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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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需求分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与定标流程,以及合同签署与履行保障等环节,如何确保各环节顺利进行?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招标代理具体实施方案”,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1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项目报建(初步发包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根据贵单位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以及与贵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报建及备案,并配发项目代码。

(2)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自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的方式参加此次投标,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工作与其穿插进行,并报送贵单位审查,直至贵单位满意。

(3)发招标文件至开标

《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地点,然后发往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投标截止日7天前

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发往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有的话)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不少于45天。

(4)评标、定标

在投标截止日前接收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后,组织现场开标、唱标,随后在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由其评委库中抽取的专家评委及贵单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政府投资项目是由第一名中标),同时进行预中标人公示。

(5)发中标通知书

自提交预中标人公示后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然后进行中标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6)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合同等备案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由贵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与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向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

(7)合同草拟

合同草拟工作将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理解、融入贵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并于确定中标人后,协助贵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确定合同条款,不得与其相违背。

(8)卷宗资料

招标代理过程中相关资料,每进行一步,我公司都将书面正式文本提交贵单位,并与整个项目代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套完整资料交由贵单位存档。

综上所述,完成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等工作需要30~35天。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2

一、招标代理工作原则

依据招投标法和天津市现行招标规定进行招标工作。在招标过程中充分理解委托方要求,合理规划、控制并掌握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快速高效的完成全部招标工作。

二、招标流程

1、发出招标邀请书

2、投标投标单位回复邀请书回执,并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5、组织评标委员会

6、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7、代理单位编写招标报告

8、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招标流程时间

1、发布邀请书及发售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

2、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20日历日

3、组织开标、评标、定标1个工作日

4、编制招标报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1-2个工作日

四、招标工作实施细则

(一)、编制投标邀请阶段

1、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应出现明显的文字错误。投标邀请内容有明确要求的,招标代理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不得少于有关规定中列明的内容。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向3家(含3家)以上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3、邀请书应在完成内部审核程序经委托方确认后,方可正式对外发布。

(二)、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阶段

1、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组织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关键程序。文件的质量对项目招标效果有直接影响,也是导致投诉质疑的主要因素之一。应充分重视文件的编写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认真研究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资格预审条件,编制严谨、合理、全面、详细的'招标文件,组织好各种招标活动会议,整理、收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证据等

2、招标文件编制的基本流程:文件初步编写——与业主及有关方面讨论定稿——内部核校定稿——业主确认——对外发出。

3、应了解和掌握招标行业有关范本,尤其是强制性使用的范本,同时使用范本进行方向性指导。信息统计提供招标文件范本并及时更新。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违反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条款。

4、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条款应明确、简洁、方便可行,并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做相应的封装和标识要求,避免密封条款规定得含糊不清、前后不一致而导致投标文件因密封问题废标或被拒绝。

5、项目有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应在招标文件予以明确,或注明公布时间。

6、招标文件应经业主书面确认,可对外发出。

(三)、接受投标、组织开标阶段

1、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事先熟悉招标文件中有关密封的要求,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善意提醒。

2、安排专人看管已接收的投标文件,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拆启投标文件,不得出现遗失和破损等情况。

3、招标代理应认真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4、唱标前,唱标人应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唱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唱标包括(不限于):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标底(如有)、工期(或交货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声明(包括价格折扣等)、其他唱出的事项等。

6、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只能如实记录开标情况,不得提出任何针对投标方案的意见,对投标方案的比较和判断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四)评标阶段

1、开标后当日应及时由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在确定中标人前,严禁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人透露评标专家名单。

2、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所需的表格等。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和投标人答复的原件等应做好保管。

3、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发现评委不按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分表填写不清晰等问题时,应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提出,并善意制止。

4、评标委员会需要协助汇总评分结果时,务必要保证计算准确。汇总后,必须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后再签字确认。汇总时,发现评委的打分错误,应立即请评委确认。如做修改,应提醒评委在修改处用签字确认。

5、应保证评标报告的内容、评委签字、报告所附文件等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6、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应在委托人确认中标人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五)、发放中标通知书阶段

1、应把握好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国家或地方对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有要求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五、职业规范

(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利用执业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保持高水准的个人操行。

(四)、保守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本单位工作机密和委托方、投标方、其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五)、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尽职尽责,坚持工作的服务性、公正性、科学性,严格按合同约定,为项目提供优质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3

