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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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一篇】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根据消防部门数据显示,电动车及其配套充电设施起火在城市火灾风险中占有很大比例,一但在高层住宅建筑内发生,火势发展迅速、扑救难度大、致死率极高,给城市安全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经过与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会商研判,区安委办决定下发《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充电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各乡街、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的风险隐患,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安全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分工

(一)区住建局:各居民小区物业对本辖区内居民楼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对居(村)民社区、住宅小区以及社会单位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依法清理搬离。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设置专人专岗建立日常检查台账,从源头上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等情况的发生。按照“五个严禁”严格管理,认真排查所发现的隐患。

(二)消防救援大队:对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未尽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造成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后不采取措施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对违反“五个严禁”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各乡街各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和物业不作为的要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各街道应当明确各村(社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住宅小区、楼院,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二)规范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更不能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三)大力宣传。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领群众增强消防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____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__年__月__日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二篇】

一、目标和背景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进楼入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调查分析

通过对本小区的电动车数量、存放位置、使用习惯等进行调查,我们发现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甚至在楼道内充电,严重影响了消防通道的畅通。

2、一些居民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等安全隐患。

3、由于小区内电动车充电设施不足,部分居民不得不将电动车推回家中充电。

三、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我们将采取以下宣传教育措施:

1、发放宣传资料:向居民发放电动车安全使用手册,普及电动车进楼入户的危险性。

2、举办安全讲座:邀请消防专家举办电动车安全使用讲座,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3、设置宣传栏:在小区内设置电动车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相关知识。

四、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电动车的管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电动车台账:对小区内的电动车进行登记,掌握每辆电动车的使用情况。

2、加强巡查:增加保作 文 吧安人员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3、设置门禁系统:在小区入口处设置门禁系统,限制电动车进入。

五、设施建设

为了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我们将完善电动车充电设施:

1、增设充电桩:在小区内增设一定数量的充电桩,方便居民充电。

2、建设停车棚: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棚,为电动车提供停放和充电的场所。

六、执法监督

为了确保整治方案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电动车进楼入户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对于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形成威慑力。

七、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

定期对专项整治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电动车进楼入户问题得到持续有效的解决。

八、实际案例

[小区名称]曾发生过一起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次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电动车进楼入户的危险性。

通过实施本专项整治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解决电动车进楼入户的问题,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三篇】

各位亲爱的住户:

大家好!非常感谢自____项目交付以来大家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配合和理解,我们也在不断地摸索和总结经验。现小区入住户数日趋饱和,为解决住户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的问题,物业服务中心经过努力,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在秋韵苑1幢2单元前空地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雨棚。之后,计划在园区地面陆续安装充电雨棚,方便住户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解决充电问题后,我们将严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措施,落实“二个一律”: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在单元门厅或单元楼道内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在楼道内过夜充电。

特对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管理细则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1、请业主将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到地下非机动车库、架空层或室外停车棚,不得停放在单元厅和楼道内并充电。

2、对于乱停放或私拉电线充电的车辆,物业服务中心将进行锁车处理。

3、第一次锁车将给予警告并由住户签署规范停车承诺书。

4、第二次锁车后,开锁时间为自业主通知我服务中心要求开锁时间起3小时。

小区的规范管理需要您的协助和支持,我们感谢和聆听您的每一个建议。若有疑问,可致电服务中心:____________,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____物业服务中心

20__年__月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四篇】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预防全县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法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____县消防救援大队、____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20__年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

二、集中治理时间

__月__日—__月__日。

三、治理内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治理。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道)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是否存在上楼充电行为。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检查专项行动。深入摸排居民电瓶车充电刚性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努力做到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督促居民在集中充电点充电。对于尚未实施集中充电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在小区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封闭的小区,督促社区(街道)在封闭区域内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设施。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开放式的小区,由社区就近选定公共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设施。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未明确服务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未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未安排人员定期特别是夜间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志愿者巡逻、网格员走访和户外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全县消防救援站持续深化消防员流动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请全体公民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禁止在高层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私拉乱接“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上楼,进入电梯或停放在家中充电;禁止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不设置断电、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等功能。

(二)请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改。物业和建筑管理单位应当在小区内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地,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确需设立在建筑物内的,应当在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配备消防器材,应当设置独立的防火分隔区域。物业和建筑管理单位、乡镇、社区、村委会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在禁停、禁充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三)请及时举报相关隐患问题。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物业和建筑管理单位反映,若物业公司无法处理或居住地无物业管理的,可向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12345”市民热线和相关部门举报。如违反有关规定,妨碍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将由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的罚款;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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