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汇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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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城市文明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市容市貌,强化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市民文明意识,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下面是小编给各位分享的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喜欢就支持一下啦。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力推进我局创城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决定从9月25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20天的“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围绕“高标、极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攻坚克难,全员上阵、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治、善治、共治水平,大力提升创城质量和效益,真正做到实效创城、精准创城、全面创城。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质量提升。

1、整治内容: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清洗维护等。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城区所有道路全部实现“双五双十”和“六净八无”作业标准;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城区道路进行地毯式冲洗,确保路见本色、道路无扬尘;加大生活垃圾收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外溢、无裸露、无长时间积存现象;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无溢、跑、冒、滴、漏现象;规范操作垃圾中转站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清洁,确保中转站运行正常,中转站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扰民现象发生。

(2)对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箱、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维修、更换;按测评标准,配足、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果皮箱,安排专人进行擦洗和冲洗,保持环卫收集容器内外清洁,无破损或不整洁现象,分类垃圾箱、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运,周围两米内无暴露垃圾和污水。

(3)做好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人员突击清理卫生死角死面,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组织清理非法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4)做好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运行正常、车容车貌整洁。及时转运小区的生活垃圾,利用创建迎检前有效时间安排对分包小区内的垃圾突击清理一遍,同时配合好各部门突击清运无主积存垃圾。

(5)科学合理安排好人员和车辆,加大道路洗扫、洒水和冲洗的'作业频次,同时制定好预案,安排好应急车辆,为创建检查提供应急保障。

(二)城市公厕管理提升。

1、整治内容:按照星级管理标准做好32座公厕的日常保洁、维护和改造,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城区主次干道每隔300米左右设置一处公厕指示牌,公厕标志明显。

(2)公厕建设“五有”标准:门口有无障碍标识牌、坡道、坡道扶手等设施,公厕内设有蹲便器或坐便器及厕位扶手。新建公厕设有第三卫生间。

(3)公厕实行全天24小时保洁,无明显异味,无杂物和烟蒂等暴露性垃圾,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墙面、玻璃无污秽。

(4)对公厕内设施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公厕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5)对入厕环境氛围进行高标准打造,有文明如厕公益宣传广告;合理配备洗手液、擦纸巾、绿植等服务设施。

(三)市容秩序整治规范。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建筑立面、橱窗广告、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城市顽疾。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城区建筑立面大整治,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橱窗无广告贴字、无乱悬乱挂物品、无私搭乱建、无破损残缺广告、无废弃附着物、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2)开展占道经营大整治,除批准的“地摊经济”、夜市、便民摊点群外,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不得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作业、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出现。无未经批准的占道物料堆放;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堆放,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时间占用,并做到整齐有序、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3)开展户外广告大整治,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应当符合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严禁出现一店多牌、落地灯箱。

(4)开展私搭乱建大整治,对擅自搭建棚亭、破墙开店进行有效治理。

(四)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明显提升。

1、整治内容:实施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工作,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二手车市场占道经营专项治理。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巩固新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打造停放示范点3处。

(2)加大老城区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划线工作,做到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影响商户经营、不影响市民出行、不占用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

(3)联合交警部门继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处罚力度,做到非机动车停放符合规定,排列整齐,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标识、标线和导向标牌醒目,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4)联合交警部门对占道僵尸车、二手车市场进行清理取缔。

(五)氛围营造效果提升。

1、整治内容:

(1)城区内主次干道沿线涉及建筑围挡、墙体广告等一系列创建氛围营造工作。

(2)完成创城办交办的创城氛围营造任务。

(3)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整治及渣土运输车辆监管。

2、整治标准及措施:

(六)文明小区创建达标。

1、整治内容:按照文明小区创建要求,开展龙湖南岸小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氛围营造行动。在所有正常通行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显著位置设置14处公益广告,每隔20米一处,模板到邮箱下载,每块公益广告带落款,其中:大门口设置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共2块;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橱窗、宣传栏、海报或LED屏等两种形式4处);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教育和文明健康等方面公益广告8块)。

(2)开展基础性设施整修行动。在显著位置设置“600米便民生活圈分布图”;小区内的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有显著标识活动设置,能够正常运行使用无损坏,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不能停车、晾晒衣服);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施设备无损坏,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到位,路灯、线杆、护栏、井盖等公共设施无损坏残缺;有符合标准的人防、技防、物防、消防“四防”设施,且能正常使用,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小区内车辆需划线规范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头停放一致。

(3)开展文明创城宣传行动。深入居民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文明礼仪常识、市民守则、垃圾分类投放等,做到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协助县公安局牵头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治理,严禁早7点至晚8点之间遛狗,严格使用宠物牵引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开展邻里互助、消防安全等宣传活动。

