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双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旨在减轻学生负担,提供多样化课后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提升综合素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双减”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辖区内的家长和学生,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把"减负"和"提质"结合起来,健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着力打造多元普惠、共建共享的有质量的校内课后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承担管理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结合"双减"工作,统筹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镇(街道)一策"、"一校一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实现两个"全覆盖"。各镇(街道)实施方案要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三、服务时间
实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下午课后服务托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四、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提供早、午餐服务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服务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100%全覆盖。下午校内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以组织完成课后作业和作业辅导为主,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时间不少于1学时。剩余学时可用于学生自主学习或开展素质拓展服务,包括兴趣小组活动、劳动实践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丰富学生校内课外生活,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五、实施主体
学校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镇街和学校要严把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供学校从中购买服务。
六、服务保障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校内课后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内设备设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要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实行政府、学校、家长合理分担机制(家长负担比例另行通知,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坚持自愿、普惠非营利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合理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相关费用不得由第三方代收费。积极引导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家长或志愿者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教师津补贴、评优评先等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校园、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基本托管为主。学校要以自愿为原则,根据学生的需求情况,开设相应数量的课后托管服务班,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安排校内教职工为托管服务的主要承担者,适当聘任退休老师和志愿者参与。
第二阶段(10月8日之后):丰富服务内容。在第一段的基础上,根据前期的摸排调查结果,结合学校的师资、硬件设施等条件情况,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科技等特色课程服务,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当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课程(学科类应试课程除外)服务。
八、落实信息报送
各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的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定期上报区教育局。开学第一周需上报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填写《校内课后服务学校开展情况表》(见附件3),由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区教育局局基础教育股。
8月24日前,请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上报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系人(附件4)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九、强化督导检查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已纳入今年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国家督导检查,省或国家不定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公开通报。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推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十、及时总结经验
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优秀典型案例,组织推广学习,不定期地将优秀经验和案例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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