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汇总8篇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旨在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便利性,推动税务数字化,增强纳税人满意度,促进经济发展。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各项要求,根据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紧扣党史 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建设,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__年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__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此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紧扣“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围绕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以“做好一批民生微实事、开展十项便民专项行动、落实好税务总局百项具体措施、建立千人体验官队伍”为着力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行动内容
(一)完成一批税务领域民生微实事,做好便民服务大文章
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做好税务领域的民生微实事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深圳税收营商环境质量。各单位要扎实开展问计问需走访交流活动,认真了解收集税费政策、征管举措、服务举措、执法工作等落实情况及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以小切口,察民情、出实招、求实效,形成一批税务领域民生微实事的典型案例。
(二)开展十项便民专项行动,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1.税费政策直达快享专项行动
(1)深入推进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建立税费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实现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
(2)做好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测。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建立优惠应享尽享情况筛查、反馈、落实平台,打通相关业务系统,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3)持续提升12366咨询质效。持续推广网络客服,深化智能咨询应用,加大咨询员培训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接通率和咨询解答质量。打造技术咨询中心,满足纳税人对涉税软件的技术咨询服务需求。
2.推进移动办、掌上办、智能办专项行动
(1)持续优化提升电子税务局。按照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的要求,继续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做好电子税务局运行监控,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推行要素化申报,通过纳税人特征提炼关联申报要素,通过数据预填、数据推荐、场景整合简化申报表填写。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多税种一体化申报、企业所得税“一键申报”及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申报。
(2)丰富完善“@深税”移动办税。以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支付宝、i深圳等平台为载体,持续优化办税功能,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办税服务,实现视频互动、区块链电子发票扫码开票、无欠税证明开具、出口退税手机办理、财务会计报表要素化申报、汇算结算退税消息提醒及自动审批等功能,完善一站式业务办理结果推送及查询服务,打造移动端办税的深圳品牌。
(3)推广远程办税。全面推广“咨询办”“离线办”“视频办”远程办税模式,支持远程拍照上传资料、办理业务,查收结果、打印或邮寄结果,实现高频业务不到厅即可办理。
3.发票供给优化专项行动
(1)建设全免费、免对接的区块链发票通用开票平台。以@深税和微信商户平台作为区块链电子发票开票前端,纳税人不需对接,实名登录后通过扫码开票,实现中小微企业无障碍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减轻纳税人用票负担。
(2)全面推广电子发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
(3)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正常经营用票需求。充分运用“2311体系”建设成果,加强对发票供给的有效支撑,依据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正常经营用票需求。
4.优化税务执法专项行动
(1)推进跨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根据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口径情况,联合广东省税务局制定发布珠三角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探索推行珠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加强柔性执法。在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运用释法明理的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事理、法理、情理、文理”,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提高纳税人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税收违法风险。
(3)优化信用管理。加大纳税信用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探索纳税信息修复精准辅导机制。加大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推进激励惩戒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黑名单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并做好黑名单撤出公布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知错立改”。
5.出口退税再提速专项行动
(1)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在税务总局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的基础上,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
(2)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化和满意度。
(3)推广“非接触式”退税申报。减少纸质资料传递,推广影像资料报送,让退税企业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6.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专项行动
(1)开展跨区域协调。对涉及跨区域的事项,由大企业部门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协调市外兄弟单位,提高服务和管理的集中度,解决集团成员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涉及不同税种的征管差异,提升政策执行统一性。
(2)深化大企业“白名单”举措。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大企业实际情况,在目前“白名单”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其内涵,建立出口退税、社保等相关的“白名单”机制。
(3)优化“小巨人”企业服务工作。为“小巨人”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税收白名单、“一对一”联络员等个性化服务。开展“小巨人”企业深调研工作,收集问题和建议,推送相关处室研究细化措施并推进落实,需税务总局层面处理的拟形成相关调研报告报送税务总局。
7.自然人纳税人便利服务专项行动
(1)搭建多渠道“线上+线下”立体化自然人纳税咨询辅导体系。精准识别自然人涉税需求推送定制化税收资讯,持续打造“个税直播间”等高品质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宣传品牌。探索对纳税人按遵从度在申报和退税等环节实行差异化服务。
(2)优化大湾区跨境人士涉税服务。编写《跨境人员个人所得税宣传手册》(中英文版),针对跨境人员和外籍人士特点,梳理非居民个税汇算、境外所得申报抵免、相关优惠政策等问题解答,开展多语种外籍人个税宣传培训。
(3)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大湾区补贴提供“秒填”“秒查”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本地特色模块进行升级改造。联合人社部门,对大湾区人才补贴、市政府产业创新人才奖等补贴项目申请的个税查询服务进行优化,实现对大湾区人才补贴的申报表预填辅助功能。
8.服务无障碍专项行动
(1)推进全市办税服务厅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便利性原则,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以及用于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设置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先办理服务,保障特殊人群办税缴费顺畅便捷。
(2)推进温情办税服务厅建设。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行午间延时服务,提供应急便民物品及设施。坚持微笑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
9.跨境执业便利化专项行动
出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港澳涉税人士执业登记和设立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流程。建立与香港、澳门税务师学会联络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在前海税务局规划建设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为港澳涉税专业服务人士提供业务拓展空间,对接港澳专业服务优势资源,打造大湾区涉税专业服务人士聚集、示范、体验区。
10.“打虚打骗”守护行动
行动任务:持续聚焦“三假”企业,打击虚开骗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障20__年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到应享企业“口袋”,为守法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税务总局百项具体措施,拓展深圳本地化探索
