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减负方案 学生减负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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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减负措施方案【第一篇】
为了坚决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xx]23号)中对学校课程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1、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每天8:15开始进行教学活动,不安排早读)
2、合理安排学生的休息、活动时间。(每天保证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3、教师要按时下课不拖堂,不随意占用其他学科上课,不组织大面积补课。
二、规范有效实施课程计划
1、严格按照市教委每年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三类课程。
2、各科教师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教师要提高课堂三十五分钟的教学效率,注意精讲多练。
三、控制作业总量,改进作业设计
1、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五年级控制在1小时以内)三门主课老师要注意协调当天的作业,避免作业量过多。
2、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读物,增加学生的负担。平时作业要注意分层,要及时批改与讲评作业,提倡教师对学生作业进行面批、面改。
四、科学开展教学评价
1、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
2、学校考试的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提升考试难度,不增加考试次数。
五、落实检查
1、学校将不定期通过学生调查问卷和日常检查,了解教师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并与教师个人考核挂钩。
2、加强“减负”宣传,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学生减负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
一、基本共识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主要是由学校带来的学习任务、成绩排名、心理负担和家长附加的如作业、家教、补习班等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给学生造成的压力。当学生面对压力时,如果体验是积极的,压力即为动力;如果体验是消极的,压力即为负担。学生在学校学习就会有学业压力,适度合理的学业压力有助于学生的发展,过重的学业负担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当前,一些区域存在的中小学生作业多、培训多、竞赛多、睡眠少、锻炼少、实践少,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中小学学科考试频率过高、试题过难,中小学校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现象,是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深层原因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五唯”观念的根深蒂固,是升学观、就业观、录用观的扭曲及来自社会压力、家长焦虑的层层传导。
二、总体思路
学生减负方案(7篇)
三、工作原则
(一)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减负,治表去根,重在治本。着力形成新的减负治理机制,打好减负组合拳。
(二)内外协同。从校内抓减负向校内校外协同联动抓减负转变;从教育系统单兵作战抓减负,向学校与家庭联动、学校与社会联动、多部门联动抓减负转变。形成校内校外并举、线下线上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的'减负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评价改革,加强校外治理,推进家校协同。在内容上重点要实现“三减三增”,即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在领域上重点要治理校外培训、竞赛、招生等的违规行为;在学段上重点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在根源上重点要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树立包容就业观,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
四、重点举措(33条)
(一)规范学校教育教学
1.严格按课程标准、进度要求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小学一年级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各学科必须无条件地按正常教学进度实施教学。因学期长短确需跨学期适当调整教学进度的,须由当地教育部门统一明确。
2.严格按课程表上课、活动。学校各班级每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要公布在教室门口。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无故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等课程的周课时数,坚决制止“阴阳”课表。
3.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各学科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由学校年级组统筹调控,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全批,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促进学生完成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中小学校建立的班级家长微信群或QQ群、钉钉群等,由班主任统一管理,每班不超过一个;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也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
4.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不作业。关注学生差异,保障睡眠时间。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
5.严禁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全省中小学生寒假、暑假假期分别为3—4周和7—8周,具体放假、开学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明确并向社会公布。全省中小学校所有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补习。
6.规范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全面推迟至8:00以后,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00.全面实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各地各校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确定具体作息时间。
7.确保学生锻炼时间。锻炼时间包括晨跑、大课间活动、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时间。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鼓励中小学生每天参加户外运动。中考体育项目考试须安排在初三进行。
(二)规范考试评价
8.严控校内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学科可安排期末考试,所有学科均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初中可组织文化学科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
9.科学控制考试难度。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得以区分度为由增加考试难度。初中各学科期中、期末试卷整卷难度系数须控制在以上,中考难度系数须控制在—,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年开始,省教育厅教研部门建立基于原数据库的中考试卷质量分析系统,真实掌握评判各地试卷难度情况。
10.改革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中小学校和教研部门要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禁止出现脱离实际的偏题怪题,禁止靠题量取胜、靠熟练取胜的机械刷题。
11.严禁发布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教育部门、学校以任何方式公布中小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学校不得举行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12.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行小学学科分项等级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强化评价的激励、诊断与改进功能,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
13.深化中考招生改革。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14.促进普通高中教、学、考相一致。强化高考育人导向,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命题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
(三)深化育人方式改革
15.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拓展性课程建设和社团活动,积极有序扩大初中分层走班教学。实施精准教学、精准学习试点,提高教学效率和学习效能。
16.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完善“走班选课”制,探索建立培养核心素养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
17.实施普通高中分类办学试点。试点先行,错位定位,分类办学,改变普通高中“千校一面”格局,逐步培育一批人文、科技、体艺、综合等不同类型的普通高中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四)规范中小学校招生
