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整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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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强化师德教育,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教师队伍风清气正。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整理”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全县"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精神,巩固师德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全环境育人任务,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教师函〔2022〕x号)及《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人函〔2022〕x号)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教师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重点纠治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各类师德失范问题。通过专项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从2022年4月开始至2023年3月结束,活动突出明师德要求、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上旬)

各镇街、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别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参与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

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落实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广大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合力,将工作措施延伸到教师组织的最小单元和教师个体。

(二)专项治理(2022年4月-2023年3月)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原原本本读、字字句句悟,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将师德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2.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教育。各镇街、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组织中小学校长开展系统宣讲解读,将准则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和师德要求,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要深入挖掘、充分利用当地红色资源,积极发挥党性教育基地、师德涵养基地、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采取现场教学、专题辅导、巡回报告、网络课堂、观看影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培训。

3.强化师德典型选树宣传。要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世家感人事迹。要选树好新时代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等新形象,注重宣传偏远农村学校教师、支教教师、在教育脱贫攻坚、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要通过最美教师评选、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推选等,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讲好身边最美教师故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切实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4.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各镇街、各学校要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及时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或转办邮箱接收线索,建立举报投诉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迅速处理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规范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有关要求,同时注意举报人信息保护。我局将对各学校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对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合规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进行通报。

5.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要对师德失范行为坚持"零容忍",各镇街、各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师德失范违规问题线索,经查实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歪曲真相、混淆视听的,要及时予以澄清,为教师正名,防止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6.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各镇街、各学校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教师节期间组织教师签订承诺书,进行教师宣誓活动。

(三)全面系统总结(2023年3月底前)

各镇街、各学校于2023年3月10日前,认真梳理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县教体局政工股。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活动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街、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学校要切实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选优配齐师德建设工作力量。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要将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伤害学生等作为师德建设和师德考评的重点,做好教育培训、警示提醒等有关工作。同时要做好在职教师的关心关怀工作,及时关注教师身体及心理状况,对不宜继续从事教学工作的,要妥善处理,必要的可进行岗位调整。

(三)精心谋划部署。各镇街、各学校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与年度其他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不搞层层加码,不增加基层中小学校、教师额外负担。要注重形式创新,明确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成效,构建长效机制,力戒形式主义。我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师德师风状况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我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做好舆情引导。各镇街、各学校要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奋进风貌。要积极强化师德师风舆论引导,做好负面舆情应对,对可能引发舆情的关键点要尽早发现、全面研判、及时处置。对各类媒体反映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作出回应。

(五)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县校联动的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各镇街、各学校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汇总当月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情况,并于每月26日前报政工股邮箱。对隐报、瞒报问题的,我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注意做好活动期间开展的亮点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报送我局。

x县"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2)

为巩固师德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全环境育人任务,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县2022年师德师风提升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下文简称"专项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教师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专项活动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根据教师群体特点,重点纠治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各类师德失范问题。通过专项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

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将专项活动作为我县2022年师德师风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

(二)专项治理(2022年4月--2023年3月)

1.明确职责任务。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明确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落实责任分工,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进一步压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将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伤害学生等作为师德建设和师德考评的重点,做好教育培训、警示提醒等有关工作。同时要做好在职教师的关心关怀工作,及时关注教师身体及心理状况,对不宜继续开展教学工作的报教体局备案,并妥善处理,必要的可进行岗位调整。

2.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对所属学校、年级组开展专项检查,也可邀请媒体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督查或暗访工作,全面了解师德师风状况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专项工作合力。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突出的镇街教办、县直学校,县教体局将进行约谈并适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及时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或转办邮箱接收线索,迅速处理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规范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有关要求,同时注意举报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渠道要确保畅通,县教体局将对电话接听、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合规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进行通报。

4.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要对师德失范行为坚持"零容忍",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调查、核实师德失范违规问题线索,经查实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镇街)校联动的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汇总当月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情况,并于每月23日前通过单位公务邮箱进行报送。对隐报、瞒报问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总结(2023年3月底前)

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工作总结。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活动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强化德法并举,坚持正面引领、警示教育相结合,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精心谋划部署。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选优配齐师德建设工作力量。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加大优秀教师、师德模范典型宣传力度,强化师德师风舆论引导。要积极做好负面舆情应对,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舆情敏感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对可能引发舆情的关键点要尽早发现、争取主动,全面研判、及时处置。对各类媒体反映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作出回应。对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要严肃追责;对歪曲真相、混淆视听的,要予以澄清,为教师正名,防止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四)改进工作方式。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要做好专项活动与师德师风提升工程、学校行风建设、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统筹结合,加强工作方式创新,多渠道、多形式纽织开展有关活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注意做好活动期间开展的亮点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县教体局。

