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编5篇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__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__〕__号)等规定,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更好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净化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为目标,进一步引导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着力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围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精准监管、联动监管和信用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发展活力营造更优环境,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均属本次整治活动查处范围。
(一)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相关规定有市场监管局履行查处的其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一)涉及食品、网络餐饮、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生产、化妆品生产等重点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洗车业、洗涤业、餐饮、沐浴业、小旅馆、美容美发业等无照经营行为。
(四)金融理财、融投资、小额贷款等非银行机构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
(五)殡葬行业中的无照经营行为。
(六)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中的无照经营行为。
(七)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无照经营和各分局辖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八)上级部署专项整治中涉及的其它行业。
四、组织领导
成立__县市场监管局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各科室、各分局、局属事业负责人,执法大队教导员、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由郁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分局负责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执法大队统筹调度无照经营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按监管职责做好监管领域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依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分局在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行政审批科。负责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牵头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落实“非禁即入”,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改革,继续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负责办理全县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城郊分局、__分局辖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指导扎佐、久长、六广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二)执法大队。组织调度和查处在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分析处置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分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三)质量科。负责对产品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特种设备等领域无照经营的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四)市场科。负责处置无照经营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对印刷、图书音像制品、广告公司等知识产权领域无照经营行为的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五)食品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无照经营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六)药品科。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无照经营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七)检测中心。在加油机、衡器检定过程中,认真摸排所涉及单位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行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八)各分局。负责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对无照经营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无照经营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发现一起,登记一起,处理一起,并进行逐户销号管理。要根据监管情况不断完善、循环更新监管台帐。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照法定条件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九)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25日至5月30日)
全局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办理证照。要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以及“多证合一”、“多证整合”等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执照。各分局要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通过排查,摸清底数,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制订整改方案。
(二)疏导规范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各分局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对无照经营者逐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主动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和指导办照办证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核准登记发照,促使其规范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9月30日)
各分局要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对符合发照条件的,要及时给予补办营业执照;要积极引导无照经营者纠正违法行为,促进经营者从无照违法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不符合发照法定条件的,要加强教育引导,责令其关门停业;对不听劝阻继续生产经营的,要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分局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反思问题不足,进一步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全局各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对无照综合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问题,寻找薄弱环节,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工作总结10月30日前报行政审批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全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织学习《查处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风险意识,各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二)加强领导。县局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各有关单位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各分局要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部署,做到分工明确、人人有责。
(三)督促落实。无照经营行为具有动态性、多发性、区域性等特点,各分局要以常态化的要求常抓不懈,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及早发现并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整治,有效排除隐患。县局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完成目标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四)及时反馈。要注重掌握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要针对自行检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建立周报制度,各分局每周五前将无照经营监管工作周报表和无照经营监管登记表报行政审批科。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__市监办发〔20__〕__号)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排查所有领域无照经营存在的黑恶势力,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要深入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__号)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无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照经营行业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__年8月1日起至11月20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所、各股室、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各所、各股室、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各所、各股室、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
各所、各股室、单位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照经营业户,要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作 文 吧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无照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环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1月20日)
各所、各股室、单位要认真组织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针对整治工作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查处一小批;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补缺补漏,逐步形成无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所、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所、各股室、单位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查无”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办理证照。要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社会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要完善举报制度,拓展案源渠道,及时查实处理群众举报,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
(三)加强部门协同。各所、各股室、单位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查无”工作整体效能,形成长效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好协同监管平台,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局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要案件,并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和《20__年度查处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的纸质材料盖章后,报局信用监督管理股,电子版同时发至信用监督管理股邮箱________。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清理和整顿全市无证无照经营市场顽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__]__号)、《__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__政发〔20__]__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旗局决定自20__年9月29日至20__年11月25日期间,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宽进严管”工作要求,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__]__号)为抓手,按照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谁主管”的监管原则,对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监管模式,切实做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早发现、早转办、早查处、早化解,实现无证无照经营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风险。
二、工作重点
20__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重点是:涉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围绕全市“衣食住行”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相关行业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29日至10月15日)。各市场所要开展对辖区内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辖区无证无照经营台账,掌握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并做好分析研判,确保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为实施集中整治夯实基础。
(二)专项整治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要依规区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无证经营”、“无照经营”、“无证无照经营”三种情形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对其他无证经营行为,按照《办法》规定,要及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群众反响强烈、涉危涉爆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社会危害明显的重大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重点打击,查处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0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汇总此次查处无证无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针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行业开展攻坚,研究探索无证无照查处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积极创新治理方法,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食药工商局)要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系统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要充分认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对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有效开展本辖区的行业亮照率、无证无照经营比例的督查、通报和考评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宣传和总结工作
