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汇集3篇】
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标准、强化培训,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公众安全。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措施?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制定了《金华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据介绍,本次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分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分析阶段三个阶段进行。从6月16日开始,我市进入组织实施阶段,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
其中,我市大力实施建筑强市和质量强市战略,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质量赢得市场,市场选择质量”理念,通过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建筑业仍然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
那么,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我市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其中,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从源头上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建立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主体责任没有落实怎么办?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凡未设立永久性竣工标牌、质量信息档案不按规定移交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按有关要求,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并将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省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上公布。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
项目管理水平如何提高?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
其中,我市将坚持绿色低碳,在确保建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塑造美观形象,充分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体现历史文化内涵。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实施内容、集约节约用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项目后评估。
同时,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操作人员。另外,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相关责任主体要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建筑工业化
如何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我市将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创新研发能力的BIM技术应用企业、建筑企业。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转变和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延伸BIM技术应用范围,促进BIM在建设工程各领域专项技术的应用,推进应用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及平台集成及数据共享。转变政府监管方式,把BIM技术应用融入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
其中,各建设主管部门将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研究制定一批实用技术标准,制定一批标准图集,加快标准化进程,为建筑工业化提供技术支撑。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全面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论证审查、实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全面推广应用新型支模架等新产品新技术,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
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我市将加强政府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城乡联动,加强队伍建设。其中,进一步改进和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强化对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督,注重把关键环节抽查和随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把施工前预控、施工中检查和竣工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必要的行政处罚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能和水平,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监督。
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做法,重点采取随机检查、飞行检查的方式,真正地发现问题,真正达到检查的目的,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上海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是为了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本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本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而制定的,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上海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责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本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三年左右时间,促进勘察设计文件审查一次合格率、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检查合格率、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同比明显提高,一般安全事故同比降低,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技术运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1、强化和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主体责任和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监测单位等单位的法定责任落实。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要求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的明显部位镶刻建筑铭牌,标注竣工时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等,公示责任主体。
2、强化和落实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进一步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试点开展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等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落实。
3、强化和落实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一是施工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二是全面落实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将有关信息输入“上海市建筑工程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系统”,做好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等工作。三是在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重要工序施工质量责任铭牌,将施工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到班组长、作业人员。
4、强化和落实行政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的质量和安全行为,以及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行为。
(二)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全面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勘察、设计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一是要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拒绝影响城市环境的丑陋建筑,拒绝为追求建筑效果而忽视抗震性能建筑,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三是要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质量过程控制。四是要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加强勘察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变更管理,研究建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勘察设计单位施工现场服务有关工作。
2、全面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总体水平。一是全面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操作手册,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提升现场作业标准化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二是全面落实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施工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依法终身负责制度、关键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考核制度、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现场样板引路制度等落实。三是建立健全建筑材料质量追溯机制,采用试样盲样检测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测,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建筑材料质量监管新模式。四是开展钢筋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20xx-20xx年重点开展钢筋工程质量专项治理,20xx-20xx年重点开展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等专项治理。五是开展装配整体式建筑工程质量提升活动,切实提高装配式建筑质量水平。
3、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参建各方、各管理岗位全过程安全行为标准化、规范化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月度带班检查及月度评价的实效和质量,严格监督机构季度确认和竣工确认标准。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审核事中事后监管。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紧密结合,将事故管理、安全抽巡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监管有机结合,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总包、分包隐患排查体系,聚焦建筑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体系、深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及高坠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检查、督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四是强化现场钢管扣件、新型脚手架、操作平台等周转、损耗类设施设备的监管,探索租赁、安装、使用、拆除、维修保养的市场、现场联动的监管模式。从源头、基础保障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基础安全。五是进一步落实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安全监管要求。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深化施工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吊装、高处作业持证上岗等要求,形成完整的装配式建筑安全监管体系。
4、强化监理工作,全面落实监理报告制度。一是要充分认识监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作用,要强化施工现场监理职责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全面提高监理工作水平。二是监理企业必须按照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岗履职。三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四是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监理报告制度。