附件:县"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教师负面行为清单

3.教育部公开曝光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

县"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责任分工

附件1

x县"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附件2

"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教师负面行为清单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布教师负面行为清单如下。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不当言论,或通过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

2.向学生传播非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3.在职教师在校外开展有偿辅导、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辅导、利用网络授课开展有偿辅导,或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4.在职教师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取利益;

5.在职教师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向学生家长进行资金借贷、要求提供财物等或让学生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承担的费用;

6.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教辅等,并从中获取报酬;

7.在职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销网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

8.违反教学纪律,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故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9.敷衍教学,不备课上课堂,在上课过程中接打手机、影响教学,酒后进入课堂;

10.不批改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布置惩罚性作业、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

1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

12.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1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4.在职教师体罚学生或以讽剌、侮辱、歧视等形式变相体罚学生,虐待、猥亵、伤害学生;

15.无故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体活动权利,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16.其他违纪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附件3

教育部公开曝光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明底线红线,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教育战线要严把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持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完善师德激励、奖惩、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招聘引进、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首要要求。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依法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压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以有力举措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xx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

二、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2月至20xx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xx年7月,李某、杨某某、邵某某参与校外违规有偿补课。该3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杨某某、邵某某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2020学年学校发展性考核档次。

四、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职业中专教师李某某教师资格证造假问题。20xx年10月,在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2016年11月的教师资格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调离教学岗位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五、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罗学校教师姚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xx年10月至11月,姚某某多次对学生进行体罚。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解聘处理。对武罗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理。

六、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学校副校长符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xx年11月,符某某对3名欲翻墙出校游玩的学生进行体罚,惩戒过当造成学生受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符某某撤销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十级降至十一级。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

七、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圣克弗斯幼儿园教师宋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xx年11月,宋某在网上发表涉疫情防控错误言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宋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要求其所在幼儿园限期整改,对幼儿园园长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范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xx〕1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好"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淄博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师德专题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通过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关注的有关师德师风热点、难点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人员,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

全县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专项整治内容

在原有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侮辱伤害学生,幼儿园在职教师体罚幼儿等问题基础上,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纳入专项活动重点整治内容。

四、专项整治时间

20xx年"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于20xx年9月启动,至2022年3月底结束,将20xx-2022学年寒假一并纳入专项整治时间范围。

五、专项整治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9月上旬)

各学区、局属、民办学校要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各单位负责人要落实监管责任,将省、市、县有关要求层层传达到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20xx年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规查处及保障措施建设等方面夯实责任、细化举措,形成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20xx年9月上旬-12月)

结合前期下发的《全县教体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源教体函〔20xx〕61号)要求,继续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四史"学习教育,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充分发挥"沂源红"师德宣讲团的作用,开展师德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涵养高尚师德。用好《沂源县教师师德养成学习读本》,让全体教师明确师德底线,规范职业行为,提高育人水平。

第三阶段:开展对照自查进行专项整治

1、对照要求,开展自查。

一是对照检查,健全机制。各单位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本单位查处整治相关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年级(班级)组等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二是问题自查自改,杜绝违规违纪。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问题自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已办结的予以销号、在办的及时办结、新发现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对疑难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对查实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从严查处,强化监督,有效遏止相关问题的发生。(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三是严肃处理通报,巩固整治成果。县教育和体育局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全县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案例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报上级主管部门。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精准发现和解决全县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20xx年9月至2022年3月)

2、以案明纪,做好警示教育。

各单位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沂源县教师师德养成学习读本》中的第三部分《典型案例警示读本》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并作为师德建设和师德考核的重点。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对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20xx年9月至2022年3月)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教体局成立"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侮辱伤害学生、幼儿园在职教体体罚幼儿、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有序进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层层抓落实,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整活动,及时组织教干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刻领会通知文件精神,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知晓。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自觉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望。

3、压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紧密结合,压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单位和教师也要参照工作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

4、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成因复杂,对持续推进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管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在专项整治中,会同宣传部门强化正面宣传,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5、加强宣传,巩固整治成效。各学校要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报道"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实效,营造良好氛围。

