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养犬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制定养犬登记、疫苗接种、责任管理等措施,强化犬只行为规范,保障公共安全与卫生。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养犬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XX县城文明养犬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XX县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因违规非法养犬引发的突出问题,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强化各级各部门协同机制,构建"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养犬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指挥相关工作实施。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养犬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管理、指导、监督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警察大队大队长XXX兼任,成员为县公安局工作人员XXX、XXX。
三、职能职责
(一)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县的养犬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调度县直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全县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养犬管理电子档案和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养犬工作信息化管理和档案资料标准化,实现管理系统全流程覆盖,全环节监管和部门间信息共享;规划和确定养犬登记场所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养犬登记、年检等相关工作;不定期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山街道办事处、冠山派出所对县内流浪犬进行抓捕。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规划和确定犬只免疫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犬只免疫登记、接种等工作;制发犬只免疫证;制定犬只免疫流程、标准,组织开展犬只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明确收容场所建设标准,并做好审核验收工作。
(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办法,充分激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参与养犬管理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工作优势和职能、作用,鼓励和推动制定完善单位内部措施、居民公约等,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XX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违反的养犬人及单位进行管理。
(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管管理。
(七)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对养犬管理经费收支进行监督指导。
(八)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接种、人患狂犬病诊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等管理工作。
(九)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十)各镇(街道):落实属地原则,根据《XX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
(十一)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根据《XX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违反的养犬人及单位进行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宣传阶段(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0日)。以创建卫生城市、文明社区为重要抓手,结合城市提档升级专项行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重点管理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人民群众对饲养犬只依法依规登记、免疫,提升文明养犬自觉性,引导养犬者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倡导"终身饲养"做法,在享受养犬权利的同时,须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二)第二阶段:集中管理阶段(2023年5月21日-2023年6月5日)。一是充分利用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优势,发挥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作用,开展居民养犬情况摸排,全面掌握犬只底数和免疫情况,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对摸排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只行为予以劝导,限期自行处理;发现未免疫的及时进行劝导,告知免疫渠道、时限并督促办理;发现其他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引导;发现流浪犬只及时报告属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联系收捕队进行收容。三是结合摸底排查情况,组织专门队伍对发现的流浪犬同步进行集中收容。四是养犬登记场所要开通快捷办理便民通道,抽调力量加强和提升受理能力,集中开展养犬登记办理工作,审核无误的要当场当日快速办结。
(三)第三阶段:集中清理整治阶段(2023年6月6日-2023年12月31日)。一是组织公安、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前期摸排情况确定整治重点部位、场所,对重点的社区、小区、宠物诊疗场所、犬只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未有效管控犬只,犬只扰民、伤人等突出违法养犬行为,取缔一批违法犬类经营场所,规范一批群众自发形成的犬市,行动中要收集典型案例并广泛宣传,对养犬者、犬类相关经营场所、单位等形成有力震慑,为常态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接到举报后要及时依法依规办理,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参与到养犬监督管理中。三是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因简单粗暴执法引发负面情绪,坚持"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体现人性化管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依法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问题,维护我县市容环境卫生和营商环境,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要完善必要的人员、经费、场所、装备设施等工作保障,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沟通顺畅,要准确把握《XX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重点条款内容和执法工作细节,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环节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同时要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三)强化信息研判,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定期对治理效果、社会反响、群众满意度等要素开展综合分析,及时总结在养犬管理和执法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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