按照税务总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总局推出的10大类30项100个具体措施,立足深圳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回应深圳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持续优化深圳营商环境提供税务动力。
(四)建立千人体验官队伍,打造深圳纳税服务特色品牌
按照分级分层分类的思路,组建一支由900名纳税人和100名税务干部组成的千人体验官队伍,打造深圳纳税服务体验官品牌。
1.组建多元化体验队伍。在一般企业办税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的基础上,增加招募大企业办税人员、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实现体验官分类管理。在纳税人体验官队伍中选拔意见领袖,打造“首席体验官”队伍。邀请大厅一线业务骨干、各单位青年业务骨干等税务人员100名加入体验官队伍,充分发挥税务人员专业能力。
2.提升体验项目质效。在体验项目准备阶段,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联动,发挥第三方调查公司专业能力,提高体验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体验效果。
3.深化体验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利用体验成果,提升整改反馈机制运转效率,对整改提升成效加强跟踪问效和绩效考核,切实推动优化改进。
4.加强体验活动宣传。建立“体验官说”专栏,通过内外部媒体加强对体验官活动的宣传,组织开展纳税人体验官年会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提升活动社会认可度,打造深圳纳税服务体验官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把牢行动方向,要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党史 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税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任务统筹。市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统筹,跟踪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局扎口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调研、问需问计走访交流活动,切实避免重复访、多次访增加企业负担。
(四)切实提升宣传成效。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开展交流互动,促进共同提升。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2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千名税干进企业 便民春风惠民生”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走访纳税人,为纳税人办实事,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丰富地税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举措,并通过强大声势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树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塑造地税部门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良好形象,为地税部门行风评议营造积极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相关安排
活动内容为“五个一”,即帮纳税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举行一次服务民生展示交流;举办一场咨询互动活动;为发展和地税发展献一策;征集1篇“税收发展 民生”主题短文。
(一)帮纳税人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全市地税系统在职干部每人走访1户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和地税行评举措,帮助解决1个实际问题。要求将活动情况详细记载在《履职纪实工作手册》上,每单位报送活动小结和2个典型案例,时间要求为9月20日前。该项活动由市局行评办公室总协调。
(二)举行一次服务民生展示交流。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会(商会)代表、中介机构代表、纳税人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地税,了解地税。活动内容主要有: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观看汇报宣传片,参观各地税分局行评宣传展板、市局荣誉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纳税服务大厅、纳税服务热线话务间等。活动中市局局长通报地税工作情况,接受媒体采访。活动时间为9月中下旬。该项活动由市局行评办公室总协调。
(三)举办一场咨询互动活动。在西陵区开展一次“便民春风进西陵房税知识惠民生咨询互动”活动。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组织宣讲团,准备宣传资料;西陵分局联系社区,安排布置场地,组织有相关需求的市民参加。活动中就房产交易、租赁税收知识进行现场辅导,现场解答市民咨询。活动中由市局分管业务副局长接受媒体采访。活动时间为9月底以前。该项活动由市局纳税服务科总协调,市局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协助。各县(市、区)地税局也要依托纳税人学校(之家)开展一次类似活动。
(四)为发展和地税发展献一策。以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主题,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税事业新一轮发展出主意、献良策、当参谋。机关各科室至少报送2条,各县(市、区)局、城区各分局和市局稽查局至少报送3-5条,并于8月31日之前将收集的建议报送至市局活动办公室。市局建言献策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对获奖者通报奖励。该项活动由市局人事科总协调。
(五)征集1篇“税收发展 民生”主题短文。:围绕全市地税系统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主题,向全市广大市民、纳税人征文,以市民和纳税人的视角反映地税部门和地税人服务纳税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作为和成就。征文时间为9月底以前,字数为600-900字。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至少于8月底前至少要向市局办公室择优上报1篇。市局办公室组织对征文进行评审,对优胜者给予奖励,并在主流媒体上择优刊载。该项活动由市局办公室总协调。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千名税干进企业 便民春风惠民生”系列活动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延伸,是市局在政风行风评议集中测评前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务必让广大干部认识到其积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坚决避免活动的形式主义现象。
(二)各负其责,抓紧落实。本次活动各项工作主要集中在8月和9月,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负起责任,主动作为,认真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把活动开展得有特色、有声势,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活动中要围绕树立地税形象,深度挖掘典型,主动开展宣传。市局办公室和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紧密跟踪,积极协调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深度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达成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总纳服发〔20xx〕5号)和湖北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助力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大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持续深化全市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推进执法更精确、服务更精细、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聚焦便民惠企,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全省税务系统发挥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税费服务的首位度和头雁作用,确保武汉市营商环境纳税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形成创新争优、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力争20xx年纳税指标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保先进位,为武汉打造全国营商环境优异城市作出税务贡献。
(一)纳税次数方面。纳税次数减至5次。
(二)纳税时间方面。应用新技术在创新驱动上的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电子税务局的各项功能,减少办税环节和流程,简并办税资料报送;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做到精准培训,缩短纳税人办税准备时间;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有关税费自动预填申报,减少纳税申报时间,纳税时间在上年基础上再压缩10%以上。
(三)总税收和缴费率方面。继续落实国家的减税降费各项惠民政策,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征收社会保险费扩面降率的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医疗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以提升武汉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
(四)报税后流程指数方面。进一步提速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批办理,推进“全程网上办”、无纸化。进一步推广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扩大网上更正使用面。
(五)创新税收监管,推进精确执法。积极融入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优化制度供给,创新“无感式”监管方式,构建“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方式。推进“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体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工作内容
(一)坚持服务先行,推动精细服务优化升级