七、做好材料报送

各学区、局属学校、民办学校于2022年x月x日前,汇总报送《"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统计表》20xx年11月16日前提交中期报告,2022年x月x日前提交总结报告,通过xx邮箱报送县教育工会。

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范文(4)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狠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等不正之风,树立教育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治理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教育间题,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规违纪案件和顶风违纪人员,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为我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风气为目标,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等有关问题为重点,依规依纪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治理内容

(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等时间,以个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学生家庭以及教育机构等场所,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者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二)"吃空饷"问题。严禁在编教师脱岗、找人顶岗等"吃空饷"现象

(三)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问题。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校外培训机构或外地学校介绍学生,从中获取报酬。

(四)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问题。严禁向校外培训机构或外地学校提供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学习状况等个人信息,从中获取报酬。

(五)推销教辅资料问题。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推销试卷、报纸、杂志、辅导读物等教辅资料,从中获取报酬。

(六)其他一切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4月14日起,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健全完善在职教师违规违纪查处工作机制,建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等问题的监督、举报、调查、处理、问责工作新常态,做到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实必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边学边查边改。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边学边查边改,找准问题线索、逐人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即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集中治理查处。县教育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单独或组成联合调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专项督查和全面检查。对存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学校、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仅处理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负责人的责任。

(三)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等问题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绝不放松,久久为功,切实刹住教师违规违纪行为,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师风、学风。各学校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治教、廉洁从教"的原则,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教育不良现象的发生。

五、加大惩处力度

对所有举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相关教师、校长、学校的责任。

(一)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等一经查实,本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取消其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晋职晋升资格,具有荣誉称号的,协调有关部门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经济待遇;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撤职、解聘处分,直至开除,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凡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等情况的学校,一经查实,学校及主要负贵人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并撤销近3年内授予学校和校长有关师德建设方面的荣誉称号,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校长职级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降低一个档次;对一年内发生2人次违规违纪行为的,校长就地免职或撒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县教育系统"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泄露出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推销教辅资料、违反工作纪律等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安排扎实有序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履行"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学校校长是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治理工作与师德建设相结合,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绩效奖惩相结合。要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监督渠道。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惩治与预防、规范与引导、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承诺制度,指导监督各中小学校和全体在职教师向社会、家长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依托"行风热线"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教育违规违纪行为。

附:

县教育系统"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县教育系统"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

附件1

x县教育系统"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吃空饷"、往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地学校介绍学生以及推销教辅资料等举报件的受理、转办和调查、取证提交、上报等工作。

附件2:

x县教育系统"树师德、正师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

xx

20xx年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突出解决全县教育系统少数教师身上存在的"慵、懒、散、慢、差、乱"师德修养不高,执业纪律涣散,专业素质不精,从教风气不正,师表形象不佳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践行师德,创新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目前我县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师能不精等损害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风气突出问题,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

四、活动范围

全县中小学(园)全体教职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副主任。

六、活动内容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目前我县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差、乱"等方面及其他损害教师形象和教育形象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增强师能,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各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做到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整改,对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将及时研究处理,本校处理不了的,报乡镇纪委协作区或上报县教育纪工委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七、活动方法步骤

专项活动自20xx年5月份开始,20xx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学习动员。(5月6日--31日)

1.动员部署。学校成立"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落实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2.专题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亳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亳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意识,规范职业行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

在集中学习阶段,每位教师参加专项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每次学习一般应做好学习笔记。学校要结合警示教育通过举办师德师风学习培训班、召开师德师风学习交流研讨会、组织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撰写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提交一份师德师风个人自查整改报告、开展教师进村入户家访等活动,深刻汲取耿文超、栗磊、宋效斌案教训,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第二阶段深入检视问题,自查自纠。(6月-7月)

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发放社会调查表等形式,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要对照《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文件,认真查摆个人师德师风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一下方面进行: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以下7个方面进行剖析:

(1)学校教学质量不高,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办学思想不明确,社会满意度较差。

(2)学校管理无章法,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

(3)主要精力没有用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上,忽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教育和教师业务教学能力的培养提高。

(4)违反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学校开支不合理,对学校内部的乱收费行为处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

(5)学校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差,不能以身作则,不敢坚持原则,对各种不正之风抵制不力,对错误的人或事放任不管,班子闹不团结,学校正气不足,人心涣散。