一、工程招标的范围

在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结合自身的管理能力,确定工程招标范围。

1、必须招标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的下列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2)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上述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政办20xx144号文,其中第三条规定,在本市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和其他服务等的采购: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含各级政府批准的BT、BOT)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招标的限额

在以上基础上,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昆招监委发20xx01号,其中明确了必须公开的规模:

1)施工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不含招标代理的采购),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三条规定标准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邀请参加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三家,并进入昆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易。

二、工程招投应遵循的原则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公开原则

1)公开原则,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发布,让有资格的投标者都能享受到同等的信息,便于进行投标决策。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条件公开。什么情况下可以组织招标,什么机构有资格组织招标,什么样的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等,必须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应予于公开。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招标程序、投标程序以及主要监管程序,必须公开。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同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对待所有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如招标人按照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本本公正的表述招标条件和要求;按照事先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认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的评价;择优确定中标人等。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有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均享有均等的机会,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受歧视。

1)凡符合法定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进入市场,通过招标投标进行交易,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进入市场的条件都应是一样的。

2)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有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市场的条件和竞争机会都是一样的。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区别对待,厚此薄彼。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涉及的各方主体,都负有与其享有的权利相适应的义务。

4)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自己有过错的损害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对各方均无过错的损害则根据实际情况分担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也称诚信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和有关中介机构应当以诚相待、讲求信义、实事求是,不得见利忘义、弄虚作假,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无欺,善意守信的内心状态,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要在自己获得利益的同时充分尊重社会公德和国家的、社会的、他人的利益,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三、工程招标的分类

1、按照行业或专业分类

按照行业或专业,可以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勘察设计招投标。

2)土木工程招投标。

3)货物采购招投标。

4)建筑装饰装修招投标。

5)安装工程招投标。

6)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招投标。

7)工程咨询和建设监理招投标。

2、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构成分类

1)全部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对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进行招标投标。

2)单项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对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所包含的若干单项工程进行招标投标。

3)单位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对一个单项工程所包含的的若干单位工程进行招标投标。

4)分部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对一个单位工程(如土建工程)所包含的若干分部工程(如土石方工程、深基坑工程、楼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等)进行招标投标。

3、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一下几种: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中标的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方的认可。

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进行招标投标。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中标的条件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勘察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3)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空调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4)施工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中标的承包方必须根据中标的条件和要求提供建筑所需产品。

4、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分类

1)项目总承包招标。这种招标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招标,另一种是工程项目全过程招标。前者是在设计任务书已经审完,从勘察、设计到交付使用进行一次性招标。后者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交付使用进行一次性招标,业主提供项目投资和使用要求及竣工、交付使用期限,其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职工培训、生产准备和试生产、交付使用都由一个总承包商负责承包,即所谓“交钥匙工程”。

2)专项工程承包招标。指对工程承包招标中,对其中某项比较复杂,或专业性强,施工和制作要求特殊的单项工程,可以单独进行招标,称为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四、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1、有利于建设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从法律意义上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是招标、投标双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交易的法律行为,所以双方的行为都受法律的约束。

2、有力的抑制建设领域的腐败,使工程造价趋向科学。我国在招标投标中采取设立专门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进行评标的方法,使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变得公开、公平、公正,可有效的减少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有力的抑制等腐败现象的产生,使工程造价的.确定更趋科学、更加符合其价值。

3、有利于形成市场定价的机制,使工程造价更趋合理。招标投标就是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而其中最集中、最激烈的竞争则表现为价格竞争。竞争的结果,必将使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

4、促进建设活动中劳动消耗水平的降低,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5、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投标竞争实质上是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全面竞争。投标人要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加大自己的投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强企业和项目管理,因而促进了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使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普遍得到提高,工期普遍得以合理缩短。

五、工程项目招标条件

工程项目招标必须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分为招标人即建设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流程事项指引的通知》昆招监委〔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开展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的法定条件,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招标人已依法设立。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

a、工程建设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b、货物及设备采购清单已经项目审批部门认可;

c、勘察、设计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必需的勘查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d、项目代建、咨询、劳务等服务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3)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

a、工程建设必须满足新开工审批要求的到位资金比例,全部资金来源已明确;

b、货物采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或者提供能保证资金来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c、短期服务项目,必须出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需落实逐年资金来源方案。

2、不同工程招标条件的侧重点

对于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招标的条件可有所不同或有所侧重,根据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流程事项指引的通知》昆招监委〔20xx〕3号的规定如下表:

