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方案【汇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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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优化车辆调度、加强维护管理、提升使用效率,确保安全与经济并重,如何实现车辆管理的最优方案?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车辆管理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车辆管理方案

车辆管理方案 篇1

各车辆段:

为在车辆系统深入开展优化站段管理结构三年工程,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优化站段管理结构,提升站段经营管理能力,根据铁道部《关于实施优化站段管理结构三年工程的指导意见》(铁办[20xx]93号),结合专业特点,现分别提出客、货车车辆段优化管理结构的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推进目标

1.通过完善站段组织结构,健全逐级负责制,加强站段—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实现专业管理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一是结合新线开通运营和运输生产实际,合理设置站段职能机构,配齐配强专业管理人员,理顺站段内部管理关系,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二是按照“专业强化、区域集中、跨度合理”的原则调整车间设置,加强车间能力建设,提高车间自我管理能力,重点加强对异地车间的管理,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三是按照“独立作业、规模适度、定额合理”的原则优化班组设置,积极开展自控型班组建设,提升班组独立作战能力。

2.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车辆检修质量和资源使用效率,全面提升检修能力,为运输生产服务。结合机车交路和列检保证区段的延长,整合优化车辆检修资源,提高检修质量和检修效率。结合技术装备现代化,优化生产作业流程,扩大专项修范围,提高自动化检查检测程度,将高级修程任务逐步向基地集中。

3.通过创新劳动组织方式和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结合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和修程修制改革,调整劳动组织,优化生产流程,合理设置岗位、定员和班制,实现减员提效。实行一职多能,实施兼职并岗,大力减少辅助岗位和后勤人员,不断提高运输效率。

三、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结合专业特点和铁道部的指导意见,路局分别提出了客、货车辆段优化站段管理结构三年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见附件)。

附件1:客车车辆段优化管理结构指导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完善组织结构

1.车辆段应设置安全科、技术科、调度科、质量检查科、验收室、材料科、职工教育科、劳动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武装保卫科、办公室。

2.推进标准化车间建设,根据地域、安全要求、技术含量、管理跨度等因素,合理设置车间机构,提高车间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南昌车辆段设检修车间、南昌库检车间、南昌乘务车间、南昌客列检车间、鹰潭运用车间、九江运用车间、赣州运用车间、设备车间、动车运用所。福州车辆段设检修车间、福州运用车间、厦门运用车间、泉州运用车间、设备车间、动车运用所。

3.按照专业化管理、人数相当的原则设置班组。乘务班组可按列车运行方向、车型设置。全力推进自控型班组建设。

(二)优化资源配置

1.适应东部动车化需要,建设、管理好动车所。一是建好福州客整所动车组过渡设施,满足温福铁路开通时动车组的检修、整备能力。二是继续优化完善,补充配置设备,用好用足南昌动车所检修能力。三是结合新线建设,建设好南昌西、福州南两个动车所。

2.按照检修与运用分离、检修相对集中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检修资源,扩大客车专项修范围。库检要成立专项修班组,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进行专项修。制动配件及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电气配件由运用车间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及更换,由检修车间负责集中检修。空调三机的中修划归检修车间,提高检修质量和检修效率。

3.结合机车交路延长、高站台建设以及客车自身质量提升,调整客列检布局和作业范围。充分发挥TCDS、TVDS系统作用,强化客车库检作业,始发列车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取消客列检对到达入库列车的技术检查,撤销工作量较少的客列检。无库列检的车站,始发、终到列车较多,且有增加趋势的,可增设客列检。

4.加强客整所能力建设。客整所要按目前承担的车型配齐相应的检修装备,改善作业环境,对运用换轮量大的客整所要配置不落轮镟设备;对整备线不足的客整所可以通过增设整备线、改进运输组织方式或停开效益效率低的客车等方式加以解决;对存车线能力不足的客整所可以就近将废弃或利用率不高的铁路运输线路或场地改建为存车场。对远离段本部的赣州、泉州客整所结合实际设立为独立车间,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5.福州车辆段尽快形成25T型客车A3级修和发电车中修能力。

(三)调整劳动组织

1.优化车辆乘务组织,合理调整乘务与库检作业分工,车辆乘务人员实行检电合一。发电车供电的空调旅客列车:单班配备检车员1人、发电车乘务员1人;双班配备检车员2人,发电车乘务员2人。非发电车供电的旅客列车:单班配备检车员1人,双班配备检车员2人。检车员与车电员合并的车辆乘务员的职业技能、工资档序应高于检车员和车电员。

2.调整客列检布局和作业范围。继续保留南昌、鹰潭、福州、厦门四个部定客车列检所,撤消九江客列检所,撤消赣州、南平北客列检所。

3.积极探索优化提速客车A1、A2、A3级修和非提速客车的辅修、段修周期和检修范围。加强轮对和制动系统的检修,改善客车运行品质。对走行公里较少、但时间上限到期的非常用客车,探索仅更换油脂、橡胶件等与时间有关的项目,对与磨耗有关的项目实行状态修。

