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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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旨在提升环境质量,强化管理措施,推动资源合理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整治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必备]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乡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要求,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按照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动员全村干部群众认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建设幸福新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充分发挥两委班子主导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合力。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科学编制环境整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集中解决区域的突出问题,培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冶标与治本同时推进,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二、总体目标

在全村集中展开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以“五清四化六改”(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河道、清圈舍周边废弃物,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改厕、改圈、改路、改水、改牌、改垃圾处理)活动为载体,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对生活垃圾逐步达到“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和处理”,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卫生意识、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村风文明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此次行动重点抓好“六大”工程建设:

(一)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结合全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在主要交通干道、主要河道两侧栽植适宜生长的速生林、经济林达到净化、美化的目的。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全面清理村庄四周、街道、房前屋后及连村公路两侧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内的粪堆、肥堆,严格控制畜禽乱跑、乱排,实行舍饲圈养,引导规模养殖,实施集中治污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改厕、改厨、改圈、改水、改能步伐,彻底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强化村所在地、学校、卫生所、交通干线、渠道两侧等重点部位的生活垃圾清理;垃圾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倾倒,防止造成新的污染,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河道无垃圾沉淀物“五无”标准。

(三)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集中清理村庄、交通干路沿线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拆除、清理沿路的违章建筑,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废弃圈舍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进行清理;清理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和圈舍周边废弃物,村庄主街道修建排水、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加大对农村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等整治力度,尽量将柴草统一规范堆放到村外,确需堆放在村内的,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以创建绿色家园为目标,加大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力度,实施公路、水渠两侧栽植整齐美观的行道树,在村级小广场周围栽植部分绿地;积极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的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村庄街道两侧墙体粉刷防水涂料,要按照连片、连线,统一色调的要求,进行整体美化,体现生态特色、文化特色、旅游特色。

(五)幸福新村环境整治工程。结合新民居和幸福新村建设,打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样板,通过幸福新村率先垂范、以点带面,推动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发展。以“四化一处理”(道路硬化、街道亮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为基本内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新民居建设以“三新六有”为基本内容,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结合旧房、危房改造项目,以“五改”(改房、改厨、改厕、改水、改能)为重点,加大旧房、危房改造力度,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水平。

(六)长效机制建设工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广播、进组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工作运行机制和健康环境理念,让群众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增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逐步改变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达到“三有”标准,即有必要的环卫设施,建垃圾池或垃圾屋,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和清洁工具,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负责本村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制定或完善村规民约、卫生公约等管理规章,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明确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落实好“门前三包”,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吸纳村民代表参与监督,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不反弹。三是提高全村环境管理水平,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四、整治步骤

(一)认真宣传发动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4月6日召开有党员、小组长、村民代表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为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打下基础。

(二)全面整治阶段村两委组织好本村的垃圾清理、转运工作,率先实施“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处理”模式;院外柴草、木块、砖头及其它堆放物均由各户按照要求统一堆放,严禁乱占乱堆。院外露天旱厕一律拆除,建立环保卫生厕所。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治理成效长期化,为今后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奠定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率先完成治理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严格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环境卫生整治规划,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细化工作任务,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绿化美化净化措施,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为一项日常工作,形成常态化常抓不懈,防止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赛力江、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哈斯铁尔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塔勒达吾任指挥长,其他两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抽调部分群众代表和党员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负责检查督导做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村容村貌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工作等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小组长包组、党员和群众代表包户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到责任不留空白、清理不留死角。主动接受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三)坚持典型带动。按照“五清四化六改”要求,重点抓规划制度、基础设施建设、厨卫改造和村庄绿化、庭院美化等工作,培树一批环境综合整治样板组和户,实现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本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督导考核。环境整治执法队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在工作中推脱、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X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村党支部书记

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指挥长:X村委会主任

成员:X村委会治保主任

工作队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整治督导队。

队长:X村委会治保主任

整治方案[必备] 篇2

为严厉打击全镇违章违规电焊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电焊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依法整治、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化基础、加强监管,促进全镇电焊作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镇电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动火证制度、应急预案、金属焊接切割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6、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7、生产经营单位切割焊接使用的氧气、乙炔等气体来源是否合法,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否有效。

8、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知识。

9、从事电焊作业的社会自然人的排查、清理、培训等。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电焊作业安全生产措施。达到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和减少电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时间安排

全镇电焊作业实行分步实施、全面整治、逐项规范,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5月16至5月26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6月至10月底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村(居)要督促本辖区内所属企业或个人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排查电焊作业切割、焊接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月至12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镇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电焊作业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到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有计划地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是细致排查,务求实效。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和本单位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村(居)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推进电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并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各村(居)请于5月23日前将本辖区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登记表上报至镇安全办。

整治方案[必备] 篇3

各乡镇卫生院、卧龙、靳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整治方案[必备] 篇4

为实行镇委、镇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做好村级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加快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夫群众生活环境为着力点,切实解决村庄存在的脏乱问题,不断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阔农夫文明素养和生态环境意识。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村环境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基本形成村容干净、生态良好、空气清爽的农村环境。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

村庄环境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一清两治三加强”,立足整治,注意长效,重点解决农村脏和乱两大问题。

1、治理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

治理乱堆乱放。主要指清理村内柴草、杂物,清除村道两侧的私搭乱建。全面整理整理主干道,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结合村庄开展的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相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

2、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村内要设立专职的环境管护人员,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公厕保洁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理好;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扬,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调动全体村民参加村庄整治,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村庄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基本考核标准

通过村庄环境整治,使每个村基本达到以下标准,并按标准进行检查考核。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2、整齐。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村巷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村绿。街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4、建制。建立环卫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有专项的规章制度、有特地的组织领导、有专职保障队伍、有村民参加和监督制度,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足。

整治方案[必备] 篇5

一、指导思想

行为规范是反映学生文明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抓好学生行为规范是学校加强素质教育的一个有力措施。为加强我校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文明的行为习惯,落实学校提出的“向德育要质量”要求,建立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切实解决当前学生行为中的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促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强化和推行不同年段学生教育目标,学校决定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

成员:及各班主任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8日——11月2日共四周

五、活动总体设想

1、将行为规范整治活动与我校原有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形式(如文明班级评比,文明学生表彰等)结合起来,丰富我校的教育方式,凸显我校德育工作特色。

2、“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学生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奔跑、课间追打的问题。通过点的突破,实现全面提高。

3、各年级组和各班级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并要主动地创造性开展活动,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具体指导工作。学校将把学生的行为转化效果纳入对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

4、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合力,将学生的校内行为与校外表现结合起来,真正从根本上提高其规范意识,并逐渐变成学生自身内在要求,提高文明素养。

六、整治内容

1、整治校园学生骑飞车;

2、红绿灯路口,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灯;

3、课间在教室走廊追打;

4、上下楼梯奔跑。

七、活动具体安排与要求

活动分为宣传阶段、整治阶段、巩固阶段三个阶段。

1、宣传阶段(第6周周一、周二):

学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整治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各年级、班级利用班会课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年级用值日板报进行公告。

2、整治阶段(第6周周二至第7周):