(4)开展城区非法小广告治理行动。协助龙湖南岸小区物业、居民彻底清理楼道内、墙体外张贴的小广告;对污损严重的墙体进行粉刷;联合公安、电信、移动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管治非法小广告,完成乱涂、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源头治理50起以上。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分包小区常态化开展路面、绿化带、楼道内等处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在显著位置增设四类分类垃圾箱;修建花池草坪,保持环境整洁。

(6)开展城区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整治行动。整治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现象;清理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开展私搭乱建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死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科室、队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抓紧制定分管工作创建方案,要对照创建任务、按照创建要求,制定倒排工期表,进一步细化分工、量化任务,责任到路段、到点位、到人头,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六项任务子方案务于9月26日下午3点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科室、队要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查,突出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对于已达标的,要继续巩固提升;对于易产生回潮的薄弱区域和环节,特别是占道经营、停车秩序、环境卫生等,要加大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制止一起,全面落实好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确保承担的创建任务在复检验收和创建迎检中不失分。创建工作中,各科室、队要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构建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实行一天一调度,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容科要对照责任目标,常态化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每天编发督查通报,把督查结果和督查通报作为推进创建工作、落实责任追究、确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活动的重要意义,创建文明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泉州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力求实效,紧密结合幼儿园实际,大力开展创建泉州市文明活动。

二、创建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目标要求:

目标要求:以创建文明城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普及幼儿的文明礼仪常识,进一步加强文明行为养成,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幼儿园环境面貌,着力提升幼儿、家长、教师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尽快进入省级级文明城区行列。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开展创文明活动以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加强公共行为建设,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改善幼儿园环境面貌为重点,着力实施“四大行动”计划。

1、“小手拉大手,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开展以“学礼仪、讲文明、促和谐”为主、小手拉大手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题的学礼仪活动,倡导“文明礼仪、从我做起”,在教师、幼儿中,通过文明礼仪知识竞赛、讲座等,开展文明礼仪基本知识培训,普及礼仪常识和公共场所文明规范,使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成为幼儿园的日常自觉行为,形成人人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风气。

2、“文明在细节养成行动,从细节抓创文明城区工作,通过倡导文明的言行举止,文明在细节养成行动,文明在细节”养成行动引导师生、家长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开展“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乱停车;“文明在手中”―不乱扔果皮纸屑;“文明在口中”―不说脏话、不乱吐痰、不在公共场地吸烟的教育活动,在幼儿园形成“讲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开展“爱护公共设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孩子们爱护幼儿园的桌椅、玩具、设施,爱护社区公共设施活动,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为培训内容,让教师和家长做到文明旅游和旅游文明。

3、“微笑满泉城优质服务活动,“微笑满泉城”优质服务活动园教职员工要率行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成为实践文明规范的表率,影响和带动家长共造社会风尚,坚持依法行教,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杜绝体罚、变相体罚行为,热情礼貌,微笑服务,不断提高幼儿园服务水平。

4、“洁净在新校园环境整治行动,与开元社区联手开展系列活动活动,以人人动手,美、洁净在新校园环境整治行动,洁净在新校园”环境整治行动化家园为主题,开展经常性卫生保洁、美化环境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理念,提升泉州市文明程度,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大力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鼓励教职工使用纸袋包装食品,逐步消除白色垃圾造成的污染,加大绿色幼儿园环境建设,引导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环保节水节能、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

三、创文明城区活动实施步骤

创文明学园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创文明学园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根据自身单位实际情况,形成以园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创建文明学园动员大会,通过出标语、黑板专栏、信息简报、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让全园师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学园活动的重大意义,形成全民动手,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学园的良好氛围。

第二个阶段:具体实施阶段,要从幼儿园实际发出,全面实施“四大行动”,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着力解决文明礼仪、公共行为、社会服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个阶段:深入推进阶段,动员全园师生、家长力量,集中行动,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促检查,注重常态管理,形成强大声势,努力推动形成一流的幼儿园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社会风尚,一流的文化氛围,全面展示幼儿园的良好形象。

第四个阶段:总结表彰、巩固成果阶段,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工作中突出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听取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及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与年终考核挂钩,始终做好全园师生、家长宣传教育工作。

四、创文明城区活动的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抓实抓好,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规划、指导、检查、督促等日常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做一次专刊、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在开展时要积极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

2、坚持从具体工作、日常工作、基础工作抓起,要在继承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各种寓教于乐的方式,创造性开展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创新的精神,在教育内容、活动方式、教育载体等方面不断探索精神文明工作新途径。

