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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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要求,全方位夯实全县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粮食生产硬任务,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升单产水平,保持产量稳定,确保今年全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8626亩、总产粮食12475吨以上,其中早稻播种面积11932亩、产量3995吨、中稻播种面积6780亩、产量2700吨、晚稻播种面积12764亩、产量4440吨、其他农作物7150亩、产量1340吨以上,粮食平均单产高于上年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二、重点任务

(一)紧盯目标任务,强化组织推动。

1.认真谋划调度。层层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发动,摸清辖区内耕地种植现状、基础设施条件、生产机械设备等实情,根据县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紧扣农时扎实推进早稻生产工作,各村抓紧做好农资储备、面积落实、翻耕整地、播种育秧等各项农事,压茬推进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确保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

2.全面落实主体田块。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种植意向调查,动员更多的种植主体发展粮食生产。村组要结合年度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任务,逐茬逐季落实种植主体,精准到具体的田块,逐户登记造册,逐级建立落实情况台账(具体见附件3、4),经村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于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前报乡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保障农资供应。组织开展农资库存全面摸底清查,对照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及时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调配,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春季执法护农、放心农资进村入户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畅通流通供应渠道,引导“点对点”“一对一”配送服务,确保各类农资及时有效供应。

(二)补齐弱项短板,提高种粮效益。

1.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优化土地流转服务,积极推动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对接,推行农业生产集耕、种、管、收、烘、加工、品牌打造、销售于一体的全链条“大托管”服务模式,2024年重点围绕国省道、高速、高铁等主要交通干线行政村开展试点,覆盖全乡11个村,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4400亩,进一步破解农业生产劳动力、品种、技术、装备、服务等制约瓶颈,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着实培育种粮大户。推行“大户+小户”“大户+服务组织”“大户+订单”等模式,动员更多的种植主体发展粮食生产,引导应种尽种。发挥粮油大户“样板田”示范作用和经营优势,积极“走出去”,招引外籍种粮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持续加大外引内培和政策扶持力度,全方位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着力培育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大户达到33户以上,大户种植早稻面积6100亩以上,全年粮食生产种植大户达到73户以上,大户种植面积19700亩以上,大户种植面积达总种植面积50%以上,推进粮油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3.增加农业机械作业面。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奖补,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规范化管理方式,培育发展农机作业、集中育秧、植保服务、代收代烘等农机配套服务,2024年重点扶持粮油烘干、油菜榨油等设备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耕、种、防、收、烘、储、加等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成本、增加收益。依托现有集中育秧中心和农事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作业服务队,努力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到所有村,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上水平。

(三)强化关键要素,提升单产水平。

1.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各村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基本农田重点用于早稻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和“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禁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从源头上严格管控粮食生产重金属含量超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对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田块,开展水利、机耕道、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推进撂荒耕地整治。杜绝新发生占用耕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果树等“非粮化”行为,发生一起、整治一起、处理一起,已发生的存量要制定计划逐步整治到位。

2.全面推广良种良法。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推广水稻“三控”、精准施肥施药、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节本增效技术模式,着力提升粮食产能。推广富硒、绿色、有机等优质专用水稻品种,开展农业种子资源普查,加强传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提升保种育种供种能力。依托现有种业繁育主体,巩固发展杂交水稻制种产业,支持建设水稻制种基地。深入推进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打造一批×ד好粮油”品牌。

3.强化防灾减灾。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完善病虫害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疫病虫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三、政策扶持

(一)集中育秧奖补

1.对早稻采用塑盘保温育秧(抛秧),集中育秧面积达3亩(含)以上(塑盘4500盘以上),大田抛栽面积75亩(含)以上的,按每亩秧田给予800元奖补。春季制种育秧享受早稻集中育秧同等奖补政策。

2.对早稻采用工厂化催芽处理后,秧田保温育秧(机插秧),集中育秧面积达1亩(含)以上(秧盘2000盘以上,按每亩大田需秧盘25盘计算),大田机插面积80亩(含)以上的,按每亩秧田给予1600元奖补。

(二)规模种植奖补

1.对累计耕种5亩(不含)以下农田种植早稻的,机插每亩奖补3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20元。

2.对累计耕种5亩(含)-30亩(不含)农田种植早稻的,机插每亩奖补6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40元。