(1)各年级的年级值日人员负责本年级教学楼课间及课后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的维护及整治。

(2)学校行政值日人员主要整治校内学生骑飞车的现象。保卫人员在校门口,校行政A负责单车棚至二校门路段,校行政B在二校门至东校门路段,提醒学生不要骑飞车。

(3)学生会干部协助校行政A负责制止校内主干道学生骑飞车现象。

(4)校办派出人员到向阳路与红都大道十字路口和中山路与红都大道十字路口拍照、摄影。

3、巩固阶段(第7周至第8周)

年级值日坚守岗位;保卫、门卫及时督促;学校行政值日加强督查;学生会坚持检查。

学校希望各位行政干部、各级各班,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学生发展负责,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负责,切实行动起来,抓好整治工作,提高学生文明素养,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

整治方案[必备] 篇6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任务的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就目前违法违章建设现状,积极开展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或整治工作,重在违章搭建的拆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项机构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二、整治区域及整治时间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4月。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四、整治责任分工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五、整治措施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六、整治奖惩措施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七、本实施方案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整治方案[必备]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三城同创” XX县城环境容貌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我县控违拆违工作稳步推进,着力推进“美丽宽城”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城同创”目标,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确保建成区规划、建设秩序健康运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各股室队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控违拆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及接受助拆的,由人民政府依法组织。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机关干部带头的原则。局机关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重点、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各社区街道办、宽城镇、龙须门镇、化皮乡)20xx年后新增的违法建筑和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

四、拆违工作步骤

此次控违拆违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从4月10日至4月20日)

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明白卡、播放录像带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整合去年年底调查的底数进行梳理,逐户建立档案,根据违建位置结构面积用途等,确定一部分重要节点影响规划较严重的违法建设作为首批拆除对象。

(三)、拆除违建(5月1日至6月底)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 方式,逐步推进。6月底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拆除任务,今年年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

(四)、督查考核(4月至12月)局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空控违拆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五)、长效管控(20xx年12月起)以控为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的控违拆违舆论氛围。

五、组织领导

控违拆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负责,必须加强领导。控违查违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队长任成员,全面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由办公室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分队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实行队长负总责,加强控违拆违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坚持“疏堵结合、无情拆违、有情操作”。也要严格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不允许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和谐拆违、平安拆违。

(三)强化宣传,责任追究。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控违拆违工作对建设城市的促进作用和重大意义。在因控违拆违工作中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

(四)严格遵守,依法合规。在控卫拆违工作中依照法律程序,做到一案一卷,时间准确,熟练掌握文书制作能力,坚持做到执法依法合规。

整治方案[必备] 篇8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流标准,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按照“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山丘生态美、田园风光美、产业布局美、人居环境美”的要求,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宜居宜业宜游之城。

二、整治原则

1.全域推进,不留死角。全域推进新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提升,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将降坡封尘从主城区、主街道、主干道向全域延伸;将环卫保洁、污水整治、坟墓迁移、菜园整理、生态修复、工地管理向全域推进;对新区的山、水、田、村、路、景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治理,推动新区人居环境整体进步、全域提升。

2.高标推进,不留“遗憾”。按照高铁沿线环境整治标准和要求,坚持“山丘生态美、田园风光美、人居环境美、产业布局美”的目标标准,聚焦薄弱环节,扫除“盲点”,加大村庄整治、田园整理、生态修复力度,把握标准、注重质量,做到精益求精,一步到位、一劳永逸、不留遗憾,守住安全“底线”,实现美化“高线”。

3.依法推进,不留情面。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底线思维,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干到底,依法依规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环境卫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埋乱葬等突出问题,达到点上出彩、线上美丽、面上洁净的良好效果,实现新区全域清净整洁、精细秀美。

三、整治措施

1.全域推进降坡封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提升标准、务实举措,确保新区全域降坡封尘取得实效;坚持突出重点,对道路两侧裸露土、空闲地,重要公用设施周边空闲地和重要区域裸露土实施综合整治,做到重点突破见效果、整体推进上水平;坚持以点带面,抓好各个重要节点、重要位置、重要区域的降坡封尘,以点串线,连线成面,将降坡封尘从主城区、主街道、主干道向全域延伸;坚持高质高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快速、高效,精细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实现新区全域降坡封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责任单位:)

2.全域推进同治同洁同美。坚持全民动员、全域覆盖,推动城乡同治同洁同美工作提质升级,广泛动员广大居民主动参与,完善互学互比激励机制,全域提高新区环卫保洁水平,提升人居环境;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按照“管干分离,养事不养人”的原则,积极稳妥抓好环卫保洁城乡一体化服务采购工作,完善市场化运行、清单化监管、制度化管理机制,实现新区环卫保洁全域市场化、高度专业化、管理精细化;坚持常态长效、全域提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抓好违章建筑管控、铁皮棚拆除、户外广告清理、违规种菜整治等工作,加快建筑垃圾回填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并有序推动垃圾分类,实现新区全域同治同洁同美(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责任单位:)

3.全域推进村庄整治。按照“拆一批、整一批、提一批、美一批”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扎实推进村庄整治。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为抓手,对、等村实施搬迁改造,彻底改善人居环境;以“人居环境整治”为着力点,对、等村开展房屋立面、前庭后院、村间路边、田间地头的清理美化,及时清理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轻飘物品,确保清净整洁;以“三改三通三进”为契机,对、等村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为目标,对天华岭、刘家等条件比较好的村实施美化工程,打造亮点、形成特色,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美誉度(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责任单位:)

4.全域推进散埋乱葬整治。全域整治散埋乱葬、乱建墓穴、违规建墓等行为,重点分类整治“三沿六区”范围内的现有坟墓,对已安葬的零星大墓,采取迁入公墓或改小改卧等方式,融入周边环境;对擅自占用林地、耕地建造的坟墓,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恢复生态植被;对新建坟墓、活人墓,采取强制拆除、就地深埋等方式处理,坚决杜绝新区范围内散埋乱葬的现象。同时,加快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做到疏堵结合,切实解决辖区坟墓迁移、遗体安葬的问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责任单位:)

四、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xx月起至20xx年xx月,具体分为方案提升、整治推进、巩固总结等三个阶段。

1.方案提升阶段(xx月xx日前)。新区相关局、室要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务实管用,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形式主义。负责制定新区“三沿两岸一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全域推进降坡封尘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全域推进同治同洁同美工作方案;制定全域推进村庄整治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全域推进散埋乱葬整治工作方案;以上一个总体方案和四个具体工作方案报请新区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2.整治推进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专业推进”的原则,由牵头负责全域推进降坡封尘,牵头负责全域推进同治同洁同美;分别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村庄整治;牵头负责全域推进散埋乱葬整治。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出实招、敢碰硬、动真格,确保各项整治有实效,见真章,实现新区人居环境全域提升,生活品质全面提高。

3.巩固总结阶段(xx月xx日— xx月xx日)。各责任单位要对牵头负责推进的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提升,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始有终,高质高效;要认真总结各项整治工作,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新区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使新区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任第一副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等同志。各街道和局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跟踪调度,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破解难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本街道、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沟通、注重衔接,形成横向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合力共为、齐心协力推进整治工作。

