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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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加强法律宣传、完善保护机制、强化家庭教育、提升社会责任、促进心理健康、建立多方协作网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面是小编给各位分享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喜欢就支持一下啦。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为确保我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责任机制,着力打造“一校一策”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工作责任不明确、安全防范不到位、周边环境整治不彻底、重点人员管控不得力、强制报告制度不落实、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问题,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彻查失管漏管、失职渎职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抓实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教职员工(含保安等临聘人员,下同)培训和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每学期入校至少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宣传图册、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抓实信息摸排研判,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教师的作用,对学校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信息和存在心理异常、行为偏执、感情纠纷、学生或家长投诉等现象进行深入摸排筛查,建立信息台账清单,及时精准掌握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保密一体化,为全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实校园安全防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补齐安防短板、堵住管理漏洞。要确保校园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配齐配强学校安全工作人员和保安力量、推动校园警务室(联系点)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女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管控和门卫管理,落实门卫查验登记、校园值班巡逻、“护学岗”等制度,严防不法分子、社会闲散人员、来历不明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及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进入校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化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四)抓实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部门协作效能

要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司法所、乡、村、社区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访滋事人员等易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管控;完善学校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学生违规骑乘摩电车辆、不戴头盔等现象;清理整顿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KTV、棋牌室等服务场所和售卖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恐等违法内容文化产品的音像图文店和综合用品商店,整治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抓实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安全综合素养

要高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要对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落实“一对一”关爱帮扶,更要严密防范学生发生极端事件;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在学生中普及12355热线电话和“青少年12355”微信小程序使用,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及时对心理异常、行为异常等重点学生实行疏导、干预,落实专人专管、一人一策、因人施策等关爱帮扶措施。

(六)抓实关爱帮扶措施,提升优质服务质量

要明确分管女生工作的校领导,建立女教师联系女学生制度,遴选政治素质好、师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女教师联系女学生,每月针对性开展一次以上谈心谈话;发生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事)件后,要及时为受害者及家属开展心理辅导、人文关怀和法律援助,并采取送教上门、异地就读等方式保障被侵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开展“守护花蕾呵护成长”“青心护苗”“向阳生长”等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七)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着力提升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水平;以学校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观看教育警示片,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教职员工“一严格两严禁”日常管理(即严格入职审查和从业查询;严禁酒后进入校园接触学生;严禁以任何理由在自居地、学生居住地、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封闭场所滞留异性学生),督促教职员工自觉远离“六种”行为(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行为;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其他构成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抓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升监管处置质效

学校要设立学生保护专员,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培训,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帮助。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或发现疑似线索,要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适当方式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超过2小时视作迟报,超过12小时视作瞒报,将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案(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九)抓实协同保护机制,提升家校社同防力度

办好家长学校,采取召开家长会、座谈会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X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家长(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推动家长(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畅通家校对接沟通渠道,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在家思想动态、学习表现和生活习惯等,面对面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答疑解惑;发挥社会志愿者作用,加强放学后学生管理,有效降低学生特别是女生上下学途中安全风险;科学管理学校生使用手机。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成员:全体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保卫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安全办。

(二)加强部门联动

要加强与村(社区)、乡、派出所、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线索定期通报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三)健全责任体系

要明确分管副校长担任联络员,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学校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单位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对发生性侵、欺凌、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步骤

从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即日起至2月28日)

XX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下发方案。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健全各类台账资料。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1日起至11月30日)。

3月20日前完成第一轮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和各类风险隐患摸排,此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建立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成功事例、亮点工作、取得成绩,巩固好工作成果,积极推广经验做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根源,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

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作为,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领导,明确重点,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宣传,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有声势,为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积极推进,抓好落实

要迅速行动,做好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全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校长亲自抓、带头抓,要压实岗位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项项见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全面总结,严格报送

每月30日前汇总上报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6月30日、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总结。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立足学校,依托村社,向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主要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成立学校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对校园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活动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聘请当地派出所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结合有关教育内容,为学生做专题教育讲座。

4、通过安全课程、主题班会等途径,深化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5、落实教师和学生干部关心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特殊学生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全员参与、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技能。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与社区联系,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健全社会服务队和社会服务基地,使学生在社区展示社会公德的自我宣传教育,社会活动中的自我实践体验,争做社会合格小公民的自我意识锻炼,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和假日生活创造条件。