3、严把质量、注重实效,保证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针对不同年龄分阶段的师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创建文明学园意识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

4、及时总结经验,活动中注重好的做法和成果,总结不足,加以改进,使创建文明学园工作上一个台阶。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结合《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温创建办〔20xx〕5号)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xx年4月-12月

二、工作目标

以街面秩序专项整治、环境卫生美化提升、垃圾分类提标提质等为抓手,深化“群众工作+科技+执法”的城市街面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街面秩序治理、环卫保洁水平、垃圾分类等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街面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专项整治,结合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严格落实错时管理、街(路)长制、“门前三包”等长效管理制度,强化科技保障和执法保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长效管理。

2、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运用“查处、拆、整、修、饰”等综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破损卷曲、陈旧不洁、断字断亮等有碍市容的进行修整更换,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物、构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进一步规范门头广告装修施工围挡的设置。对非法设立的占道灯箱广告、小耳朵广告、横幅巨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拆除。对牛皮癣小广告开展集中清理,沿街店铺玻璃外不得张贴各类小广告。

3、开展规范门前三包提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发挥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队伍,尤其是联动落实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学校等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好执法保障,同时积极发动引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中队要继续发挥微信+执法,继续开展每周街路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声势。

4、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提升专项整治。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人行道违停现象,对重点严管路段、重点区域等加大抄告力度,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加大联合执法进行拖离和清理。有序推进“按标识方向停车”等文明停车规范引导,全面查处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法接坡、私自挖掘、压占盲道、乱搭乱建违法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一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二)开展环境卫生美化提升行动

1、开展环卫保洁清运提升行动。统筹整合环卫保洁资源,不断推进“环卫一把扫”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城中村、绿化带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主次干道实行100%“撤桶并点”,同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优化“定时定点”收运路线,增加夜间收运路线。

2、开展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加强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及公厕硬件设施提升,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倡导社会各界和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入公厕联盟,全方位宣传“公厕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公厕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开展环卫基础设施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工作计划,着力提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转运能力。落实公共厕所、中转站、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环卫设施、设备的保洁、维护、修复和对标提升工作,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确保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完好、数量充足、整洁有序、创建达标。

4、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通过加快消纳能力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提升监管水平等举措深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三)垃圾分类提标提质行动

1、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商业街区、新交付小区、建成区主次干道撤桶并点工作,全面实施“两定四分”。加大已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力度,配强、配优集中投放点督导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居民垃圾投放意识。重点推进无物业居住小区、六小行业、规上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工作,促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2、继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对照生活垃圾分类“一车一类、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的收运要求,积极规划构建“四定一线”收运体系。加快各镇建筑(装潢)垃圾分拣点,村(居)、小区建筑(装潢)垃圾存放点建设。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和建筑装潢垃圾(渣土)三级网络,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存储及终端处理体系建设。

3、提升垃圾分类执法监管水平。重点加强沿街商铺、物业小区、运输环节的执法保障,加大对个人单位的追责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倒逼源头精准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日常执法巡查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运行三驾马车体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执法整治,倒逼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不文明行为执法攻坚行动

强化科技赋能和日常巡查结合,积极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和现场执法,严格落实《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定期、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乱扔垃圾、乱扔烟蒂、乱吐痰、毁绿种菜、不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易发、高频、典型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开设曝光台,加大各种不文明违法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五)点位对标提升行动

对照我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创建达标工作,对各类创建点位的宣传氛围、内外环境、设施维护等开展对标检查“回头看”,重点聚焦局机关单位、局包干路段和村居社区、环卫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焚烧和填埋场、城区主次街道等重点点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市容、停车等周边环境长效整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做到全面发动,精力到位,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创建行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细化行动计划,明确行动任务和相关要求。要结合创建进程及时研究和总结,各中队要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发挥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并定期向局创建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各单位在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着装、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文书携带、执法流程等方面要严格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依法行政树立执法权威。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及国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十月突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指挥长,市公安局政委、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旅游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调度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持续稳定的整治工作态势;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乡镇

1、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同时各乡镇行政正职和村委会主任为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主体在市、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成立由乡村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职干部1至2人。

3、沿国省道路的乡镇与辖区交警中队联合建立交警巡逻班,辖区交警中队2人、乡镇政府6人,由乡镇政府安排办公和用餐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条件允许的配备交通工具,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交警中队联合领导下,负责辖区国省道路和乡镇政府指定路段的巡逻管控工作。