整治方案[必备] 篇9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溪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溪办发电〔20xx〕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委全会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会、全县城乡建设管理暨违法建设治理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全面遏制新增,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清理存量”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思路,落实“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问责,确保新增为零”要求,从20xx年5月11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规范建设秩序,优化美化城乡环境,建立完善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增强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站位全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同步推进镇村违法建设全域治理工作。

(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认定违法建设,规范违法建设处置程序,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治理法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积极稳妥,边查边改。坚持先易后难,注重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立即组织整改。

(四)群众参与,共治共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违建治理为了人民、违建治理依靠人民、违建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进一步引导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抵制违法建设。引导广大群众积板参与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措施

(一)杜绝新增。建立健全以各村、镇直各单位共同参与的违法建设监管网络,厘清部门责任,强化联防联动,对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问责。对5月11日之后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管理,正在建设尚未完成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顶风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确保新增为零。

(二)全面摸排。建立镇、村联动摸排违法建设工作机制,各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为各村的摸排员及信息员,对本辖区的新增违建、存量消除、违建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掌握违建情况,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工作推进实行日督办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点半以前向镇违建治理办公室报送当日进度,镇政府每周一工作例会专题分析、研究违建治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其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主体,牵头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职责,联防共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四)分类处理。根据摸排情况,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积极稳妥”原则,及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根据违法建设的体量、规模、位置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形成原因、利用现状等因素,按照镇、村二级联动机制,分类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成效。坚持“拆改"结合,对拆除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超前做好规划设计,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

(五)巩固提升。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联防联控、快速发现处置报告、信用惩戒约束、考核评价及举报投诉等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依法治理违法建设能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步骤

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内20__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之日)至20xx年5月期间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违法建设存量,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全面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台账全。

(二)分类处置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全面依法依规、分类限时处置违法建设。

(三)巩固深化阶段(20__年1月-20__年6月)。在全面

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控违查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20__年1月1日以前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切实消减存量。

五、工作分工

(一)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全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推进及实施;负责定期研究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协调、督办检查;并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关于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巡查、管理、查处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本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1.各村职责。负责负责本村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巡查、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制止,第一时间向镇政府上报;会同镇国土所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和依法强制拆除工作。负责矛盾化解、维稳等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镇直各相关部门对各行业内违法建设负监管责任。

镇纪委: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党员干部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想舆论引导、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社会维稳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司法机关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违规使用在基地、耕地非量化等相关问题进行排查和处理。

镇河长办: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河道、湖库、水源地等违法建设进行模排和处理.负责查处并组织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泄洪的建(构)筑物及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各类临河、跨河、拦河等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涉河、临河建(构)筑物的巡查、执法力度,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活动。

国土所: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手续进行受理、审查;按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对规划违法案件进行认定,并向执法部门出具规划违法认定函件。

林业站: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集体林地、无证开山、无证采伐、批少占多及毁林开荒等违法征占林地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供电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采取断电、等相关措施。对违法建设工程不得供电以及办理施工生产、生活及商业用电报装。对自行违法搭电的,供电部门应立即拆除,停止供电,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派出所:负责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执法行为提供执法保障,对暴力抗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司法所: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咨询,组织、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镇城乡建设管理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迅速部署、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本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密切协作配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查处任务重、工作头绪多,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动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特别在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拆除等环节上,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动联办、重拳出击,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工作方案中没有涉及具体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参与治理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自加压力,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横幅、流动宣传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治理工作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力争形成人人了解、关注、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的局面,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典型重大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依法拆除,达到处理一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把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各村、镇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考核问责,对工作开展迅速、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理想的依纪依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凡发现党员干部顶风违建或者支持违建、工作弄虚作假、阻碍或者影响查违治违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特别是因巡查、监管、执法不力,造成新的违法建设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必备] 篇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净化互联网金融业态,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原则,通过对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遏制互联网金融案件及非法集资高发频发势头;通过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着眼长远,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及民间融资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担、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P2P网络借贷平台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真正体现信息中介性质。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以及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二)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5.各类商品交易场所、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互联网金融活动。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四)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分工。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xx〕19号)规定的各单位各部门职责,积极行动、形成合力,全力化解和妥善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私募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应予以重点关注,从严监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节采取整治措施。

(三)强化资金监测。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四)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根据属地原则,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市政府金融办和各县市区设立举报平台,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提供法律保护并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强化正面激励。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五)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清理规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偿、交叉补偿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明显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

(六)加强内控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级金融办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七)用好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服务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进行动员部署,编制工作方案,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娄底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粮食局分别牵头制定的分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于20xx年6月1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1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二)通报会商。建立一周一通报,一月一会商机制。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要一周一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一周一通报;同时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根据整治内容,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充分利用媒体、网络、会议、政务公开栏、宣传册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摸底排查。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排查工作。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马上报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将排查汇总的相关信息,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清理整顿。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各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涉嫌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给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扰乱金融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20xx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六)督查评估。20xx年10月开始,市领导小组启动督查评估,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及时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启动问责。此项工作于20xx年12月中旬以前完成。

(七)验收总结。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形成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整治报告,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必备] 篇11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20xx〕11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xx〕22号)、《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办〔20xx〕14号)和楚江镇中心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确保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虚报、冒领教育公用经费,虚报学生人数,冒领、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等问题。

2.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3.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教材及教辅材料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问题。

4.领导干部在教师招聘、教师调动、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安排、学生择校方面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5.学校违规招生、违规补课、滥订教辅资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问题。

6.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问题。

7.在职教师介绍、推荐、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问题。

8.在职教师买卖生源问题。

9.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10.学校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和补助资金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阳洁英

组员:杨南平 傅雪媒 赵霞 孔英

2.制定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学校通过教师会、教师群、校园网进行宣传,让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

(二)清理核查(5月6日前)

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和学生资助资金大清理、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学校各处室全面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套取、骗取、冒领资金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违规办学和违规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行为。全体教工自清自查是否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是否介绍、推荐、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是否参与买卖生源, 是否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

2、问题核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处室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并根据问题性质、发生时间、严重程度等,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时间和责任人。

(三)督查问责(5月下旬一11月)

1.重点核查。5月下旬开始,学校对此次整治活动中的重点突出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办。

2.实地抽查。学校对各部门和个人出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处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评估(11月一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学校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处室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中心校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相关处室在整治工作中各负其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学校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监督执纪作用,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健全完善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做到件件有回音;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学校将整合工作力量,通过自办、督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先关腐败问题案件做到快查快结。

(四)严格责任追究。学校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将严肃追究责任。

整治方案[必备] 篇12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整治方案[必备] 篇13

当前,随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新动向和新情况,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对象转向国有和集体林木,我县等乡镇不同程度的发生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林综〔20xx〕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生态”的目标,巩固我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确保森林资源覆盖率稳居全市前列。结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的经营管理制度,堵塞销赃渠道;打击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大要案,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提升我县林业执法权威;加大重点林区治安防控的建设,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监控设备建设和资金投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加快建设生态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一)打击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生态公益林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林木,以及盗伐、滥伐边界结合部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无证运输木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非法运输木材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交叉路口和边界地区结合部,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木材存放、窝藏、运输易发场所及地点开展综合整治。

