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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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第一篇】

根据学校期末安全工作安排,彻查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时间

20XX年6月19日——20XX年6月30日

二、排查重点

以教室、学生宿舍、消防设施、线路及电器设备、“四六级”安全网络、特色群体学生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1、进行安全大排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特殊群体学生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四六级”安全网络畅通情况,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2、加强用电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插座、线路等设备设施的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及劣质电器。

3、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全面掌握学生放假前的思想动态,做好帮扶工作,利用QQ、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对学生进行“八防”教育,确保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的目标,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祥和的环境。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第二篇】

安全无小事,预防是关键。为全力推进我县冬防校园安全工作,县教育局近期印发了《乾县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校园冬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开展为期77天的校园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悉心维护好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局“”大会及“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文件精神,现对文件内容和要求作以解读:

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教育局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规范日常管理、细化隐患排查、强化督导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全县校园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乾县教育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活动安排

本次校园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16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全面排查阶段

20XX年11月16日-20XX年11月22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召开冬防安全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乾县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校园冬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县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制定本校、本辖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细化工作职责,按照《乾县教育系统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要求,对学校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检查整改阶段

20XX年11月16日-20XX年12月26日:县教育局采取局领导包片、组室包镇、同志包校的形式,对学校冬防安全隐患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校(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由局校安科将各校安全检查情况表汇总形成全系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督查提升阶段

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月17日:县教育局将成立冬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总结巩固阶段

20XX年1月18日-20XX年1月31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各自学校问题台账整改情况,不断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各类安全档案资料,认真分析总结本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取得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局校安科。局校安科结合督查组督查情况、回头看情况,对各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全面督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做好以下12项工作:

1、强化门禁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门禁登记制度,加强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同志值班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实现安全管理无缝对接

2、强化隐患排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对校舍、围墙、防护网、栏杆、厕所、体育设施设备、用电用气设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有建筑项目的学校,是否督促建筑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3、强化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严格落实《乾县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是否落实“13530”安全教育模式(每节课后1分钟、每天放学前3分钟、每周五放学5分钟、节假日重大活动30分钟)。

4、强化传染病防控。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开展以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教育预防工作,是否落实晨午(晚)检、教室通风、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病愈返校和卫生消毒制度,是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防控措施,是否贮备足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坚持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强化食堂规范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严格落实食堂场所面积、功能布局、设施配备、监控探头、消防设施、公示公告栏工作要求,不断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原材料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6、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加大对校车安全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校车超载、超速现象的发生。是否针对冬季学生早出晚归及雨雪雾天气增多、路面冰冻湿滑等特点,加强对学生和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培养良好的出行习惯。

7、强化警务室建设。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落实横式标牌、竖式标牌、挂式灯箱等校园警务室建设要求,按照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开展好安全巡视,用好一键式报警装置。

8、强化危险化学药品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落实好“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9、强化消防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校“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情况是否经常。寄宿制学校是否对宿舍电路、电器使用进行排查登记,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10、强化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扎实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工作,明确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责任人,向社会、学生公布预防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定时排查师生之间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正确处置,让校园欺凌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11、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习惯变化,特别是对学习压力大、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性格孤僻,成绩降幅较大、早恋的学生,对行为异常的学生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情绪波动变化较大的学生是否开展心理疏导,增强学生的抗挫折能力。

12、强化周边安全治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不断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为师生们营造平安稳定的教育环境。

家校共育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障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请广大家长朋友不断加强子女的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能力,教育孩子按时到校、放学及时回家,加强对孩子外出游玩的管理,教育孩子不到危险场所,不参与非法活动,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不浏览不良信息,谨防网络诈骗和网贷,防止沉迷网络。要做好传染病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证睡眠充足,多饮水、多锻炼、勤洗手。要预防孩子走失、被拐卖、性侵害、被欺凌,做好孩子的日常监管,让孩子熟记家长信息,低年级学生不独自外出,不在陌生偏僻道路行走,遇到欺凌时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监护人)与学校同向同行、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法定监护职责,与学校共同呵护学生健康成长,助力他们绽放飞扬!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第三篇】

为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20XX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结合近期我省安全稳定工作重点任务,经研究,于即日起至5月底,会同省公安厅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领导分工、工作机构设置、督导检查制度建立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措施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等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设置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投入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督查校园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有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制度情况。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校园及周边安全。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有无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及监控值班记录,监控和报警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校园是否实现封闭化管理,是否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等制度。是否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巡逻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在重点时间、地段开展巡逻防控;是否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重点区域、易肇事肇祸群体、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措施。