4、不沿国省道路的乡镇建立不少于6人的交通协管员巡逻班,人员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由本乡镇自行配备,在交安委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各村(居)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配备交通安全员的基础上,建立不少于5人的交通协管员队伍,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村的交通指挥疏导、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源头管理工作,同时保护本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疏导交通。

6、积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道路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排查、整改并做好路障清除和旅游景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教育和管理村民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不追车、揽客、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同时对追车揽客等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7、积极组织学区负责人加大对辖区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积极开展校园和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各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8、进一步强化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以及辖区重点驾驶人的审查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交警巡逻班搞好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张贴违法通知书工作。

9、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站所全力做好辖区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集市反弹现象的发生。同时全力搞好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公安局

牵头组织交通秩序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交警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国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和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切实加大对酒后、醉酒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单挂、倒挂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交警大队要对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和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建立台帐,对于能整治的要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或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报请市政府协调迅速整改。

3、交警大队要强化车驾管源头管控措施。与交通、教体、安监等部门紧密协调,大力开展“清车清人”行动,重点对营运客货车、危化运输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大清查,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分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车辆和驾驶人逐个进行资质审查,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强化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管控。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杜绝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辆进行审验和办理注册登记。

4、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黄标车、三轮车闯禁行、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以及工程运输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将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纠正、教育情况,对堵点、乱点的指挥疏导效果,以及管段辖区交通事故的下降比,作为考核内容,完善考评办法,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城区见警率、管事率。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5、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市区道路的堵点、乱点排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生在辖区的交通事故,及时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市区道路及提升改造后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设置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合理。深入机关、学校、油区、社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市区主要路口展示交通事故展牌和发放宣传材料。

6、城区交警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城管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7、治安大队要积极协调各派出所,组织一村一警在乡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县乡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加大对旅游景区追车、揽客以及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同时接到有扰乱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报警后要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快速处置(10分钟以内必须赶赴现场),要认真履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对移交扰乱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进行顶格处罚,两天内必须处理完毕,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城管局

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差、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及渣土运输车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1、积极组织人员严禁市区内建筑施工占路堆料,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规范经营秩序,严禁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确保在批准区域或从事早餐经营活动的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加大同城市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市区道路上存在的早市夜市进行规范化管理。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区早市夜市的规划布局设置工作。

3、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化运输,并纳入公司化管理,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强化对渣土运输车的动态管控,达到防遗撒、扬尘要求,并通过交管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对渣土车违反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随意倾倒、抛洒、污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全方位净化、美化城区道路两侧环境。科学合理增加停车位,加大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

5、负责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取缔工作,启动三轮车更换微型机动车的工作。

(四)交通局

牵头组织国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打场晒粮、环境卫生整治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1、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列出整改时间表,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

2、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辖区乡镇统一调度指挥,严厉打击在国省道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放物品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3、全面提高城区和农村公交车运行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城区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进一步加强城区和农村客运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4、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对全市所有客货运车辆进行一次仔细认真的排查,重点是驾驶人准驾资格,对发现的准驾车型和准驾资格不符的,坚决予以停运。

5、组织人员摸排统计全市所有新换公交车辆,对还未上牌照的公交车要督促其抓紧时间到交警支队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要坚决予以停运。

(五)工商局

作为沿国省道路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辖区乡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集市进行严格管理,每逢集市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集市的经营秩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从严治理国省道路两侧门店店外经营的行为,确保国省道路安全畅通。

(六)教体局

牵头做好辖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教育学生上下学及假期期间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同时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把好接送学生车辆出门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明确责任,稳步推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梳理明确本单位的任务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确保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难度大、设计面广,各部门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突出以疏为主,疏管结合,做到文明执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四)强化督导,追究责任。指挥部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重大交通安全问题,公安部门要牵头组织督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于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要于4月10日上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武穴市、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武发[20xx]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推进文明社区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广市民提供和谐舒适的社区生活环境,市文明决定,从今年开始,组织部分省级、黄冈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开展精神文明结对共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荣辱观,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为主要内容,以文明单位、社区联手结对共建、优势互补、双向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享文明成果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影响、示范带动作用,延伸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域和覆盖面,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市、市政府工作局。

二、共建方式

结对共建以全面安排为主,自愿商定为辅,动员和组织省级、黄冈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就地就近社区结成对子,共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服务好社区“一本四化”建设,参加共建的文明单位可以与一个社区结对,有条件的,也可以与多个社区结成共建对子。

三、共建任务

结对共建活动中,各级文明单位除按照市、市政府统一要求,完成社区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外,具体要实现以下“六个一”工作目标:

1、创办一所文明市民学校,开展经常性文明市民教育。紧扣“争当十佳文明市民,共创省级文明城市”这一主题,以提高居民素质为重点,按“八有”标准,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所文明市民学校。立足社区和各单位实际,举办一期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专栏,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在社区广泛开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开展“十佳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共同培植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2、扶持一定数量资金,积极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以社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为目标,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搞好辖区单位绿化和庭院美化工作。全面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使结对社区公共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让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享受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确保共建社区被评为市级以上文明社区。

3、每月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文明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各级文明单位要及时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社区实际,经常性的开展困助学、赈灾募捐、关爱空巢老人、关心留守儿童、关注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社区提供人才、信息、市场、项目等各方面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协助社区壮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切实提升志愿服务水平,真心实意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4、每月组织一次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结对共建文明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好文明楼栋、文明庭院、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活动。并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好“四进社区”(科教、文体、法律、卫生)活动。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社区文化事业,按照一个社区一个主题,一个社区一个品牌的工作思路,精心设计好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新风尚。

5、每季度组织一次民意调查,切实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结对共建的文明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千家万户,广泛开展民情、听民意调查活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全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为社区建设当好参谋。针对群众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制定出详细的'解决方案,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限度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等各方面需求。

6、建立一个在职党员联络站,创建“党员文明示范岗”。由镇处、社区牵头,辖区文明单位配合,共同开展“在单位做一名好员工,在社区做一名好公民”的“双好”活动。各社区要普遍建立一个“在职党员联络站”,辖区文明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发动在职党员到所在社区党员联络站报到。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长及居住情况,设岗定责,使在职党员积极投身到社区建设中来,以此进一步激发在职党员居住在社区、奉献在社区、回报在社区的热情,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员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结对共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市里成立结对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副书记小忠同志为组长;市常、组织部长小兵,市常、宣传部长小超同志为副组长;市组织部、市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由市文明统一领导,市文明办牵头督办,镇处牵头抓总,社区和辖区文明单位相互配合,具体落实。

2、提高认识,把结对共建工作融入到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与社区结对共建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同创共建这一活动载体,引导广干部职工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要把结对共建与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承担的共建任务融入到各自的业务工作中来。共建单位要主动与结对社区联系,制定共建活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3、真抓实干,把居民评价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最高标准。开展共建和谐社区活动,要立足实际,着眼实践,重在共建,贵在实效。要坚持不懈,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居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多办作用、影响的实事、好事,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结对共建带来的新变化,切实体会到同创共建带来的实惠。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不走过场,评价活动的成效要以社会响和居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最高标准。

4、建立机制,把结对共建的考核纳入到文明单位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评比之中,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立足长远,把有效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努力探索和创新共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出实招、出新招,不断增强共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文明办将把结对共建的考核纳入到文明单位、和谐社区创建评比当中,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结对共建好的单位和社区要进行力表彰;对那些共建活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6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管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找不足、补短板、攻弱项、促落实,持续深入开展20xx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测评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创建、改革创新,坚持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要求

整治提升行动以提升城市品味、完善服务功能、推行文明执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城市“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兼顾生态环境治理、违法建设管控,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逐个片区、逐条道路全力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行动,突破老大难问题,力争完成20xx年度各项创建测评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全局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渭河城区以北片区由孙建民同志、杨子宏同志负责,渭河城区以南片区由陈鸿斌同志、闫丽芳同志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督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主干道

重点区域:区府路、前进北路、陇昌路、天河北路、前进南路、商埠路、成纪大道麦积段、埠北路、埠南路、兴陇路、泉湖路、天河南路、中心大道、羲皇大道麦积全段等14条主道路。

整治任务:无随地吐痰、便溺行为;无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等废弃物行为;无马路市场、无露天餐饮和烧烤摊点;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无悬挂的各类广告、标语、条幅和利用沿街行道树、路灯杆等设施悬挂的物品;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临街门店无堆放商品和餐饮门店无占道(越店)经营等现象;无乱停乱放车辆(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二)背街小巷

重点区域:育才路、同乐路、为民路、影院巷、铁工巷、安宁巷、华阳路、天风路、书苑路、健康巷、新建巷、林水东路、林水西路、伯阳中路、伯阳西路、新阳路、凤凰路、五龙路、甘泉路、石佛路、琥珀路、龙园西路、颖川河西路、石佛中路、天泉巷、南山巷等26条道路。

整治任务:按照“局部整齐”的原则,对照目前现状进行整治、规范,逐一整改销号。突出对辖区路段市容市貌的规范整治,按照“定点、限时、便民、有序”的原则,加强对农副产品、水果临时销售区、夜市摊点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取缔未经许可的马路市场和各类流动摊点,查处在未划线区域内占道经营、倚门经商行为,整顿和规范小巷道内各类违法行为。