18.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出台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9.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招生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时间、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20.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21.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各地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2021年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招生名额分配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
(五)规范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管理
22.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时间和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23.严禁校外培训与升学相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点、自媒体、宣传单上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24.加强竞赛管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进入中小学校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教育部门审核,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
25.规范进校园活动。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开展各类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监督反馈长效机制,减轻学校、教师、学生负担。
(六)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26.树立科学育儿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谨慎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27.保证充裕睡眠时间。家校合作保障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28.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家长应当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经常进行户外锻炼,积极防控孩子近视;让每位孩子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技能。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
29.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办好网上浙江家长学校,向家长推送家庭教育资源。5年内7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数字家长学校。鼓励各地开设家长成长学院、实施家长执照工程等,提升家长素养。
(七)强化政府责任
30.坚决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考升学率、高考一段上线率和上“北清”人数等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严禁将升学情况与教育部门、学校及个人的考核、绩效、奖励挂钩。
31.扭转招录人员唯特定高校、唯文凭学历倾向。探索研究调整用人评价标准,更加重视考察求职者的德商和情商、能力和潜力。发挥其对减负的社会“引导渠”作用。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人员,应当给予一般高校毕业生与大学毕业生同等竞争机会,不得将特定高校的毕业生作为专才予以特聘。
32.加强校外劳动实践教育,丰富学生实践体验。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和认定一批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为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33.加强社会引导,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所谓的中考、高考“状元”。加强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的监管和引导,防止对减负工作的误导。推出中小学生减负公益广告,健全完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共同关心孩子成长。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为召集单位,成员由各联合发文部门有关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联合发文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席办成员。联席会议及联席办加强减负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建立减负工作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会商一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减负工作年度重点任务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影响区域减负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专业指导、家校协同、各方互助抓减负的良好格局。
(二)明确相关部门减负工作职责。省级联合发文部门减负工作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省教育厅:牵头召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联席会议,推动落实明确的年度各项减负工作任务;推进教育系统全面落实各项减负措施,指导中小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会同妇联部门办好中小学家长学校。
省委网信办:加强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的监管,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加强对线上教育机构监管。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规划。
省公安厅:联合民政部门依法查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全省性赛事。
省民政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开展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省财政厅: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将区域基础教育生态和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监测、家庭教育、劳动实践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强相关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探索研制破除唯文凭顽瘴痼疾,树立包容就业观的新举措;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近视率防控相关工作;从卫生与健康视角对中小学生负担进行诊断分析,提出对策意见;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做好中小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
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依法做好对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省广播电视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增强社会共识;加强对有关媒体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省体育局:指导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团省委: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减负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联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实践教育组织和指导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有关中小学竞赛和进校园活动的管理。
省妇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围绕减负工作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发挥妇联在家庭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省科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科技活动;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有关中小学学科竞赛的管理。
(三)组建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团队。由省教育厅牵头,组建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研制区域教育生态评价体系;及时分析会诊减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专业对策,引导社会舆论。
(四)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着手研制浙江省区域基础教育生态评价体系。主要通过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检验和评价全省及区域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主要从三方面设置和采集:一是区域中小学生成长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府教育政绩观、包容就业环境、舆论引导环境、家庭教育环境、区域教育满意度等有关指标;二是区域基础教育内部的科学协调程度,主要包括公民办教育协调度、城乡校际均衡度、普职融通度、考试难度等方面有关指标;三是区域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指数,主要包括作业指数、补习指数、睡眠指数、学习压力指数、运动健康指数、近视率等。由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牵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从2020年开始,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
(五)强化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强化属地政府及部门减负治理责任。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全面落实挂牌责任区督学减负工作的督导责任制。
