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内河防汛工作中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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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防汛工作中,开展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以案促改,强化责任落实,提升防汛能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内河防汛工作中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在内河防汛工作中开展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

工作方案

2021年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特别是7月20日郑州市遭受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月2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成立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组,对灾害发生、应对过程以及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履职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10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成立审查调查组,对郑州""特大暴雨灾害以事立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予以追责问责。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整改工作的要求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郑州""特大暴雨灾害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部署和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内河防汛工作中开展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以案促改部署要求,以郑州""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为镜鉴,认真梳理、深入查找我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内河防汛救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严格落实内河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时间安排

按照我区以案促改工作统一安排,在内河防汛工作中以案促改工作自2022年2月21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

三、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点面结合、分布实施、务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区以案促改总体方案要求,分为动员部署、剖析整改、监督检查、总结提升四个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1日前)

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把以案促改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明确时限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实整改任务,迅速召开动员会,传达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的工作体系。

(二)剖析整改(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反复学习、全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以案为鉴,认真学习研讨国务院调查组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省纪委监委《关于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有关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围绕重点认真查摆。深入剖析导致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发生的制度缺陷、管理漏洞、人为原因等关键因素,采取"个人找、单位查、群众提、领导点"等方法,认真查摆剖析,列出问题清单。一查在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和应急处突的决策部署,对内河防汛救灾和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查在对党忠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查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查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作为,政绩观偏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五查在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内河防汛工作认识不足、统一指挥缺失、应急响应滞后、防范组织不力、抢险处置不当等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查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制度机制,提高综合治理成效等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组织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干部全面剖析自身问题和不足,列出具体事项、写清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符合个人特点的"责任地图",作为下一步问题整改的基础和前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领导班子建设,聚焦政治站位、风险意识、决策程序、权力运行、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组织座谈讨论,邀请专家参与指导,确保剖析科学、全面、精准,为推动深层次整改夯实基础。

4.聚焦突出问题整改。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现有防灾减灾预案及应急处突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评估、修订和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把问题整改成效上升为制度机制。坚持集中改和长期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分类整理,列出涵盖整改目标任务、内容措施、具体要求、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分工等内容的整改方案。一是改作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干部群众应急能力和防灾避险自救意识,把内河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做到前面、落到实处,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金标准。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措施,着重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缺乏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只提原则要求不解决实际问题,只管发文件不去问效果、只管开会不去抓落实等作风不实不细问题。二是改制度。认真分析、切实找准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牢牢扛起全面深化应急处突体制改革主体责任,围绕领导干部应急能力建设、防灾减灾救灾和预警、应急响应联动等建立完善一批执行主体明确、科学完备管用的制度,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应急管理机制制度。三是改管理。全面评估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系统查找机构设置、职责界定、运行机制等方面与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差距,切实提高预警发布能力、应急指挥能力、抢险救援能力、社会动员能力、科技支撑能力,推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四是改监督。发挥好组织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意识,真正管在平常、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三)紧抓落实(贯穿全过程)

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做好四个"紧抓",配合区纪工委监工委共同强化对"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整改和以案促改的监督检查,推动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一是紧抓推进工程性措施组织实施,确保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二是紧抓制定超标准洪水应对方案,确保科学性和可行性,从层级上、流域上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做到系统联动、有备无患。三是紧抓完善紧急避险专项预案,科学明确避险对象、避险组织、避险时机、避险路线、避险场所等,完善避险指令系统、指挥体系,确保提前避险、安全避险。四是紧抓应急力量建设,建立全领域、全要素专家队伍,通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加强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物资储备、预警预报,全面提升抗灾减灾能力。

(四)总结提升(2022年7月1日至7月30日)