(三)商业大街

重点区域:商埠路步行街、莫尔街(恒顺江山悦小区周边)2条主要商业大街。

整治任务:商场周边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经营;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旧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四)公共广场

重点区域:火车站广场、马跑泉市政广场

整治任务:

①设置固定的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宣传牌,不少于6处。刊播本市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或道德模范事迹展板(不少于5处)。

②利用展板、广告牌、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道德模范、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垃圾分类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要图文并茂,具有艺术性),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

③设有固定的精神文明宣传栏(牌),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④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停车乱收费;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

(五)公园、景区景点

重点区域:马跑泉公园、翠湖公园、龙园、麦积山大景区、卦台山景区沿线。

整治任务:公园、景区周边及重要旅游道路两侧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摊点必须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进行经营,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沿路店铺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对景区周边及重点旅游道路两侧乱摆摊点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拆除破损、低俗的户外广告牌匾;全力配合景区、乡镇依法拆除景区道路沿线各类违法建筑,切实维护景区沿线环境秩序良好。

(六)校园周边

重点区域:城区大、中、小、幼儿园等校园周边。

整治任务: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占道经营的各类流动摊点;加强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整治,建立护学岗,清理取缔校园(门)两侧50米内设置的各类停车点(位);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散发传单、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禁止一切宣传招生、培训机构在校园周边设置咨询点;全面清理各类宣传条幅;严厉整治城区流动车载广告、LED宣传车辆;全面禁止各类音响、流动宣传活动的审批,严厉查处各类音响噪声污染行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七)车站周边

重点区域:天水火车站、天水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

整治任务:车站周边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文明养宠现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停车乱收费现象,站前广场无散发小广告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八)商场超市

重点区域:金都商城(步行街)、金都商厦、景园商厦、华阳国际生活广场、盛达广场商场、景园城、桥南小商品城等7处大型商场。

整治任务:商场超市周边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污旧门头牌匾;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

(九)便民(集贸)市场

重点区域: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陇昌路市场、仿古街市场等4处集贸市场。

整治要求:

①由广场管理处组织对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仿古街市场、陇昌路市场集中开展市场环境卫生、视觉脏乱差等问题专项整治;

②市场内地面平整,下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③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文明经营、取缔私设摊位收费现象;

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⑤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

⑥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

⑦市场内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现象。

⑧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可查询投诉处理记录、结果)。

责任分工:广场管理处负责对市场内的摊位收费、环境卫生及对经营门店倚门经商、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辖区执法中队负责配合广场管理处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并对市场内经营户(门店)乱倒垃圾、占道经营、倚门经商等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

(十)城乡结合部乡镇、村

重点区域:马跑泉镇、花牛镇、社棠镇、道北办城乡结合部;马跑泉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花牛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社棠镇主镇区村庄、道北街道辖区村庄。

整治任务: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乱堆乱倒、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加强沿路市场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规范管理临街门店倚门、倚店经营等现象。结合全域无垃圾、乡村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城郊乡镇、行政村环境秩序整治,配合辖区镇、村组织村民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建立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十一)城市“牛皮癣”管理

重点区域: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公共广场、住宅小区等区域乱贴乱涂的各类小广告。

整治任务:

①对重点区域“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逐小区进行摸底排查,针对上级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到街道、小区院落进行排查,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

②广告中队及时清理城区主干道沿线路牌、路灯、果皮箱、公交站牌、桥梁、电力及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各类小广告、喷涂物以及其他城市“牛皮癣”。

③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乱张贴、乱喷涂家(政)教、售(租)房、办证、贷款号码等有损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行为,提升城市形象品位。

责任分工:广告管理中队负责清理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桥梁公路沿线等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广告;广场管理处负责清理集贸市场、商埠路步行街、火车站广场、盛达广场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小广告;执法股负责有关涉嫌诈骗、办证等违法小广告案件移送。

(十二)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

重点区域:城区主干道、小巷道、商场超市、步行街、公共广场、临时停车场点等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

整治任务:广场管理处、辖区执法中队、机动中队要严格按照各自管理区域及任务分工,加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禁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交通的,不算作违章停车),及时清理经营场所私自围挡道路和人行道停放车辆。依法加大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的规范管理。对城区主街道沿街门店前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实行划线管理,定点停放,严禁占压盲道,做到线内存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规范管理小巷道机动车辆停放。依法查处无经营手续、无备案手续、乱收费、私划乱划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私自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限期拆除相关设备。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建筑