不同工程招标条件的侧重点

招标类型

投资批准或备案文件

规划文件

基础资料文件

新建、扩建工程

代建招标

政府有关部门对实施项目代建的批准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招标代理招标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勘察、设计招标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提供)(不需要)

招标人关于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证明

监理招标

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施工招标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文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

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关于已完成征地的其他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

咨询、服务、劳务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工程设备材料

招标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文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

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关于已完成征地的其他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设备材料采购要求的证明

改建(包括二次装修工程)工程

代建招标

政府有关部门对实施项目代建的批准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招标代理招标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勘察、设计招标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提供)(不需要)

招标人关于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证明

监理招标

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施工招标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文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产权单位同意改建或装修的证明(附产权证明)设计单位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

咨询、服务、劳务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需要)(不需要)

设备材料招标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购清单文件(不需要)

房屋产权单位同意改建或装修的证明(附产权证明)

注:投资批准或备案文件、规划文件、基础资料文件中有关批准文件和许可证如根据有关许可法律、法规,相关事项不需政府部门批准或许可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应提供代理合同副本原件及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工程项目主要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制的竞争方式,按竞争程度又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可为所有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业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但由于参与建设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评标的工作量,也有可能出现故意压低投标报价的投机承包商以低价挤掉对报价严肃认真而报价较高的承包商。因此采用此种招标方式时,评标委员会应认真评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或有限竞争性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选择不少于3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邀请招标的优点在于:经过选择的投标单位在施工经验、技术力量、经济和信誉上都比较可靠,因而一般能保证进度和质量要求;此外,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数量少,因而招标时间相对缩短,招标费用也较少。

2、招标方式的区别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比,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优选中标人,有利于投标竞争,但招标花费的费用较高,时间较长。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招标程序上的主要区别如下:

1)招标信息的发布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利用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信息,而邀请招标则是采用向三家以上具备实施能力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请他们参与投标竞争。

2)邀请对象的不确定性。邀请招标邀请的是特定的法人,而公开招标则是向不特定的法人邀请投标。

3、招标方式的确定

1)根据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昆招监委发20xx01号的规定,达到以下规模的项目必须公开:

a、施工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b、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c、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不含招标代理的采购),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三条规定标准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邀请参加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七、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根据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流程事项指引的通知》昆招监委〔20xx〕3号的规定,招标投标有关事项工作流程如下:

1、招标备案

招标代理填写《昆明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并按不同的招标条件提交相应的备案资料,报送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市招监办,市招监办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统一对项目进行编号登记(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将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提交市招监办)。办理招标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项目的立项文件;

资金证明或资金使用计划;

土地证或用地规划;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招标备案登记表;

根据文件要求,工程咨询、监理、设计等服务招标不需土地、或规划文件。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按市招监办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并提交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并上报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招监办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电子版提交市招监办,办理时限工作日不含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3、公告发布(若采用邀请招标,则不需要发布公告,直接到第4步)

1)招标代理机构持招监办备案后的《昆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查备案表》到昆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中心负责入场交易登记和公告的发布,并根据项目开标时间安排好相关事宜。

2)昆明建设交易网是昆明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发布的平台。

3)市交易中心在昆明建设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工作日15:00时以后登记项目,公告时间从次日计算。

4)招标公告内容主要包括:

a、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b、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工程地点、结构类型、装修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

c、承包方式,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

d、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e招标日程安排;

f、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包括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文件售价及开始和截止出售的时间;

g、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时,要求报名的投标人按公告上要求的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的原件。

2)做好购买记录,内容包括购买文件投标人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招标编号等。这样做是为了便于掌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情况,便于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与日后投标人进行对照。同时,便于在需要时与投标人进行联系,如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时,能够使修改文件准确、及时的发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每位投标人分别填写一张报名表,确保投标信息保密,防止投标人串标。

4)要求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5、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按招标控制价的2%收取,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80万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而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其保证金由招标人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没收。

2)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提交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霖雨路支行

帐号:

收款人: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注: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②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和网银方式,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

③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④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若分标段投标的,还须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⑤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⑥投标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室(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负一楼)领取保证金到账回单。

