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活动方案(案例)实用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前言导读】这篇优秀范文“315活动方案(案例)实用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在教师节期间,以“社会尊师重教,教师回报社会”的主题,通过系列活动,展示我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成果,展示我校教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和风采,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和社区、家长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时间安排:

9月10日—9月17日一周。

三、邀请对象(具体单位和人员名单附后):

1.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

2.家长代表;

3.所在地区街道、居委会、派出所领导;

4.与学校共建单位代表;

四、活动形式:

1.信息发布会

学校近几年来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方面所取得的新进展和近期学校申报国家级示范高中的筹备情况及学校“十五”期间学校工作的新思路。

2.活动观摩

通过有关领导、代表走进课堂,随堂听课,观摩主题班会等形式,了解学校在开展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等方面所呈现的新面貌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举措。

3.成果展示

在学校宣传栏内展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等方面所取得的新成果和师德建设的新风采,并组织参观学校展览室。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3

消费者协会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两周年,也是市市场监管委成立后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xx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

各位副主任成员:市市场监管委办公室、企管(信用信息)处、市场(合同)处、竞争执法(直销)处、网监处、商标处、广告处、消保处、质管处、质监处、计量处、特监处、食品综合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健食品处、药化生产处、药化注册处、药化流通处、器械监管处、器械注册处、应急处、信息化处、宣教处、行政处、工商检查总队、质监稽查总队、药品稽查大队、新闻中心、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秘书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委消保处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消费XX成果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消费XX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公开曝光消费XX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闻中心配合)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食品批发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食品流通处负责)

(2)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五进”活动,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加强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餐饮处负责)

(3)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应急知识以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应急处、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开展市级XX服务站和行业协会培训会,重点培训新《消法》、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自律机制。(投诉举报中心负责)(5)开展网络交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网络经营主体发放《网络交易法规文件汇编》。(网监处负责)

(6)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拟于3月10日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市消协秘书处负责)配合xx电视台举办3·15晚会。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二)丰富活动载体,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影响完善消费XX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场监管委消费XX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消费XX系统内部横向沟通,进一步完善消费XX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不同领域的XX难题,增强XX合力。(消保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召开消费XX座谈交流会。

(1)召开由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律师、专家学者等参加的消费XX座谈会,研讨消费XX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消费XX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保处牵头负责,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秘书处按职责分工配合)

(2)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经验交流会,介绍经验做法,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设效能。(食品流通处负责)

(3)召开优秀消费XX服务站及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20xx年度经营诚信、售后服务规范、争议和解成功率高的优秀XX服务站和先进个人,交流消费XX服务站经验做法。(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采取开放式厨房、隔断式厨房、透明橱窗、安装监控摄像等方式,在餐饮聚集区、旅游景区、校园食堂等重点区域启动“明厨亮灶”试点工程建设,让消费者在就餐时直观看到厨房卫生状况和饭菜制作过程,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餐饮处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走进投诉举报平台。重点听取代表、委员如何更好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好消费者等方面意见建议,提升XX服务水平。(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开展xx市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拟于3月5日召开发布会,推广“空港20xx年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在家装行业试点启动“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拟于3月8日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开展公用服务业和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拟于3月3日召开点评公用服务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公开点评水、电、气、交通等公用服务业不公平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拟于3月12日召开点评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组织律师团广泛收集、深入研究,发挥京津冀三地消协合作机制作用,联合点评银行业合同文本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消协秘书处负责)组建315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5日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XX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人员成立315志愿者团队,整合更多的XX力量参与消费XX工作。(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三)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开展5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专项治理。以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对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等5大类重点商品服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手机、计算机等19类商品和洗染、洗车服务行业,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维护更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销售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抽样检验,及时筛查、发现、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流通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活动。摸底建档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至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开展“质检利剑”儿童用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质监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通报车用汽柴油、复混肥、卫生纸、纸巾纸、儿童纸尿裤、卫生巾等20xx年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自行车、助力车、针织内衣、农药、危险化学品等消费品开展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监处负责)开展红盾护农活动。突出重点开展春季农资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宣传农资监管成效、农资打假知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场(合同)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垄断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活动。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行业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日常检查和整治规范,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出台《电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垄断行业合同行为。(市场(合同)处负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按照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要求,做好保健食品监管执法工作。(保健食品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加强抽查情况通报。(计量处负责)

(3)开展治理食品违法行为和查抄制假黑窝点两次专项行动。(工商检查总队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费XX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好3·15期间各项纪念活动。各区县(分)局、区县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精心安排好3·15各项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遇重大疑难问题,对口请示报告,加强协作配合,确保3·15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守,回应消费热点。3·15期间,各单位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3月14日、15日要加班值守,依法高效处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分拨处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主动作为,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三)协同共治,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生产、流通、消费监管统一和执法统一的优势,广泛发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外部各方力量,组织消协理事单位及各类媒体、行业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3·15活动,共同促进、合力优化我市消费环境。