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对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建设主体进行查处,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影响重大工程项目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及违建易发、频发区域的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违法建设迹象,立即责令停工,并及时化解因乱搭乱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确保城乡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依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紧扣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大力整治违规遛犬、携犬进入规定场所、占用公共场所养犬等行为。重点整治犬只排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违法行为及违法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犬只销售、展览、表演等活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xx年2月底前)。制定全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上旬)。局属各单位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对“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背街巷道、住宅小区等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执法股)。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指挥部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3月中旬—5月底)。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结合城市管理职能,突出“净化、美化、亮化”的城市管理目标,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地毯式整治行动,做到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查处的依法查处,该拆除的一律拆除。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攻坚冲刺阶段(20xx年6月以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城市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回潮,着力解决边整治边反弹的问题。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在已取得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彻底进行有效整改,高强度、高要求、高标准做好市容秩序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把创建工作与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有力的行动,促进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局班子成员实行蹲点包抓,层级负责,要对包抓片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蹲点督查跟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路段管理责任人及任务分工,做到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工作任务为目标,靠实工作责任,制定推进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瞄准问题和短板,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督查股要制定百分量化考核细则,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局上下要拧成一股绳,全局一盘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之间要加强配合,各单位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相应业务股室,相关股室要积极跟进督促指导,稳步有序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执法股要加强衔接协调及业务指导;法制股要结合专项整治需要,及时拟定各类通告,提供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各执法中队及广场管理处要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手段,处理好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并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报送高质量的工作信息,由局外宣办收集整理后,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局外宣办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活动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共同创建文明家园,为创建工作和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7

按照大同市《20xx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同创城办〔20xx〕3号)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项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为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全力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两年重点攻坚、三年冲刺夺牌”创建思路,不断巩固20xx年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打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市容为目标,以解决城市“六乱”为重点,标本兼治,对照测评体系全面整改,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消盲区,着力解决市容市貌管理重点难点弱点热点问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时间安排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提升行动时间为20xx年7月至11月。

三、提升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为市建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是各城乡结合部。

四、专项提升内容

(一)全面清除城市“牛皮癣”提升行动。

1、全面彻底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临街建筑(构)物、房屋立面及周边的街路附属设施、设施表面、商铺橱窗等有碍观瞻、影响市容非法张贴和乱写乱涂的小广告。

2、对擅自设置的彩虹门、彩旗、条幅、充气物、实物造型和在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商品交易会等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进行劝导与查处。

(二)全面开展城市“美容”提升行动。

1、对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出现结构损坏、墙面剥离或外立面污染等现象的,及时督促产权单位、商家及时进行修缮、维护和清洗;对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外部和玻璃幕墙,应当定期清洗、粉刷,确保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斑驳破损污损。

2、对擅自在行道树、绿化带、店门外、窗口外悬挂、晾晒各类物品进行清理。

(三)全面开展规范“占道经营”提升行动。

1、依法对主次干道、沿街商家(水果店、杂货店、塑钢门窗加工店、修理店、饮食店、服装店和汽车美容店等)擅自堆放物品和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与查处。

2、取缔违规马路市场、摊点群和早(夜)市,积极引导游商游贩进入便民市场和城市便民经营点。

3、严厉查处临街商铺和单位利用地桩地锁、不锈钢围栏等障碍物违规圈占道路和公共场地。

4、清理不按规定地点和无序停放的共享交通工具,对拒不整改的运营商家重处重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提升行动是巩固上年度创建成果,是落实“两年重点攻坚”创建思路具体举措,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增强责任感,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入开展。

(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区市容管理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工作融合、协调配合、资源整合,做到协同发力、统一行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街道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对照创建评测体系,结合开展的20xx年市容市貌专项行动方案,认真摸排各重点区域、路段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导,有效推动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及时报送信息(与20xx年市容市貌专项行动方案合并报送),每月5日前将本月整治情况上报,行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市貌管理科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8

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城市品牌,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自年9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办作为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战场,全力配合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创业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同时我办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形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评选标准,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追赶超越为主题,以促进全办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着眼点,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素质,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攻坚20xx,建设魅力北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发展“省级文明单位”成果,集中搞好市民素质教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我办打造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黄河三角洲中心街道,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三、方法步骤

根据我办实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6日—4月12日)

4月上旬,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各专业工作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检查督导。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方案、效能督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制定下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的通知》。全办要集中时间,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13日—6月20日)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办事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责任目标任务。创城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通过专项督查、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4月份,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画和《致全办人民的倡议书》。推选参评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5月份,迎接驻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收集整理创城档案材料。6月份,全面筹备创城迎检工作,汇总上报创城档案材料。