二、推进计划

(一)20xx年

1.规范机构设置,完成车间、班组优化整合。

2.完成客列检布局和作业范围优化调整工作。

3.完成车辆乘务制度优化工作。

4.完成福州客整所动车组过渡设施建设。

5.福州客整所形成25T型客车A1修和库检能力。

6.提高我局的客车整备能力。

(1)对南昌客整所10、11道地沟进行改造。

(2)对福州、厦门客整所站场照明进行改造,解决夜间作业照明不足的问题。

(3)对福州、厦门客整所整备线部分进行部分地沟改造。

(二)20xx年

1.结合运输组织和检修能力变化,继续完善组织结构。

2.建成福州南动车所。

3.继续提高我局的客车整备能力。

(1)对江边货场站场进行改造,增加7条以上整编组的客车存车线,解决南昌客整所存车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2)南昌客整所新增地面电源,满足客车整备作业用电需要。

(3)对南昌客整所临修棚地沟进行改造,解决盘形制动客车临修困难的问题。

(4)全部完成对福州客整所整备线地沟改造。

(5)全部完成对福州、厦门客整所临修库进行改造。

(6)南昌客整所8-16道检修雨棚和立体作业平台建设,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提高检修质量。

(7)建设厦门客车存车场。

4.福州客整所配备相关工装,形成发电车中修能力并取得相应资质。

5.全面探索专项修修制改革。

6.全面理顺福州车辆段段修工艺布局,配齐相关工装,形成25T型客车A3级检修能力。

(三)20xx年

1.完成优化检修周期后检修规程的修订工作。

2.建成南昌西动车所。

3.继续提高我局的客车整备能力。

(1)全部完成对南昌客整所整备线地沟改造,配备地面电源,解决客车整备能力不足问题。

(2)福州、厦门客整所整备棚及立体作业平台建设。

(3)厦门客整所增配不落轮镟设备,提高运用轮对检修效率,降低检修成本。

4.全面完成客车车辆段管理结构优化工作。

附件2:货车车辆段优化管理结构指导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完善组织结构

1.车辆段应设置安全科、技术科、调度科、质量检查科、验收室、材料科、职工教育科、劳动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武装保卫科、办公室。距离段本部100公里以远的异地检修、运用车间,段安全科、技术科、质量检查科、验收室可根据需要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能。

2.推进标准化车间建设,根据地域、安全要求、技术含量、管理跨度等因素,合理设置车间机构,提高车间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南昌南车辆段设向塘检修车间、鹰潭检修车间、向塘西运用车间、赣州东运用车间、鹰潭东运用车间、萍乡运用车间、景德镇运用车间、九江西运用车间、设备车间、动态监测车间、轮轴车间。永安车辆段设检修车间、漳平运用车间、厦门北运用车间、来舟运用车间、福州东运用车间、泉州运用车间、铁山洋运用车间、设备车间、动态监测车间。年检修货车能力在8000辆以上的检修车间,可根据需要分设修车车间和修配车间。在工作量大的列检作业场所在地设置运用车间,人数一般不超过500人。动态检查和现车检查应并入同一运用车间。

3.检修车间可设预检组、调梁预修组、车体组、转向架组、轮轴组、制动组、制动梁配件加修组、钩缓组、材料配送组、利旧加工组、洗罐组、调车组、综合组。年检修货车5000辆以上的检修车间可分设钩缓拆装组、钩缓组,现车制动组、制动室,轮轴组、轴承组和探伤组,架车组、油漆组。运用车间的列检作业场可设现车检查修理班,动态检查班,综合班;站修作业场可设车体班,制动钩缓班,材料班,综合班。

(二)优化资源配置

1.随着东南沿海铁路、向蒲铁路、厦深铁路、龙厦铁路的建设,在福建沿海将形成新的路网结构。为满足铁道部货车检修规模化、整列检修的要求和福建地区货车检修量的需要,新建樟林车辆段,撤消永安车辆段。

2、结合新线建设和站场改造,做大做强处于主要编组站和主要装卸车地区的检修车间。对南昌南车辆段向塘检修车间进行规模化改造。以新型货车检修为重点,使检修台位由15个扩充到30个,建成江西境内国铁货车段修的检修基地。在此基础上,将鹰潭检修车间改造为地方企业自备车和国铁特种货车检修基地和货车大部件集中修基地。

3.加快车辆5T系统建设,推行人机作业分工,统筹优化列检作业能力,停车技术检查的列检作业点设置距离一般不超过500公里。

4.结合货车新技术新工艺,根据路局检修资源配置方案,按轻重缓急的要求分三年逐步配备齐全70T、80T级货车定检及运用“十大六小”工装配备,形成我局货车检修和运用工装保障体系。

(三)调整劳动组织

1.对钩缓、制动、转向架、轮对、轴承、制动梁等零部件逐步压缩人工检测项目,减少作业岗位数量,提高自动化检查检测程度。

2.对干线直通列车和区段列检逐步用动态检查替代停车人工检查,不断优化现车检查作业程序,强化列车队中的快速修理能力,压缩现车检查作业人员。

3.结合长交路、路企直通、重载提速以及客货分线等运输组织需要,统筹优化列检作业能力布局,重点强化两端列检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充分利用5T系统的检查监控,逐步取消途中列车停车人工技术检查。