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以案促改的总结工作,于7月12日前向区内河防汛工作指挥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指挥部对各乡(场)、办事处,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整改措施制定情况、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成效等做出综合评估,并于7月14日前组织召开总结会议,总结以案促改成绩和经验,选取以案促改措施实、效果好的单位作典型发言,对常态化制度化以案促改提出要求,深化标本兼治,放大综合效应。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把以案促改作为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到此次以案促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具体抓手,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全程聚焦解决问题,力戒避重就轻、避实就虚。

(二)坚持统筹推进

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开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勇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的要求出发,与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与理顺体制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实现高质量发展互为促进,与城市管理"三化建设"工作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三)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问题症结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制度建设不完善不放过、制度执行不到位不放过、工作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六个不放过"标准,巩固强化以案促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我区防灾救灾减灾工作水平,确保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四)从严工作要求

加强监督管理,对以案促改敷衍塞责、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工作不扎实,应付了事,整改措施不到位和制度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造成本单位再次发生同类案件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对照《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问题清单

2.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单位防汛责任清单

2022年X月X日

附件1:

对照《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问题清单

根据《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现将洪涝灾害应对中存在的问题清单整理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讲话精神不深入,应急指挥和组织救灾能力不强、经验不足;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不到位,没有履行好党政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工作部署不及时不坚决、缺乏针对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见事迟、行动慢,未按照全省防汛会议精神落实防汛工作,没有组织分析研判、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等行动,防汛准备的"关键期"变为了"空白期";

四、对极端气象灾害缺乏风险意识,对防汛救灾形势缺乏总体把握,灾难面前没有充分发挥统一领导作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未有效组织开展防灾避灾社会动员,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广泛宣传防汛减灾安全避险知识不够,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掌握和自救互救能力不足;

六、应急响应滞后,未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防汛应急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应急行动与预报信息发布脱节;

七、防汛救灾应对措施不精准不得力,未区分制定"常态"与"非常态"防汛措施;

八、防汛指挥体系未理顺,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缺乏统一指挥;

九、防汛应急预案和紧急避险方案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演练流于形式;

十、紧急避险工作不实不细,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工作不坚决不彻底;

十一、基层防灾减灾机构不健全,县、乡、村三级未按照标准配强应急救援人员;

十二、防汛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不足,不能满足防大汛、救大灾需要;

十三、行业领域应急队伍专业力量薄弱,专业抢险车辆、机械装备不能满足应急需要;

十四、没有及时处理侵占泄洪河道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泄洪河道堵塞问题;

十五、防洪基础设施不完善,防洪工程质量不达标,防洪排涝能力不足;

十六、灾情管理不规范,灾情报送工作存在迟报瞒报、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十七、气象监测预报能力不足,预报的降雨区域、时间、雨强不够精准;

十八、预警和响应联动机制不健全,缺乏权威、统一、高效的预警发布机制;

十九、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掌握和预警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信息传递渠道不通畅,水文监测缺失;

二十、通信网络设施设备缺少防范应对措施,应急通信保障不到位,预警提醒信息发布慢、覆盖面小;

二十一、居民小区、地下空间、人防设施等场所防洪排涝能力弱,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不足;

二十二、汛前排查不深不细,未有效组织对隐患进行整治,防洪度汛措施不得力;

二十三、对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不细不实督促指导企业防汛减灾工作不够;

二十四、防汛抢险交通管制预案不够完善,疏导管制交通不及时;

二十五、供电、供水、供气等民生设施保障不完备,缺乏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二十六、防汛救灾储备物资管理不到位,调运机制不健全,应急调运能力不足;

二十七、医院、学校、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防灾减灾设施不够完备;

二十八、灾后重建顶日推动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二十九、城市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等"联排联调"机制不完善,调度管理协调不到位;

三十、未安排防汛救灾专项资金或资金落实不到位,各县区各单位要对照以上问题清单,根据自身防汛职责分工,认真查找剖析,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2:

各乡(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一、备汛阶段工作

为做好内河防汛的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强化防大汛、抢大险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防汛阶段各项工作。

