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教育公平性和质量。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X〔2024〕X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根据《X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X〔2024〕X号)要求,持续常态化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主要任务
(一)压实各方控辍保学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案"要求,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
(二)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各地要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做好重点人群监测。各地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
(四)学校一月一报告。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
(五)县区一季度一复核。各县(市、区)要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要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各地年度控辍保学复核结果于每年5月底前报市教体局。
(六)地市一学期一调研。市教体局将协同相关部门,每学期开展一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调研,重点指导各县(市、区)工作落实,确保学生辍学、复学数据的真实性,推动不断提升基层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水平。调研结果报省教育厅。
(七)省级一学年一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每学年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加强对地市、县区工作指导,确保中央要求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控辍保学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市具有重大意义。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从对广大学生切身利益极端负责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各地应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职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监测重点,全面摸清工作底数。
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扎实开展排查比对工作,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公安部门沟通,全面掌握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具体信息,及时了解就学去向,指导各校做好台账建立、辍学帮扶和就学保障工作,确保"三本台账"底数清楚、更新及时、人账相符。
(三)强化帮扶力度,筑牢防范辍学底线。
各地要落实X省控辍保学指南工作要求,依托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控辍保学台账,及时核实处理疑似辍学学生,确保新增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管理服务平台。对辍学学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并做好劝返记录。各地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控辍保学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熟练操作管理服务平台,掌握劝返复学和关爱工作的基本方法,提升基层学校控辍保学水平,切实筑牢控辍保学底线。
(四)完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控辍保学报告工作,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把握"月-季度-学期-学年"四个关键节点,确保报送工作的及时性。抓住"报告-复核-调研-评估"四个关键任务,确保报送工作的闭环管理。形成"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常态化报告制度,确保报送工作的贯通性。建立报送责任追究机制,对瞒报、漏报、迟报辍学情况或未履行劝返、帮扶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报送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