6、现场踏勘、招标答疑

1)根据《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政办20xx144号文第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和现场踏勘,但为了便于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获取计算各种措施费用时必要的信息,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2)现场踏勘一方面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以便于编制投标文件;另一方面也是要求投标人通过自己的实地考察确定投标的原则和策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他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推卸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3)投标人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汇总、整理、解答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问题及解答纪要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7个工作日前停止答疑和修改招标文件,逾期答疑的,为便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招标人对疑问问题的解答内容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评标专家抽取

1)一般项目招标人于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到交易中心抽取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填报《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2)交易中心通过电脑语音系统进行抽取,市招监办负责监督。特殊项目需提前抽取专家的,应在抽取前向市招监办提出申请。

3)监督人员和市交易中心操作人员在《评标专家抽取情况统计表》上对抽取结果签字确认。

8、开标

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2)开标在市交易中心设立的开标室公开开标,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投标人参加开标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参加开标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a、招标人应当于开标前到达开标室,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

b、开标期间应当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为静音状态;

c、开标期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当征得主持人同意后发言,不得大声喧哗;

d、开标期间严禁吸烟和随意走动;

e、不得扰乱正常开标秩序。

3)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a、宣布开标纪律;

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c、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e、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f、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公布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报价及其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无误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g、所有投标文件均开启和唱标完毕后,由公证员现场宣读开标公证词。

h、开标结束。

9、评标

开标后进入评标阶段,即采用招标文件中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来确定每项投标对招标人的价值,最后达到选定中标人的目的。

1)评标委员会。《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昆政办[20xx]141号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全部在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需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与评标的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且招标人代表应当是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且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只应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得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高效率、高质量的做好评标工作,并遵守下列原则:

a、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认真审查投标人所报投标文件,坚持公正、合理、详细、不错、不漏、不偏和不倚。

b、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防止重价格、轻技术或重技术、轻价格的现象,对商务和技术不可偏一。

c、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不带任何主观意愿。

d、积极发表评审意见,并做好评标记录。

3)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评标专家申明书》。由评标委员成员共同推举或者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要工作如下:

a、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

b、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

c、在评审较复杂或投标人较多项目时,合理安排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工;

d、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

e、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f、回收评标表格和评审记录并查验完整性及有效性;

g、编写评标报告。

4)评标方法和评标要求。

a、我市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特殊情况需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b、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下两类招标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估法:

地质灾害、压履矿产、检测、监测、监理、造价、环评、水保、勘察、设计等费用占项目投资比例很小,但服务质量对项目影响巨大,设计方案或者工作措施的重要程度远大于报价的服务招标;

对复杂、大型工程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

c、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投标报价不设下限,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d、评标专家出席评标时,应当准时进入评标室,并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确认其身份后参与评标。

e、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的进行评标,评标全过程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f、评标委员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评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五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

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

b、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地点评审;

c、不得无故中途退出评标;

d、不得将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复印、带离评标地点。

e、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没有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评标程序

a、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再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部分作详细评审。

商务标评审的一般程序为:

对投标价格及其各组成要素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进行逐项评审;

汇总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发放投标人;

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给出评标结论。

技术标评审的一般程序为:

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

技术措施评审;

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写出评审意见。

b、采用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的,以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c、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时,可以采用所有评委打分的总分平均值计算出每个投标文件的得分。该平均值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d、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进行评审,并依法判定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e、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招标人应设置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应当由有资质的注册造价师编制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f、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或者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或者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若有一项高于控制价(拦标价)公布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的;

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有行贿行为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g、经评审后,认为有效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者明显缺乏竞争力时,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认定废标后,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时,应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h、评标委员会对于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书面记录。

i、在技术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个别成员和其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重大意见分歧,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提醒其进行复核,经复核后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仍坚持其独立意见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

j、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均应当对本人的评审意见写出说明并签字,并对本人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涂改所填内容。

k、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编写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l、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10、评标结果公示发布

评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编写的评标报告填报《评标结果公示表》,经市招监办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交由中心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候选情况,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评标结果公式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名次、投标价、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招标人认为应当公示的其它内容。

11、定标

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八条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昆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昆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及相关附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招监办,市招监办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招投标情况备案硬提交以下资料:

a、昆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

b、评标报告;

c、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d、中标通知书;

e、开评标资料。

13、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招标代理机构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副本原件进行审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招监办,市招监办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14、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15、标后管理

1)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行业项目实施标后管理,市招监办采用抽查方式对重点项目进行标后监督管理。