3.对累计耕种30亩(含)-100亩(不含)农田种植双季稻的,早稻机插每亩奖补13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100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30元。

4.对累计耕种100亩(含)以上农田种植双季稻的,种植早稻机插的每亩奖补20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150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50元。

规模种植奖补既考核面积,又考核产量。验收奖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验收:核实面积后拨付2/3奖补资金;第二次验收:随机对产量进行抽验,达到平均任务单产拨付剩余1/3奖补资金。春季制种可享受早稻规模种植奖补政策。

(三)农机购置县级叠加奖补。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新购买的收割机、插秧机、拖拉机、旋耕机、育秧设备等机械,在享受上级购机补贴政策的同时,由县财政再予以购机金额的15%奖补,粮油两用型烘干设备奖补再予以购机金额的20%奖补,但享受补贴的总额不超过购机金额的50%。

(四)耕地撂荒整治补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对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田块,开展水利、机耕道、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分步推进撂荒耕地整治,符合种植条件且种植粮食作物的给予撂荒耕地整治补助300元/亩(与自然资源部门耕地整改不重复奖补)。针对耕地抛荒撂荒1年以上的,一律停发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直到复耕为止。对抛荒撂荒1年以上且农户不愿复耕复种的田块,由种植大户或村委会兜底开展整治后,应保证所整治抛荒撂荒耕地3年的土地经营权,若3年后农户仍不愿耕种的则继续由种植大户或村委会兜底进行种植,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五)水稻保险兜底。开展产粮大县水稻保险工作,实行完全成本保险1100元/亩,由县财政兜底为水稻种植户(不含50亩及以上大户)办理水稻保险,发生灾情统一报乡农技人员,由乡报保险公司现场踏看、理赔,帮助农民抵御种粮灾害风险,稳定种粮收益。

(六)延续金融支持政策。对30亩(含)以上的粮食种植户,可申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或向省农担公司贷款担保等金融政策支持。

(七)创建品牌支持政策。利用全县土壤富硒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富硒大米等优质水稻,创建“××富硒大米”等系列特色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商标、统一包装化管理。支持县内粮食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种植。对新获得富硒大米等相关品牌认证的企业或合作社,给予每个品牌奖励1万元,不得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属地责任。乡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和调度粮食生产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陈正卫任组长,乡长何绍明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张炎泽、罗洪任副组长,乡农业农村办、乡财政所、乡自然资源所、乡水务站、乡市场监管分局、乡统计站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炎泽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乡粮食生产督导组,由罗洪任组长,乡农业农村办人员任组员,执行领导小组下发的督导任务。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村要将春耕备耕作为年初农业首位工作来抓,采取乡党政班子成员驻村负责制,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的责任网格化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通过村务公开微信群、明白纸、屋场会、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县级奖补等强农惠农政策,动员更多的主体特别是种植大户发展粮食生产,充分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确保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各村要完善种粮补贴奖补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台账,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让惠农政策应享尽享、精准到户。特别要加强村集体组织和种植大户承包经营的监管,严禁只种不管、套取奖补、中稻提前享受早稻政策等现象,杜绝人情补贴、骗补、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出现,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责任包干、抽查核查、调度督导、通报约谈、航拍飞测以及“四不两直”等工作方法,组建督导组包干督导,突出面积落实、田间管理、耕地保护等重点,抽查核实各村粮食生产实情,发现任务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一律调查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并视情况由乡党委、政府进行通报、约谈。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加大粮食生产年终考核力度,既考核面积,也考核产量,既看平时又看结果。一是结合农时,常态化开展督导,对重点考核指标实行每周通报排名,每周排名后三名的在周例会上进行表态发言。连续两周后三名的,驻村领导干部、支部书记扣除绩效500元/次。二是对全面完成早稻生产任务,且村委会周边、村组公路、主干道沿线两边可视范围内耕地,无抛荒撂荒的村取前三名,分别奖励: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驻村领导干部在年终绩效考评中各奖励: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三是坚决杜绝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各村上报了拟整治抛荒撂荒面积数,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每村扣罚3000元。对未完成早稻种植任务,且被各级督查检查发现:发现集中连片10亩以上(含)的,对村书记进行通报、约谈,并对村支部书记进行处罚2000元,包组村干部处罚1000元;发现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的,严肃追究驻村领导责任,对村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理,并对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书记处罚3000元,包组村干部处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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