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能源局开展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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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统筹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xx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能源局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x月底开展全县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深入开展“xxx”宣讲教育活动,推动煤矿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动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三、宣讲对象、内容

(一)宣讲对象

主要为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以下简称“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宣讲内容

1.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深入宣讲安全发展理念,讲清讲透“两个至上”的价值导向,讲清“红线意识”的政治要求,讲清“两件大事”的辩证关系、“两个根本”的目标要求,讲清必须坚守的安全底线,推动煤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绝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组织观看《xxx》电视专题片,重点煤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言,谈学习心得体会。

2.讲政策法规。一是深入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联系实际解读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违规处理处罚及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内容,增强煤矿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二是深入宣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推动煤矿立足“两个根本”,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根源性、系统性问题。

3.讲责任落实。一是突出“关键人”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重点讲解“两规程、两标准”。结合事故警示教育,解读《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专业细则,讲清安全管理的底线和“高压线”,让安全规定入脑入心。二是讲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责任、上级公司责任以及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等方面要求,特别是“三超”的风险和“三违”的危害。三是讲解煤矿整合技改、承包托管、复工复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强化特殊时期、关键节点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

4.讲灾害治理。一是重点讲解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煤矿以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为重点,引导煤矿树立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和综合治理的理念,积极推广重大灾害防治先进技术和成熟管理经验。二是认真分析本县区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及原因,以事故教训、隐患查处案例推动重大灾害防治和煤矿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讲解煤矿机械化、智能化建设新成果,推动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由“一把手”亲自抓、带头讲,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确保宣讲内容一个不少、“关键人”,一个不漏。二是各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扎实组织开展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带动全体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清安全是煤矿的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筑牢全员齐抓共管安全的思想根基。工作方案、分管负责人和联系人于12月5日前报县能源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领会精神,取得实效。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一是煤矿企业要把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认真策划编写宣传教育提纲,精心安排培训内容,采取领导干部带头讲。二是宣讲活动重心下移,县能源局将聘请专家学者到各煤矿企业开展专题讲座,确保煤矿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坚持创新,突出效果。一是各煤矿企业要创新宣讲教育形式,集中宣讲要严格遵守防疫部门关于新冠疫情防治相关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采取观看线上宣讲教育课程视频、观看专题视频片、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开展现场观摩、组织大过论、典型人物现身说法结合的方式,增强宣讲教育活动的严谨性、生动性。二是要注重活动效果,集中宣讲和教育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天,培训结束时要组织结业考试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各煤矿企业“关键人”心得体会于12月25日前报能源局综合执法大队。三是对组织和参加宣讲教育不积极、结业考试不合格、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关键人”进行通报批评。四是重点关注近几年发生事故及存在重大隐患较多煤矿的“关键人”,必要时采取组织开展“开小灶”培训,确保有效提升煤矿“关键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四)压实责任,积极总结。一是适时对各煤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走过场、搞形式或未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各煤矿企业要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要在醒目位置采取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营造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浓厚氛围。三是县能源局将优选本县区煤矿“关键人”心得体会文章参加全国优秀课程和文章评选。四是各煤矿企业要将安全宣讲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做好搜集、整理,并将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能源局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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