1、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报道,采取以案说法,集中对专项整治中的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使经营者守法经营的理念深入人心。
2、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时做好专项行动报送工作,务于9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报微信工作群)。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__省市场监管条例》和《__省商事登记条例》,以及__查无办《关于印发__县20__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__查无办字〔20__〕__号),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大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以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护航__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上下配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建立和健全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的乱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体达到五个目标:一是没有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二是没有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三是辖区内不存在区域性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同一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率低于上一年度;五是同一辖区内亮照率达到10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主导作用,统筹抓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健全完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二)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准确把握无证无照经营界限,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三)坚持权责明确,监管衔接。依法厘清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监管无缝衔接,推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坚持教育引导,处罚有度。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分类管理,综合施策,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查处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或延期变更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当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借用、租用、受让他人营业执照或持伪造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以城镇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公路沿途、各类市场,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等为重点区域,以危及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从事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经营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学校周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烟草制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场所,以及游艺娱乐活动,虚拟现实游戏娱乐活动等场所环境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从事海砂河砂、三无船舶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从事投资咨询类中介机构等涉及金融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从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消防器材等涉及人身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等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结合__市开展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将查处未成年人涉及重点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今年“查无”专项的重点。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着重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场所出租屋、民宿、酒店式公寓、旅馆、游艺厅(室)、KTV,酒吧,网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打击。
整治时间和步骤
20__年,__月__日起至__月__日止。全街道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排查整治。
(一)排查摸底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一管到底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在排查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查处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查处;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分类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开展查处取缔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一是从严查处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二是教育引导对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其办证办照;三是豁免登记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如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四是依法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具备生产经管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
(三)检查考核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街道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展查无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工作做好台账资料,县“查无”办公室及街道办事处将视情况采取明查暗访、大要案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查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督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六、部门职责分工
(一)明确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1、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二)部门职责
按照“证严于照”、“证重于照”的要求,正确处理许可管理和登记管理的关系。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如下:
1、无须审批部门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和已经取得许可审批但无照经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2、无证无照经营和有照无证经营由负责审批许可的部门按照未取得许可审批相关要求负责查处(监管职能划转的,由履行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无证经营查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__〕__号)关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对负责审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加强审管衔接,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要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加强核查,对未经备案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对没有专门执法力量的行业和领域,审批或主管部门可通过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会同相关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
4、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市政府确定查处部门。
供水、供电、电信等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供水、供电、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新闻媒体等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遵守守法意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治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文明执法,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区别情况,做好规范和取缔工作。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违规执法。
(三)部门联动,强化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各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或者在接到无证无照经营的投诉、举报线索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应当及时将信息通报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查无”工作宣传的力度,及时报道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增强经营者守法、懂法、护法的意识;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者和教育广大经营者,提高群众投诉举报无证无照经营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请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度“查无”材料至__县__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查无”考评材料请按照以下考评内容上报:
1、建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情况;
2、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成效情况;
3、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4、风险防范情况。
其中,依法处理举报、有无群体事件等内容,可在工作情况中反映。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
根据《__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__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__查无办〔20__〕__号)的部署,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实际,决定自20__年9月至11月在全市市场系统开展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办理证照的经营户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以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等无照经营活动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场所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加强执法联动,在开展海上渔船安全治理、陆地海砂整治、“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点题整治及废塑料加工、有色金属熔炼、汽车五金拆解工作等各类专项行动中,依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整治相应领域无照经营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9月15日前)。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治理的长期性,认真分析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态势,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一级一级抓好组织部署。
(二)摸底排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实地摸底排查,加强与乡镇(街道)及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和信息沟通,落实无证无照经营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照经营业户,要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无照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职依责依法依规查处。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4日)。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研究解决无证无照经营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市场监管领域无证无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于20__年11月24日前报送至信用科魏志辉工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是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客观要求,各市场监管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紧密结合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工作,注重内挖潜力、善借外力、形成合力,着力推进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常态化管理。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一步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加强诚信规范经营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曝光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社会共治局面。要坚持“引导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依规定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具备办理营业执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三)认真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监管形势的变化,准确界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范围,正确区分无照经营和未经许可经营,本着宽严并济、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