二、推进计划

(一)20xx年

1.规范车辆段机构设置,完成车间、班组优化整合。

2.撤消南昌南车辆段新余、吉安列检作业场和永安车辆段邵武、永安列检作业场。

3.对赣州东、萍乡老场列检推行新的列检作业方式。将赣州东、萍乡老场现有室外人工到、发检查,改为列车到达时利用TFDS进行动态检查,室外检车员只负责“5T”预报故障的处理;列车始发时室外检车员按规定的作业范围和质量标准进行人工检查和制动机试验。完成上饶、景德镇、漳平7套TFDS系统、温福线漳林列检2套TFDS系统建设。

4.新建樟林车辆段和南昌南车辆段向塘检修车间的规模化改造立项。

5.完善70T、80T级货车检修工装和列检“十大六小”工装。

(1)配备缓冲器大修所需工装设备,局内在南昌南车辆段形成缓冲器大修能力,取得铁道部的生产资质。

(2)70T、80T货车段修工装。向塘检修车间配备转K6型转向架正位检测机、17号车钩拆装专用叉车;鹰潭检修车间配备转K6型转向架交叉杆组装胎具、脉冲弧焊机、硅整流直流电焊机;永安检修车间配备轴承压装机、轴承退卸机、120阀试验台改造等。

(3)70T、80T货车临修工装:向塘、鹰潭、来舟站修作业场配备拉铆机、17型钩缓拆装机、脉冲弧焊机等工装。

(4)运用“十大六小”工装:向西、鹰潭、九江西、漳平、来舟运用车间配备滚动轴承故障诊断仪、轮对、车钩检测量具。

(二)20xx年

1.结合运输组织和检修能力变化,继续完善组织结构。

2.继续推进车辆5T系统建设,优化列检作业能力布局,对投入使用的5T系统继续推行新的列检作业方式,逐步取消区段列检对直通货车的停车技术检查作业。完成厦深线东孚列检TFDS系统、漳平上行、福州东下行TADS系统、萍乡上行、赣州东下行TPDS系统建设。

3.樟林车辆段建设和南昌南车辆段向塘检修车间的规模化改造开工建设。

4.继续完善70T、80T级货车检修工装和列检“十大六小”工装配备。

(1)70T、80T货车段修工装。向塘检修车间配备闸瓦托铣床改造、120阀试验台改造、空重车试验台改造;鹰潭检修车间配备轴端螺栓智能扳机、闸瓦托铣床改造、120阀试验台改造、空重车试验台改造;永安检修车间配备闸瓦托铣床改造、空重车试验台改造。

(2)70T、80T货车临修工装:九江西、萍乡、景德镇、漳平、福州东站修作业场配备拉铆机、17型钩缓拆装机、脉冲弧焊机等工装;向塘、鹰潭、来舟站修作业场配备转K6型转向架交叉杆组装胎具、硅整流直流电焊机等工装。

(3)运用“十大六小”工装:赣州东、萍乡、景德镇、上饶、福州东、厦门北运用车间配备滚动轴承故障诊断仪、轮对、车钩检测量具。

(三)20xx年

1.结合运输组织和检修能力变化,继续完善组织结构。

2.继续推进车辆5T系统建设,优化列检作业能力布局,对投入使用的5T系统继续推行新的列检作业方式,逐步取消区段列检对直通货车的停车技术检查作业。完成漳平上行、福州东下行TPDS系统、来舟上下行、武夷山上下行TFDS系统、福州、厦门、鹰潭、赣州、泉州客整所TCDS系统建设。

3.全面完成樟林车辆段建设和南昌南车辆段向塘检修车间的规模化改造。

4.根据货车新技术的发展要求,配齐各型货车检修、运用工装设备。

5.全面完成货车车辆段管理结构优化工作。

车辆管理方案 篇2

为加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机动车辆

1、所有车辆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园区办的管理。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

4、租户的车辆必须在园区办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

5、送货车辆进入辖区,由安保员开出《车辆进出卡》,并登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安保员收回《车辆进出卡》。上、下货结束后在园区停留超时的按规定收费。

6、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门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仍烟头杂物。

7、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非机动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

1、进入辖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2、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车辆管理方案 篇3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邗上街道冯庄社区居委会

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

扬州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方案 篇4

对于公司目前同意内部承包的员工,凡租借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租借车辆实行谁租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承包员工需要租借车辆时,需先填写租借车辆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到行政人事部履行租借车辆手续。

3、在承包租借使用期间负责支付车辆的各项费用,包括车辆过路费、油费、年检费(含保险费)、维修费、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等相关费用,一切的责任由租借使用者负责;公司已交的部分年度费用如过路费、年检费等按使用时间核算分摊。

4、如果出现公司急需用车,与租借人协商后要保证公司用车的安排,公司用车期间的费用由公司负责,给予支付xx元/公里的'费用支出。

5、如果出现承包人由于客观因素停止承包或租借车辆时,用车时间未满3个月,费用按月分摊(如过路费xx元/年,核算为xx元/月);用车在3个月(含3个月)至6个月时按照半年的费用核算;超过6个月按照一年的费用核算。