(一)区内河防汛办公室

1、完善防汛预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协调机制、保障措施。

2、检查各乡(场)、办事处防汛物资、设备的准备情况。

3、检查示范区管网、河道的清淤清障情况,督促道路、河道施工单位于汛期前完成施工,保障排水管网畅通。

4、检查易涝积水点的整改情况。

5、建立并检查示范区防汛责任网格化的建设情况。

6、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演练。

7、负责区内河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河防汛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树立积极的备汛意识,做好备汛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

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全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物资调运工作方案和群众转移安置方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完善、防汛物资的储备。

区城管局:加快辖区内道路施工,做好主管网清淤、泵站及污水处理厂的设备检修、防汛设备配备、防汛物资储备等防汛相关工作,保障排水管网畅通,于6月底前完成。

区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防汛抢险车辆、水上交通工具的检修,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隐患排查,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做好系统内应急演练工作。

区卫健委:组织疫情防控常态聚集性小区居民疏散工作。各乡(场)、办事处:组织成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

其他内河防汛责任单位:负责所辖区域防汛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物资、设备的配备。

二、汛期期间工作

各防汛单位要以雨为令,根据天气预报,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共同做好内河防汛工作。

(一)区内河防汛办公室

区内河防汛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积极提供内河防汛排涝抢险意见建议,及时启动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检查各单位防汛工作以及人员、物资和设备准备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二)内河防汛责任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负责内河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防汛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新闻通稿,经审定后,统一向新闻媒体发布;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接收、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城区排涝抢险;负责组织排水设施的管理;负责协调供水、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广告、道桥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汛期安全运行;负责所属专项工程的防汛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全区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在暴雨红色预警下的停课和师生转移工作,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区科工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业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并组织协调各通信行业做好汛期防汛通信保障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指挥通信畅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立交涵洞的值守工作;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等措施,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到达险情灾情发生地;负责信号灯的用电安全和雨后损坏信号灯的及时修复和运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辖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区城防办,为城防办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区住建系统防汛工作;负责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负责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的排水防涝工作;负责直管公房中危房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危房区域群众的转移工作;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负责所属各在建工程汛期的防汛工作。

区交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保证公共交通、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备足防汛抢险车辆、水上交通工具;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组织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所辖河道的防汛工作,要加强与内河防汛办公室的对接,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做好降雨期间河道拦水坝的提落工作△保证排涝行泄通道畅通,在强降雨期间使河道排水防涝发挥作用,负责控制所辖河道水位,在排涝行泄后及时引水,确保河道水质达标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发拥工地及深基坑等的排水防涝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卫生救援应急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防疫消杀工作。

区纪工委、区督查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落实情况,对在防汛期间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实施问责。

区人武部: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区宣传部:根据区城防办的指令,组织电台、电视台及时发布雨情、汛情等重要信息;参与内河防汛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区发改委:负责内河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内河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区民政局:按照区城防办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指挥和开展洪涝灾害的救灾捐赠、受灾群众临时救助以及组织安排危险区民政福利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

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做好所辖河道、湖泊的清淤、清障,严格控制水位,保障汛期排水畅通。

各乡(场)、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河防汛相关工作;做好辖区的防汛捡险,救灾组织工作;负责辖区下属基层单位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对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做好辖区内背街、小区、车库等易涝位置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所辖区受灾地区及积水、滞洪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对辖区积水易涝点进行排查检修;对辖区内各重点防汛单位进行一次汛前检查,重点对小区、学校、幼儿园、影院、工业厂房、水厂、变电站、库房、人防工程和居民危旧房屋及在建工程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其它区直单位:负责所辖区域防汛设施的排查;自备防汛设备(雨衣、雨鞋、洋镐、警戒带等),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分管路段防汛工作,主要职责为清理道路两侧收水井周围的树叶、杂物等,积水较深时开启雨水井盖、井篦并设置警示标识,待积水排除后,复位雨水井盖并回收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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