(6)不学习、不思考,决策水平低、有失误。

(7)对教师的评价和使用不够客观、公正、合理,不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员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学校教师要重点围绕以下10个方面进行剖析:

(1)有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有损教育和学校形象、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行为。

(2)目无组织、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行为,工作时间内饮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3)教学成绩低下,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够强,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提高,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性差。

(4)有无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

(5)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教育管理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故意刁难学生和家长。

(6)为教不廉,主要表现为,向学生乱收费、乱补课,强制学生订购书报教辅材料,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以调整座位、安排班干部、课堂关照等为由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7)工作中迟到早退、无故旷课;长期请假,擅自离岗、坐着上课的行为。

(8)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随意性大。不能严格遵守课堂常规进行上课、辅导。

(9)有无侮辱学生、歧视后进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以谈话、辅导为名,带异性学生单独到教师办公室或宿舍的行为。

(10)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民主评议:

1.由学校牵头组织,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计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学校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要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报告认真分析评议。评议重点是对师德师风认识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措施实不实等,形成自查自纠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提炼总结。(8月-9月)

1.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学风的好转。

2.选树典型,模范引领。学校要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对有突出表现的师德模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3.惩处后进,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作仍无起色,我行我素,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校将按照师德师风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师德评议结果处于末位不合格的教师,实行待岗、转岗和分流。对在专项活动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师,视不同情节采取告诫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解聘、党政纪处理、直至依法惩处。

4.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专项活动结束后,学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要成立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2.各校(园)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师德师风建设不重视、工作作风不实、效果不好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校长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3.各校(园)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师德师风月报表及开展情况材料,对重大、引起社会关注的师德师范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

x县中小学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扎实推进"强师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类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教师师德养成,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师思政素质提升和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

二、目标任务

全面梳理和动态整治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对各类师德师风问题开展整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纠正师德失范和师风不正,严惩负面典型,形成震慑效应,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工。

四、专项整治具体内容

(一)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教职工是否存在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发表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楷模以及诋毁、丑化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

(二)教职工性侵害问题专项整治。持续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扎实有效推进校园性侵害防治,保护广大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严把"入口关",加强对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和背景审查,是否聘用因违纪违法曾受严重党政纪律处分或者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工。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性侵害学生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处罚。对发生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人实行"一案双查",对涉事学校的校长和有关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倒查问责。

(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突出问题。在职教师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推荐、诱导学生或自己参与任何形式包括课后服务时间内的有偿补课,或者协助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教育教学设施。

(四)教师体罚和欺凌学生问题专项整治。教师要有仁爱之心,时刻关爱关注学生。教职工是否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谩骂、歧视、虐待、伤害学生;要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规范处置程序,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

(五)教师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是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要效遏制在职教师"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突出问题,治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教职工是否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是否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六)教师学术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是否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是否在招生、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人才计划和项目申报、教研科研、享受政府给予个人的专项资助或补贴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七)教师乱订教辅资料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在职教师是否违规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电子产品等商品,是否向学生及家长乱收教辅资料费,谋取利益。

(八)教师违背公序良俗和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是否违规进入相关娱乐场所和参与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参与低俗婚闹等违背公序良俗活动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严肃查处问题,整治失范行为

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对照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加大查处力度。受到处分的教师,按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情况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和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对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影响恶劣者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全面梳理问题,畅通举报渠道

全面梳理各类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问题,及时办理上级转办师德师风问题交办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信箱或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台账,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整治销号。

(三)建立师德档案,签订师德承诺

将师德要求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管理全过程,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自查自纠,填报个人师德情况报告、签订师德承诺书,连同师德师风考评情况纳入教师师德诚信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依法依规取消教师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四)加强专题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进一步通过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师德大讲堂、师德师风宣讲团专题宣讲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师德专题教育。要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要积极挖掘师德师风方面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选树有坚定教育信念、满怀教育理想、执着教育情怀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执行师德违规分级通报制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营建严肃师德师风氛围,形成崇尚师德师风的良好风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和教育改革发展。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详细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有计划安排、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时间节点、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覆盖全体教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到人,强化督导问责。严格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学校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落实监管督导责任,县教体局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履责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问责。

(三)认真总结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积极选树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主动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宣扬。要坚持正面引导,直面存在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积极互动、同心协力的良好教育环境。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分别于x月x日前上报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告要围绕八个方面的整治内容逐项回应,以镇(街)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单位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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