2)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a、当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小于10%(含10%)时,中标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

b、当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大于10%时。中标人交纳的履约担保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其中中标价10%可为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剩余部分须交纳现金。

c、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

3)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要求赔偿。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要求赔偿。

4)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安全工程师,降低施工设施配备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和机械设备配置情况表应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落实到位。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履行承诺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市招监办应当对中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

5)中标人自被确定中标之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验收之日止,需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安全工程师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更换:

a死亡的;

b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职务变动、辞职或者调离原工作企业不能履行职责的;

c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d因犯罪或者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判刑的;

e因失误或者过错造成严重损失,招标人按照合同责令更换的;

f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更换人员必须为本企业职工,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工程经验、经营和技术水平应与被更换人员相当或者优于被更换人员。

16、档案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档案提交市交易中心归档保存,市交易中心负责档案管理并提供相关查阅服务。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4

一、招标代理工作目标

公司在开展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按照ISO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内部管理(实现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业务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现了代理工作的规范化)。从而实现项目招标能以在计划时间内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确保招标工作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实现委托人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与业主接洽,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让业主提供招标工程的项目计划批文、规划许可证及对本工程的招标要求等资料,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业主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

2、填写招标申请表,报业主盖章。

3、根据业主要求,编制招标公告,并报业主审查。

4、准备招标申请表、代理合同书到招标办备案,招标公告报招标办审查,待招标办签字、盖章后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查后由交易中心发至招投标网。

5、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内编制招标文件,并报业主审查,业主审查修改后,报招标办审查,待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名情况汇总并报业主。

6、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报告。

7、招标文件招标办审查后,到交易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

8、发放招标文件。

9、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现场勘察、答疑及书面补遗。

10、待业主及设计单位解答完毕后,整理招标答疑纪要,报业主审阅后,将答疑盖章,并发放至各投标单位。

11、开标前一天,与业主碰面,交待一下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如开标会业主谁参加)等事项。

12、开标前准备:在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委。

13、开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书,按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14、开标后,在招标办等部门的监督下,在交易中心评标室,组织评委评审投标书,填写评标记分汇总表,编制评标报告,最后由评委等有关人员签字。

15、办理中标候选人的网上公示;

16、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通知义务;

17、填写中标通知书,由业主盖章,招标办审查后,及时通知业主及中标单位办理有关中标手续。

18、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协助中标单位和业主签订合同;

19、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20、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21、待资料整理完后,给业主存档。

三、招标代理工作程序

1)业主需准备的资料

①项目立项资料(若无,则提交立项审批部门同意该项目先行招标的批示文件)

②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若无,则提交规划审批部门同意该项目先行招标的批示文件)等

四、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配置

我公司非常重视本次招标代理项目,拟委派技术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具有丰富招标代理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和招标代理组员参与次项目,项目组将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面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的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参与人员详见投标文件。

五、招标代理成果文件质量保证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2008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对于本次投标的代理工作我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企业挑选既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投标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具体措施方案如下:

1、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要求

关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要求,国家及地区目前尚未有相配套的规定和具体要求,但在招标代理实操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等方面要求都较高。我公司的做法是:先进行招标代理内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在代理过程中,我公司对从业人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1)要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行为准则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具体在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依法代理,不违规操作和违法乱纪;诚实守信,不违约行事和弄虚作假;优质服务,不敷衍塞责和玷污信誉;正直公正,不隐瞒真相和营私舞弊;公平竞争,不互相拆台和私下交易;爱岗敬业,不玩忽职守和推诿扯皮;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和感情用事;遵章守纪,不违章违纪和泄露秘密;清正廉洁,不收受贿赂和谋求私利;开拓创新,不因循守旧和固步自封。

2)要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配套办法是进行招标投标工作的基本依据,必须随时随地从各个渠道获取这些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方法、细则的更新情况,掌握相关政策,关注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努力学习和准确应用国家各部委及省市各级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配套办法,及时的应用到工作实际中。

3)要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过程是一个非常繁琐复杂的过程,要求从业人员不仅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熟知招投标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代建、施工发包承包价格及当地招投标政策规定等知识。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扩大相关专业知识领域,不断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力争把招标代理工作做好。

2、操作人员配置要求

1)技术负责人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代理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①审阅招标过程重要文件,审定招标方式、资格预审办法、评标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标底或最高限价文件及重要技术问题;

②协调处理代理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③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2)代理业务专业人员

