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障方案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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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障方案旨在提高农民医疗服务可及性,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推动健康扶贫,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发[~]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做好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特制定《x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集体、个人、各级财政、定点医疗机构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推进农村卫生建设,降低农民患大病与重病的经济风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原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保障农民健康而建立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结合x镇实际,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工作原则。一是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把试点工作的基础打牢,稳妥扎实的推进工作。二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注重解决好自身的突出矛盾和特殊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搞好试点工作。三是坚持探索创新的原则,在筹资方式上,管理模式上,保障形式上,创造出新的试点经验。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内容和时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政府补助为主,参合人员缴费为辅的`筹资方式,中央及各级政府对参合人员每年补助20元,参合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10元。按照x市的要求,各村在按户做好资金收缴和照片收取工作基础上作好登记表填报工作,然后将各项材料于12月13日前报到财政所和统计办。

在完成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相关材料收缴的基础上,从~年1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对于参合人员开始实行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各行政村和社区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干部分工协作、落实分级负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山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1、各村要召集好干部开好落实会,真正吃透这次医疗试点活动的实质。要把宣传单发放到各家各户,还要利用好村部的广播和墙体宣传。各村村书记分别是第一责任人,要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全村90%的参合率,并监督各工作人员在做好资金收缴的同时开好收据,做好登记,同时清晰填写登记表。为了办理合作医疗证的需要,合作医疗办公室要求参保人员每人准备2张一寸彩照,学龄前儿童可以不用。

2、财政所要搞好缴费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搞好表格填写的培训。还要负责做好基层医疗资金的核实、登记工作,以及各项表格等基础材料的汇总。

3、民政办组织好贫困户相关政策的落实,保证五保户、特困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资金足额到位。还要同卫生部门做好贫困户的参合资金和统计数据的衔接工作。

4、镇卫生院首先要加强对医护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随时直接向患者宣传,还要通过在明显位置设立标识,丰富镇卫生院宣传板等群众易于了解的方式进行实地宣传,引导农民参与合作医疗。同时尽量方便地设立合作医疗办公室和服务咨询台。在搞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好从XX年开始的合作医疗各项服务准备工作。

镇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2

20xx年,我市启动了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并轨运行、实现市级医疗保险联网支付,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但我们也看到存在职工医疗保险资金沉定过多、预算管理粗放、支付方式老旧、新农合保障水平低、有穿底风险等问题。建议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一、 提高筹资水平。

在逐年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的基础上,抓住并轨管理的有利时期,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农村居民优先进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 强化医保支付管理

创新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具有双向调整功能的支付方式,如科学核定单病种支付金额,结余归医院,超额进行客观评估,由资金和医院联合承担;实行按疾病相关组支付;对慢病提高门诊支付比例,减少住院频次;强化对分级诊疗的医保政策支撑。

三、 强化医保资金使用监管

依托信息支撑,强化实时监管;结合医院级别、诊疗范围等,有效控制医保资金支出;对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行为,减少或拒绝医保支付,从而提高医保支付的效率。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凉委办发〔20__〕16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凉府办发〔20__〕63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凉府办发〔20__〕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的乡村医生包括:一是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正在我县所辖村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二是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发证,在我县辖区内从事乡村医生服务工作,年龄已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

第三条 符合本方案第二条的在职乡村医生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60岁以上老年村医生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下同)由单位承担的缴费部分(含补助)和老年村医生生活补助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 建立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机制

第四条 严格执业准入。新进入的乡村医生聘用遵循“乡(镇)卫生院聘、村用”原则,必须具备医学学历,在指定的村卫生室执业,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注册工作。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聘用工作、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 建立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应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对未到退出年龄,因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事故及违纪违法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予以解聘,并注销其相关资质。

第三章 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及生活补助

第六条 女性年龄小于50周岁、男性年龄小于60周岁的在职村医生可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女性年龄大于等于50周岁的在职村医生,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档次由单位按照4000元/人/年缴费档次进行代缴费,另外由单位每年为其购买保费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缴费总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村医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给予补助。单位只承担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不承担补缴及解除聘用合同后的社会保险缴费。

第七条 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老年村医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30元。