(三)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一是建立“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二是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建立审查机构数字化审图档案系统,加强设计文件审查监管。三是深化完善以安全标准化考评为主线,以企业、项目、人员(三类人员、监理、专家等)库为基础,整合安全生产许可、危大工程、机械、事故、钢管扣件等管理模块,实现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四是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逐步形成满足本市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标准规范体系。五是推进工程项目远程视频质量安全监控系统使用工作。市、区重大工程项目,以及特级施工企业施工的其他重要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率先推广使用。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一是大力推广“技术成熟可靠、代表现阶段建筑业技术发展成就”的建筑业新技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二是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发展,初步形成有效推进本市建筑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的发展的体系和技术路线。三是培育形成2-3个国家级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推广成熟可靠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水平。形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成套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四是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市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工程建设工法,以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质量安全健康发展。
3、提高工程抗震质量管理水平。一是研究制定《关于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意见》,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二是加强减隔震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三是加强工程抗震管理,强化设计文件抗震审查,尤其是要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按照规定开展市政工程设计文件抗震论证工作,促进抗震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工程抗震设计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1、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一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对参建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逐步加大质量安全行为信息在信用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对守信、守法的建设活动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给予激励,对违法、失信的单位和人员给予惩处。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等人员记分管理制度,达到规定的分值,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二是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体制机制。巡查中率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逐步在综合执法检查和工程监管中予以推广。三是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制定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相关制度,推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落地,发挥市场在工程质量监管中的作用。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查处。一是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二是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结合新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每年开展两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确保工程抗震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三是强化建筑材料使用、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对出具虚假报告的单位,依法给予停业整顿、5年内不得开展监督抽检检测业务、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处罚。四是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五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强化在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的处罚;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开展期间,查处的严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按照处罚裁量基准上限进行处理。
3、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与监督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健全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开展技术业务对标,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完善监督机构层级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队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等情况的督查,保障监督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要对质量安全提升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请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民防办、市安质监总站、市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特定地区管委会、外省市沪办建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公司、市建科院集团、上海建工集团、上海隧道股份、中建八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请将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送至:shjjxxc@。
(二)组织实施(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综合治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本市成立上海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以及巡查工作,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每半年对本市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区开展提升行动的工作情况。
(三)总结推广(20xx年1月)
一是总结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成果和经验,深入分析提升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二是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法、管理措施和先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验,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方主体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建市〔20xx〕35号)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xx〕123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重点强化对项目经理、总监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依托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项目经理实行量化考核。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xx〕57号)要求,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责任,重点检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是否按要求到岗履职。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按规定责令整改或认定上报施工或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红、黄牌警示或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设计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对未履行质量责任的相关参建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大力推行标准设计,建立配套齐全的标准设计图集体系。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推荐参选省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和勘察设计大师,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深入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现场观摩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样板引路作用。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推动施工现场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要以点带面,督促企业积极创建在建项目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示范工地,逐步全面推广到每个在建项目。
4、提升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素质。要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组织开展建筑技能工人比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和优秀项目经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提升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积极请求当地政府支持,加强我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强化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新机制,完善初步设计审批制度,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依法依标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建筑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等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岁末年初、汛期雨季、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机构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补齐监管能力短板,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家和具备能力的专业机构等作为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辅助力量,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工作。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4、健全监管范围。针对当前我市配套附属工程质量群众投诉多、棚户区改造拆迁任务重的特点,质量安全监管杜绝"盲区"、"特区",要从源头把住宅小区配套附属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从设计、报建、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上把关,切实消除任何质量安全隐患。要把城区拆除工程纳入安全监管,切实履行报批、安全监管手续,确保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到位。
5、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标准化提升计划,加强协调和组织实施。针对存在的突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实施,组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宣贯培训,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管,树立标准权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5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会议、微信公众号、墙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督促整改落实,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督查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落实。局质安股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方案,真正把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确保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与建筑业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改革监管方式,推进企业减负工作,鼓励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三是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相结合,构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质量管理标准化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三)加大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墙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提升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新闻媒体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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