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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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好村卫生室的网底功能和村医的“健康守门人"作用,充实村医服务内容,转变村医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形成,逐步规范诊疗秩序,推进深化综合医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使基层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医作为农村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网底作用,加强居民管理和慢性病防控,增强群众对村医信任度,使村医“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签约服务",使居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并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为构建分级诊疗打好基础;全乡常住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偿服务签约率达到12%以上,高血压患者有偿签约服务率达到2%以上、Ⅱ型糖尿病患者有偿签约服务率达到1%以上),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扶对象签约率达到100%。

二、签约服务基本原则

坚持“四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签约服务工作内容

(一)签约服务重点对象。

原则上,签约服务对象面向全体人群。20xx年签约服务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人群: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

3、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康复者,恶性肿瘤患者等;

4、65岁以上空巢老人,学龄前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农村居民。

(二)签约服务主体。

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的方式提供,乡卫生院组建的以县、乡、村(1 + 1 + 1)组合的家庭医生团队保持相对稳定,团队成员中的家庭医生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经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为主。在村医服务能力不足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三)签约服务方式。

1、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以个人为单位,与选定的村医或卫生院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2、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每名农村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的对象不超过800人为宜。

3、服务对象与签约服务主体按自然年度(新农合筹资年度同步)签约,自然年度内有效。年中如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村卫生室(或服务团队)范围内调换其他家庭医生履约。

(四)签约服务内容。

1、基础签约服务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签约服务。针对不同的重点人群设计了8类基础服务包(基础服务包具体内容见附表1一1)。

(2)基本医疗服务和预约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2、有偿服务

(1)根据重点人群需求,结合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经过多方走访调研,设计了16个类型初、中级服务包。

(2)健康综合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在乡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指导下,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让签约居民及时了解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落实权责

(一)签约服务方式和要求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容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在《休宁县家庭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协议书》中选择基础服务包和有偿服务包,与家庭医生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二)签约服务责任

家庭医生按照协议书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对未按协议书内容提供服务的,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签约居民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住院的,履行逐级转诊手续,享受正常报销比例。在县域外医院住院的,须由所在地乡卫生院和县级医院逐级转诊,并出具转诊转院手续。规范签约后,家庭医生应按照协议完成服务内容项目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和项目检查结果录入家庭签约服务系统。基础服务包内容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中调取。由家庭医生通过健康一体机开展的检查从一体机信息系统获取后上传家庭签约服务系统。

五、收费政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补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

2、基本医疗及健康综合服务项目。县物价、医保部门按照省、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定。对签约服务协议中的项目可予以优惠,按照略低于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扣除新农合补偿后收费。

3、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在签约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包"类别、内含项目名称、每项的详细服务内容和收费额度、新农合补偿标准和优惠减免额度等。“服务包"实行按年收费,自愿缴纳,签约时一次性预缴。

六、保障措施

(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村医培训。乡卫生院要针对村医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举办1一2期村医培训班,紧密围绕村医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村医脱产到县级医院进修急诊急救、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康复、针灸理疗、眼底检查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

二是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尽可能满足群众常见病诊治的需要。

三是增配适宜设备。在村卫生室统一配备健康一体机等设备的基础上,为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适当增配其他常用设备。建立完善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入出库管理、在线会诊及培训等信息系统,与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二)强化基本医保政策支持。

一是对居民选择个性化医疗服务项目(服务包)中的费用,医保基金(含新农合)对服务包项目按50%比例进行补偿;

二是对具备转院指征的签约患者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级医院住院的,免收年内首次县级医院住院门槛费;

三是对签约的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上再提高10%。(贫困人口按综合医保政策执行)

(三)签约服务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采取划片包村等方式,加强对签约服务的技术指导,为村医签约服务提供临床知识技能培训和检验检查等技术支持。在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镇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承担。

(四)实行财政补助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县财政代缴其每人每年50元签约服务费。基本公卫新增部分按上级文件规定补助。

七、优化服务

家庭医生对签约个性包的服务对象定期开展面对面随访、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帮助签约服务对象代购常用药品。免费为老年人家庭培训“家庭保健员"。及时将签约空巢老人的健康监测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家庭医生应根据病情需要联系乡卫生院门诊、住院或手术医生,乡卫生院根据病情需要联系转诊至县级医院。

八、实施步骤

(一)签约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乡政府及时将县下发的任务数分配到各村,由各村安排人员协助村医和卫生院人员上门做好签约工作。

(二)履约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签约医生和签约服务团队按照职责分工,对照签约协议, 履约践约服务,集中开展访视服务、健康体检服务、逐级转诊服务等履约服务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大转变,是落实分级诊疗战略的重要途径,家庭签约服务工作已被纳入20xx年度卫生计生工作考核内容。我乡已成立了由王继周乡长任组长、分管卫生计生副乡长徐绍红为副组长,各联系村负责人、卫生院院长、卫计办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也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按工作时限完成。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各村负责动员重点人群和有签约需求的农村居民,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签约;乡卫生院是签约服务履约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将本辖区签约履约情况及时反馈给乡政府和村委会;签约村医负责体检数据的系统录入、服务手册记录、后续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乡卫生院要通过广播、网络、微信、展板等大众传媒,重点宣传签约服务给当地居民带来的方便和优惠,深入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必要性。提高群众对双向转诊的认识,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节约个人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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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一、工作目标

(一)签约覆盖率:2018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力争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一)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签约主体。我卫生院成立6个庭医生服务团对,以家每个团队由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助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