第八条 符合领取生活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由个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原工作所在地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生活补助。

第九条乡村医生领取生活补助期间身亡的,其直系亲属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经办机构从其身故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第四章乡村医生相关认定

第十条 在职村医生的认定。符合《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意见的通知》(雷府办函〔20__〕48号)文件中村医生条件的在岗村医生。

所需材料包括乡村医生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资花名册、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行医证书等任一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第十一条 年满60周岁乡村医生相关认定。

1.年龄认定。以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截止日期到20__年12月31日年龄已满60周岁。

2.工作年限认定。按照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实际工作周年计算工作年限,中途有间断的,扣除间断时间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乡村医生工作年限证明由当地村两委、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同村或邻村65岁以上群众代表5人以上的签字证明(附件1)。

第十二条 认定程序。乡村医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如实填写《雷波县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申请核定表》(附件2),并负责提供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始证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村两委初审,填报《雷波县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申请核定汇总表》(附件3),对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乡村医生在村两委、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地点进行多形式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若有反映公示信息不实的,要及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对相关认定材料逐一复审签章,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终审,终审后再由乡(镇)再次公示,作为社会保险缴费或补助计发依据。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申报办理时限。在职村医生,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根据要求,积极组织村医生于20__年1月31日前完成办理手续。60岁以上老年村医生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__年1月31日,无故逾期未申报则按自动放弃处理。20__年2月20日前,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初审和公示。20__年3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对补助对象相关认定材料逐一复审签章和报送。20__年3月30日前,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完成终审工作。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或补缴。

(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职职工派驻到村卫生室工作的;

(二)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且已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三)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被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或被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除服务协议的;

(四)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卫生规章制度离开工作岗位的;

(五)符合领取老年村医生生活补助条件,但在实施前已经死亡的';

(六)其他不符合享受政府缴费补助情形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社会保险主办单位为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宣传动员。离岗老年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具体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财政局办理。

第十六条 坚持“谁发证、谁管理,谁证明、谁负责”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政策规范有序实施。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后,如国家、省、州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4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x〕56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xx〕197号),为做好我乡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各村20xx年参合人数不低于20xx年度参合人数。全乡参合人数在20xx年基础上增加653人(各村需完成参合人数见附件1)。

(二)20xx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二、参合筹资对象

(一)农村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人户分离的农村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

(二)失地农民、农垦系统、林场、各类开发区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禁止超范围参加新农合,避免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重复参保。

三、筹资原则与标准

(一)筹资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筹资、专款专用”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二)筹资标准

20xx年筹资标准为140元/人,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120元。

四、参合筹资方式

(一)农村居民个人缴费。

(二)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农村居民参合。

(三)经民政部门核准后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的农村居民的参合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按筹资标准代缴。

(四)经人口计生部门核准后的独生子女父母、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绝育措施的夫妻参合个人缴费,在具体补助标准未出台前按照“先收后退”原则,先向个人收取参合费,具体补助政策出台后退还个人参合费,以保证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已符合民政部门资助对象的,并得到金额资助的计生资助对象以民政资助为准,不再重复享受。民政办和计生站要进行资助对象相互核准确认,并将确认资助对象花名册于20xx年10月30日前报乡卫生院,做到不重不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领导,将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年内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予以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各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及相关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对在外务工及散居等农村居民,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坚持农民自愿参合原则

在筹资过程中,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加”的原则,严禁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强制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或代缴参合资金,严禁虚报参合人数。各村委会要认真统计辖区内农业人口数,应参合人数、实际参合人数,民政、计生部门资助人数,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信。

(四)规范缴费工作

严格加强对收费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前向农村居民公告,让农村居民明白缴费时间、地点和收费机构、工作人员。收取农村居民参合费用时,要以户为单位,及时开具《云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款收据》,不得使用其他收费标据。

(五)确保资金入库

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参合费用汇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用账户,乡镇和村级资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天,严禁滞留挪用。对已经缴纳参合费用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及时核发《合作医疗证》,确保农村居民及时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六)加强信息收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

在筹资工作启动后,要严格按照《新农合参合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项目规范》(普卫办〔20x〕160号)的要求,全力做好参合人员个人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与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七)严格执行筹资工作旬报制,确保工作落实