(三)自查迎检阶段(6月21日—7月上旬)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认真进行督促自查,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6月下旬,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模拟测评。7月上旬,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事关我办发展全局。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有效载体,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广开渠道,加大投入。根据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保证重点项目和创建经费所需。特别是要加快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办事处新闻办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宣传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活动中产生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做到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要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等载体,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在全办形成上下重视、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激励评价、情况通报、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各专业工作组要对本组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办事处创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跟踪督查。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全办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性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点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月8日至月19日

(二)宣传地点:重点路段为太白南路、丈八北路、各城中村出入口,同时设立3个集中宣传站:丁家桥村东口、西户路茶张村口、赵家坡村口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0

20xx年是韶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年,落实《武江区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路三市场、四巷四社区”“一园三景”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行动方案》,针对我街道所挂钩实地测评点位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将“一巷一社区”列为新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由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挂钩联系,根据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后向面上推广。新华街道为该项重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推进;其他有关单位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保障服务单位,负责落实职权范围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巷一社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丘细琼任组长,新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邓志雄任副组长,新华街道综合执法办主任耿欣、公共服务办主任小萍、整治办主任小云、工业东社区党委书记小妍、工业中社区党委书记小眉为成员,“一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整治办公室,整治办主任小云任办公室主任,“一社区”领导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办主任小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三、整治点位

“一巷”——向阳芙蓉市场侧门背街小巷

“一社区”——工业东社区

四、整治标准

(一)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二)城市社区: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五、整治步骤

(一)实地考察阶段(2月15日前)。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到测评点位实地考察,现场对照实地测评标准,提出具体整治提升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2月15-2月28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产权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5月30日)。这一阶段分两部分进行:

1、背街小巷:由新华街道牵头,交警、环卫、市政、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配合,对整治范围内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拆除和整改。

2、社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学雷锋、环境整治、理论宣讲、文化体育等志愿者服务队,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家长学校等开展“道德宣讲、亲子阅读、居民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逐渐形成党员志愿者引领、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有效带动了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社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延伸管理触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改善街巷市容环境,提升整体形象。

六、整治要求及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背街小巷及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是我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响应市民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等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措施,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长效。背街小巷、社区综合整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管理,真正做到完成一条、验收一条、巩固一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街道将把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到相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范围。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加强社会宣传,注重舆论导向,要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品质生活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和居民群众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1

为全面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发性反弹性问题,促进城市更加整洁有序文明,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确保常态长效管理,按照市、区相关会议统一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区城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市容整洁、秩序优良,使我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得到有效解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区城市管理局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我区区管二、三级道路市容市貌,重点整治湖滨街、宜园路、蔡山路、工农街、北正街、四方城街、关岳庙街、龙门口街、玉虹街、花亭路、水上公园路、近圣街、沿江西路等。对区管市政设施的修补。

四、整治内容

1.对沿街经营户门前摆放落地灯箱广告牌、门前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准店外经营和线外经营。

3.对沿街各种乱牵乱挂的雨披、条幅及破旧、不规范的雨棚进行拆除。

4.取缔沿街流动摊贩,对划定区域内的临时摊群点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不脏、不乱,规范有序。

5.对区属市政管养的设施进行维护、更换。

6.按照要求拆除、更换各类公益广告。

7.按照分工要求和应划尽划的原则,补划非机动车道各种停车线。

8.配合辖区街道进行文明创建综合整治。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各街道中队对市容市貌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沿街商户签订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商户通过电子屏播放文明创建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中队结合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与创建相关的市容市貌管理、公益广告设置、停车划线等问题进行排查,汇总后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对照标准进行销号整改。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针对辖区市容市貌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内容,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联勤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沿街流动摊贩,督促商户进店经营、线内经营,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确保各项市政设施修复、建设完成。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8月21日至9月上旬)。对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管理,对照标准进行补缺补差和完善。

六、迎检工作

1.全员下沉,集中管理。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在迎检期间,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安排,机关、大队全员下沉路面进行管理,按照街道片区、各条道路,包保到人,严格把控早6点至晚11点区间的市容市貌,强化问题的随接随处、快接快处,确保岗位时时有人,问题及时处置。

2.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确保迎检工作落实到位。对在迎检工作中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人员由上级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予以严格问责。

3.优化保障,高效推动。迎检期间,因全员下沉路面管理,局办将不再统一安排后勤保障,各路面包保责任人自行解决。迎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标准对误餐、降温等费用予以报销。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的重中之重,彻底解决不符合文明创建各项要求的现象,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在集中整治期间分管负责同志坚持一线抓落实,坚持一线抓督察。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2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

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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