6、车辆要做好交接工作,移交前确认车辆状况、相关证件、随车工具用具、钥匙等物品,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租借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

车辆管理方案 篇5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规范车辆的停放和行驶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 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

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人员出入及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险)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 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

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保安人员的管理。

3、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机动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停车证”制度

1、园区业主车辆

(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停车证”,每个车位只能领取一张“停车证”。固定地

下车位“停车证”主色调为绿色,持有服务中心发放的绿色停车证车辆可

以自由出入园区地下车库。

(2)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不得将车辆驶入园区。(本物业不设园区露天泊位)

2、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搬运送货车、出租车等)

(1)谢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本园区。(本物业在紧急情况下除特种车辆外谢绝其它车辆进入)

(2)材料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车辆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车库或就近

地点,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和环境卫生。(指大件物品) 车辆离开园区时,保安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3)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员有权谢绝一切车辆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4)晚20:00后,谢绝外来车辆进入园区。

(5)谢绝载客出租车辆进入园区。

3、其他规定

(1)禁止载重吨以上的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园区。

(2)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进入园区。

(3)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园区(受园区业主电话委托保安人员招进的除外);不允许载外客出租车(非本园区业主)进入园区。

第六条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采用“对号入座”的停放原则

1、园区地下车库,实行谁购买谁停放原则、谢绝其它车辆驶入地下车库。

2、地下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

3、所有具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停入车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车位以外的区域。

4、所有临时停放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把车辆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

5、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擦伤,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警,进行妥善处理。

6、停放车辆注意保持清洁,无滴、漏油现象。

第七条 机动车辆行驶管理

1、所有车辆均从地下出入口驶入,在通过挡车器时,必须等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进出,不能尾随前车冲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2、进入园区地下出入口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最高时速请勿超过限速标志的规定。

3、所有进入园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请勿随意鸣叫喇叭,禁止试车、学习驾驶、修理车辆、清洗车辆等。

第八条 泊位费及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1、收费标准最终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核价为准。

2、车辆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显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员核实并放行。(《车辆通行证》工本费10元,遗失后请马上补办并照价每张10元)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进入园区时,免收停车费。

第九条 特别提醒

1、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离开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2、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车辆管理人员移动车辆。

3、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临时地下车位使用费,扣除管理成本和费用外,将用于园区地下车库场地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整修、清洁等。

第十条 非机动车辆管理

1、非机动车辆按照车辆停放规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且摆放整齐,自觉上锁,不得停放于单元门口、楼道内、地下单元门入口处等。

2、装修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停放于指定区域。

3、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

第十一条 生效及实施

1、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切责任自负。

2、本规定适用( 星星港湾)园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绍兴县恒联物业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方案 篇6

一、为保证物业门岗车辆规范、有序、安全进出,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公车、员工私车、外来办事车辆、货运车辆等的进出物业管理。

三、职责:由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的登记、检查和进出管理。

四、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门岗队员培训,提高队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统一认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车辆出入采用自动识别系统,如无法自动识别车辆或车况有问题,要及时上前礼貌询问,并写明问题后让车主书面签字确定,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发生;

3.一切进入物业门岗的车辆应严格控制车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内,并且不得鸣笛,要减少噪音,确保物业安静舒适,若有发现,门岗队员应及时劝阻;

4.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其它污染品的车辆进出物业,需提前获得公司许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5.大客车、大货车、工程车等大型车辆进出物业,需提前获得公司许可,加强对装有大宗物品的车辆的盘问力度,同时做好记录;

6.在门岗树立临时停车收费标示牌,告知车主停车收费的标准和收费文件,停车收费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积极鼓励业主办年卡或月卡;

7.在门岗显著位置要做出相关温馨提示,提醒车主在离开车辆时将车辆的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8.加强门岗区域内道路限速、禁停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

9.如有堵车现象发生,所以门岗队员要注意门岗交通疏导;

10.如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车辆进出时,门岗队员要耐心的和车主解释,严禁发生冲突;

11.出租车网约车等临时进入车辆,经当班门岗队员许可后可以驶入,落客或卸物后必须立即驶出,不得停留;

12.如有因停车费与门岗队员发生纠纷的情况,队员要克制,保持冷静,要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求得车主的谅解;

13.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听门岗队员劝阻、强行闯门或有意堵门的车主,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的报警处理;

14.早晚高峰期应增派队员到门岗进行交通疏导,若门岗有应急事件,队长必须及时去现场处理;

15.如有交警在门岗路口疏导交通,队长应立即派出队员协助疏导。

车辆管理方案 篇7

一、简介

地下停车场位于中心地下一、二层,预计200个车位(不包括地面车位)供中心之酒店、公寓、办公楼、商场使用,车位产权属发展商所有,目前暂时只租不卖,并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停车场管理者(委托协议见附件一)。地下停车场正式对外投入运行开放时间暂定为20xx年9月。

二、停车场管理软件系统

1、供应商名称:汉军智能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车库管理总体思想:现场无人看管,完全智能化,管理人员可以在车场环境外的任意固定地点对于车场执行完全控制权,完成各种统计、监视、报警、引导等功能。

