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及措施范文精品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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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包括加强风险监测、优化债务结构、推动资产重组、完善法律法规、提升财政透明度、加强金融监管、促进经济增长等多项措施,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下面是阿拉网友收集整理的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及措施范文精品最新4篇优秀范例,欢迎阅读参考,喜欢就支持吧!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办公室工作实际动身,通过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着力构建预防超前、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干部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创建依法办事、高效做事、廉洁干事的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削减权力运行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动员部署。刚好召开全办动员大会,仔细传达全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分工。同时结合周二集中学习等,持续加大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的学习力度,使办全员坚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观念。

(二)成立机构。成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廉防办”(挂靠在人秘股)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挂靠单位、各股室各负其责,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分管范围的廉政风险防控的职权梳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点,同时办挂靠单位、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股室(挂靠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步推动。

风险等级的评定: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1)高级风险为重点关注等级,指发朝气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峻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2)中级风险为须要关注等级,指发朝气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峻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的风险;(3)低级风险为一般关注等级,指发朝气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风险等级的管理: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级风险由办主要领导负责,中级风险由办分管领导负责,低级风险由办挂靠单位、股室负责人干脆管理和负责。 办“廉防办”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和预防措施在肯定范围内征求看法并公示。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开亮权。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公开不够、权力运行透亮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把有效的内部监督与畅通的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及宣扬栏等阵地,将职权书目、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办“廉防办”要负责将本办履行职权状况主动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做到刚好、主动、全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退各种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控权。要汇总排查出来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产生的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责任分解抓落实的方案:一方面做好当前各项廉政制度的评估,查找制度有无漏洞,是否隐藏部门利益,建立健全相应的防限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另一方面要结合职权梳理和风险排查,建立健全相应的防限制度,让每一个风险点都能找到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根据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岗位、法定权限制定相应的规范。重要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沟通。 (三)简政放权。各挂靠单位、各股室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市场竞争不充分、行政管制过度而存在的廉政风险,从人、财、物、事管理等简单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岗位入手,构建权力公开透亮运行机制;要接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拓宽网上审批覆盖面,提高办事速度,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检查考核机制。要建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结果纳入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二)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预警制度,由办“廉防办”指定专人负责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对分享的“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及措施范文精品最新4篇”,有针对性地进行预警处置,对防控措施的.落实状况刚好督导,在肯定范围内通报预警处置状况,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觉,一般问题早订正,严峻问题早查处”,防患于未然。 (三)风险评审机制。邀请办廉政风险评议监督员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办的防限制度进行审核评估,重点围绕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从制度设计环节起先,查找制度在内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动态管理机制。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阅历,推动防控机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并结合我办各项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对新出现的廉政风险要刚好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动态修正优化机制,推动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重点步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开展宣扬工作,在全办营造勤廉风险防范的宣扬氛围。

(二)领导带头,细心组织。建立廉政风险防限制度体系,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性强。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范围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带头抓、亲自抓,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全面推行,落到实处。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立足实际,坚持把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突出抓好权力清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点,确保把风险点找全、找准,力求取得实效。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第三篇】

多年来,我省公立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举债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医疗设备等,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破除,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公立医院发展的瓶颈。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总结经验、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区分公立医院存量债务性质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力争20xx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xx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同时,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省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分类,明确偿债主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立医院债务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和偿还。

(二)坚持区别对待,突出化债重点。在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债务的同时,审计甄别政府有担保责任的二类债务和其他三类债务中的长期债务和流动债务、实际债务和政府融资举债,锁定存量债务,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收支运行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一院一策,分别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规划、分年偿还、逐步化解。

(三)坚持依法依规,杜绝违规举债。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有关规定,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的标准、规模,健全并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格控制举债,杜绝违规举债。