1.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将纳税次数减至5次,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纳税缴费服务,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达90%以上。积极跟踪落实总局智慧税务项目落地部署,落实好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上线以及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的推行工作。(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加大推广“楚税通”,升级“码上办”系统,探索远程咨询、办税辅导新模式,实现“视频连线、远程辅导、同屏操作”,做到“即问即办”。(牵头处室:纳税服务处,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4.依托湖北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打造集多元办税、远程咨询、在线辅导于一体的智慧办税服务厅。(牵头处室:纳税服务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5.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有关税费自动预填申报。通过大数据实现更多涉税事项所需资料、报表自动提取、计算,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实现纳税人办税“一键确认”。(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6.建立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运用电子税务局等多种信息化渠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牵头处室:纳税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7.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精简办理流程,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为企业申报即享创造条件。(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社会保险费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8.强化12366咨询数据、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应用,运用大数据分析,个性化精准推送宣传、解读政策和举措,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充分应用12366热线知识库,按照总局及省局工作部署,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牵头处室:纳税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加快搭建税企互动平台,转变征管方式。提供定制化、点对点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实现更高效的税收管理服务。(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0.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新户增值税发票电子化核定率100%,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11.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通过“楚税通”APP实现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实现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2.持续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效率。全面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全程网上办”、无纸化。继续落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到账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的各项举措,并主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退税辅导工作。(牵头处室:货物与劳务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13.深化税务、海关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继续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牵头处室: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4.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及网上更正的培训辅导,加大推进汇算清缴多缴退税实现小微企业“免申即享-无申请退税”,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面保持在98%以上。(牵头处室:企业所得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5.全面贯彻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的优惠政策。(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6.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进行督察。(牵头处室:督察内审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7.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效率。(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8.落实国总局发布的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创新执法方式,推动精确执法日益精进
19.进一步推进简易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宣传引导纳税人在网上接受简易行政处罚。(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0.落实省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意见。加快打造“首违不罚”裁量辅助系统,完善电子税务局相关流程,实现“首违不罚”自动甄别、提示提醒自动发送、执法文书自动出具、处罚信息自动统计。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评价体系,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积极与司法部门进行交流,规范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注重数据赋能,推动精准监管渐成体系
22.优化制度供给,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打造“互联网+风险管理”升级版,构建“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方式,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牵头处室:税收风险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积极融入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应用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数字化平台,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新体系。(牵头处室:稽查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凝聚条块合力,推动精诚共治不断深化
24.积极争取市政府政策支持,建议尽快出台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认真落实《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力争将失业保险费率从%降至%,以提升武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牵头处室:社会保险费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在市场监管、税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在仅需形式审查的部分监管领域,以及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限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或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部分情形,试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牵头处室:督查内审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发布第二批“一件事”工作清单及操作指南。(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27.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升级“区块链+不动产”税收治理项目,实现武汉存量商品房缴税、登记全部使用区块链办理,将存量房交易纳税业务全流程纳入“链税通”应用场景,强化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探索“区块链+社保费征收”项目,拓展区块链技术在社保费征收中的应用,推进征收社保费数据共享和应用。(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8.积极推行自然人股权变更“先税后登一事联办”。(牵头处室:个人所得税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探索数字人民币缴税费模式,持续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进一步推广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一事联办”,实现“多表合一、智能填报”,减轻缴费人负担。(牵头处室:社会保险费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重大事项要亲自谋划、亲自协调、亲自督阵。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向营商环境工作管理转变。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完成工作进度,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局纳税服务科(营商办)具体做好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考核考评部门会同营商办制定专项考评规则;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将各项服务举措落实到位;各参与单位要负起配合责任,密切协助完成各项工作。各单位对全省性的行动措施要夯实到具体责任人,并鼓励注重实效的创新。
