责任,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决不允许政府新增中小企业账款。

十二、加快推进旅游业复苏方面

18、按照“限流、预约、错峰”的原则,适时恢复各旅游景区营业。倡导xx人游,鼓励市域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区(县)之间开展xx人游。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旅游平台企业、旅行社加大线上宣传促销力度,吸引x内外游客有序来x旅游消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或缓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减免车辆相关费用及车驾管服务方面

19、对停放在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停车场内的车辆,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滞留在住宅小区占用公共道路、场地停放的临时车辆的场地占用费(不含业主包月停车和地下停车库物业服务费用)。

21、鼓励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医院、各类市场、商务写字楼、宾馆酒店等业主或停车场经营管理主体,免收或减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

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减免费用时限延长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车公司免除所属出租车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其他公车公营性质出租车由所属企业免收或减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

23、由市交通运输协会积极引导个体经营出租车车主与车辆承包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对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费给予免收、减收或缓收。

24、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对需要延期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体检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请,待静态管理结束后办理;对需上线检测的车辆,审验日期默认为注册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预选车牌号,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的,预选号牌确认时间延长3个月;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的,有效期延长3个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符合机动车使用原号条件,原号码保留时间延长3个月。

十四、强化为企服务方面

25、加大对企业的联系走访力度,加强对国务院、自治区和我市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送政策上门、促政策直达;加强企业运行监测和协调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帮扶,及时解答和处理影响企业复工复市的现实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发展信心;着力推动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进展缓慢的突出问题,通过狠抓投资促进产业发展,进一步提振社会投资信心。

26、建立企业法人及个人涉疫诉求盯办、跟办、督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和自治区“互联网+督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信访反映问题,对涉疫困难诉求及时推送办理。

十五、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方面

27、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及时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类型矛盾纠纷。

28、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对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依据法律援助法的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相关诉讼和其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29、对涉及参与一线抗疫的医务人员、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及关联企业的仲裁案件优先办理,仲裁受理费除享受减免措施外同时免收案件处理费。

30、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争议的预防与化解,制定针对性处理、化解措施,为全市有序复工复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自治区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7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篇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及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为根本,扎实开展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精准帮扶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原则。广泛排查摸底,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情况,精准确定帮扶对象,结亲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扶真贫”。

(二)坚持帮户原则。以贫困户为单元,对每个贫困户实行定人、定责、定时开展结亲结对帮扶,并因户制宜确定帮扶内容,实行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不走人,确保“真扶贫”。

(三)坚持发展原则。坚持扶志扶根扶本,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定发展定力,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致富项目,发展增收产业、寻找增收门路、提升增收能力,通过发展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三、帮扶内容

(一)改善生存条件。参与结亲结对帮扶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扶贫规划,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出行、吃饭、穿衣、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问题,帮助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

(二)发展增收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出点子、想法子,共同谋划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致富产业,尤其要帮助发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努力探索构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三)增强致富本领。加大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和转移输出力度,帮助贫困群众成为具有增收致富技能的新型农民,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将帮扶对象纳入各项惠民政策保障范围,促进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四)提高幸福指数。坚持物的扶贫与人的扶贫有机结合,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与开展依法治村、文明创建、文化进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新农村建设。把改善贫困村贫困户人居环境与提振精气神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贫困地区“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神气”,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指数。

四、帮扶方式

(一)参与帮扶人员。颍上县地税系统所有在编人员(女同志年龄在50岁、男同志年龄在55岁以上除外)。

(二)结对帮扶对象。颍上县建颍乡二龙村,共计158户贫困户。

(三)结对帮扶时间。20xx年至20xx年,一定三年不变,对象不脱贫、结亲不脱钩、帮扶不走人。

(四)结对帮扶方式。党组领导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中层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其余在职人员每人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详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协调各方面工作。(文件另发)

(二)整合扶贫力量。各分局、各股室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帮扶”的要求,实行“一对一”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统一整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便民春风行动”、“公益志愿者活动”、“献爱心”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扶贫帮扶工作。

(三)落实帮扶责任。牵头贫困村的局领导班子和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此次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负领导责任,全县地税系统所有在编人员为定点联系贫困村和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责任主体。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在县局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结对帮扶见实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局将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将开展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工作情况、文字、图片资料,及时报送县局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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