(四)坚持固本强基,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债务形成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等基础管理,构建公立医院长效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方式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存量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统一部署,在20xx—20xx年期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锁定的一类债务全部置换。债务置换后,全部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全面开展审计甄别,锁定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存量债务。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通过自查自审、交叉互审等方式,对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剔除实际未用于医院发展建设的政府融资贷款以及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利滚利、息转本”高息的贷款等形成的债务,出具审计甄别报告。建立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债务台账,统一编号,销号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审计甄别中,可统筹参考审计署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审计、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等报告结果。(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三)实行“一院一策”,支持公立医院多渠道化解二类、三类存量债务。各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并报经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公立医院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从20xx年开始,公立医院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医疗收入的5%提取偿债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度应还本息低于医疗收入5%的'公立医院,按实际本息资金需求计提,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各级政府应积极搭建平台,支持公立医院与债务银行充分协商,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压缩截至20xx年底还本付息期限仍超过5年的债务期限,争取银行采取挂账停息、债务豁免等方式减轻债务负担;对暂时不能压缩偿债期限的债务,支持公立医院通过争取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偿债成本。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适当安排债务贴息补助资金。省财政将对省属公立医院和贫困县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给予奖补。各级公立医院将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各类资金,剔除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偿债,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其中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资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类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按照存量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能继续使用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加快处置公立医院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将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加强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的监管,必要时可组织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规模标准、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复审,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建设资金尚未落实需要贷款建设的项目,暂缓建设,待相关条件完备后再行续建。对复核后符合条件、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继续按立项时明确的筹资方式或原银行协议贷款续建;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资金。(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五)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奖补机制。省财政厅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度对各地存量债务审计甄别、债务偿还进展、新债管控等进行考核。20xx年之前,省财政每年单独安排一定的新增债券额度,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地予以奖补,并对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及没有债务或提前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区给予倾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及续聘、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等挂钩。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较好的公立医院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加强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完善投入机制。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未落实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公立医院,一律不得审批新项目。公立医院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级政府预算内统筹资金安排。经批准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在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建立财政综合绩效补助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审计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改等部门,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管理、债务锁定、考核奖补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审计甄别工作经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基本建设审批相关资料,完善项目审批机制,统筹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债务审计甄别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出具审计甄别工作报告。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复审,督促指导公立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债方案,落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公立医院要积极做好债务自查,及时全面提供债务审计甄别相关资料。各级医改部门要将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医改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本地财力、医院运行、债务结构、政府补助等因素,制定公立医院偿债计划清单,细化偿债项目、本息额度、资金来源、责任人及时间表等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审计甄别、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等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将本地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方案、审计甄别报告、偿债计划清单等文件资料报送省财政厅。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偿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一律直接支付;对医院自筹偿债资金,要减少拨付环节,及时足额支付。各地可探索设立偿债资金共管账户,对各渠道安排的偿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具体办法由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的,如数追回资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第四篇】

根据中央、省、市信访稳定工作部署文件精神,我局为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房地产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春节、明年的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一系列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县房地产领域开展信访稳定暨“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二、目标任务

当前正处于社会各类矛盾的高发期、多发期、突发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信访问题还十分突出。特别是涉及到民生问题的房地产领域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即日起利用100天时间大力开展“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媒体负面炒作事件。局各股室负责人要坚定政治信仰,树牢“四个意识”,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更好地发挥首都政治“护城河”的作用。

具体任务:重点做好我县房地产领域内建筑质量、房屋销售、网签合同、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中介机构以及农民工欠薪等信访稳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局长路利军同志任组长,王贵平、周晓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层级管理,各分管领导为所分包股室“百日会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百日会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四、步骤和措施

“百日会战”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1月31日)

全面摸清房地产领域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等进京赴省和到市上访情况,同时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一次信访隐患大排查,把所有苗头性、不确定性问题全部纳入专项行动范围,一个不落地建立全面台账和每日台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要按照层级和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包联责任,逐一确定化解稳控的意见、措施和时限。

(二)集中化解整治阶段(2月1日-2月28日)

在化解整治阶段,要组织动员一切工作力量,集中一切有效的方法,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牢牢抓住信访稳定隐患和问题,强力打好攻坚战。

1、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督访责任制。针对第一阶段摸排的风险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责任要求,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包案。切实落实五包责任制:包情况掌握、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困难解决。坚持问题解决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将矛盾解决在内部,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本部门。

2、建立接访约访下访机制。认真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制度,真正做到接一件、办一件、解一件、稳一件。对来反映问题的群众要认真接待,详细了解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当时处理的.,要与反映人约定下次见面时间。做到把问题吸附在局内部,稳控在基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防止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上访。

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全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工作情况的督查,在全局层面完善此项工作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一关键环节,对因工作失职,无视群众正当权益,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要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三)自查、迎查阶段(3月1日-3月30日)

3月下句,局“百日会战”领导小组自查“百日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第一阶段摸排出的问题要自查解决的是否到位、是否彻底,是否会出现重复访,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工作落到实处,力争高标准、高质量的打好我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为春节和明年的“两会”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有关要求

(一)服从领导,密切协调。局各相关责任股室要自觉服从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全县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建立机制,严把实效。局各相关股室要建立专项行动定期报告制度,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注重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严把专项行动实效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带着感情,稳心稳控。热情对待每一位上访群众,对重点上访人员和不稳定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接待、逐人走访,主动将联系电话告知群众,建立与群众直接、经常的联系,对执意组织串联上访的人员,要依法教育处置,对诉求无理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用道德的、政策的、法制的、群众的力量做好工作。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漏报、伪造数据的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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