为准确掌握全县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及筹资情况,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村从20xx年10月开始直到筹资结束,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填报《自治县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进度统计表》。

(八)科学合制定补偿方案

20xx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后,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综合分析历年补偿方案运行和基金使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筹资标准的提高,科学合理的制定补偿方案,适当扩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一是20xx年新农合住院补偿最高限额30000元;二是20xx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三是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四是适当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5

为做好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和《江西省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党委号召、政府组织、农村自愿参加、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方针,体现“谁出钱,谁受益”的宗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地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实现新农合覆盖我乡绝大多数农民的目标,不断提高全县农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乡有95%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确保年参合率达100%,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达80%以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化程度的抗风险能力,达到减轻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方法与步骤

整个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月25日前)

(一)制定全乡20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并下文实施。

(二)做好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和20__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召开20__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全面部署安排我乡20__年的新农合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与收缴农民参合费(20__年10月26日至20__年1月25日)

(一)按照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整体要求,全乡广泛开展宣传与发动工作。

1、各村组织开好“三个会”:村级两委工作会、村小组长会以及村小组为单位的农户户主会,层层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做好宣传骨干的培训。实行乡、村干部宣传发动驻村入户包干责任制。

2、对村卫生所及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广泛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①组织一部宣传车深入圩镇、村组巡回宣传;②乡广播电视站要开办一个专题栏目,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报道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③发放一份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单④印发一份典型补偿事例宣传单;⑤各村委会每半月出一期宣传栏;⑥每一个村小组书写1条以上永久性标语。

4、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上级驻我乡人员深入农户家中,做好新农合宣传动员工作。

(二)收缴农民参合费

1、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参合费20元,农民个人缴交参合费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25日,国家、省、市、县级财政对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交费截止日的参合人数为准每人每年补助80元。

2、收缴农民参合费以村委会为单位,按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款收据,注明缴费人员姓名,同时在参合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并将缴费情况在其《新农合证》上记录,收款收据粘贴在《新农合证》的第6页处以备核查。

3、各村所收参合费必须每日及时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乡财政所必须在20__年1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本乡的农民参合费全部缴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财政专户”,不得留有余额。

4、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本人的参合费由乡民政所在20__年1月25日前将本乡上述对象的参合费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并将名单及时交乡农医所。

5、领取了计生“一卡通”的农村一女户家庭和已扎二女户家庭的主要成员的参合费,按照于都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计生“一卡通”农村持证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通知》(于人口计生领字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乡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织对各村开展新农合宣传发动与参合费的收缴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__年1月1日起)

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组织实施。

1、继续收缴农民参合费至1月25日止,同时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名单。

3、开始对20__年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报帐。

4、乡农医所将参合人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管理并将《参合人员登记表》交一份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5、各个村委会和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固定公示栏,对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报账情况每月定期公示,让广大农民知情和监督。

在实施过程中,我乡将配合县政府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及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调查、检查,及时掌握新农合工作运行开展情况,确保我乡新农合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__年10月)

20__年10月,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新农合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材料送交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汇总。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这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按要求建设好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配备好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切实负责好乡新农合的具体工作。至20__年1月25日,要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100%,新农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教育,强化宣传。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农合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乡农医所、各村委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情况的公示工作,让社会和广大参合农民知情和参与监督。

4、规范服务,加强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乡农医所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执行有关医疗服务规章制度情况加强监督和考核,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

5、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乡农医所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审批、使用、医疗费用报销补偿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方式和方法,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即从20__年10月26日起,每周一、周四下午五时前由财政所依据各村实际进帐额填写进度表报乡农医所,并在全乡通报。

二是实行每两周调度制。在收缴参合费期间,实行每两周一调度,第一次调度时间为11月6日,以后每隔一周以星期四下午五时的数字为准进行排位,进度排位后两位的村书记、主任要分别向乡主要领导作出情况说明。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在11月30日前参合费收缴进度没有达到50%,三月25日前进度没有达到100%的村年终考评不得评先评优;对参合率在三月25日前达到100%的村,依照完成时间的先后排序(以银行进帐单为准、参合登记表及台帐)取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对相关个人建议上级优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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