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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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春运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检查,确保交通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平安出行。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为期40天的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8日起至2月16日结束。为了认真做好今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尤其是客运“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统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春运”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春运”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全区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衔接、政令畅通、横向协作,反应灵敏的“春运”指挥体系,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今年的“春运”工作。

成立郊区道路运输系统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组:

组 长:(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所 长)

副组长:(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副所长)

(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副所长)

(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副所长)

成 员:

春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兼)

成 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同时按照领导总体部署,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对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及其各运输企业进行巡回督查,确保全区20xx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其运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

二、强化安全管理,严抓安全生产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驾驶人员、车辆、站点入手,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春运”期间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要求,按照市运管处统一部署要求,强化在“春运”前对各客运企业进行涉安隐患事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努力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春运”前,各客运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和不参加交警部门进行“春检”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得颁发“春运证”。

(三)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凡参加今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必须是经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客运企业要在此基础上,对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

三、科学组织运输,确保春运畅通

“春运”前后客流高峰较为明显,单向性运输突出,流时较为集中、客流量变化较大,短时内客流高峰旅客运输有一定的困难。为此,我们首先认真做好每一条旅客运输主干线旅客流量流向的阶段性调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性做好运力调配预案,努力解决突出性、阶段性地旅客滞留问题的发生。二是要注重抓好全区所有参营客车的车辆技术各项状况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设备设施的配备、更新,确保已有运力的足额到位。“春运”期间,不允许参运客车无故擅自停运,超范围经营,严格按照各自所批准站点停靠、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否则依法进行严处,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出行往来需求。三是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五是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和提高企业内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善待乘客,优质服务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完成今年春运工作任务。四是要搞好今年“春运”期间的运输服务工作和坚持落实“春运”期间各企业和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四、加强市场调节与监管,强化应急处置

各部门要在“春运”期间继续保持运输市场严管态势,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暗访,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春运期间,全所要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安排,组成一个巡回督查组,负责巡回对全区道路旅客“春运”工作的全面检查。同时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各业务管理部门等进行定时、不定时的巡回督察,以保证全区“春运”期间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无任何人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无任何违法违纪、举报曝光事件的发生。各客运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备足应急车辆,在今年“春运”开始前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行业形象

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服务规范,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增设服务岗位和服务人员,对司乘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创立良好的服务品牌。

继续推行以“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为内容的“三优、三化”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宣传工作

“春运”期间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纪律,严禁脱岗误事现象发生。要坚持主要领导和值班负责人24小时手机开通制度,遇有特殊事件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上报。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各种信息的传递和交流,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要严格按照市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设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信息专管人员:

电话:

统计专管人员:。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与目标

1、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伤亡事故为重点,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

2、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面压缩一般事故。

二、组织

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组。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为了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严格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合法有效,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紧急情况处理,危化品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行车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严格要求驾驶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对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同时我公司还安排专人负责,提前30日通知车辆按期审验和二维,严防超期,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良好。

(四)做好设备重点检查,细化排查治理。我们组织对重点部位、重点线路、重点设施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大排查,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记录,做好台账登记,制订措施,跟踪消除隐患。重点做好停车场,车辆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

(五)做好节日值班,预防突发事件。我们高度重视节日值班保卫工作,公司全天各主要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节日的安全管理巡查力度,检查人员及时做好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视,确保出故障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保障节日行车安全,通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强化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24小时监控车辆运行动态,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有效减少了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运输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印发传单、悬挂条幅等形式,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同时,我公司还利用短信平台每月向驾驶人员编发2条以上安全信息,特别是雨、雪、雾、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对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时进行发布,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八)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我公司针对不同危化品车辆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预案演练,既锻炼了队伍,教育了员工,又提高了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公司的平安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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