3、系统内容:自动识别卡内身份、自动开启与关闭闸机、自动储存记录、自动核算费用、自动LED屏信息提示等功能。如系统涉及临时停车收费,则需在停车场现场设置收费管理人员。

4、系统解决方案:管理中心安装停车场系统数据库系统及应用程序;对内部车辆进行登记、分配、发卡等工作;

停车场一侧安装非接触式读卡器,使卡片在15~20cm内被系统读到并送到工控机进行处理;(注:也可根据内部需要选用2~6米远距离读卡器,实现不停车出入停车场)有一进一出双车道一条,每条道安装对开道闸两个,共需2个道闸。

5、车辆实行凭卡出入管理。内部车辆首先到管理中心进行领卡,卡类型有长期卡、月卡和临时卡。

6、安全管理:车辆资料存档,保证车场停放车辆的安全。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合法"车辆均在电脑中记录了相应的资料,卡丢失后可及时补办。卡丢失也可随时检索,及时处理。停车场系统防止道闸砸车,采用地感检测器控制方式,确保不出现道闸砸车。

7、主系统设备:自动挡车道闸、数字式车辆检测器(地感)。

三、车位申请及收费管理

1、月租车位

1)使用对象:办公楼、酒店、公寓、商场、发展商内部用户

2)分配办法:

a.办公楼:单个公司用户可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200平方米以上单元公司用户可额外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依次类推;国际中心可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配置面积比。

b.酒店:以社会临时车辆停放为主,预留30个车位作为长期固定车位;

c.公寓:根据停车场剩余容量及用户需求分配;

A.商场:原则上不安排月租车位申请额度。

3)申请:

车位租户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管理处根据停车场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停车位物业公司受发展商委托代办车位租赁手续,并代办租赁合同的签订。车位租户支付租金后,获发停车磁卡和停车证。

4)租金收取

车位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收取,车位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同时,应支付本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以后应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根据上海中心商务区办公楼一般月租金在RMB20xx元左右,中心可结合苏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实际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固定车位租金价格。

5)租赁期限

建议:半年至一年

6)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租金收入为代收性质,由发展商提供发票。物业公司收取租金后,出纳直接缴款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2、临时停车位

1)使用对象:中心各用户临时使用、社会车辆临时使用及访客车辆临时使用。

2)临时停车位使用程序:车辆进入停车场发临时停车卡停放车辆付费车辆离开停车场

3)付费方案

从有利于停车场管理、方便客户、降低成本角度考虑,现提供4个收费方案供参考,有关方案分析可作为附件三。

4)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建议:临时停车以时租为单位计算,一次半小时以内可免费,半小时以上按一小时计算,依此类推,一个半小时以上即按2小时收费,超过8小时的可减半收费;

有关具体收费请依据苏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时租价格。

5)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上述临时停车收入为代收性质,由发展商提供发票,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后,物业公司出纳将当日停车费直接缴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3、分区收费、分区管理

1)为便于管理,2层地下停车场分为3个区域:

A区:地下1层北面,约00个车位,因毗邻酒店和公寓,建议可划为酒店和公寓专用区域,并兼临时停车位使用;

B区:地下1层南面,约00个车位,因毗邻写字楼,建议可划为写字楼专用区域,如果尚有空位,也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C区:地下2层,约00个车位,建议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2)为便于管理,上述3个区域,应指定专用出入口,即A区、C区为北出入口,B区为南出入口,平常时段,A区与B区之间应使用活动栏杆予以封闭,而临时停车高峰时段(6:00PM~10:00PM),区域之间可以开放。

3)建议将A、C区域作为主要的临时停车场,除写字楼访客以外,应尽量将社会车辆引导至A、C区域,而当高峰时段,A、C区域车辆停满时,才将车辆分流至B区域空余车位。

四、停车场管理措施

1、基本方针

1)物业公司接受发展商的委托对中心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根据委托合同无论停车位使用与否向发展商全额收取物业管理保底费;

2)物业公司对停车场经营管理并不负责;

3)为发展商提供便利,物业公司可以提供代收费服务;

4)停车场物业管理收支账务独立,与中心其他部分物业管理收支账务无关。

2、人员编制:

主管:1名

保安员:出入口兼收费8名巡逻4名计12名万能工:2名(由物业工程部承包)清洁工:2名

3、管理预算

分析可作为附件四

4、岗位职责

可作为附件五

5、停车细则

可作为附件六

车辆管理方案 篇8

为了加强住宅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根据交管部门的有关法规,结合新星城的实际情况,实行严格控管系统服务,堵疏结合的.管理办法。

1、园区内的交通秩序、交通管理,由管理处负责,接受交管部门指导,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移交交管部门处理,管理处要积极配合。

2、严禁机动车停放小区,所有业主车辆均须驶入地下停车库或指定地点。

3、小区设立门卫24小时值班,特殊情况入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收取'驾驶证',发给司机'准入证'并作登记,交纳服务费,出门时即收回'准入证',核对后归还'驾驶证'并登记。

4、巡逻护卫要经常巡视车辆进入情况,指挥行使、停放、维护秩序,督促车辆办完事后及时离开。

5、进入停车场的机动车驾驶员,要服从车管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觉维护车辆秩序,停车程序按《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6、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指定地点,其他地方不得乱停乱放。