2、防欺凌和防暴恐工作。《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组织机构;是否制定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是否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是否设置相关机构或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否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校舍安全。20XX年是否已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排查记录是否详实;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其中有无D级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对借用周转房上课的学校,周转房的安全状况;校内施工场地是否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校内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校内外用电线路是否规范;学校周边泄洪沟、高压线及其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消防安全。以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督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防火分离、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5、交通安全。围绕校车和接送师生车辆,是否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经常开展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备案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和规定条件,随车照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校园周边执勤点和护学岗设置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食品饮水及用气、用电安全。着重督查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水质监测报告;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7、实验室安全。督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特种设备使用、重大危险源管理等。

8、网络和舆情安全。是否建立网上24小时动态巡控措施,是否建立舆情危机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9、防汛和防溺水安全。主要督查防汛的迎汛准备工作,包括防汛部署、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预防溺水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督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溺水安全预案、监护人安全责任提醒落实机制等情况,特别是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10、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督查大型集会、实习实训、集体外出、上下学时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组织

(一)本次集中行动采取各地各校自查和督查组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督导检查组,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督查整改工作。

(三)省级派出9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1名厅领导带队,成员由教育厅、公安厅、高校和市教育局选派。教育厅相关处室参加人员由厅分管领导自行确定(见附件1)。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各学校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

(二)查看资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巡查。督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督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技术防范、食堂食品及电气安全、集体活动安全以及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四)情况反馈。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5月15日至25日,各督查组对各市及相关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各督查组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到相关市实地督查时间。

(二)督查组在每个市应督查2—3个县(市、区),不少于10所学校(济南、青岛不少于15所)。实地督查应涵盖高等学校及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3所。

(三)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及各类材料报送工作。各市确定1名联系人于5月11日前报各督查组联络员。

(四)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被督查学校书面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各督查组于5月30日前形成督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连同《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一览表》(见附件2、3)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各市及有关高校要根据省督查组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报告,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教体系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开安委会字(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兼修、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10日至7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成立开鲁县实验学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安办政教处各班班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成员包括:XXX。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实施此次学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四、工作重点

(一)饮食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做到以下方面: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饮食安全责任制度;食堂持证合法经营;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食堂严把采购进货关;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验收贮存制度;食堂食品加工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堂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食堂坚持每天保洁、消毒;食堂应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燃油箱喝热水箱要上锁,防护学校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学校食堂监控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网;坚决杜绝商店出售“5毛食品”、“垃圾”食品、玩具、刀具、手饰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商品。

(二)、饮水安全

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水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校园直饮水机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明确具体责任人管护,校园内的饮水机每学期开学前更换一次过滤网。

(三)、交通安全

学校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开展,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集中摸底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或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非法营运客车,并严禁学生骑高速电动车和摩托车,教育师生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四)、消防安全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将消防安全纳入新生军训内容,定期举行火灾逃生演练;完善微型消防站和消防井建设;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正常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各类应急通道、疏散出口畅通,杜绝通道被封闭、堵塞、占用情况。

(五)、心理健康安全

建立健全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和心理干预机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排查和筛选存有潜在心理位保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排查和筛选存有潜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对长期情绪低落抑郁学生、有过自杀企图行为学生、存在失恋、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性格有明显缺陷学生的排查摸底并制定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计划和关爱帮扶机制,明确包联责任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六)、危化品安全

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化品中的毒害品,要落实“五双”要求,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七)、特殊人群安全

对毕业班或高年级学生、校外住宿生、心理障碍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身患疾病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加强管理;以班级为单位普遍开展调查,建立档案,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于患有严重心脏病史的学生,严格控制参加剧烈运动,配合家长做好安全运动警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发现严重心理问题并伴有心理异常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并通知家长,杜绝极端事件的发生;认真排查,及早发现涉黑涉恶及校园欺凌事件的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坚决杜绝校园欺凌、性侵害及打架斗段事件的发生,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公安部门;重点强化校外人员管理,校外人员以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对在校生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八)、网络安全

要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做好舆情监管工作,密切关注网上网下信息,掌握前沿动态;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杜绝邪教、民族分裂、敌对势力及淫移色情、电信诈骗等其他不健康信息通过网络向师生和学校渗透,以健康的校园文化和文明的网络行为引导师生。

(九)、校园安全

校园聘用的保安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条件好的,可以到60周岁,但初任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健全门卫巡查、出入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并执行校领导带班和值周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完善学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时间必须达到90天,保安要熟练操作“一键式”报警系统;要在学校门口设置防护栏、挡车石球、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在学生上放学时段,或校园门口打开时保安全必须着装、着防护设备站岗,并禁止人车混入。

(十)、周边环境安全

积极协调配合文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娱乐服务场所、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对违反规定在校园周边200米内乱摆乱卖等扰乱学校周边环境的及时依法治理;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对校园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登记,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好信访维稳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学校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指导力度。统筹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把排查整改工作措施贯穿攻坚行动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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