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的工作方案
加强乡村规划设计,提升基础设施,推动生态环境改善,促进产业发展,增强居民参与,构建和谐美丽乡村。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的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乡村规划工作,高水平开展乡村规划建设,切实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特别是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空间规划符合地方实际的原则,不断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资源整合、要素集聚。
(二)主要目标。秉承多规合一、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务实管用的原则,科学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着力解决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场镇功能定位不清、乡村建设散乱无序、基础设施配套不全、资产资源低效闲置等问题,充分发挥乡村规划的科学引领和综合管控作用,助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现行规划执行,落实规划管控作用。统筹安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先规划、后建设的意识,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依法批准的乡村规划实施规划许可管理,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的一律不得开展非农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强化上位规划引领,优化县域村镇体系结构。优化县域村镇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县域中心城--县域副中心--中心镇--特色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形成县域层次清晰、功能明确、分工合理的城镇格局,编制高质量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三)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乡镇功能定位。以乡镇为单元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综合考虑乡镇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空间特征等因素,将乡镇分为城郊服务型、工贸带动型、特色保护型、资源生态型和现代农业型等多种类型乡镇。按照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安排部署。
(四)提升规划编制水平,加速推进村规划编制。逐批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将区域位置好、产业特色突出、资源较为丰富的村优先列入规划编制范围,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优势,明确县域村庄分类,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村庄。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按照传承保护、突出特色要求,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和历史文化景观保护措施。从用地布局、产业提升、风貌打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配套、环境整治等多方面入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组织村民、专业人士等积极参与,编制因地制宜的好用、管用村规划。
(五)建立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在乡村规划编制中,县财政通过纳入预算、财政奖补等方式提供必要保障;村通过引入民间资本、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以解决规划编制经费问题。
(六)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为试点镇西平镇的工作推进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根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的功能和布局,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新村。
(七)依法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在县域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或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底数明确、权属清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乡村基层组织作用,分类推进县域内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夯实乡村规划建设基础。
(八)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流转。在符合现行法律、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依法流转。鼓励依托乡村规划,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整理后产生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新业态、新产业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2024年12月前,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规划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完成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和报批工作,首批启动芦溪镇、西平镇两个县域经济副中心和塔山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二)2025年6月前,依据《XX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办法》,将中心城区所涉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纳入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并编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编制报批工作。2026年底完成两个县域经济副中心和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启动中心镇、特色镇和重要交通节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2026年7月至2027年底,完成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批,按照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安排,完成县域全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对于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规划的行政村,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
(四)2027年至2029年,对具备条件、有编制需求的村,分批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2029年底全面完成村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编制组织领导。建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领导,定期听取规划编制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规划符合实际且能落地落实。
(二)加强规划编制多方协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组织,转变"一个部门编规划"的固有模式,按照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开展多轮深层次调研,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提出发展愿景和规划建议,并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规划之间的互动合作,完成本单位涉及的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解决规划编制的问题,实现全过程共同编制目的,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村规划编制管理和监督实施。村规划编制主体为乡镇,建立政府领导、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多部门联合、村民参与、规划设计单位支持的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乡镇编制村规划。坚持"开门编规划",强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和村民主体地位,及时征求村民意见,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村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各类建设活动都要服从规划,严格执行规划。
(四)优化权责关系。在乡村规划许可上积极探索优化县级部门与乡镇的权责关系,进一步优化乡村规划许可的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夯实乡镇政府在乡村规划管理中的责任,激发乡镇政府推动乡村规划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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