2、提供规范的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或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庭医生预留部分专家号和床位,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康评价。免费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康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重点人群: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

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康复指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4、个性化服务

根据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一)签约方式。家庭医生应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采取门诊签约和上门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或解约,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要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病人的对接和分诊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卫生院负责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收入分配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院利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积极性。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3

县乡村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乡村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xx〕28号)及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乡村试点实施意见》(赣卫农卫字[20xx]23号)文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乡村模式,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落实,现就开展乡村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乡村,引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加强宣传,自愿签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三)强化考核,持续发展。将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并与乡村医生各项经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内涵,及时调整签约服务内容,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签约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制度,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每月进行审核,并列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四、签约模式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村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以村卫生室和农村居民家庭为签约主体,卫生院(防保所)积极参与并加强指导。

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与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作为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指导单位,要组建由临床、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负责本乡镇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签约服务团队与村卫生室形成帮扶关系,实行划片包村指导,针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重点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医疗技术诊疗规范、医疗安全等知识培训,指导乡村医生应用适宜卫生技术、实施基本药物,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对于乡村医生不能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计划免疫、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重性精神病筛查等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工作的衔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的开展。同时,加强对乡村各项服务的考核,对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使签约服务各项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签约周期。乡村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签约、自愿选择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农民数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

县乡村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并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农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乡村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

五、保障机制

完善乡村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乡村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和省级财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贴(即乡医完成40%的基本公卫任务所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五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在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到达县财政后30天内,依据W县财政局、W县卫生局《W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70%根据乡村的人口数按季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作为基本补助,剩余的30%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核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按《江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和常规检查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均应列入考核内容,其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

六、签约考核

(一)考核主体。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是乡村工作的考核主体。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其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签约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情况纳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内容。

(三)违约责任。对于未按签约服务责任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卫生局成立W县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各乡镇卫生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防保所副所长为副组长,集医疗、护理、办公室、防保所、新农合办、财务科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并由一体化、公共卫生人员具体负责本工作,做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乡村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抓实、抓好、抓牢。

(二)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据农村卫生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将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强化培训。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乡村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各地要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四)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乡村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建档率90%以上、群众对签约工作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五)严格考核。乡医签约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以户为单位的签约85%的目标任务,为保证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卫生院(防保所)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和相关补助挂钩。

(六)时间安排:

1、动员与工作布置阶段:8月20日—31日

2、签约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3、汇总上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4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卫计委、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09号)文件精神,按照界首市卫计委《关于在全市乡村医疗机构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2015)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签约服务,促进新农合资金规范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质量,重点人群健康指标进一步改善;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调动签约服务对象积极性,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引导签约对象主动配合服务,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签约村民通过服务,原则上乡村医生以为注册执业所在地的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持有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为主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无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村室、聘用工作能力强、群众信任度较高的乡村医生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技术人员包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村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2、自愿签约,一年一签。在政府各联村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指导下,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各村居民签约家庭医生基础服务包达100%签约服务;个性化签约服务,每个村卫生室签约户数原则上不超过村卫生室服务总户数或总服务人口的20%。个性化服务包分为初级包、重点人群包、特殊定制包三个类型,具体服务项目和服务包收费价格,详见《界首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手册》。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与服务居民签订双向承诺书。各村卫生室集中签约,同时乡村医生与服务居民(以户为单位)签订双向承诺书,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根据村民意愿,自动续(解)约。

三、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存档,社区中心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3、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方案,使村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者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例,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4、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乡村医生根据个人能力和实际需要,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①、包括免费基础服务所有项目、增加家庭巡诊,诊疗费减免、开通上级转诊绿色通道,预约门诊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包,提供免费辅助检查、家庭巡诊次数增多;特殊家庭定制包是针对留守老人家庭,我们提供以上服务项目,并增加每月对留守老人进行访视,定期联系其子女或监护人将其身体状况进行告知。

②、根据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使签约服务对象方便地获得专家的诊疗服务。可预约的专科与专家名单将定期更新公示。

③、通过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对象可得到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四、保障机制

社区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报酬及时足额到位,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1、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来源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组成,签约内容以外以及为签约村民诊疗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绩效核拨。每季度,中心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在半年考核合格后一并发放;一般治疗费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考核发放。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由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界首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界首市卫计委。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统一上交到社区中心;由中心统一返回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的50%;以补偿村医的劳务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①成立界首市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xx任组长,xxx芝 xxx任副组长,xx xxx 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②成立三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方片包干。

2、广泛宣传发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观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各乡村医生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家庭医生签约告知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3、严格督导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 》(皖发〔20xx〕14号)、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xx〕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1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现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主动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机制建设,调动居民和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

二、年度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覆盖率为10%,家庭医生有偿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全面取消纸质健康档案,不再新建纸质健康档案,现有纸质健康档案不再填写新的内容,现有纸质健康档案如数封存、不再使用,不再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三、项目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应当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服务要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各县(区)要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服务包,内容应当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优先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慢性病长处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预防接种、重点疾病健康管理以及儿童、孕产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计针对不同人群多层次、多类型的有偿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测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并与基础服务包捆绑签订。

对未签约居民,继续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引导未签约的城乡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引导居民签约的优惠措施。各地要统筹各方资源,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合理设定有偿服务包、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建立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个人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机制。

(三)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分配机制。建立以服务数量及质量、健康管理及分级诊疗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并与收入分配相挂钩。建立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收入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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