(二)强化纵横联动,抓好目标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工作部署,主动汇报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做法及成效,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笃行不怠,充分调动配合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要积极做好与区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评,实行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按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责任指标落实情况,实行专班专人负责,及时研究工作进展,部署重点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市局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进行评价管理,将按季进行通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问责,促进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提质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特色精品。各级税务部门要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取得的好经验及做法,以点带面推进破解市场主体“急、愁、难、盼”等问题,建立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发掘特色品牌,提炼和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品牌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4
根据《疏勒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通知》和《疏勒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开展全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通过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和完善服务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为老服务,使老年人得到更好的保障,逐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尊老敬老风尚的形成,为建设幸福高埗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阿拉甫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统一领导,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艾力克木〃阿吾提(政府乡长)
副组长:伊布拉音(乡党委副书记)、吐尔逊〃卡德尔(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海日古丽〃艾则木(政府副乡长)
成员:林晓明(派出所所长)、李显真(中学支部书记)、吾斯曼徒儿(文化站站长)艾、萨〃艾买提(卫生院院长)艾比布拉〃阿巴克(水管所所长)、布瓦吉尔(劳保所所长)、买买提民〃司马懿(计生站站长)、赵刚(土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组织筹划、创建开展、活动指导和考核推荐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其成员由社会事务办现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落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标准
“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全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标准为:
㈠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㈡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疏勒县“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自觉执行本部门或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㈣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㈤全体成员熟悉创建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无老年人有责投诉,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显著。
四、创建单位范围对象
全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由此,以下单位或行业列为创建对象:各村、社保、广电、邮政、电信、供电、供水、医院、银行、公汽等。
五、创建工作步骤
首轮创建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到20xx年3月,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创建和申报、验收命名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各单位、各行业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社会事务办、妇联、团委共同负责各村、社保、邮政、电信、供电、供水、银行、公汽、广电、医院和等组织的创建推荐活动。
3、创建单位建立创建活动组织。
4、各行业、各单位及创建单位及时报送创建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先进事迹等,规范创建活动,交流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第二阶段:申报推荐(8月1日至8月20日)
1、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条件和标准组织自评,填写“申报表”,报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条件和标准,按“评分表”中的评分项目和分值,考评所属涉老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分别按照不超过15%、20%、25%的比例择优推荐,将“推荐表”、各申报单位的“评分表”及事迹材料报镇“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考评(8月21日至9月20日)
1、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和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多种方式,依据“敬老文明号”创建标准对各单位和各行业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确定“敬老文明号”推荐对象。
2、推荐名单上报县老龄委。
六、相关要求
㈠建立组织,指导创建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是经中央批准列为国家评选表彰的常设项目,是敬老活动和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各村、各单位和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尽早成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按时完成方案制定、宣传动员、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创建实施、综合协调和检查考评等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迅速展开、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指导,积极探索规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活动措施,着手建立符合单位和行业实际、具有鲜明特色、促进自身建设的“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㈡制定方案,部署创建活动工作。各村、各单位和各行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明确“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内容、创建要求、创建和管理办法等。要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抓紧动员部署,积极开展活动。
㈢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活动氛围。社会事务办、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各涉老优待职能部门、社会各有关组织,要加强尊老敬老的思想教育,及时总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扩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创造有利于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良好社会环境。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5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泰安市税务系统20__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4类22项77条便民办税措施,其中包括16条泰安市本地特色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泰安税务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行动内容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__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6)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泰安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7)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8)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1)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2)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3)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闲置的税务办公场所等,合理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半小时自助办理圈”。
(14)继续拓展自助终端办税功能,探索自助终端“无税控盘领票”。
(15)持续完善“泰好办”办税功能。
(16)建立自助终端后台运维服务团队,纳税人在“泰好办”平台、自助终端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实现“一键求助”。