参与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部门负责人、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二个层次(对于较为简单的代理业务,操作人员配置可适当从简),各自的职责如下:

①部门负责人

a、负责代理业务中各项目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b、根据招标实施方案,有权对各项目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代理业务的技术条件;

c、动态掌握代理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项目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d、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②招标代理专业人员

a、依据代理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代理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b、根据招标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招标工作,选定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备案;协调好整个招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c、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招标文件质量的自主控制。成果文件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d、完成的成果文件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3)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程序

为保证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所有咨询成果文件在签发前应经过审核程序,成果文件涉及计量或计算工作的,还应在审核前实施校核程序。校核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职责如下:

①最高限价成果的质量控制:

校核人员:

a、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b、校核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咨询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c、校核咨询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无误,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d、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审核人员:

a、审核人员参与咨询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b、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c、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d、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

②招标文件成果的质量控制:

校核人员:

a、熟悉代理业务的`基础资料和招标流程,对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b、校核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范围、投标人要求资质等级、评标办法等是否有误。

c、校核人员在质量控制表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招标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审核人员:

a、审核人员参与代理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b、进一步审核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的正确性;

c、审核人员在质量控制表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招标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

③每份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人员须由不同人员担任。

④招标成果文件的签发,凡招标成果文件须由总技术负责人签发。

3、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我公司作为服务性的招标代理机构,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价格合理的投标单位,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并已形成招标代理管理制度、招标代理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汇编,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4、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咨询服务岗位的操作程序,做到咨询业务全过程质量的控制,保证公司咨询业务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1)管理目标

造价文件符合委托书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或列项、工程量计算、物资供应、承包方式、定额套用、取费标准、调整系数等各项指标选择使用准确。结算报告完整、结构合理,审查纠纷率为零。

2)管理体系

①公司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总经理。对公司质量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并长期有效运行负有决策和领导责任。

②质量管理执行负责人为技术负责人。依据总经理决策,主持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订质量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组建项目组。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主持重大或特殊项目的质量审核及评议、年度质量回访工作;对公司质量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质量体系运作的有效性进行评议、改进和提高。

③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质量管理的责任人,接受任务书,带头执行并督促、检查、支持本部门人员执行质量制度抓好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督促编制人员按照准备要求、编制标准、自检成果文件三个阶段完成咨询服务,负责审核成果文件,及时向公司部门经理报告检查督促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④复核人员由部门经理确定。根据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核实编制人采用的依据、原则等是否适当及编制完成的成果文件初稿进行校核,并对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校核责任。

⑤编制人员由部门经理确定,负责项目咨询业务成果文件的编制自校并根据校核意见进行修正。根据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收集相关的编制依据和资料,采用正确的计算程序及方法等准确、及时地完成任务,是质量保证的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

任务书是行使公司部门经理生产调度、指挥命令最严肃的文件,由公司部门经理下达,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任务书的要求。

3)实施办法

①质量管理一般程序如下:

a、副总经理下达任务书;

b、部门经理下达具体工作任务;

c、文件编制;

d、文件复核;

e、文件审核;

f、批准;

g、文件的装订、包装与交付;

h、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i、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②编制人工作要求

a、编制人是成果文件质量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编制人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按计划交出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文件,不得挤占校审时间,不得交未经自校合格的成果文件。

b、编制人在编制过程中如发现软件、定额、图纸资料等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校核人反映及做出处理,并把发现的问题整理后随同成果文件交审,报部门经理。所发现的问题由部门经理予以处理,。

c、编制完成后,由编制人将该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及过程往来文件整理好,并填写《质量控制表》,连同编制好的成果文件初稿、质量控制表送校核人校核,及时按校核人意见修改送审的成果文件。

③校核人在校核成果文件时,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进行:

a、检查送审资料的完整性。

校核人在接收编制人送审的成果文件时,首先应查看编制人送审的文件和资料是否已经完整清晰,然后才能接收编制人递交的文件,同时还应在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名确认。

b、复核送审文件的准确性。

针对编制人的业务熟练程度及个人特点,根据编制依据及规定,由粗到细,先将各项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进行分析对比,大致判断其准确性,再全面校对各项数据,做到工程量、单价、取费及调价准确无误,无漏项或重复,各项经济指标基本合理。

c、对编制人编制或自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重点复核,确定落实。

d、记录修改,对修改确认。校核人员对校核发现的问题必须在质量控制表上记录并通知编制人修改。

④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在填报质量控制表时不得写任何略语表示,填写时根据需要可附页说明,并按先后编号,在意见栏中注明“见附页x”。