车辆管理方案 篇9

为了保障收费站站区的安全畅通,提高过往车辆通行速度,努力打造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服务的优质品牌。我单位根据上级单位《关于重申高峰时段开足收费车道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所属各收费站进一步完善《车道通行畅通预案》,细化应急处置程序,并对有关内容统一作如下部署:

1、各收费站成立保车道畅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站区内的车辆通行畅通。

2、加强对股室管理人员收费稽查业务的培训,成立由股室人员组成的保车道畅通应急小组。在用餐时间收费员较少时稽查员可直接顶岗收费,遇到车流量高峰人员不够时,股室人员可以顶岗稽查收费,以确保车辆畅通。

3、加强全体征稽人员的业务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文明服务质量和业务技能,缩短单车通过时间。

4、为确保收费站区交通畅通,收费站在交通流量高峰时开足车道;交通量低时,可适当关闭部分车道。稽查员应做好各收费车道的车辆疏导工作,监控人员时刻注意广场监控,当发现有堵车现象或可能会出现堵车现象时,立即通知当班稽查人员增开车道,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保证不发生等候缴费车辆超过3辆的现象(开足车道除外)。

5、接到有贵宾车队通过的通知,通知当班稽查员提前半小时做好开启专用车道的准备工作。车队通过车道时,稽查员要立正、敬礼,收费员行注目礼,疏导指挥交通,要求手势、信号规范准确,以确保车队安全顺利通过。

6、加强收费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收费车道的挡杆及其它设备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具体人员负责,如发生机械故障影响正常通行的,要立即组织抢修。计重收费系统如发生紧急情况,启用《计重收费紧急预案》,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和恢复车道正常通行的,及时报请站领导同意关闭相关车道,直至修复。

7、针对不同的季节产生的`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启用《冰雪灾害天气紧急处置预案》确保车辆的畅通。地面形成积雪时立即清除,不能及时清扫的在积雪上洒盐,避免因气温骤降造成车道地面冰冻,防止车辆在站区发生相撞事故。雾天必须开足车道,开出防雾灯提示过往车辆,稽查人员身穿反光背心在站区两头吹哨指挥车辆缓慢通过。

8、因意外情况引起的堵车(违章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等),按照事故汇报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站值班领导,稽查员令其驶(推)出车道后再进行处理,避免因处理时间过长造成堵车现象,遇大型车无法驶(推)出车道的,由监控员直接电话联系道路清障车辆协助处理。如发生交通事故,稽查员应保护现场,并报交警大队处理,稽查员同时做好车辆、人员疏导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滞留站点。

9、对恶意用车辆堵塞车道、寻衅滋事者,征稽人员应当以理服人,保持头脑清醒,劝其立即离开车道。耐心说服无效,司乘人员继续恶意用车辆堵塞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时,应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用拦道器或护栏将违章车辆关闭在车道内,由公安交警到达后处理。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过往车辆进行疏通,保障其它车道的畅通。

10、根据收费站夜间车流量的特点,合理安排好各时间段开启的车道数量,保证夜间车道的畅通。

车辆管理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种费用

办理的管理职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车辆调度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及时了解所管车辆的动向,建立相关台帐,实行不定期检查。

4、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车辆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管理人员必须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管理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管理人员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根据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况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擅自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办对机动车辆实行分级检查制度,考核办必须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总务科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车辆做到每星期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10分。各检查单位及人员要建立台账,以便随时了解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处置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按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大小由驾驶员进行赔偿。

7、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私下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

8、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安全无事故,由医院发给1000元的安全奖;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管理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须服从汽车调度员的指挥和日常管理,虚心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工作日记(时间、地点、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驾驶员通讯设施必须保证全天候畅通。不服从管理、不做记录、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2、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本级管理人员报告,确需维修的由本级管理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办理。

13、总务科、考核办每年对各车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况,对油料核定数节油的部分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个人,超标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弄虚作假产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实际读数按元/km享受里程补贴,但需经管理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15、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同时必须按照用车程序,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元/km,面包车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停车费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及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况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规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车辆管理方案 篇11

中心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行政用车费的支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和调度原则

1、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调度、安全、维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综合管理室统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车的钥匙。各室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综管室报请。综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况统一调配。用车完毕后,及时归还车钥匙。如不能及时归还,须向综管室说明情况。

3、公车原则上不出借给个人私用。因特殊情况或遇有突发事情等确需私人用车时,可填写《车辆使用申报单》向综管室进行申请,在保证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综管室向中心主任报批后方可使用。

4、车辆调用按室用车服从中心领导(办公)用车和办案工作用车;一般工作用车服从重要突发性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服从本单位工作用车的要求进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间,正常工作用车的调派由综管室按本规定负责调配。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用车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负担。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1、中心明确车辆管理人员,该同志要保养好车辆,做到每日上下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调整、清洁、小修由管理员负责,修车和结算按委办公室规定办理。

2、按照“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机动车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管理员在维修前应如实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交综管室主任审核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委办公室后,到定点厂维修。维修后管理员应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修理厂签字,并及时将本次修理费金额告知综合管理室。未经批准擅自修理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3、车辆出厂维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提高修理级别,必须先请示,经综管室主任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商委办公室后,方可调整修理方案。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车辆配件、装饰、配套等用品。