2、寒、暑假期间,学校成立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指导学生的生活。学校大队部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成立雏鹰假日小队,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实践活动。

3、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青少年保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指导,使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

4、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日,精心策划丰富多彩、切合学生实际的宣传活动,如讲座、演习、召开主题队会等,通过学生听到的、看到的或亲身经历的事情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到一些保护自己的本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全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央、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_,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水城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为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中国凉都·康养水城”新未来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制定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按照“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的工作原则,重点推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阶段(20_年7月30日前):

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全区未成年人底数及分布情况,为下个阶段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20_年12月31日前):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修改完善我区配套措施,聚焦未成年人重点群体,紧盯_重点难点,建立全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阶段(20_年12月31日前):

全面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运营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协调,高效有力。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共同发力,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推动我区未成年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依法依规推动各项工作,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发展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紧盯难点、分类。

按照依法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因事而定、一事一议,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积极引导、全民参与。

大力宣传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进平安水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组织体系。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_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1.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担任双主任,在区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纳入平安水城建设总体布局,在区委平安水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小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紧紧依托平安水城建设运行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承担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强化调度督办,总结推广经验,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区未保委决策部署,沟通掌握各成员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单、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保障措施报区未保委。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报告,分析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评估。

3.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制度。

区直牵头单位要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专班集中办公,负责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调度督促专项工作稳步推进。

4.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制定地方党委政府、各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聚焦“应用成果、制度成果、机制成果”,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按照“迭代升级”要求分类列出重点工作内容,并加快组织实施。

5.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口帮扶制度。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时了解对口联系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判工作态势、探索专项工作措施。

6.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水城建设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二)建立监测预警一体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探索多元融合、多点触发的预警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

由区民政局牵头,建立覆盖区、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四级联动的监测报告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建设本地化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多元触合”监测工作机制。

由区民政局牵头,充分发挥教育行政(学校)、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检察院、司法行政、法院、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

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4.完善未成年人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由区民政局牵头,制定全区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统计指标体系,依托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发挥线上线下摸排融合优势,综合分析研判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_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

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关爱保护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工作专班,着力抓好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依据市编制的《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规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指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照料状况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成集“养、治、康、教、社”为一体的区域性儿童集中养育机构。对区儿童福利院进行功能优化整合。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进行提质增效。争取各方资金新建“儿童之家”,实现城乡社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

针对全区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由区委政法委、团区委牵头,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由团区委组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专班,以区为单位,压实区、乡(镇、街道)政府主体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督促学校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参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推广“守未联盟”APP,搭建法治宣讲直播平台,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基地”建设,深化基地的载体和抓手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将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专门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提升专门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转化机制。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

由区检察院牵头,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专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校园暴力、拐卖儿童等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倚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使用,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人被“二次伤害”问题。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区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

4.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依托原有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开展早婚早育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一批”存量消化处理办法,做到动态跟踪、适时了解、稳妥消化,大幅减少早婚早育存量。积极推动“5+1”源头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出早婚早育土壤。? 5.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由区教育局牵头,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教育部门(学校)、政法委、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未成年学生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的应用和推广,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工作管理和推进,督促学校和教师切实将“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方法用起来,切实加强“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在我区全覆盖。发挥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积极性,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编印发放相关法治教育资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规定,结合实际编印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危害等宣传画册,对法律条文进行通俗化解读,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筑牢五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由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委网信办、区检察院等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由区妇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时期全区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全省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借助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杠杆,促进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

由区教育局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大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督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学校发案少、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原则,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少先队员法治教育,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查,及时研究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问题。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经常、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发生。

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努力减少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

由团区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多渠道培育专业社会力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艾服务。继续实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项目,开展“青春建功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关注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继续做好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服务台工作联动,延伸基层触角。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

由区委网信办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坚持党管互联网,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网信、公安、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电影、广播电视、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加大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供给力度。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开发使用青少年网络防沉迷模式,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治理低俗有害信息,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低俗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导向不良内容,严厉打击即时通讯工具群圈、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从严整治青少年常用工具类应用程序恶意弹窗,诱导点击跳转至淫秽色情、低俗庸俗等有害页面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由区检察院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压实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填补我区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空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细化办理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的实施细则,统一办案理念、统一办案机制、统一办案尺度。探索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的新机制。在办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严厉打击杀人、放火、抢劫、拐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校园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勾结、胁迫、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方针,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大力建设“一站式”办案区,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纳入治安防控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投入。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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