⑤每项工程咨询任务完成后,编制人应在部门经理协助下将成果文件、编制依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各种过程审查和结算项目的相关记录也需整理,并交办公室归档。

⑥工程咨询成果信息化处理。主要是对咨询成果进行数据分析,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工程咨询成果进行造价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分析各主要单项指标构成情况,建立数据库,作为今后同类咨询业务的参考。

奖励和处罚

⑦对因工作过失,造成工程咨询质量出现大差错或事故的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根据差错或事故和损失的实际情况,公司给予一定的处罚。

⑧各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和质量评议结果将作为对其年终进行绩效考核以及是否继续聘用的主要依据。

六、各阶段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1)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

收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规定、程序、要求等,招标项目的实施要求、招标工程的方式、范围,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与设计文件及招标项目的特殊条件等,掌握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项目特点、结算要点;

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在独立、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状态下开展工作;

招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最大可能满足招标项目的特殊条件,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切实可行并能达到招标单位的预期目标。

招标文件一般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人须知;

②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③技术规格;

④投标价格的要求及计算方式;

⑤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⑥竣工时间;

⑦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⑧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它形式的担保;

⑨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⑩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1、主要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格式和种类符合每个实际项目的要求,内容构成齐全,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完备、工程款的计量、计价及支付方式、结算原则等清晰明了。

2、对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料依法保密。

2)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质量保证措施

①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系统,完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质量奖惩制度;

②健全各项工作程序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人为本,实施岗位责任制,履行编审、复查、审核三级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精确度符合政府的要求;

③强化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和约束专业人员的行为,使专业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告诫专业人员珍惜未来,抵制不正之风,通过严厉有效的制度,对拒收贿赂等有立功行为者,给予表扬、奖励;对索要财物等违规者除加倍罚款外,坚决严惩,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其责任。

④熟悉和掌握国家、省的政策法规,及时了解并掌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工程造价有关规定,并做到正确使用和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处理有关事项。

⑤熟悉工程项目情况,明确工程项目的重点和观点,并由有丰富经验的高、中级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管理部,并实行矩阵式的管理方式,为贵方排忧解难,使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⑥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利用我司高容量的工程造价信息库,及时搜集工程造价信息,建立高效、快捷的信息网络,以便有效控制项目工程造价。及时了解和收集市场材料价格,并进行筛选优化,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使投资项目达到了既控制工程造价,又保证充分发挥建筑物性能的目的;

⑦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与贵方的沟通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贵方汇报工作进度和其它事项,加强与贵方的联系和沟通,共同解决工作遇到的难题;

⑧保守贵方的秘密,接受政府、行业协会和贵方对我司有关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⑨根据公司服务回访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及时收集贵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编写回访记录,将存在问题纳入需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并实施。

3)招标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

①招标答疑、咨询会的质量控制

a、我们在招标答疑、咨询会按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作出针对性的准备。

b、我们将主持招标答疑、咨询会,通知或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投标单位参加。

c、对各投标单位的疑问按照招标文件的精神进行答复,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必须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

d、我们当天对招标答疑、咨询会的记录进行整理、分类,编写会议纪要,并报送建设单位批准。然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发出,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②开标、评标、定标的质量保证措施

开标、评标是选择中标人、保证招标成功的重要环节。

开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a、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业主主持进行。

b、必须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c、主持开标会,开启投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评标、定标

组织向评标委员会详细解释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评标、定标原则,并对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必要的描述。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外界有任何按触,有关检查、评审和授权的建议等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程序无关的人透露,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的独立活动,不应受到外界的干预、影响。

③编写评标报告、招标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的质量保证措施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提交给招标人的一份重要文件,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不仅要推荐中标候选人,而且要说明这种推荐的具体理由。

评标报告作为招标人定标的重要依据,一般应包括:

a、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价和技术、经济风险分析,

b、对投标人技术力量、设施条件评价。

c、对满足评标标准的投标人的投标进行排序,

d、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要求。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最后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一般可以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代理编写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资料整理是在定标后二天内按招标活动的时间顺序先后、将书面资料整理成册、送有关单位存档备案,主要包括:招标代理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答疑会议纪要、标底、投标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开标评标定标记录、评标报告。招标代理评价等。