5、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的审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签字后再由委主要领导会签的程序办理。

6、公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事先用电话(或面请)向综合室报请。

三、车辆保管与停放

1、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过夜,如发生车辆因私自开回家过夜而发生被盗、火灾、损失等事故或被上级机关通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开回家过夜的,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确保安全不出差错。

四、其他

1、不得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2、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负。

3、要文明驾驶车辆,对人为的损坏车辆要追究经济责任。

4、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方案 篇1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车辆的正常、良好运行,保证车辆及时、可靠的进行保养和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明细

1、浙A3S712(五菱)

2、浙A39721(金杯)

3、浙A5B571(金龙)

4、浙A08E61(大霸王)

5、浙AJ5W60(森雅)

三、车辆用途

1、商务车:浙A08E61(大霸王)、浙AJ5W60(森雅)

2、货车:主:浙A3S712(五菱)、辅:浙A39721(金杯)

3、班车:浙A5B571(金龙)、浙A39721(金杯)

四、车辆使用管理

1、所有车辆管理和调度权归综合保障部。

2、公司车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有特殊需要,需有总经理签名。

3、商务车仅用于公司公务和接送客户等用途,由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

4、货车浙A3S712(五菱)用于公司货物收发专用,暂定经营部使用,由经营部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浙A39721(金杯)为辅助使用,经营部需要用该车时,需向综合保障部提前一天申请用车,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由综合保障部负责调配。

5、技术制造部用车暂定浙A39721(金杯),由技术制造部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因该车为多用途,故须在每天16:30分前到达公司做员工班车使用,如该车临时有他用,由综合保障部负责调配。

6、浙A39721(金杯)为多人使用,出车时还应填写随车的'《出车日志》。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7、公司班车用于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仅限本公司员工乘坐,由专人负责驾驶和定期保养。班车发车时间:早晨7:15,下午16:35。

8、班车实行定时、定点、定人乘坐。由综合保障部根据员工分布、道路状况等确定行车线路、停靠点及停靠时间,未经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停靠时间,不得改变或增减停靠点;需乘班车的员工应事先提出申请,经综合保障部同意后,方可乘坐。

9、员工乘坐班车时,应听从司机的指挥,严禁超载。

10、所有车辆的相关证件应随车携带,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随车文件是否齐全,使用时应保障所有车辆车内设施的完好无损。

11、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事务除外),经部门领导核准后交综合保障部调派,无《用车申请单》的,综合保障部有权拒绝派车。

12、公司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行车前应注意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

13、总经理批准同意的非公派用车,申请人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应尽快将车钥匙及相关行车证件交还综合保障部。

14、车辆驶回公司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因工作需要,车辆停放在公司以外地方的,使用人应确保车辆的停放安全。

五、车辆加油、及油耗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须报综合保障部批准。

2、综合保障部负责对各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油耗、油卡充值。

3、驾驶员加油时如发现油卡内余额不足500元时,应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说明。

六、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1、驾驶员应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及维护工作,出车时应检查车辆各种仪表、车胎气压、行车证是否完好,齐全。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

2、公司车辆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由公司指定。

3、驾驶员须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当车辆行驶达到5000KM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于次日开往公司指定的保养点进行保养。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排除故障。如驾驶员无法排除车辆故障,须将故障及时向综合保障部进行汇报,经同意后可前往公司指定的维修点或就近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5、车辆维修或保养后,如有配件或耗材更换时,需将更换清单带回交综合保障部。

七、车辆投保、年检、违章管理

1、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购置日期、投保情况、使用范围,及时办理车辆保险,保证车辆保险的接续及投保的险种的合理、有效。

2、综合保障部应根据车辆登记日期,按时安排驾驶员进行车辆年检。

3、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联系交警进行事故处理,并连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报公司综合保障部。

4、驾驶员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相关事宜。综合保障部对事故进行全程跟踪。

5、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现象发生。如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如因公务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公司承担违章罚款。

八、附件:

1、用车申请单

2、出车日志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保障部。

车辆管理方案 篇13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车辆管理方案 篇14

目的:

为制定辖区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辖区交通结构,特制定本方案。

适用范围:

辖区车辆管理

一、项目概况

xxxx花园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政府西南,建筑面积约29万方,占地面积140余亩,共有住户1494户,小区内有双车环形车道。项目配套地下停车库一个,共规划车辆停车位1216个,车库设进出口共4个,路面临时停车位21个,小区设南西北大门3个,南门为行人大门,北门,西门可进车辆,西门为车辆进出主门,主要进出小区住户车辆,北门为辅门,主要进出外来车辆以及运货,其中西门车库进出口在小区西门南侧位于小区外围,其他进出口均在小区内。

二、人员配置方案

车辆管理负责人1人秩序维护队长兼

车辆管理员3人外聘,3班2运作

车库门岗3人车管员兼

停车场巡逻人员4人秩序维护队巡逻岗兼

三、方案实施步骤

针对当前xxxx花园车辆管理现状,初步设想方案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逐步引导,使人们观念开始转变,西门为正门。