(四)依法XX,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3·15纪念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市场和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将调处消费争议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消费XX长效机制,实现消费XX天天3·15,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分)局、区县消协3·15期间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注重拍照片、留资料,保留执法XX痕迹;于3月1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3·15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和《20xx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内网或者外网邮箱报送委消保处。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4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111111)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5

一、活动背景

作为现代的大学生,我们虽然有了先进的学习设备,能够方便和快捷地了解到各种新闻与知识,我们购物方式也呈多元化,作为消费者,大学生群体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趋势,但是大多数的同学们很少去关注消费权益的事情。如今,我们身在校园,所独自面临的消费方面的问题或许还不多,但是我们迟早会离开校园进入复杂的社会,当我们权益受到侵犯、人格受到不公的待遇时,我们会忍气吞声吗?我们会让不公平在我们身上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要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人格。如果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受到了商家或者产品的侵权,那我们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得了解一些有关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知道一些维护消费者权益基本的知识。好好武装自己,保障好自己的权益。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这是一次很好地让在校学生初步地了解一下关于维护消费权益知识的契机。

二、活动主题:3·15,携手共创健康消费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一)消费投诉维权有利于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一则消费维权能净化生产者的生产环境,让假冒伪劣者及失信侵权的无生存之地二则投诉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了解消费者,了解产品及服务的缺陷,以便不断改进和解决生产及服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既能不断清除真正的造假者、诚信缺失、侵权者,这样,就能够净化企业的生产环境,保证资源配置渠道的畅通。使各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更高、更合理,

(二)消费投诉维权有利于化解社会经济矛盾。消费投诉是一种利益纠纷和矛盾的碰撞结果,是正当的维权行为。虽然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行为双方也有在合理框架下解决矛盾冲突的愿望,但往往缺少有效的沟通手段和纽带桥梁。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民权益意识的增强,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将会或已经成为常规性的社会现象。而我国目前让民众利益表达的渠道以及合法的社会抗议申诉机制还比较少、不健全。具体到消费领域来说,这种消费维权意识的迅速增强与有效的表达权益、维护权益的渠道及机制的相对滞后所带来的矛盾日趋明显,因此,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极端对抗、营造良好的人际交往与社会和谐交流的环境,消费投诉维权就是满足和尊重消费行为双方(主要为消费者)利益表达的话语权,是联接双方、化解矛盾、融合关系、走向共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纽带与桥梁。

(三)消费维权知识是当代大学生应当知道的,不然大学生就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此次活动让在校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如果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多点这方面知识应对方法,有法,有理,有节地处理好消费领域当中碰到的问题。本次宣传活动对大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大学生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就不会束手无策了。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201x年3月15

地点:木兰路

五、活动对象:师范大学在校学生

六、主办单位:师范大学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

承办单位: 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宣传:

(1)各院各出一张海报,在本院宣传,摆放时间为活动前的三天。

(2)星网翔网等发布新闻,宣布活动时间和地点。

2、外联:

盛情邀请*单位并联系区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使其了解本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及目的,取得宣传资料,并邀请相关代表出席此次活动。

邀请法学院嘉宾出席此次活动。

3、时间安排

(1)3月7日,召开全社人员会议,讨论、完善、通过活动方案,明确各人员分工及整体进程。

(2)3月7日至13日按各分工分头准备,由相关负责人督促检查。

(3)3月13日晚上召开临战前检查,协调会议,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3月14日晚上重点是检查流程工作,及所需物品。并与*单位再次联系。

(二)活动开展

1、为达到一定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又鉴于部门人力物力有限,本次活动将只在校内设点,为特定的消费人群——大学生提供切身的消费者维权知识服务。为此,我们将会选择人流量大的木兰路以及高峰时段开展此次活动。3月15日10:30至15:00进入工作状态。

①9:00校权益服务部和相关承办负责活动所需的展板、凳子、桌子等器材的摆放。

②10:30到15:00的时间段在木兰路,开展名为“ 坚持和谐消费理念、营造校园法制氛围”的签名活动。

③现场专家咨询,*单位以展板的形式为同学提供消费方面的知识,发放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单。

④同时,在现场进行有奖知识问答。

⑤在现场进行“十大恶劣新闻事件评选”活动,校权益服务部维持现场次序。

⑥后期活动的现场宣传,如权益方面的征文和讲座等。

⑦15:00活动结束,将重要物品收回,清理现场垃圾。

2、3月15日各兄弟学院在本学院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3·15维权活动。

3、活动完成后进行活动信息反馈与活动总结。

(三)后期宣传

1、各院出风采展。

2、星网翔网上等发布关于活动的新闻并负责投稿,宣传3·15消费者权益。

注:其他兄弟学院权益服务部做相关协助工作为使活动顺利进行。

八、所需经费预算

(一)活动所需物品准备

1、展板若干块(各学院得出一块)

2、横幅3条(签名横幅1条)

38 1723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