(六)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中小学校和教研、教科研部门等在教育教学、考试评价中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实施问责。公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实施问责;民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按情节轻重相应核减次年招生计划数。培训机构、竞赛组织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涉及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新闻媒体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查实,并按有关程序启动问责,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批评。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教师违规或不作为的要追责学校有关负责人,学校、教研、教科研等单位违规或不作为的要追责主管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
(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公布减负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实施减负工作。各地要加大明察暗访,改进监督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的监督。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持续性传播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教育观,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小学减负措施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教委、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减负增效工作,确保减负不减质,减负更增效,规范办学行为,增强教学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就本校学生的课业负担、实际情况情况,特制定本本校20xx-20xx学年减负工作方案。
二、成立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晓军
副组长:马德增
成员:沈月菊杨跃丽刘志娟
三、具体措施:
1、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减负”工作的有效实施。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科课程,规范课程设置,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提高教学效率,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中负担的基本措施之一。因此,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校在将充分发挥数学、语文、英语骨干教师的作用,积极聘请了有经验的专家、名师来校指导,在专家的指导下开展有效的校本教研,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学法,让老师们在与专家的互动中获得很实在的收获。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真正做到轻负担高质量。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到校时间为7点30分到8点之间,下午4点半静校,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间、休息时间、节假日。
(4)加强作业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1-2年级不留书面作业;3-4年级作业总量40分钟内;5-6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教务处不定期对学生作业、学生记作业本进行检查,学校和班主任应负责控制和调节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总量。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确保学生真正减负。
(5)严格控制教辅资料。
学校或教师不得向学生发放未经上级审定和批准的任何书籍、教辅。教导处将采取不定期组织检查学生书包和进行学生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做好监督落实。
(6)规范考试制度。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4-6年级每学期只进行期末学科检测。不公布学生的检测成绩,不以检测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不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本学期,我校将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期未考试,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今后我们将继续优化考核制度,学习成绩评定继续实行等级制,并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
(7)对学生坚持正确教育,采用激励手段,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不许歧视和挖苦学生。
(8)严格控制补课。
教师不准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学校不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2、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
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教师要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进一步规范和丰富社团活动,保证每周三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社团活动,学校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检查此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
3、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增强指导学生的实效性。
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通过诱导、启发和鼓励,帮助学生体验成功,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体验学习成功的快乐。减负不是简单让学生减少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更重要的是要减负增效,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这就要求教师精心备课,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师要了解学生,掌握学生的具体情况;课堂要面向大多数,课下通过个别辅导解决个别学生问题;教师要整体安排教学进程,分散难点,分解压力,让学生重点掌握好本学科的最基础、最核心的知识,引导学生有目的、有重点、有效率地学习,真正使学生发展学习能力,发展兴趣爱好,培养个性特长,提高综合素质。从而达到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增强学生学习效果的目的。
4、做到家校联动齐减负。
我们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向社会、向家长宣传教育改革的形式、任务,使家长明确“减负”的目的、意义,并且支持学校“减负”的一些做法。在家不给学生施加心理上、学习上的压力,从根本上转变家长的观念。业负担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等,明确“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学校的电子屏幕、校园网、校讯通、家长会、家长学校、开放周及下发相关减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宣传“减负”工作。
我校将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控,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减负长效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监督,确保减负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将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减负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营造减负工作的良好氛围,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使减负形成共识,合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学生减负方案【第四篇】
小学生每天写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根据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禁擅自调整教育部和重庆市制定的课程计划,严禁挤占品德、艺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国家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
作业方面,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高中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同时,严格控制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30、中学不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不得强制性要求走读生参加早、晚自习,严禁利用晚自习统一教学。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
招考方面,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小学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初中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尖子班和实验班等。
课后服务方面,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多种恰当方式,有效开展课后服务。要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为收费而强迫学生参加。
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纲教学”
对于� 20XX年,市教委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再次强调“减负”。而在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不仅提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还明确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