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设置积分标准、定期评估、奖惩机制,促进党员积极参与组织生活,提高整体素质和凝聚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x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精准化水平。参照《区直机关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2023年积分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党员全面落实"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日常情况进行标准量化,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的方式动态计算分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党员基础分为80分,加分不设上限,减分后分值总分不低于"0"分,次年重新计算。
二、管理对象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步骤及方法
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实施,落实具体操作,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一)积分登记。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详细记录党员个人加分、减分以及一票否决情况。
(二)积分确认。党员及时向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党支部要全面了解核实支部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动态记录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加分减分。积分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和党员签字确认。
(三)积分公示。党支部每季度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工作台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党员干部监督。每年年底要对党员全年积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党支部对党员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情况均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积分申诉。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教育整改。党支部对积分出现减分项目的党员,要及时谈心谈话、教育整改。
(六)结果运用。强化结果运用,将积分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绩效奖惩、提拔使用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党员所在部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年积分在80(含80分)以上未评为优秀的,应评为合格;年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应评为基本合格;年积分在70分以下的,应评为不合格。
2.预备党员年积分低于80分的,不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干部选拔、学习培训、目标考核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4.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诚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5.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如教育帮助仍未转化提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积分管理,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教育。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要求,立足岗位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格争当"坚定信念好、学习提能好、崇德守规好、服务群众好、工作业绩好"五好党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督导检查。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专项督查,认真查阅党员积分基础资料,走访了解党员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推动工作稳步开展。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完成单位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结合起来,与争创"六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好党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探索发挥"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方法途径,提升时效性和精准性,努力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附件:1."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
2."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
3."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公示表
4."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公示表
附件1
"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
项目
细则
基础分
(合格清单)
80分
讲政治有信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把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转化为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
讲规矩有纪律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背离党中央要求,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按规定缴纳党费,积极参与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讲道德有品行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关系。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
将奉献有作为
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严谨务实、工作无差错、无失误、无事故等。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加分项
(激励清单)
分值不设上限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1.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被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局领导批示每次加3分,区领导批示每次加5分,市领导批示每次加10分;省领导批示每次加15分;
2.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在会议发言交流的:全局性会议发言每次加3分,全区性会议发言每次加5分,全市性会议发言每次加10分,全省性会议发言每次加15分;
3.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在会议书面交流的:全局性会议每次加1分,全区性会议每次加3分,全市性会议每次加5分;全省性会议每次加10分;
4.在本职岗位有重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被区级认可加5分,被市级认可加10分,被省级认可加15分;
5.参与承担重大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并较好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每次不超过5分)。
发表调研成果
个人署名撰写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等在有关主流媒体发表刊登;区级媒体每次加1分,市级媒体每次加2分,省级媒体每次加3分。联名发表稿件的,每人均可给与加分。
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突出表现
个人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志愿服务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表扬)的:区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5分。
敢于开展监督和批评
个人向党组织负责如实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次加5分。
个人评先评优
个人在本单位评先评优每次加1分,在区级评先评优每次加2分,在市级评先评优每次加3分,在省级评先评优每次加5分。
其他加分项
1.积极参加救灾抢险、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的每次加3分;
2.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1分;
3.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的每次2分;
4.解决帮扶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脱贫的加2分。
减分项(负面清单)累计减分后总分不低于0分
政治立场不坚定
1.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一致的言论,每次扣10分;
2.在群众中或媒体上发表和扩散有损党的形象的传言、传闻、段子等,每次扣5分;
3.在群众中发表和散布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每次扣3分。
宗旨意识不牢固
1.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推躲、庸懒散浮拖和吃拿卡要现象等,被管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举报属实的,每次扣5分;
2.不按要求参加"走基层"活动的、"结对帮扶"等工作,每次扣2分;
3.不按要求到社区"双报到",扣2分;报到后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少1次扣1分。
纪律规矩不严明
1.不按时按标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
2.无辜不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建活动,每次扣1分;
3.不完成支部安排的任务,每次扣1分;
4.不遵守上班、开会、调研、外出等工作纪律,被投诉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分。被明察暗访发现或者被通报曝光的,每次扣3分;
5.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有"四风"老问题新表现被举报查实的,扣5分;
6.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或书面检讨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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