(五)查处木材加工企业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木材加工企业违反林政管理收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各乡(镇)林业站应当对辖区内个人购买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从事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规律,对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山场和伐区,及时做好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确定打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为专项执法打击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打击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5日)。各林业执法单位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措施,对确定重点难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分步骤、有目的、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组织警力快速侦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应当集中执法力量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破案攻坚;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违法收购、违法经营、违法加工木材的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业整顿;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涉嫌犯罪的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点依法取缔;对查扣、登记保存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查明情况、照相取证、登记造册备案,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林业执法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总结和分析我县在木材流通领域、木材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提出加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的工作意见,建立管理、监督、处罚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管理和民主评议行风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进行组织,落实责任。

(二)密切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各乡、镇林业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辖区所在村委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联系,组织好林业执法力量,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确保执法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林政资源、林业站、森林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排查摸清辖区森林资源破坏情况,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情况,提供案件线索和打击对象,做到行动目标准确,打击有成效。

(三)运用宣传手段,普及法律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邀请县新闻媒体单位,一方面从正面积极宣传报道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与氛围;另一方面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让社会和公众进行监督促使其整改。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宣传促执法,以行动促整治,使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执法协调,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中,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调查取证、完善证据的基础上,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法律尺度;加强与公安法制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加大对零星盗伐、偷砍林木行为治安处罚的力度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协调解决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及移送交接处理问题;加强与检察院林检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执法办案工作联系,沟通协调、联合磋商研究达成统一处理意见,解决执法办案中疑难、重点案件的处理,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使案件办理做到快侦、快诉、快判,达到打击惩戒和教育目的。

整治方案[必备] 篇14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整治行动,切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发生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和面包车交通责任事故同比下降;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10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率达85%以上;交警中队每月人均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20起,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水平。

二、整治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省、市、县道安办文件精神,蓝塘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主体,镇长曾水清担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全面统筹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压实各村(社区)对交通管理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构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镇道安办设在镇应急办,要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提请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商议,并跟踪掌握治理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

(二)全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完善隐患路段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管站、交警中队、交通执法、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尤其是突出抓好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工作。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保障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成本年度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任务。针对国省道照明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定期开展复查,对需要设置路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的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对符合公路行业标准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责任单位: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全力加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

1.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清理。运用大数据平台“滴灌行动”,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推送短信、电话、邮寄信函、上门告知等方式,分别提前三个月、两个月、一个月向相关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推送提示、提醒、警示信息,持续强力清除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等源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实时预警和车辆轨迹分析,精准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严把车辆检验关。(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2.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要梳理外地籍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完善重点车辆预警系统预警,签收、反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举措,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一律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交管站、交通执法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对辖区运输客货运企业(含汽车租赁企业)和各类站场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全面检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管站要督促客货运企业每月开展1次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从业驾驶人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车辆保养维护等管理情况,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突击检查出站前安全例检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规划建设办、安监站)

4.加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对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责任倒查,倒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村(居)委会管理等问题。定期将外地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和违法情况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

(四)全力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各村(社区)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劝导,限期办理办证告知。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解决农村地区无牌无证突出问题,所在村(社区)协助,扩大“带牌销售”和“送考下乡”等便民措施的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大力推进摩托车驾考、审验“下乡进村”。规范摩电销售商店带牌销售,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并坚决执行。督促全镇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对发生涉摩涉电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倒查“两站两员”建设、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

2.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交通秩序整治。要根据我镇交通秩序现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组织多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派出所、交警、交管站、交通执法等警种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摩电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整顿快递、外卖等城市配送行业用车,按照有牌证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全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1.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压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上级下拨的劝导站工作经费和劝导员工作补贴等相关工作经费。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劝导+服务+快处快赔”新模式。要发动各村(社区)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推进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改革,推动“一村一辅警”机制在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作用,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派出所每月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扩大农村地区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切实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农村地区小孩上下学接送的实际困难。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规范安装工作。农业农村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财政结算中心、各学校及幼儿园、派出所、道安办、农业农村办)

2.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等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20%以上,其中查处货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同比分别上升30%以上。(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

3.强化农村公路治理。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擁”。配合上级做好在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或派出所1名民警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辖区内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设立镇级、村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

(六)全力加强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

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货运源头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路段“四大阵地”攻坚战,严格治超联合执法作业流程,落实拦截、称重、卸载、处罚措施,严查严处逃避检测及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冲卡、堵路等违法犯罪行为;查获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货车因超限超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全面共享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相关视频和数据资源,为路面精准打击提供情报指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定期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定期开展网上网下巡查和驻点检查,规范进出场货运车辆合法装载、配载,检查装载货物监管情况,依法对违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企业安装的称重设备依法监督管理,并对纳入《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称重设备实行强制检定,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加快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软硬件建设,建立完善业主、交通、交警“三方”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货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清理整治。整治期间全镇货运车辆超载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百吨王”查处量同比上升,涉及货运车辆超载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办、农林水服务中心)

(七)全力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要落实交通违法抄告约谈制度,对体制内公职人员严重违法的,党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人员,分管领导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列入年度考核参考。对各村(社区)人员严重违法的.,由镇纪委约谈,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任单位:各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

2.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发动劝导员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敲门行动”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学校以及幼儿园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群体遵纪守法,组织值班老师、校领导上、放学在校门口纠正家长、学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围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圩镇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各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八)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建立派出所、交警、医院、应急等单位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建立交通事故救援快速反应人员工作微信群;打通应急救治“绿色通道”,把交通事故伤亡损失降至最低。(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县第二人民医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蓝塘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是稳定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镇道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多个单位负责的综合治理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强化考核推进。镇道安办要结合实际,制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通报办法,要定期通报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以通报考核为指引推动整行动的开展。整治行动结束后,未能按工作目标完成任务的地方,镇纪委将约谈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负责同志。

(四)强化信息报送。有关单位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道安办的沟通关系,每季度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镇道安办汇总后报送县道安办。

整治方案[必备] 篇1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顿工作,全面清查各类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个体、民营等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逐步建立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2.整顿和规范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厂矿企业医务室、民营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以群众投诉及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打击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关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诊疗机构和非法医的.基本情况,明确整顿内容。4月份召开个体、民营等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医疗机构执业的相关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医师(城区)或执业助理医师(乡镇),以及没有按法律法规执行产生的相应后果。要求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诊所基本标准》等医疗机构设置规定,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人数、房屋场所面积、设备等逐项自行填报(具体见自查表)。

2.排查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卫生局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个体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登记造册。

3.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1日。根据各类医疗机构自查及医政股监督的情况,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4.验收阶段:20xx年12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停年检校验处理。对延后半年还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将注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辖区内所查处的无证行医名单将通过卫生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卫生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健康同行》、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身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的正确择医,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整治方案[必备] 篇1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和采供血行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行为。重点查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两非”活动。打击利用B超和染色体检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和审批,严格审查设置诊疗科目的条件及执业人员资格,重点查处诊疗科目超出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查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整治农村基层及城乡结合部医疗服务市场。重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

