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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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升应急能力,确保生产安全与环境保护。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白沙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白沙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湛江市、雷州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等重特大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参照《雷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镇自201x年至2019年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现有企业基数大、风险高、安全基础总体薄弱,仍存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严、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应急救援能力不高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仍需巩固前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救援和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系统性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020年具体目标: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率达到100%。

2、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率达到99%以上。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0年6月)。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

(二)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总结本次行动的成效、经验与不足。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深入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

1、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和"安全生产三必须"要求组织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一本帐、一张图"。

2、排查评估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按照"红橙黄蓝"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风险实行挂牌警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内部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红色风险区域、部位、岗位,实行重点盯防、落实重点管控。

3、排查评估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配合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城镇燃气供应设施、燃气管网、燃气市场经营主体、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有效管控和治理风险隐患。

4、排查评估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配合生态环境雷州分局等部门)。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问题,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舱水),确保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5、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配合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进一步摸排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落实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凡达不到安全环境卫生标准要求的,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必须完成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全面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对关闭退出的企业,要确保主体设备去功能化,相关物料、危废等处置完毕。

6、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配合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雷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湛江徐闻海事处乌石海巡执法大队等部门)。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有机过氧化物等高危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严密监控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流向。强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7、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配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突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许可、运输工具管理、相关人员资格认定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挂靠经营行为。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建设,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危险货物配套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8、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配合市各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力量建设,进一步充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完善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健全安全监管专、兼职队伍,依托社会化等手段保障监管力量。

(四)加强化工产业源头管控。

9、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统筹布局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限制引进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化工项目。严格禁止新、改、扩建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10、提高化工企业准入门槛(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严格化工企业准入门槛,支持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核准。严格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限制土地用途,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安全风险叠加。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1、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企业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实际控制人应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发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执业能力培训考核,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12、提高企业人员履职能力(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在岗在位、依法履责,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值班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独立设置实体化运作的安全管理部门,配齐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新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化工职业技能教育背景,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依法停止生产。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出现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化系统,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上述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依法停产整改。

(六)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

14、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健全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5、提升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能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合理规划建设废弃危险化学品集中处置利用设施,提升利用处置能力,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6、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地)装备、人员、能力、作风建设,提升战斗力。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先期处置能力。制定《雷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全力做好我镇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

(二)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将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加强统筹推进。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典型事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综合治理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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