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乡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乡粮食生产稳步发展,根据x办字[2024]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粮食安全这一战略目标,全面提高双季稻覆盖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搞好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全乡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全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xxxxx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xxxx吨以上,其中早稻面积种植任务不低于xxxx亩。一是要加强粮食安全宣传,落实惠农政策,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积极发展种粮大户。二是要突出抓好早稻生产。各村要紧盯早稻生产目标任务,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工作方式,细化工作举措,将早稻面积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县道沿线、大面积垅、中心垅等重要可种区域务必确保双季稻种植率达xx%以上。
2、全面推进农田翻耕。各村要认真开展冬闲田基本情况调查,对本区域内冬闲田面积及分布情况、冬闲原因等进行摸底统计,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做到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全面推进冬闲田翻耕工作。
3、大力推广集中育秧。水稻机械化集中育秧是粮食生产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通过开展集中育秧,能有效解决双季稻及油稻种植茬口的难题,破解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加快推进全乡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工厂化育秧装备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各村要认真谋划,大力推广集中育秧工作。
4、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增量问题,稳妥处置存量问题,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各村要认真落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推动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粮食生产功能区要首先保证用于粮食生产,优先种植“双季稻”,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加强土地监管,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在严格管控区种植粮食等行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情节严重的,由村集体按程序收回承包权。
5、强化服务提升单产。乡农业农村办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粮食生产技术服务指导组,在关键农时节点深入村组、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加强田间管理,提升粮食单产水平。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力度,积极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监测预警,持续做好全乡土壤安全利用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驻村工作组成员、农业农村办相关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办,由杨清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各项工作。
2、加大对农户早稻农业保险投入,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3、鼓励各村积极引导村民大力推广集中育秧,乡统筹资金用于集中育秧,按集中育秧面积500元/亩予以奖补,并鼓励村级资金用于集中育秧工作上。
4、积极推进土地流转,种植大户流转土地种植双季稻的,有关补贴及奖励由该种植大户享受。流转面积达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报上级重点扶持。
5、乡安排专项资金2万元,同时整合县奖励等资金用于早稻生产工作奖励资金,对在早稻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面积提前落实到位的村予以奖励。
四、责任要求
1、乡农业农村办负责全乡粮食生产工作牵头、协调、数据统计、督查考核、技术指导等工作。
2、各村支部书记为辖区内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驻村工作组成员为主要责任人,负责落实本村早稻生产播种面积(早稻播种期为3月中下旬,再生稻播种期为4月5日之前)、翻耕整田进度、栽插进度。
3、县道沿线、大面积垅、中心垅等可种区域双季稻种植率不得低于95%,否则取消奖励资格,导致乡粮食生产工作滞后,阶段任务不能完成,追究乡、村责任人责任。
4、严格考核奖惩。乡政府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好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阳奉阴违、成效较差的村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5、未能完成早稻生产任务或出现较大面积(5亩以上)抛荒,新增非粮化、非农化2亩以上等影响粮食生产工作行为,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及村副书记(副主任)停职处理,给予该村早稻生产驻村工作组成员停发3个月下乡费处理,并在年底考核中取消有关责任人评先评优以及晋级、晋职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