(六)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查处非法采供血行为。重点查处违法采集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强对采供血(浆)机构的管理,规范血液和原料血浆的采集、检测和供应等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计生委、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局等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阿不都热依木,木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上报、汇总、交流等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为动员部署和清查阶段。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清查工作。并于20xx年XX月XX日以前,将贯彻落实本方案的组织机构建设、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法制处。

第二阶段(20xx年XX月XX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卫法监[20xx]6号)的要求,针对今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各区(县)辖区内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次集中整治行动:

(一)开展以“清理无证行医,规范执业行为”为主题的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这一阶段重点打击无证行医和违法执业行为,认真清理许可证件发放情况,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

1,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执业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许可证件和违规注册的执业证件,要责令持有证件者限期改正,愈期不改正或达不到有关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收回许可证件;对持假证执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2,市卫生监督所及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将依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要求填写统一表格,建立我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库,为今后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5月3XX日前各区(县)将集中整治小结及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电子版)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6月5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小结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3,开展以“整顿医疗机构执业,严查出租承包科室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为主题的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XX月XX日)。这一阶段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的违法行为,查处采供血机构非法开展采集、供应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违法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存在出租、外包科室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对血站、单采血浆站、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出现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XX月25日前各区(县)将集中整治小结报送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XX月5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小结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4,开展以“打击‘两非’行为,整治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为主题的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这一阶段重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及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对农村基层及城乡结合部医疗服务市场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包括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城乡结合部民营个体和社会医疗机构聘请的假医生。XX月28日前各区(县)将集中整治小结报送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XX月1XX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小结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第三阶段(20xx年XX月)为总结整改阶段。

各区(县)要再次开展全面的监督清查活动,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切实做好总结工作。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认真分析,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本地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报送时请一并报送电子版本。XX月XX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各区(县)上报的总结报送市卫生局法制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目标,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采取多部门联动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分专项内容开展督查工作。要通过督查解决基层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坚决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案件实行限期督办。

整治方案[必备] 篇17

区政府:

20xx年7月1日,市政府召开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专题会议。会议明确由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五治办配合,重点对达成铁路沿线的“僵尸”企业、污染企业、有碍观瞻企业进行风貌打造。按照“五治”标准,集中开展清理和环境整治。涉及达川区共两家企业:其中一家已按“五治”标准整治完毕,另外一家金坝建材属有碍观瞻企业。

一、金坝建材基本情况

XX市金坝建材有限公司是原达县恒力化建有限公司改制后成立的'企业。20xx年,恒力化建企业破产,经两次公告拍卖仍无人报名竞买的情况下,恒力清算组会同原县纪委、监察、检察等部门与刘远程进行了两轮谈判,最后刘远程最高出价238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协议购得全部资产(含住房)并无偿使用原恒力公司“XX牌”水泥商标,20xx年8月18日县产权小组研究同意,协议购买生效。改制后,该企业又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生产线技改,形成年产30万吨的水泥粉末站。当时企业总占地64亩,总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有危房20xx多平方米。20xx年襄渝二线扩能建设,经原达县规划和建设局与企业双方协商,征占用土地面积489m2、拆除地面建筑物,拆迁补偿价总金额465万元。目前,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远程建材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二、达成铁路沿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7月初,我局接到达成铁路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后,安排专人负责,充分研究市上工作任务及要求,多次到企业现场踏勘后,结合达川区财政实际,以节约财政开支为原则,代区政府草拟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xx]75号),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及步骤。根据该通知精神,确定了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风貌打造的实施方案,并报请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同意对达成铁路沿线恒友金属等两家企业进行风貌打造。现恒友金属公司已于去年整治完毕,但金坝建材因业主要求整体收购,不同意整治而受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拆。建议由房征局牵头。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申家乡政府等相关部门,成立金坝建材拆迁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金坝建材进行资产评估,收回国有土地,此方案优点是能彻底解决企业遗留问题。但有三个缺点:一是拆迁安置费用高。初步估计土地收回需1500万元,地面建筑物赔偿需20xx万元,共需3000万元以上;二是易伴生遗留问题多。企业现租用给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租期15年,现还剩6年经营权,远程建材企业留守职工及剩余经营权问题,解决起来很棘手;三是易引发连锁反应。如果要拆除金坝建材,附近立新铁厂业主势必强烈要求政府把立新铁厂纳入拆迁范围。全区类似情况颇多,容易引发连锁反应。

2、挡。通过现场踏勘并衔接铁路局车务段同志,可以在铁路沿线不影响铁路信号范围外修建围墙广告牌等遮挡物,此工程估算费用为300万元。此方案的缺点有二:一是修建方案必须经铁路局车务段同意,但审批时间过长;二是不能完全遮挡住破旧的厂房,烟囱等建筑物。

3、美化。通过栽种高大乔木(杉树、桉树等),根据地形栽植适当灌木,草本植物,形成1公里长的绿化带,估算投资200万。这种方案最简单,但缺点是眼前不能完全遮挡住破败厂房。

4、挡和美化相结合。即“2” “3”方案结合实施。需投资400-500万元。此方案效果比“1”差;比“2” “3”好。

具体采用哪种方案,现报请政府审定。

整治方案[必备] 篇18

遵照张广宁市长指示,在市“创文”考察报告形成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各部门执法联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现就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的整改,分近期、远期两个步骤开展,目前侧重于近期,并循序渐进推动远期工作。工作目标是:近期目标是把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

紧密结合,通过各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使“源头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把余泥渣土运输、排放的各个环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责权利紧密挂钩,通过经济引导和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对建设、施工、运输企业的监管,促使他们不想、不敢违法,自觉担负起规范运输和排放的社会责任。远期目标是为使余泥渣土管理尽快驶向法制化、规范化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在学习兄弟城市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先进经验,总结近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用1至3年的时间制定完善我市余泥渣土管理的法律、规章,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余泥渣土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机构

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市余泥渣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单位由市建委、市环卫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林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警支队、各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现阶段工作措施

1、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管理和建设。

(1)市环卫局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市环卫局统计摸查现有余泥渣土去向,积极拓宽受纳渠道,在不影响国土和城市规划、不影响填方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建设、商业用地招倒余泥渣土的条件。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统筹分配机制,根据各片区排放要求,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资源。

(2)逐宗审定和监管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各级环卫部门在审批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和排放许可证时,应审定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并负责监管持证人按审定场所弃土。

(3)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和建设。根据各片区城市建设规划,市规划局负责全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选址,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市建委牵头,市水务局、市交委等建设管理部门配合,预估近期的弃土需求;市环卫局负责提出各片区的余泥渣土的受纳场容量计划和区位要求;属地区(县级市)政府负责规划选址落地,并组织受纳场建设,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配合加快有关审批手续。

2、适当开放白天运输时间、审批运输路线。为规范和降低余泥渣土运输的合法成本,打压非法运输余泥渣土车辆的生存空间,强化监管效能,解缓夜间管理压力,减少夜间余泥渣土排放、运输噪声扰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应酌情审批许可部分白天运输、排放余泥渣土。具体由环卫部门在审批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手续时,根据出泥点和受纳点的位置,提交余泥渣土运输车辆需要行驶的路线和时间,送交市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审定。

