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大全【优质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目标,优化宣传渠道,确保招生信息透明,组织多样化活动,提升幼儿园形象,吸引适龄儿童入园,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最新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大全【优质5篇】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第一篇】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__教基字[2022]1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__市教基字[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规范各学段招生行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承担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招生简章,并报市教科体局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二)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录取学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规模、超班额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跨区招生,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按照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安排招生。城区学校各年级班级数在化解大班额的基础上维持上学期数量;大校额学校学生数做到只减不增。各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班级计划数,于4月28日前报市教科体局教育股核定。

(二)准确把握入学条件及方式。

凡本市适龄儿童(当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的儿童)都应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房屋所有权证、户籍(居住证)是确定所属学区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进行网上审核报名,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市教科体局审批备案。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三)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能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学生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所有中小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拒收和歧视。

2、保障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要按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

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外;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合法经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城区合法务工的,须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务工单位工资表等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有医保、社保、劳动保险等相关材料。

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由学区学校调查核实,如难以确认,或无学位空余,则由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让已在城区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能够保障入学。

3、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留守儿童原则上在原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各学校要组织好留守儿童入学,要认真采集每个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档案和教育体系。

4、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各校要建立健全资助脱贫户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保障机制,认真确定困难生对象,落实相关政策,广泛开展助学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家庭困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5、做好返乡学生入学工作。各校要认真核实返乡学生身份,对具有本地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的返乡学生,服务学校要予以接受,并按照学籍管理要求收齐相关材料,学校集中到教育股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6、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对有特殊情况的,由市教科体局予以统筹安排。

(四)合理划分招生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市教科体局统一划定。各中小学校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确定的就读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擅自改变招生范围。

(五)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在校生规模调控任务,严格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方案及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市教科体局审查通过以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招生(__数字教育平台)。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申报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同时兼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则由兼报的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审核录取。

(六)入学报名实行网上录取。入学报名统一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__数字教育平台”上申报,落实区域内房产、户籍、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行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录,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网上平台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学生信息采集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同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在开学后由学生提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招生时间安排。

1、初中七年级招生时间安排。

5月16日-6月10日家长在“__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

6月11日-6月25日学校审核材料、调查核实,进行预录取。

6月25日-7月2日进行比对筛查,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接受学校。

7月5日前各学校公布平台审核名单。

7月6日-9日进行预报名登记。

8月下旬各学校开展入学教育(各校具体时间报市教科体局审定)。

8月30、31日开学报到。

5月16日-6月25日家长在“__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

6月26日-7月10日学校审核材料、调查核实,进行预录取。

7月10日-7月31日进行比对筛查,确保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

8月10日前各学校公布平台审核名单。

8月30、31日开学报到。

(二)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严格控制择校,严格控制学生转学,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必须先办理转学手续再接受进入学校,不得先接受后办手续。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侓”(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从乡镇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持房产证和户口本报学校审核。学校不得接收招生范围外的学生转学。所有符合条件转学的必须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册并收集佐证材料,报市教科体局核查后备案。

1、严禁跨范围招生;非起始年级,严禁组织人员采取“挖优”“掐尖”等违规招生;对于跨区域跨范围、考试或面试招生、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扣除中小学绩效考核分,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必须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分班”、“特长”等名目组织考试。不得分重点班、层次班。

3、平台上已“预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再招录。如招录非本校“预录取”的学生,每招录一个在中小学绩效考核总分上扣一分。

五、招生程序。

1、成立工作小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和工作细则,实行校长第一责任,建立专人具体负责制。

2、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通过网站、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招生方案及简章,具体包括:招生工作人员、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

3、调查登记。各学校对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分区域登记造册,对有疑问的家庭需上门进行复查核实,对新购、新建房未入住的不予登记。

附件:__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区域。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第二篇】

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关于《三门峡市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区域的`人口分布和学校招生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计划招生180名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区域:东至弯道、西至陕州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以及东至陕州路,西至大岭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区域。

下午3:00-5:30。

四、招生对象、时间及要求:

(一)第一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0日,报名审验。

(2)8月20日下午5:30,汇总公示第一批次录取结果及空余学位。

2、招生对象:

(1)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且户口地址与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与父母在市区的唯一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且与祖辈及父母同户籍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子女等。

(4)本校教师子女。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及父母的无房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证明(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人才引进相关文件)、一寸彩照两张。

(二)第二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1-8月22日上午11:30,报名审验;

(2)8月22日下午3:00-5:30,公示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及空余学位。

2、招生对象:

(1)非主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内居住。

(2)学校区域内产权房系直系祖辈房产,且三代同户籍的适龄儿童(非儿童与父母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有学校区域内户口,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监护人无区域内产权房、无政府保障廉租房,在户口所在学校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寸彩照两张。

(三)第三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3日-8月24日上午11:30,报名审验,录满为止。

(2)8月24日下午3:00-5:30,公示录取结果。

2、招生对象:

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长期合法租房居住(年1月1日以前租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备案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进城务工证明(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外出借读证明(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暂住证(公安部门出具)、一寸彩照两张。

备注:租赁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明登记日期必须在2017年1月1日前。

五、招生流程、地点:

排队领号(东门口)--填写信息(二二班)。

--资格审验(二三班)--信息录入(政教处)--领入学通知(政教处)。

六、入学教育:

所有新生持《市六小新生入学通知书》于2017年8月26、27日到校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七、特别说明:

1、第一、二批次招生中,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若有空余学位,录第三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满为止。

2、招生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招生时间,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己承担。

3、招生期间,如发现家长提供假证件,经落实属实者,取消已有学位。

招生咨询电话:2862769。

2017年7月7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第三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年。

成员:张强李强张志宏焦淑君李洪波薛晓莹张旭王军蔡生龙。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一)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xx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xx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xxxxxx),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

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xxxx。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第四篇】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1日至7月30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除外)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3日至8月8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18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第五篇】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38 3527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