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样例
2024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模板
为推动新时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使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肃州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目标,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和行为养成相融合,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长效,引导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普法重点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等活动,在中小学探索开设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课程,推行宪法晨读制度,组织“宪法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国旗法、国歌法等与宪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司法局)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常态化开展“‘典’亮成长路”主题教育,广泛采取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征文比赛、参观践学等青少年易于接受、便于理解的方式,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让民法典走到青少年身边、走进青少年心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团区委)
4.深植厚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青少年广泛参与争做“甘肃省向上向善好青年”“甘肃省新时代好少年”“中国青年好网民”“做文明有礼甘肃人”“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结合起来,做到见贤思齐、崇法向善。加强思想政治、爱国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铸牢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团区委)
5.深入学习宣传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安全、道路交通、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教育、婚恋、文化、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青少年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二)坚持分类施教
6.抓紧在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发挥课堂主渠道和校园主阵地作用,推动制定法治教育教学标准,加大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将法治课程纳入升学考试。落实《甘肃省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实施方案》,构建大中小幼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第一课”“特色法治课”“同上一堂法治课”等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鼓励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组织开展网络法治教育,录制精品普法课程,建立法治教育资源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肃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7.抓实社会各类群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百万警进千万家”、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等活动,紧盯控辍保学、青少年自护教育、儿童关爱服务、家校协同发展等关键环节,推动开展多样化法治服务和帮扶活动。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助教关怀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关心关爱措施,努力消除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盲区。推动新兴行业领域、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等将法治教育纳入职业培训,促进青年学法守法。(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肃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8.抓好重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虚拟专门学校法治育人功能,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妇联执委等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面向社会闲散青年、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涉罪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面对面”上门帮教活动,跟进“一对一”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帮助问题青少年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加强未成年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解除戒毒、故意伤害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考察期满人员、涉违法行为青少年管教,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肃州公安分局、团区委、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三)建强队伍阵地
9.配齐配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强化青少年法治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人才库,鼓励向教学点配备法治教师,2025年前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2023年上半年实现全区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并努力逐步实现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虚拟专门学校等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大力推进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建设,健全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等制度,加强法治副校长培训,任职前法治培训不少于8课时,每年根据实际参加相关培训,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肃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10.建好用好青少年普法教育阵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红色文化纪念馆等场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方式多元的智能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力争区级至少建成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每个中小学校至少建成一个法治资源教室,配置普法设施和学习资源,构建多元化法治教育阵地。依托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场所,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肃州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四)延伸普法链条
11.持续深化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课堂、专题讲座、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常态化学习法律知识。围绕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非法集资、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食品安全等内容,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融入校园文化、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委有关部门、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12.持续推动送法进家庭活动。深化“家校联动·德法同行”专题活动,引导家长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办好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提高家长法治教育能力素质。加强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法治教育。(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13.持续壮大青少年普法力量。广泛动员和引导组织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完善全社会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鼓励协会组织、福利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开发法治教育项目,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将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入入户走访、安全检查、日常接警等工作日常,及时精准开展日常法治教育。发挥律师、普法志愿者和各类青少年公益组织、社团力量,推动青少年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深化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委有关部门、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14.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观看庭审直播等活动,推动青少年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动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小小普法志愿者”评选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志愿普法活动。利用寒暑假期、社会实践,组织学生走进社区开展主题法治实践活动。实施青少年“走进”系列法治实践计划,组织青少年走进法院、走进检察院、走进律师事务所,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中小学生每年至少参加2次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课题研究,强化基层调研,加大分析研究,为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肃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15.持续拓展全领域普法。推动大众传媒切实承担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用好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法治专版专栏,加大公益法治宣传力度,常态化制作播出青少年普法节目,举办适合青少年的公益法治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普法辐射力。强化普法新媒体平台建设,设置、开通青少年普法窗口、版块,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通过线上普法课堂、有奖答题、展播活动等形式,强化短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社交媒体,推动全域传播、生动阐释、精准普法。探索建立“法治云课堂”,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统筹运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线上法治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五)健全制度机制
16.用好以案释法方法手段。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成长特点,综合运用故事教学、情景模拟、模拟法庭等方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探索建立案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发布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司法案例。全面落实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及时发现、报告和依法协助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案(事)件,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肃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17.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考核体系办法、法治副校长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等考核管理机制。对推荐、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机关、学校,作为普法工作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由区教育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日常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肃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六)深化依法治理
18.强化依法治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依法规范学校章程、校内制度。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在普遍建成达标基础上,评选一批示范校。加大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协助开展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欺凌、预防学生犯罪、教育惩戒等工作,推动形成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19.强化校园周边治理。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利用好教育督导力量,用法治手段严格规范校内、校外办学行为,纠正教育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组织教育、公安、网信、文旅、妇联、团委、应急、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通信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引导青少年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肃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20.强化考核评价。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督察机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法治督查范畴,通过督查倒逼责任落实、任务压实、效果抓实。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区管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平安肃州建设、法治肃州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增强考核实效。持续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大青少年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视察和监督检查。结合维稳安保、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注重考核督查结果运用,加大问责力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大办、区纪委监委、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区未保办和区关工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组织间的协同合作,促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相关领域工作融合发展。区财政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靠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强基导向,区教育局要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进一步发挥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汇聚各方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抓实见效。
(三)突出效果导向,务求精准高效。力戒形式主义,推动集中宣传与经常教育相结合,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部门要从青少年实际需求出发,加强以案说法,做到普法内容为青少年所需、普法方式为青少年所喜、普法成效为青少年所赞。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加大青少年短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产品供给,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青少年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创新方式方法,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平台,做到面上有声势、宣传有深度、报道有重点,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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