3、强化GPS监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1)市交委负责GPS监管平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确保监管平台有序、有效运行;向各级管理部门开设余泥碴土运输车管理窗口和监管平台,使得市建委、环卫局、城管局、公安交警等监管和执法部门的管理信息适时和共享;负责监督、指导余泥渣土运输企业正确使用GPS系统设备,对故意不用或损坏GPS的单位给以责令整改、管理评价扣分、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理。

(2)市建委、城管局、环卫局、交警支队按各自职能利用分管平台加强对余泥渣土核准车辆的监管,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记录,并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全

整治方案[必备] 篇19

根据文件精神和整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武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为我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再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使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再整治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1、对在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核定人数检查,从源头控制客运人数,严禁超载。

2、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监管,日常由派出所担负巡查,墟日由公安、农机、安办联合巡查,严格控制人货混装与超载。

3、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再整治责任状,结合春运,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监管到位。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农村客运汽车、摩托车和农机清理整顿,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依法做好补办牌证,落实并规范车主,驾驶员管理、教育。

2、统筹规划开设赶集班车,集中运送学生的客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让群众出行方便。

3、加强农村客运,机动车辆人员的教育,利用5天时间,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对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再整治的日常工作。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农机、车队等部门定期通报再整治情况,并向市预防办报告。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在20xx年春运开使前,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违章现象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交通安全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必备] 篇20

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奋力推进县委“一中心、两示范、三坚持、四突破”重要发展思路,针对在作风整顿活动中查找出的全乡发展思路、发展环境、干部队伍、项目建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整改工作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紧紧围绕乡党委“三三二一”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四年翻番、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通过自己“查”、 领导“点”、 同事“帮”、群众“提”、 组织“找”等多途径全方位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查找解决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的问题,促进全乡广大干部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风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为实现“夯实底部基础、率先四年翻番、同步实现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障、作风保障、组织保障。

二、整改时间、整改对象及整改目标

从 20xx 年9 月起到20xx年11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段各办公室、养管站以及每名干部职工都是整顿的对象,段领导干部和段机关管理人员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的人员是问题整治的重点。

通过整改力争在统一思想提能力上作表率,在狠抓发展保翻番上作表率,在改善民生办实事上作表率,在维护稳定促和谐上作表率,在强基固本聚合力上作表率。

三、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对上级精神和要求理解的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偏重实用,急用先学,不用后学,甚至不学;有的没有把学习、思考、实践和推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自身分管工作深入钻研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不够。

2.创新能力不足,按部就班,工作观念还有待开拓创新。主要原因:极少数干部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善于总结别人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害怕承担创新风险,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3.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极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机关干部有时参加县上各种会议和忙于公务的时间多,以落实工作,应付工作为主,深入基层与群众交心谈心的时间偏少,帮助指导基层解决问题的时间不足,用于个人学习提升的时间不足,缺乏紧迫感、责任心不够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效率还须提高,服务意识还须加强。

4.在工作纪律上,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会风不严,不按时上班和值班,开会不专心听、走过场,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走样、“变形”。主要原因:少数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不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开会不遵守时间、迟到早退,“差不多”心理较普遍;有的干部对会议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开会就是学习、传达,做“传声筒”,或者有些会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场打瞌睡,稀里糊涂走过场,对会议精神领会不够,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走样、打折扣。

5.在执行力上,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执行任务不坚决,奋勇争先、攻坚克难意识还有待强化。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浮躁情绪,急于求成,要求基层多,潜心研究解决问题、深入一线具体指导少;有的干部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研究思考、创造性开展工作少,工作方式简单,浮在面上,对工作心中无数、情况不清、方向不明,干工作是推着干、跟着干,抓落实不力;有的干部工作中落实任务多,压担子多,深入群众相互谈心谈话机会少,体贴关心不够。

6.在发展实效上,项目落实科学化、规范化、项目落地见效等方面还须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缺乏项目策划、建设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在项目落实的科学性和规划性上离实际工作有一定距离;在上争外引、大上项目上,少数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只是被动地执行领导安排,对自己分管和从事的工作不主动牵头落实、细化落实,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整改项目、工作目标、措施和时限

整改项目一:加强学习、转变观念、革新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整改目标:深化思想解放,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举措,为加快向林四年翻番、同步实现小康提供不竭动力。

整改措施:

1.学习常态化,工作“日日新”。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学以致用,将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不断革新。

2.创新学习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学。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领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辅导、观看影像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

3.丰富学习内容,注重融会贯通。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对“中国梦”、 “两个一百年”目标、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项目建设等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砥砺奋进。

4. 总结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以借鉴法、移植法、重点学习法、组合法、分解法、捆绑连接法、广读与精读结合等方法进行有效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在精学、深学上下工夫,在指导实践上做文章,努力把学习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式,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加强督促检查。成立学习督查小组,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整改项目二:明晰发展思路,强化决策执行力

整改目标:工作思路符合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障到位,确保执行不走样,大力加快发展。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乡发展思路的审视,加强学习与借鉴,结合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借力乌蒙山连片扶贫开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以及省市领导联系帮扶契机等机遇,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找准切入点,抓实对接点,在更大的背景下融入更多的资源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加速向林跨越发展;完善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具有操作性、更切合实际,为强有力的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2.加大对党员干部在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市委“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总体部署、县委“一中心、两示范、三坚持、四突破”发展思路以及乡党委“三三二一”发展思路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提高其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智慧和特长,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执行能力。

3.在全乡加大发展思路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实干氛围。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及群众大会,在网络、户外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媒介上进行全方位强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引导基层群众做中国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切实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在全乡上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氛围,推进向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整改项目三: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和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整改目标:

切实优化建设环境、治安环境、城乡环境、信访环境、安全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让企业舒心、人民放心,为向林四年翻番提供最优质的发展环境。

整改措施:

1.继续完善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点抓好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继续完善和执行好接访和下访制度,继续实行矛盾纠纷“三三”调解制度,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较大事件不出乡。同时,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五大攻坚”行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防汛防洪等工作,确保全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洪灾。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始终以“无毒乡镇”优化祥和安定环境。

2. 以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中心、站点)网络建设,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上门服务、规范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完善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不断丰富服务承诺、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等政务公开内容,促进机关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提升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透明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3.抓监督,早预防,纠正不良风气。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将监督工作延伸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并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将社会监督引入政府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乡纪委加大对工作作风飘浮、不作为等“庸、懒、散、乱、慢”问题的专项督查处理力度。

整改项目四:加强乡村干部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纪律正会风。

整改目标:全体干部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纪律、请销假等制度,准时参会,深刻领会,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执行到底,切实保证言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

整改措施:

1.以“为民务实纠风治乱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来管人、约束人,构建一套具有我乡特色的惩防体系。严格按照中央八条、省委十条、市委十二条、县委十二条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值班制度、会务制度、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切实保证全体干部的言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同时,为有效遏制干部“庸懒散奢风”、“大操大办酒席风”等不良风气,制定符合我乡情况的相关规定,从党员领导干部起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并与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相结合,注重结果运用的最大化。

