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大排查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全乡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xx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经乡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决定自xx年5月至12月底在全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抓重大项目、促
高质量发展”、深化县委“敢担当、促攻坚、建新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空气综合指数、乡域水环境质量指标排名全县前列。
二、攻坚任务
紧盯《xxxx》、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等通报问题,以及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关于下达水环境质量Ⅰ级(红色)预警情况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xx养殖整治的通报问题,重点围绕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等3个方面,聚焦国省控断面水环境问题、鳗鱼养殖污染、生猪、牛蛙、红虫等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垃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目标责任书问题等专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一)水环境综合整治
总体目标:乡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比例100%;小流域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比例100%。将xx、湖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乡域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县前列。
1.国省将xxx、湖出控断面水环境专项整治
攻坚目标:主要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将xx、湖出断面确保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等污染指标浓度稳中有降,有效降低金湖库区水华风险,确保库区水质稳步提升。
攻坚措施:河长办要督促生态管护队加大巡河力度,及时清理河湖垃圾;环保站要加强对企业偷排漏排的巡查、检查,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同时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及时通知城投公司修复损坏设施设备及污水收集管网;振兴办要对加大对沿线村非法养殖行为的排查,一经发现非法养殖行为要及时制止非法养殖行为。
牵头单位:环保站责任单位:河长办、振兴办,池潭村、洋山村、洋坑村、岩坑村
2.牛蛙、红虫养殖专项整治
攻坚目标:5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非法养殖牛蛙、红虫养殖户等清理整顿工作。
攻坚措施:
(1)加强摸排。由振兴办牵头,在全乡范围内对非法养殖牛蛙、红虫等行为,进行再摸底、调查,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乡范围内非法养殖牛蛙及红虫,各行政村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村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职责,对违反上述禁止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乡里。
(2)坚决整治。对已发现非法养殖牛蛙、红虫养殖户要坚决予以清理,具体整治措施,详见附件。
(3)建章立制。对非法养殖牛蛙、红虫等行为,振兴办、环保站、水利站要深刻吸取教训,由振兴办牵头,建章立制,坚决杜绝以后类似行为发生。
牵头单位:振兴办责任单位:水利站、环保站、自然资源所、各行政村
3.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目标:确保顺辉、顺达两家鳗鱼企业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xx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攻坚措施:
(1)加强排查。每月由振兴办牵头,联合水利站、环保站对两家鳗鱼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2)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排放的养殖尾水仍不达标的鳗鱼养殖企业,由振兴办负责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依法关停、取缔。
(3)振兴办、水利站、环保站要强化联动执法,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振兴办责任单位:水利站、环保站、儒坊村、肖坑村
4.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目标:实现生猪养殖规范管理,提高粪污资源化科学有效利用水平,有效解决生猪养殖行业违法排污问题。
攻坚措施:
(1)加强巡查。每月由振兴办牵头,联合畜牧站、环保站对全乡规模以上(冠达农牧、苏岭养殖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相关台账记录齐全、废水达标排放。
(2)由畜牧站牵头,加强对全乡散户养猪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不完善的,督促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配套消纳地和完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
(3)定期开展生猪违规养殖整治“回头看”,坚决遏制生猪违规养殖行为,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振兴办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自然资源所、各行政村
5.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专项整治
攻坚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攻坚措施:
(1)由环保站负责,定期检查集镇和墩上污水处理设备进出水情况,检查管网、井、格栅池、污水入水口,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城投公司修复,确保设施长期正常运行。
(2)由村建站负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运作模式,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牵头单位:环保站责任单位:村建站,各行政村
(二)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总体目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隐患和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6.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整治
攻坚目标: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xx件整改“回头看”,严防已整改问题反弹。
攻坚措施:由环保站负责,定期到展鸿纸业进行检查,查看企业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外渗尾水现象、是否存在黑烟污染、是否存在噪音污染等情况,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反弹。
牵头单位:环保站责任单位:池潭村
(三)整治落后生产工艺
总体目标: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7.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整治
攻坚目标: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运行能效,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
攻坚措施:
(1)由企业站牵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规定,督促中耀科技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依法促使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退出市场。
(2)加强专项检查和督查,对中耀科技需要淘汰的工艺生产线进行“回头看”,确保落后工艺装备淘汰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牵头单位:企业站责任单位:环保站
三、时间安排
xx年5月中旬至12月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攻坚克难,扎实完成各项攻坚任务,确保完成既定的任务目标。同时,通过跟踪督办、集中扫尾、回头看等方式,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辖区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跟踪问效。乡党政办、纪委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将采取发函、通报等方式督促落实。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乡纪委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结果应用。综合整治情况列入各村以及乡干部年度绩效考评重点内容,对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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