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抗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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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抗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汛前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防汛抗旱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暴雨融雪等引发的洪涝灾害风险防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全县安全度汛,巩留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抗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克州阿克陶县“8·11”山洪泥石流灾害教训,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紧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治。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

二、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一)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括:

1.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指令执行落实情况。

2.建立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包括细化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防汛救灾职责,明晰防指、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3.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公示情况,政府行政责任人、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责任人和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县、乡、村、组、户五级灾害防御责任人落实情况;各级各类责任人履职情况。

4.防汛责任书签订、防汛抗旱责任人分级管理联系机制执行情况。

5.对新调整上任的各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专题培训情况。

6.机构改革后防汛抗旱灾害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二)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情况

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有关台账建立情况,包括:

1.涉水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情况,水利工程防汛、度汛安全管理、水毁工程修复、河湖设置障碍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河道堤防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采取工程修复或应急抢险措施等。(水利局负责)

2.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控。(自然资源局负责)

3.城市排水防涝、市政设施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控。(住建局负责)

4.公路交通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在建道路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交通局负责)

5.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临河乡镇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控。(各乡镇、农业农村局、林草局负责)

6.景区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控。(库管委、文旅局负责)

7.尾矿库、堆渣场、危化品生产存储点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控,应急避难场所隐患排查及管理,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和指挥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局负责)

8.电力、通信、石油(天然气)、化工、燃气罐储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控。(分别由电力、通信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

(三)灾害防御能力体系建设情况

灾害防御能力体系建设以及有关预警预案、信息发布和报送等情况,包括:

1.防汛抗旱响应机制。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制度、灾害天气滚动预报预警机制、采取灾害天气(符合气象灾害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条件)的应急关停,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储备、舆情引导和宣传、灾情险情报告、信息发布,军地联动、汛期值班制度等机制建设、执行及成效情况。(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2.应急预案体系。防御洪水、山洪灾害、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洪水调度方案等预案(方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演练情况。对临河、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山区乡镇、村级应急预案,重点核实预案中有无明确的转移工作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转移对象、转移路线、避险安置地点、转移人员管理等。(由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3.信息化支撑体系。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设施设备站点覆盖率和正常使用率等情况,重点核查薄弱环节、重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明确新建设施设备及运维经费落实情况。(由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

4.落实监测预警、灾险情报告、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救灾救助等工作部署的具体责任和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由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5.抢险救援保障体系。各级防汛抗旱专家队伍库、专业抢险队、危险区域巡查队建设以及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情况。(由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三、隐患排查整治形式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的原则,开展汛前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属地和行业部门开展自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核查和指导工作。属地和行业自查要做到全覆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核查项目不少于自查项目的30%。具体核查内容可参照防汛备汛工作核查表(见附件)。

(一)全面组织自查(5月7日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立足综合防灾、减轻灾害风险,在去年主汛期后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再次开展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和备汛工作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项落实整治措施。

(二)认真组织核查(5月10日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在开展自查的同时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核实,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全面、隐患台账是否真实、整治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已排除、备汛工作是否到位等,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对汛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拧紧防汛抗旱责任链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确保安全度汛。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厉问责。

(二)汇总成果,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审核自查和核查成果,建立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完成整改。对汛前难以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要举一反三整治隐患,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成因,精准补齐工程、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短板弱项,严防各类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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