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完善保护机制,强化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健康成长环境。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属各站所、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根据《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XX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乡党委和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目标要求。到2025年,基本形成上下衔接贯通、政府主导、站所协同、全乡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全乡关心关爱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到2035年,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领导、村、相关站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村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妇联主席兼任儿童督导员,负责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通过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在乡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配备至少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
2.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站设东坪乡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工作制度。
3.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热线电话为XXXXX,建立热线记录台账,并做好热线宣传工作。
(二)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1.加强家庭监护指导服务。不断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我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落实各村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配合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要对当事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
2.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受委托照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村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责任时,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3.依法处置监护人侵权行为。乡司法所、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依法督促、支持起诉。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及时向民委员会反映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处置情况案例。
(三)加强学校保护工作。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东坪学校深入开展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要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深化团教协作,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引领。
5.健全学校保护制度规定。依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反欺凌、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安全教育。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家长代表陪餐、用餐信息公开等制度。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与当地家长接送学生时间相衔接,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6.有效防范学生欺凌。进一步建立完善学生欺凌防控工作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教师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岗位责任。学校要定期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
7.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和教师考评考核范围。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开设法治网课等多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通过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三)加大社会保护力度。
8.有效落实报告制度。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乡属站所(单位)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存有向乡未保办强制报告的义务。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强制报告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制度。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依法依规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予以惩处。
9.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乡共青团要大力推动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依托"青年之家"、"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维权岗"等阵地有效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的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残联要加强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会要积极开展职工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
10.落实村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村民委员会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推进村少先队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鼓励村民委员会设立下属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落实强制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职责,提升发现报告能力。建立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村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服务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宣讲、知识培训活动。
1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到2025年,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性社会组织乡级全覆盖。大力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资源链接、能力建设、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收养评估等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完善网络保护工作。
12.加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工作。规范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产品和服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过度消费等行为。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不得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推进未成年学生在校专心学习。
(五)强化政府保护职能。
13.有效落实政府监护职责。监护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我乡辖区内针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长期监护责任人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流浪乞讨、监护暂时缺失等对象临时监护工作制度。配合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和终止临时监护情形时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评估制度,科学评判其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推动临时监护评估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措施。
14.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对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医疗救助政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15.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采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16.加强未成年人健康综合保障。完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医疗机构对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和儿童孤独症早期筛查、诊断、干预和政府康复救助衔接机制,深入开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做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实施综合保障。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重视未成年人早期视力保护,加强儿童近视综合防控、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和未成年人肥胖防控工作。
17.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店等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销售站点。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责任。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理工作。做好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
(六)落实司法保护职责。
18.依法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施行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相关保护工作。
19.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推行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20.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对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从严追诉、从重量刑。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依法严厉惩治引诱、纵容未成年人从事吸贩毒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预防和惩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预防和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
任务进行分解到各站所,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的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要明确乡、村干部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上级要求,反馈基层信息。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社区可以提供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监学服务、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针对性服务。
(三)加大工作保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四)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好需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乡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加强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
(五)深入宣传引导。各村、站所利用所属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传播社会正能量。
(六)强化监督检查。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查专员,负责牵头对各站所、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限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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