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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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县审计服务站”,为县审计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现有人员7名,均为管理人员。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㈡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我局下属的审计服务站拟设置岗位总量7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主体岗位以审计、会计、工程、经济等专业为主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6%,管理岗位占14%。

㈠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九级职员1人。

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1个。

2.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

四、组织领导及实施方法、步骤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等情况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我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小组,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设置工作总体安排从2013年5月10日开始,6月30日完成。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2013年5月10日—15日,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013年5月16日—20日,上报核准岗位设置方案至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核准、备案。

2013年5月21日—30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13年6月1日—25日,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竞争上岗或考核上岗。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第二篇】

一、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县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

9、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1、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县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5、各乡镇、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6、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核准机关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还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24、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七、岗位聘用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29、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0、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1、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八、组织实施

3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有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3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有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及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认真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没有颁布本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无相近行业指导意见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参照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局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部署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组织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开展良种培育和技术改进,提供农村经济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有关农业投入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四)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建设。

(五)主管动植物的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工作和兽医管理、兽药的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农药、兽药经营的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指导畜禽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治工作,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全县饲料管理工作。

(六)按分工管理农业资源和农村能源工作。

(七)负责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宏观指导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修管理。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事业单位属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种子管理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总编制数为1*个。内设机构26个,分别是: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种子管理局、蔬菜办、植保站、经管站、土肥站、农机管理监理站、粮油站、经作站、科教站、能源站、棉办、农技推广中心、丰林镇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林泉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塘山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高塘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河东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宝塔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蒲亭镇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车桥镇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邹桥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爱民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吴山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磨溪乡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聂桥镇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

局事业单位实有115人,其中:管理人员33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30人);专业技术人员64人(副高级3人,聘任3人;中级15人,聘任15人;初级46人,聘任46人);工勤技能人员18人(高级工8人,中级工5人,初级工4人,普通工1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系,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局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县农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局事业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100个,工勤技能岗位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农业畜牧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8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八级2个。

1、管理岗位2个。其中: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科级副职。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2个。其中: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种子管理局局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

(1)正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其中: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1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9%。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7个,七级岗位8个。

2、中级岗位4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8个,十级岗位14个。

3、初级岗位3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级岗位17个,十二级岗位18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2个,技术工五级2个。

四、实施步骤

(二)开展调查分析阶段(3月15日前)。对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基本情况、三类岗位人员及岗位内部结构分布情况进行模底调查。

(四)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阶段(4月20日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广泛听取意见,由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县人事局审核通过后,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公布。

(五)组织岗位聘用阶段(5月20日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开展竞聘上岗和业务考核、集体讨论并公示后,与受聘人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四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浅议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略谈肤浅见解。

一、岗位设置的意义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2.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3.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岗位设置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人员聘用制度、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岗位设置的主要程序及相关工作原则要求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以编定岗”是岗位设置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岗位设置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把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事业单位科学合理配置人员,不断规范用人行为;有利于实现“因人设岗,盲目用人”向“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的转变,同时还可有效控制超编进人,减轻财政供养负担。

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发扬民主的原则,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现有岗位及人员状况。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以原岗位设置情况和三类人员岗位现状为基础,重新对各类岗位设置的性质、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和论证,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工作性质、设置原则、以及任职资格等做出统一、详细的要求。在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时,通过内部宣传平台,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审议,以形成的方案符合政策要求、顺应民意,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2.编制说明书、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制定实施方案前,将各类岗位实有人数、任职的年限、学历、工作年限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测算,全面掌握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情况,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充足的依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浙人社厅函〔2010〕439号),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上报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

3.组织实施

三、首聘后存在的问题

首聘时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完成首次聘任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单位出现两个问题。

1.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变动岗位等级条件的,如在下一等级上工作已满三年、五年等条件,原可晋级到上一级岗位等级的人员,却无法晋级。

2.个别工勤人员已通过考试、评审取得了相应高一级的资格证书的。他们拿着资格证书,却进不了岗。

因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表,核准数低于首聘岗位数,首聘后没有空缺,导致职工无法正常晋级,为此出现情绪不稳定等状况。

四、解决方法

首聘后,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又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可以采用“只出不进”、“自然减员(退二进一)”、“内部退养”、“调出”、“低聘或解聘”等逐步消减的办法,从而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再者就是要强化宣传,将相关政策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强化职工对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促使职工领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理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耐心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消除不稳定情绪。

五、加强管理

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对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备案制度、职务晋升、聘任程序、职工培训、和年度考核等机制,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岗位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总之,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关系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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