2.以“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为主线,大兴“勤奋学习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调查研究之风”, 继续加强“庸、懒、散”治理,在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勤政的高效服务中解决问题。以“更高、更严、更紧”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高效廉洁、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机关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并把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制度,扎实推行阳光政务,有力推进民主监督,下大力气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现象。

整治方案[必备] 篇21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xx]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 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 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整治方案[必备] 篇2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府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土地开发、避险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20xx、20xx年中涉到我局的土地开发、避险搬迁,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成立涉农资金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的问题,并及时向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局涉及到的涉资金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好县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对此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五)全面总结阶段。于8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涉农资金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清理工作力度。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整治方案[必备] 篇23

非法办班,违规办学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骊山中心校落实严查违规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临潼区成教办关于认真贯彻《严查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结合骊山中心校实际情况,在中心校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对辖区内的办班办学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日前,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为民办教育提供一个规范、和谐、有序的办学环境。

1.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2.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3.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4.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办学机构,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未经审批无证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对中心校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从办园资格、办园条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坚决吊销登记注册证和办学许可证;对已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临潼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明更文

副组长:唐西安

成 员:焦 英乔润文 黄 宁贺麦青李 青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辖区内各小学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

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骊山中心小学 20xx年7月11日

整治方案[必备] 篇24

根据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镇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对镇内儿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加大集中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和打击,确保儿童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对象

镇内所有从事儿童食品(包括奶粉、糖果、饮料、面包、糕点、饼干等儿童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到20xx年5月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月为总结阶段。

四、整治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所有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2、要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儿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儿童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其它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

3、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单位、进校园、进村组(社区)、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儿童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参与儿童食品和大众食品的安全监督。

5、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落实负责人。

6、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在每月的12日将检查和查处信息报送镇食药安办。

整治方案[必备] 篇25

为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决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执勤岗”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大队成立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大队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大队副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创建范围辖市内省道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交通秩序管理岗。

三、辖区文明示范岗创建标准

(一)执勤执法热情规范。

1、指挥交通时,警容严整,精神饱满,站位合理,手势规范;

2、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管事率高,做到见违必纠,交通违法查纠率达到90%以上;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使用规范执勤用语,符合有关程序规定,法律文书合格率达到100%;

3、科学安排路口执勤岗警力配备、值勤时间、地点、路线等勤务;

4、民警执勤时,主动发现、积极为群众解决困难,耐心答复群众咨询,帮助群众安全通行。

(二)装备配备完善有效。

1、民警指挥交通时,装备配备符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

2、民警执勤执法配带使用执法记录仪。

(三)路口交通畅通有序。事故快处。因交通、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通行延误、拥堵,执勤民警能做到快速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执勤岗”活动是省厅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和具体措施。大队民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起来,对照省厅创建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边建设、边培育、边评选”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省厅总队制定的标准,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执法规范、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文明交通执勤示范岗”;

(三)加强宣传,及时推广。在创建过程中,要注重发现,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观摩活动等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岗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推进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强措施,抓落实,推进“护卫天使行动”强措施,抓落实,推进“护卫天使行动”按照交警总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的通知,阴阳赵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利用周末时间认真准备、严密部署工作,坚决做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学生秋季开学返校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大队成立“护卫天使行动”专项工作小组,结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克服思想上的.懈怠。本着“有条件利用条件,没有条件创造条件”的精神,使民警对“护卫天使行动”引起高度重视,形成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持续整治隐患,明确责任分工持续整治隐患,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隐患地点进行持续治理,在辖区内的重点校园周围完善相关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线、信号灯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学生、幼儿的出行安全。同时采取责任分包制度,在学生开学返校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在校园门口指挥交通、疏导车辆,延长工作时间,切实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护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校车持续治理,加强巡逻管控校车持续治理,在校车工作治理中,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排查辖区学校新学期内是否增加新校车,摸清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同时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加强巡防管控,严防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学生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车辆,严厉打击黑校车非法运营。

四、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传重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等重点工作,形式“护卫天使行动”工作的主体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对各个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页、制作宣传板块等形式,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引导群众共同关注“护卫天使行动”。

整治方案[必备] 篇26

根据xx县委、县政府“双创”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局卫生工作,一改我局卫生面貌,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xx县“双创”工作要求,紧密联系我局治黄工作方针,充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把全局卫生整治工作作为提高我局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主要途径,作为改善办公环境、锻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力手段,作为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强大动力。

二、目前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卫生工作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xx县委双创指挥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一切要正确认识,认真对待,加强整改。

1、分包责任路段卫生打扫不及时、不彻底,留有死角。

2、后院卫生较差,杂草清除不及时。

3、机关餐厅卫生条件差,消毒不到位。

4、楼内各科室垃圾清倒不及时。

5、车辆摆放不到位,存在乱停乱放现象。

三、整治时间安排

从9月6日至9月2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此段时间内县委督查组将对各单位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查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做好、做实。

四、责任分工

全局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辖区的健康宣传及卫生整治工作。

“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各部门卫生整治及健康宣传工作。

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布置的“五包”方针(包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周边秩序、清理小广告、摆放车辆)的要求,做好所分责任路段的卫生清理工作。

党群科要按照县委文明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安排,加大我局职工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办公室做好局院内绿化管理工作,对机关餐厅进行进一步的清理改善。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将责任分确到人,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做到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对边缘性、交叉性的问题要主动解决,主动承担责任,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强化督查,严格追究。

我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局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部门责任路段及室内卫生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及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同时实行综合工作问责制,对工作不力、不到位的部门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我局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必备] 篇27

一、专项整治面临的形势

成品油市场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随着国际油价的剧烈动荡和国家成品油燃油税制的改革。主要表现为:一是违规倒卖成品油、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偷税漏税、价格违法等问题在市的部分地区仍较突出,个别地方也出现了利用各种伪装手段贩运油品的现象。二是个别经营者利用合法手续从事违规经营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市周边地区部分违规油品不同程度流入我市个别加油站和矿山用户,扰乱了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四是小土炼和掺配点伺机非法自制油品并销售到市无证经营网点、农村市场谋取非法利益。五是个别地方违规新建、迁建加油站和加油站违规经营的行为有所抬头。

二、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

1、发改委、商务部门负责查处越权审批、违规新建、扩建和迁建加油站和已审批长期未建加油站的行为。

2、工商、质监部门负责整治各项专项油、自用油流入市场和市外进入我市不合法的各类成品油的倒卖行为。

3、商务部门会同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查处各种非法经营网点和无证照经营等行为。

4、安监、公安部门负责整治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基本安全条件的加油站。

5、质监、工商部门查处销售掺假使假、短斤少量、伪劣及不达标成品油和违规储备成品油的行为。

6、商务部门会同中油销售分公司负责加油站供油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7、物价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价格违规违法行为和税费改革后乱收费行为。

8、国税部门负责查处偷逃国家税款及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

9、商务部门会同其它部门以及中石油销售分公司按照工作进展情况查处其它涉及成品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中油销售分公司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配合服务工作。