(17)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8)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9)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20)与邮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发票邮寄中心,采取税务部门牵头,财政负担费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的模式,全力推广“票e送”业务,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送票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邮政专车免费送票上门,城区当日送达,乡镇次日送达,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2)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3)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4)对在20__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5)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26)积极推进税收智库建设,组建税收分析骨干团队,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自贸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发展战略,以及重点事项、地方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主动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7)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8)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29)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省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0)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1)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3)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34)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35)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6)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37)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38)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39)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0)根据总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1)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2)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43)根据总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4.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4)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45)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46)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48)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49)统一利用云MAS短信平台,向全市纳税人批量下发的催报催缴提示提醒和各类通知等,不再由基层税务干部电话或上门告知,由市局根据业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编辑标准短信进行提示提醒、通知。
(50)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17.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51)引导纳税人利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发票套餐服务、网上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等功能模块,实现纳税人新办、注销即时办结、 “一次办好”。
(52)根据总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53)加大与不动产部门的合作力度,积极推广不动产办税、办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税、办证“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后台核税、网上纳税、前台取证(邮递取证)”一链式业务办理模式。
(54)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55)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56)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57)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社保费等业务,适度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8)发挥专业中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代理、纳税争议等服务。
(59)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委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代征税款;探索委托社区、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协助税源巡查、发放个体定额发票、代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0)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1)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8.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62)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63)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文书送达,自4月1日起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改、责令限期缴纳、简易处罚等文书采用电子文书送达方式,纳税人确认签收后,网上缴纳税款、罚款,实现不见面执法。
(64)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65)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19.优化发票服务。
(66)稳步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引导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大力落实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减少纸质发票。大力宣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推荐纳税人网上查验发票。
(67)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68)自20__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__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69)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70)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严格履行入户检查程序,无法定职责确需入户核查的不再入户,减少实地核查次数。
(71)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按照“无疑点不入户、疑点解除不入户”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入户执法、现场执法。
(72)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严格控制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
(7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1.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74)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2.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7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76)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77)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支持打好脱贫等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总局、省局、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春风行动”宣传力度,将其列为税收宣传月和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站位,提升“春风行动”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的实施和特色活动的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重点突破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6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以下简称“春风”)的总体要求和省税务局“春风”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 将以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规范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纳税、公开权力清单等系列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安排
(一)公开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审批“底数”,公开审批,实行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领用,修订普通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处理,制定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渠道,试行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纳税人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程序、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减轻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的电子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将纳税信用等级评果通过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清理税收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权力。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7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20__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__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月16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规上企业。