4)招标代理后期服务承诺

①在工程定标之后,配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进场开展施工准备工作。

②配合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缩短这些手续的办理时间。

七、招标代理项目进度保证措施

1)编制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计划和日计划。总体计划是方向,用来控制总目标的实现;阶段计划是基础,用来控制分项目标的实现;日计划是关键,用来控制当日目标的实现。

2)进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将工期目标横向分解,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每个人;实行奖惩制度,责任目标与经济挂钩。

3)进行计划目标跟踪。对计划目标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客户要求和计划具体执行情况,对目标计划随时调整,以确保整体目标的实现。

4)建立高效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直接指挥,加大管理力度,充分调动全公司的人力和物力、财力,确保工作进度;同时各项目均配备了造价工程师、经济师等,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知识,确保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5)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在开标前,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及表格,供评标专家使用,以便快速、公开的完成评标工作,选定中标单位或中标候选单位。

6)招标答疑前及时与业主、设计沟通思想,缩短招标过程时间。

7)力争通过与招投标管理机构协调,将招标文件审核时间缩短至2天;发布信息时间与报名同时进行,将本来需要7天完成的过程,缩短至5天。并将日历天中的周六、日均合理安排给投标单位用于理解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和编制投标文件。

8)尽量采用Internet、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来保证业主、招标代理及投标方三方间的沟通,避免浪费时间,确保答疑纪要等各种书面通知的及时传达。

9)公司全力支持、配置专车及司机,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开展,并安排参与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八、招标代理工作组织协调

招标代理工作是一项社会中介服务工作,中介服务的性质决定了招标代理工作成为有关各方利益和矛盾汇聚的焦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招标代理单位能否做好相关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不仅将影响到服务工作的质量,甚至可能影响到招标活动的成败。

1)与招标单位的关系

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的招标代理工作是在接受招标单位委托的前提下开展的,处理好与招标单位的关系,为招标单位提供其满意的服务是招标代理工作的重点。招标代理单位为招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根据工作性质大致可以分为程序性工作和技术性工作。程序性工作主要包括协助招标单位办理报建、协助招标单位审查投标单位资料、组织招标单位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评标、协助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等内容;技术性工作主要包括拟订招标方案,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划拟工程合同等内容。招标代理人员应本着诚实服务的原则,规范好程序性工作,完善好技术性工作,努力做好与招标单位的协调工作。一些关系到招投标工作的重大规定出台时,招标代理人员一定要及时与招标单位沟通,做好解释工作,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服务到位,满足招标单位的需求。

2)与投标单位的关系

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招标代理单位需要协调处理好的各种关系中与投标单位的关系是比较敏感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招标代理人员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工作位置,切实贯彻好“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招投标工作程序上看,招标代理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的接触被严格限制在投标报名、发标、现场踏勘、答疑、开标和办理中标手续等环节上,特别是从最后一份答疑等补充招标文件到达各招标单位之时起到公开开标之前,两者之间关系到该项目的任何实质性接触都是被禁止的。招标代理人员要把握好原则,不能违背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是否顺利,与各投标单位的配合是分不开的。招投标工作是一项程序严密的工作,各个环紧紧相扣,一个环节脱钩可能影响到后续工作的正常进行。招标代理单位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工作:首先是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不能限制合理的竞争。招标代理单位要注意的是,招标文件中不应有限制合理竞争的条款,只有有了合理的竞争环境,各投标单位才能认真地投入力量做好投标工作,而合理、充分的竞争所得到的结果对招标单位也是有利的。其次,招标代理单位在工作中对投标单位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和帮助。例如招标代理单位在发标、现场踏勘、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中应与招标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为投标单位提供一定的方便。

3)与专家评委的关系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招标代理人员与专家评委的接触应该仅限于评标阶段,除此以外的任务关于招标项目的接触均是被禁止的。

在与专家评委的接触中,招标代理人员主要应完成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应做好招标项目和招标文件的解释、说明。另一方面,应协助招标管理机构做好评标秩序的维持工作。

4)与招标管理机构的关系

招标代理人员要与招标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招标代理人员要有较高的素质,保证好工作质量;同时应及时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向管理部门反映。只要招标代理单位合规、合理、合法、按程序办事,长此以往,随着双方信赖关系的逐步建立,自然会建立起良好关系,而这种良好关系可以保证招标工作更加顺利的运行。

招标代理单位一定要协调处理好与外部各方的关系,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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