三、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市上成立市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商务局要积极协调发改、公安、工商、物价、税务、质监、安监等部门召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会议。明确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调研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相关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查处;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查处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县区两级协同处理。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对市内重点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市上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县区商务局将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根据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召开整治工作通报会议,县区相关部门就整治期间检查整治情况及问题上报各对口市级局委。并将全市整治情况汇总上报省商务厅。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积极组织实施。市县区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这次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区商务局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各负其责,依法整治。

2、认真落实责任。及时将检查情况、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中石油分公司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成品油市场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影响市场稳定的因素,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做好配合服务。全力以赴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油分公司在强化内部检查、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年成品油市场保障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4、抓好舆论宣传。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体。适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引路,推动工作。

整治方案[必备] 篇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22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业务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严厉整治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督促整改一批、取缔关停一批,有效遏制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事件高发势头,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建立健全行业奖惩机制、监督举报机制、信息披露和投资人保护机制等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我市互联网金融规范良性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明晰边界,保打结合。明确各项互联网金融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严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在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集中领域,集中力量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和跨界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和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等重点风险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兼顾互联网金融各种业态和各项业务,运行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分类施策,统筹治理。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整治问题,分类施策,以整治促发展,对各类从业机构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同时,周密部署安排,讲究方法步骤,完善处置预案,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避免次生风险,确保大局稳定。

4.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和本方案要求,结合从业机构的持牌状况和主营业务特征,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跨业态、跨市场、跨区域的特点,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5.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突出问题,规范互联网金融经营行为,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同时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细化监管规则,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对辖区内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集中整顿、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地区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要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阜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副秘书长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相应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兄弟市(县)的沟通联系,做好跨区域专项整治的衔接配合工作;牵头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承担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权众筹重点整治内容: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股权众筹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资者进行互联网股权融资,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二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三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违规开展合作业务,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二)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负责牵头开展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市政府金融办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第三方支付业务重点整治内容: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整治,包括备付金管理薄弱、挪用备付金等问题。二是开展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重点整治未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跨行支付业务的行为。三是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排查梳理市内无证机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工商注册信息、客户或商户数量及分布、交易规模、业务模式,结算方式、资金规模、存放情况,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跨省开展业务、层层转包业务、与其他无证机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占用资金的情况,相关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

2.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重点整治内容: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金融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

对于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但开业业务不规范的各类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以下问题:一是将线下私募发行的金融产品通过线上向不特定公众销售,或者向特定对象销售但突破法定人数限制;二是通过多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三是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向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推介产品,或未充分采取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四是开展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宣传,未揭示投资风险或揭示不充分;五是未采取资金托管等方式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侵占、挪用投资者资金。

对于跨界开展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的各类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以下问题:一是持牌金融机构委托无代销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代销金融产品;二是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质,通过互联网企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三是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跨界开展互联网金融活动。

对于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重点整治各业务板块之间未建立防火墙制度,未遵循禁止关联交易和利用输送等方面的监管规定,账户管理混乱,客户资金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阜阳银监分局。负责牵头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网贷行业标准认定、业务合法合规性甄别、分类处置措施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协助市政府金融办做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P2P网络借贷重点整治内容: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规模线下营销、误导性宣传、虚构借款人及标的、发放贷款、期限拆分、发售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等产品、违规债券转让、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利用类HOMS等系统从事股票市场场外配资行为、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违规行为。二是未实行出借人资金银行第三方存管;三是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客观、不及时。

(四)阜阳保监分局。负责牵头开展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协助做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市内保险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互联网保险业务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二是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三是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四是保险公司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风控手段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五是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进行非法集资。

(五)市房产局。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依托互联网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重点整治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以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利用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非法融资活动。二是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不遵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三是互联网“众筹买房”行为,重点清查整治违反国家关于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业务的规定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六)市工商局。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和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提供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基金、理财、支付、基金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投资管理、财富管理、投资咨询、贷款咨询、投资公司、投资服务、投资理财、理财公司、资产管理、财务咨询”等字样的企业注册信息,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定意见,对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整治措施。

1.互联网金融广告重点整治内容: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金融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准入清单和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依法设立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加大对媒体、重点企业、重点网站、重点广告违法行为的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广告“苗头”,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快速依法处置。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二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三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四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五是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六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七是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八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九是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2.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对所有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为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经济主体提供借贷信息,引导资金供需双方对接的各类投资理财公司,以及外地从事上述业务的公司在我市设置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发布虚假广告,是否存在通过户外广告、标牌、招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霓虹灯、传单、宣传咨询点及车体广告等户外媒体以及网络、短信等媒介向公众发布承诺高息回报、固定投资收益、无风险等虚假广告的行为;二是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三是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

(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负责协调督促通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经相关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做好专项整治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专项整治。

(八)市公安局。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市委宣传部。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市信访局。负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

市维稳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根据各自职能,按照市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上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时间安排、任务分工、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有序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我市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7月1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二)摸底排查(20xx年7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分别对本地区或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清查。工商部门、通信部门提供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网站备案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网站名称)中含有“金融、网络借贷、投资管理”等前述字样的企业作为摸排线索。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注册所在地为主,注册地和经营所在地要加强合作,互通汇总摸查情况,金融监管部门予以积极支持。

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合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清理整顿(20xx年11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或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专项整治不改变、不替代非法集资和非法交易场所的现行处置制度安排。

(四)督查评估(20xx年11月底前)。在整治过程中,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对本地区和牵头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分别组织自查。市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督查,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五)验收总结(20xx年1月底前)。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对本地区和牵头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分地区或分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于20xx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领域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并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省领导小组对我市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不得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监管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P2P、股权众筹、支付、养老保险、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等前述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和在整治过程中的新注册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二)强化资金监测。加强我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强化资金集中存管、清算,实现资金动向实时监测,确保资金不失控。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对于涉及资金量大、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一经发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稳妥处置。

(三)建立举报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突发性、涉众性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公布举报热线、邮箱、传真等,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加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四)实施分类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据分领域整治方案规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处置标准,各司其职,界定业务性质,分类进行处置。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但风险较大的,要完善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的企业,出现违规经营活动的,要停止业务,限期整改;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的企业,但业务实质与牌照资质不符的,停业整改,回归资质业务,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的企业,风险较小的,从保护投资者角度出发,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一些过渡方式,逐步化解;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的企业,业务极不规范,有意逃避监管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的企业,涉嫌恶意欺诈,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做好风险事件应急和处置预案,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

(五)整治不正当竞争。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对难以评估认定的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报请上级领导小组评估认定。

(六)加强内控管理。由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七)用好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防护服务。

六、组织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抓紧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一)加强协调配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涉及部门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信息月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各地、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阶段工作进行小结,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立足我市实际,探索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互联网金融各类创新业务,主动研究相关监管规则和方法,向上级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积极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抓紧明确跨界、交叉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穿透式”监管规则。

(三)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开展风险教育,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充分运用各种媒介或载体,加强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甄别和防范意识。做好本工作方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布。营造内紧外松的工作氛围,对内要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对外营造宽松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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