四、活动目标
通过就业帮扶为有需要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推动稳定就业和有序返岗;通过创业支持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提供一批创业项目,为有创业意愿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通过用工保证为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培训门路组织培训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实用技能,提升就业率;通过留岗关怀为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为春节后返岗务工人员顺利返岗提供交通便利。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活动宣传。一是转移就业宣传。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免费发放用工信息、求职指南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品,引导农民工通过正确渠道合理求职择业;二是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登门入户发放,使每一位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农村劳动者都能获得政策信息;三是返乡创业典型宣传。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典型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社区、乡镇网站进行广泛宣传,现身说法,典型引路,引导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四是转移就业媒体宣传。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抖音、快手直播平台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方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政策。让更多的农村劳动者享受政策实现就业创业。
(二)开展供需对接。一是举办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市及各县(市、区)举办主题专场招聘会次数不少于2场,特别是组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集市招聘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镇村集市、流动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将岗位信息送到农村劳动者手中,每个乡镇(街道)举办集市招聘会不少于2场;三是加强区域劳务合作。组织省外缺工企业到劳动力资源输出地开展跨区域招聘活动,为企业、劳务合作单位和农民工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帮助农村劳动者特别是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一是开展培训“三进”活动。将职业技能培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方便广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参加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开展培训意愿调查。摸清重点群体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建立培训台帐,统筹安排培训内容,通过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三是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针对企业培训需求,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面向市场需要和劳动者需求开设培训项目和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开展就业帮扶。一是摸清底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当地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一步健全脱贫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库,做到转移就业情况、就业服务情况、帮扶载体吸纳就业情况、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清晰;二是召开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各县(市、区)至少举办1次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开展1次送岗下乡活动,为有就业愿望的脱贫劳动力送岗位;三是组织转移就业脱贫专项活动。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引导脱贫劳动力在当地和省内外实现就业。
(五)实施返乡创业。一是创建返乡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依托各类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商贸园区等现有功能区,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搭建平台;二是从乡村第一书记代言人、电商基地、网红直播、家庭农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中优选一批创业典型,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返乡入乡和在乡人员开展创业经验交流活动;三是做好返乡创业宣传。利用春节返乡时机,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免费发放就业创业等宣传资料,让更多的返乡创业者了解政策、运用政策。
(六)强化权益保障。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优化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创业环境。劳动监察部门要重点对建筑、餐饮及服务业等企业检查,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组织乡镇基层平台劳动关系协调员深入企业,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协调驻外机构,加强与输入地联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12333人力资源保障咨询热线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受理举报投诉。
六、实施步骤
20__年“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__年2月15日前)。县(市、区)制定活动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全面了解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了解本地准备节后招工的重点企业招聘用人需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普遍开展针对有转移就业意愿农村劳动者和有招工意向企业的宣传动员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2月16日—3月20日)。各县(市、区)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20__年“春风行动 ”,为进城务工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困难群体落实提供积极就业创业政策,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声势和影响,注重实际和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3月21日—3月25日)。
各县(市、区)汇总“春风行动”成果,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新做法,总结典型经验,运用典型推动工作,为推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春风行动”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做好“六稳”、“六保”任务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切实取得成效。
(二)创新开展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要做到“春风行动”与就业创业工作相结合,“春风行动”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春风行动”与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相结合,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做好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信息,及时发布活动安排。“春风行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采取的重要措施,要在本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活动开展的同时,各地将图片、视频和简要文字以及相关信息形成电子版及时报送。省、市人社等相关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地要全面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摸清情况,分析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春风行动”成果,于3月25日前上报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
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8
为了激励玛曲县税务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做出贡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玛曲县税务局正股级职数空缺情况,县局党委决定,在玛曲县税务局选拔晋升一批正股级干部。现结合实际,制定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推荐与考察相结合,选拔任用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正股级干部,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桑吉东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闫世祥、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马鑫钟任副组长,县局人事、纪检干部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
(一)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侯廷英担任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由纪检组副组长王萍担任组长。
