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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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xx〕4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xx〕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

2.热爱、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在全校起引领作用,个人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

3.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正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5.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

6.符合国家、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工作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1)高级岗位:

①五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8年)。

②六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③七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中级岗位:

①八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10年)。

②九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十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初级岗位:

①十一级岗位:(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

②十二级岗位:

按国家、省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文章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月8日——1月12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xx年1月13日——1月14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三)20xx年1月15日——1月20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四)20xx年1月21日——1月28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姜堰市z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本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镇人社发﹝20xx﹞72号),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62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6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九级职员1个,名称为小学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为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5%。其中:八级岗位32个,九级岗位42个,十级岗位32个。

3.初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24个,十二级岗位2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xx〕40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与职责:

校长任职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称,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校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组织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队伍和德育管理体系,有效开展学生品德教育及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5.组织领导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教职工学习,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7.民主管理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进程。

8.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五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7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4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六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5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效果明显,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七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累计13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⑵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的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⑷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成为课题研究骨干,并获得显著效果;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承担师徒结对工作,较好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效果好;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4年以上。

⑶任现职以来,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且完成教学工作量(行政人员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

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⑹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一节或讲座一次;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公开教学活动一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四篇】

依据《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连云区教育系统和我校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特制订20xx年滨海中学、西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仲裁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高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高中部门主任

初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初中各部门主任

仲裁小组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xx

二、实施方案:

根据职龄、教龄、工龄、是否为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名师评比等指标顺序依次排名设岗。

具体办法:

根据职龄年限排序;职龄同等条件下参照教龄年限排序;上述指标相同的,参照工作年限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按照一线教师在前,教辅人员在后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名师评比等情况排名。根据排序情况按照各级设岗人数设置岗位。各级岗位最终结果以区人社局批准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四、本方案由20xx年11月3日学校党政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发<2014>49号)的精神,按照县人事局和教育局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与工作职能:我校为全民事业单位,九年制义务小学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机构规格:乡村完全小学。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二)现有人员情况:全校现有在编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获得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5人;已聘的中级职称10人,已聘初级职称9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转换用人机制,建立适合我校实际的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定编设岗、以岗定责、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现教师结构的宏观调控和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一)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1、岗位类别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对照县实施方案,确定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要求,我校小学专业教师编制数为19人,专业技术岗位19个。

2、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我校拟设专业技术岗位19个,其中中级岗位6个,按30%的比例设岗,8-10级分别按3:4:3的比例设置2个、2个、2个,岗位为小学高级教师;初级岗位13个,按60%的比例设岗,11-12级分别按5:5的比例设置7个、6个,岗位为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

四、组织领导及实施方法、步骤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勇灿

副组长:罗亲盼 陈胜

成 员:羊俊煌、陈言语、罗树东

(二)实施步骤

1、动员宣传:及时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程序。

2、制定方案: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核定编制数,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拟定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并提交到学校教职工大会进行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委会集体议定通过上报。

3、岗位聘用:将上级核批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公布,根据要求开展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4、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实施工作中的一

些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取得支持和指导。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工作开展期间要求全体教职工,既要高度重视,又要正确对待,安心工作。不做不利于安定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安全团结的话,保持学校和谐环境,有序工作。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既要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把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放在心上。加强聘后管理和考核力度,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6.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及任职资格。

(二)优先条件:

1.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者;

2.获县及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

六、竞聘岗位

经九所镇中心学校核准,现将我校单位教师岗位数设置如下: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2个。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2个。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2个。

4、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小学7个。

5、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小学6个。

五、岗位聘任办法和程序。

1、申报与审核:申报竞聘的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书、有关资格证件,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小组依据规定的上岗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相应层次的岗位竞争。

2、考评程序依次为:个人申请、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等程序,最后本着考核由高到低和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聘任对象。

3、公布竞聘结果。竞聘结果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

4、办理聘任手续。竞聘结果确定后由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签订聘约,并填报相关材料,经县职称办审批后方为有效。

5、其他规定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竞聘细则

以量化评分为定岗依据。各种评分量化的起算时间以聘任现岗位为准(以各种证书所署的时间为准),各种年限和业绩的终算时间以竞聘时间为准。

(1)年度考核

按年度考核打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一次计40分,“合格”一次计10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自然晋升岗位级别。

(2)教研活动

个人代表学校每参加镇、县级公开课、优质课、教学论文评比等教研活动,一次加30分。获镇级奖的一次再加20分;获县级奖的一次再加30分。

(3)教学效果

A、学期任教教学质量得分(分语文、数学)=30+<(中段考平均分与期末平均分) 2="">。

B、任教学生获镇级一等奖每人次加30分,二等奖每人次加20分,三等奖每人次加15分;获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加50分,二等奖每人次加40分,三等奖第人次加30分。

(4)获奖情况

教师个人因工作积极,任职期间近5年来表现突出获县级奖励的,每次计30分。以证书为准。

(5)工作表现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能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管理或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核心作用的,经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适当给予加20分。

(6)学校业务骨干

学校业务骨干、教学骨干教师每人加50分;

(7)职务加分

职务上,学校领导每人加10分,班主任每人加20分。

(8)聘任时限分

自聘任日期算起,任现职一年算1分,得分按个人任现职年限计算。

八、岗位聘任办法和程序。

1、申报与考评。申报竞聘的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有关证件,考评程序依次为:申请报名、提交材料、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等程序,最后本着考核由高到低和择优的原则确定聘任对象。

2、公布竞聘结果。竞聘结果至少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

3、办理聘任手续。竞聘结果确定后由中心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签订聘约,并填报相关材料,经县职称办审批后方为有效。

4、其他规定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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