第二步:将北门和西门进行分化,西门主要进出住户车辆和临时车辆,北门主要进出送货搬家车辆。

第三步:与开发商协商地下库辟出约100个临时停放车位。

第四步:规划临时车位的分布。

第五步:公布停车方案和临时车位分布图。

第六步:逐步规范路面停车,路面一律不得停车,所有住户车辆一律停入地下库临时停车位,路面临时车位只做临时外来车辆停放用,搬家送货车辆不得滞留小区,所有装修单位,装修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第七步:政府部门报批,依据物价批文实施停车收费。

四、管理制度

单有良好的停车场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同样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位管理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自行车库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设1人,负责登记收费和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岗位周围的清洁卫生。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辆管理负责人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政府物价批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泊位费。

⑥集装箱车、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车辆一般分包月(包年)和临时两种方式,包月(包年)车辆按月(年)收费,临时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包月(包年),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物业中心财务处办理。物业中心财务在收取当月(年)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更换手续。包月(包年)车辆要按月(年)定期缴纳管理费。

管理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管理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管理费费。

七、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八、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保管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组长、车管负责人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五、住宅区停车泊位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管理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等有关约定,为加强小区车辆管理,规范小区车辆行驶停放,合理有效地利用泊位资源,形成小区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行人、车辆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特制订本公司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小区机动车行使及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进出小区通行及泊位凭证管理

1、机动车进出小区大门时,需凭证通行(特种车辆、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工程车辆除外)。进出小区都应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内,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值勤保安员验证放行(必要时逐辆登记核查),移动通报,维持交通秩序,业主应将车辆停放相应确定的泊位上,外来车辆应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停放在指定泊位上,车主应自行妥善保管车辆物品。

2、拥有机动车的业主应自觉向车库(位)产权人购买、租用车库位,在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处交纳车库(位)物业管理服务费后,领取《机动车泊位证》、ic卡;驾驶机动车出入小区大门时,应将《机动车泊位证》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刷ic卡进出小区。

3、专供业主(使用人)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泊位证》和ic卡发放对象为已有自备车库(位)的、已租赁车库(位)的、已租用公共泊位的,并已按约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使用人)车辆,实行一库(位)一车一卡的管理办法。

4、外来车辆临时进入小区时,需说明事由,在征得物业管理人员、被访住户同意后,凭驾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换取《临时泊位证》,并由管理处工作人员刷卡放行,按指定路线行使和泊位停放。

二、收费标准及费用使用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实行计时收费有偿服务。外来车辆离开小区时,须按停车记录时间,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公共泊位临时泊车1—4小时以内收取泊位有偿服务费4元/辆,泊车过夜收取泊位有偿服务费6元/辆;如在车库(位)临时泊车,按产权人的委托要求管理及收取相关费用。

2、利用小区道路等资源设置的公共泊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应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公共泊位使用权按月租赁,收费标准为每个泊位每月100元(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各小区可根据车辆、车位拥有情况及业主委员会决议调整确定泊位包月收费标准;

3、公共泊位的有偿服务收益,按《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用于该小区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归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建议单独建帐,存入银行指定专户,由业主委员会掌管,30%用于车位管理,70%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修理,使用方法等同于物业维修资金,即由物业提出预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收支账目公示)。

三、公共泊位租用及管理。

1、公共泊位设置,应按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公共泊位使用权的租赁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招租,租期以季为单位,最长不超过一年(已租用使用一季度以上,确有正当理由需要退租的,可书面向管理处提出,经核实后予以退还剩余租金),期满后重新公开招租,已确定租用人的车位,可由物业管理处在该租赁泊位上设置标识牌号明示使用人。各小区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在车辆多于车位时,采用先到先停,不固定车位的方式,以提高泊位利用率。

2、公共泊位按照业主(使用人)优先的原则,除外来车辆临时停车用外,不得将泊位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人)以外的他人和单位。

四、车库(位)的管理。

地下车库(位)的所有权属于产权人,收益归产权人。业主需使用车库(位)时,应向产权人购买或租用,并按已获得使用权车库(位)的数量及时到本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机动车泊位证》,领取ic卡,并按约定及时缴纳车库(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其他有关车辆管理事项

1、对凡需在小区内泊车,但没有公共泊位使用权的、没有车库(位)使用权的机动车(需临时出入小区的特种车辆、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工程车辆除外),按外来车辆收费标准计时收取泊位有偿服务费。

2、对于没有按约定及时交纳公共泊位租赁费、车库(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车辆,本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

3、对违反本《住宅小区机动车行使停放及泊位管理办法》,不按位停放,影响小区道路畅通或公共安全的机动车,小区物业管理处将按照杭州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管理意见”,对劝阻无效的车辆报告请求小区业主委员会、交通警察进行依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该机动车主承担。

4、凡在住宅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当时人应当及时报警,也可按国家《交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小区物业管理处可帮助当时人协商处理。

5、本管理办法所指,仅负责车库(位)、公共泊位的租赁服务及泊位清洁、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等物业服务,按有关法规规定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请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车辆及车内物品。

6、本物业管理公司各管理处可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六、附件一物价局文件:关于杭州市xxxx花园路面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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