三、研判和动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县局干部队伍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综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补充正股级职务意见,并对正股级职位设置和职位空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县局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选拔工作方案。
四、职位和职数
本次县局拟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6名,具体为:税政股股长1名;征收管理股股长1名;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专职副书记1名(股长);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1名;尼玛税务分局副局长1名;信息中心主任1名。
五、选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体现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干部,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综合考虑平时表现、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民主推荐等因素,合理确定会议推荐人选、考察对象、任职人选,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补充选拔工作与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相结合的原则,服务税收工作,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在同等条件下,领军人才、青年才俊及岗位大练兵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六、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税收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股级职务,应当任三级主办、四级主办或一级行政执法员满2年以上,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股级职务,应当任十级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xx年11月31日。
七、工作程序和方法
按规定,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的程序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
(一)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两部分。民主推荐前在一定范围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基本资格、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1.谈话调研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进行谈话推荐。参加谈话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位1:3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位1:2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
谈话调研推荐时,考察组提供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谈话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考察组将谈话推荐汇总情况报告县局党委,由县局党委将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3的比例,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研究提出会议推荐人选。
2.会议投票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召开推荐会,组织填写民主推荐票,参加会议推荐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其他职位按照1: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参加会议人员为县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
(二)确定考察对象
县局党委听取考察组关于民主推荐情况和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的汇报,根据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结果,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干部年龄结构、绩效考核结果,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按拟任职位1:1研究确定正股级干部考察对象。
1.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考察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对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票结果分别进行统计分析,由考察组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并附前两年度个人绩效考评成绩。
2.廉政初核
县局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县局纪检组进行廉政初核,征求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个人绩效成绩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对20__年度、20xx年度中有1年必须位于第1段,20xx年截至干部任用时应当位于第1段。上两年和当年均位于第1段的优先考虑。
(8)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县局党委确定的考察人选实施考察。考察组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程序有: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形成考察材料等。
1.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所有办公区及内网)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的人员组成及联系电话等事项进行预告。
2.民主测评
召开县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会议,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分“综合评价”和“素质测评(德、能、勤、绩、廉)”两个测评项目,相对应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全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测评。
3.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范围为:在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干部范围内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谈话人数要达到应谈话人数的80%以上。
4.查阅干部档案
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以往评语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了解干部一贯表现。重点审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涂改、材料不全等情况。实行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5.廉政和工作鉴定
考察组征求县局纪检组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局纪检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县局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意见上双签字,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要求所在支部出具支部鉴定,由支部书记在鉴定上签字并盖章。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出具考察对象的书面工作鉴定,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
6.信访处理
考察期间收到的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考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和反映,由考察组移交县局纪检组调查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反映考察对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按规定核查处理,信访举报在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7.审核计划生育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对象提供生育两胎及以上批文、晋职晋升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
8.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和民主测评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领导小组提交综合考察报告。
(四)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提出任用建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向县局党委报告。
(五)党委决定
县局党委召开会议,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逐个介绍拟选拔任用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然后在党委委员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任人选。
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以党委委员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职人选在县局机关及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倡以真实姓名来信、来电反映拟任职人选在政治立场、经济、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七)办理任职手续
按州局相关规定,向州局备案同意后,办理任命手续。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好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有关程序及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县局党委视情节将予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由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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