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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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实现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步骤

1、社属企业制订方案、自查自纠(6月-7月15日)。

2、系统组织检查和请专家会诊(7月16日-8月31日)。

3、配合所在地政府检查(9月1日-9月20日)。

4、企业进行总结(9月21日-9月23日)。

三、大检查主要内容

1、认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反复学习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企业安全员读本》,并组织考试,做到警钟长鸣,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

2、安全生产设施完备。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投入,对灭火器、消防沙池、水池要按规定配齐配足,该添置的要添置,该维修的要维修,并保持完好状态,对老化的`电线、配电器材和破旧的门窗应及时更换,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做到缺什么、补什么,漏什么、堵什么,不拖尾巴,不留隐患

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管理规范。一是落实门卫严把入库制度。凡外来入库工作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将烟火存入值班室,并佩戴入库胸牌方可入库。二是消防当班人员定时巡库制度。对当天出入库棉花区域实行72小时重点观察,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发现问题能及时汇报处置。三是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对破损的消防器材及时维修、更新换,使其处于临战状态。四是领导带班制度。领导24小时带班、查班制,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库内安全。五是定期组织实施消防演练,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使用和灭火应急求援的响应程序,确保预案的实用性。

5、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企业应举办一次安全生产轮训。内容可安排最近国家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也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6、扎实进行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社将组织专门力量,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采取库房抽查、消防设施普查、文件资料和登统计细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严查的方式,对检查结果,当场召开办公会,对存在问题逐个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标准、时间和责任人。

7、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企业要按照去年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情况,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特别是预防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企业与政府间预防预案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市社成立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市社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经济指导科。系统企业也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单位法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系统企业要结合实际,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各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于每月1日前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市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三)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市社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全程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的进行协调指导,系统企业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要分阶段、有目标地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总结,及时反馈。系统企业要及时上报活动进展、工作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市社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定期向市安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系统企业于9月23日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第二篇】

按照上级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源头治理,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惩处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维护良好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平安宁县创设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使我县的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全力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百日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任务及要求。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要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措施和方法,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对县级公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城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排查整治重点为:日常养护管理、桥梁、危险路段、养护作业现场等。

(一)日常养护管理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管养,路面病害及遗撒物、障碍物处理不及时,影响视距的路树未修剪,非法标志牌未清理,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或残缺、损坏,未及时进行施划、设置和维修、更换的;未按照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进行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管养的。

(二)桥梁对有一定使用年限(1980年及以前)的老旧桥梁、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以及其他需要定期检查的桥梁,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其余桥梁开展经常检查,复合或核定桥梁的技术状况,核查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管护责任人落实情况,更新县乡村公路桥梁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和安全管理档案。

(三)危险路段排查确认的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现场安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巡查管护情况。一是危险桥梁未按规定发布公告,未提前做绕行、限行预告、未采取禁行、限行和支护等安全保障及临时加固措施的;二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以及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不规范的。三是县级公路危险桥梁和危险路段,未及时报告县级政府采取防护措施的。四是管养范围内的非公路产权构造物存在危险情况未及时函告相关产权单位采取防护治理措施的。

(四)养护作业现场排查整治已经开工的养护工程,未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要求编制县级公路养护作业组织方案的,未按程序进行方案审批的;方案审批单位未在开工前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的,各管理单位在作业期间未定期对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作业区布设不规范,未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未进行必要的通行车辆疏导的。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汲取“”公交事故以及青羊区“”较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清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关于印发XXX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社区书记、管段民警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体负责各类信息的及时收集上报。

(二)责任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文教卫生系统(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事办负责居民院落;城管科负责商家店铺、餐饮、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经济科负责大型商业卖场、市场中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综治办负责驻辖区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社区、驻辖区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开展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管理。

四、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液氯、氯碱、油漆涂料、工业气体、生化医药、合成氨、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和活动罐体车辆拉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气)体的生产、使用、销售、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对化工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三是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四是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五是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对烟花爆竹行业要突出排查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企业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建设施工。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对建设施工企业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二是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施工现场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管理情况;五是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六是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七是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八是地铁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源预防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准备情况。

(三)消防及公共安全。重点排查综合楼、校园周边场所,以及商场、市场、星级宾馆饭店、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管道输送燃料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消防及公共安全要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二是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三是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四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雷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五是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六是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七是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八是管道输送燃料符合安全条件情况。

(四)其他行业安全。开展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五、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9年7月6日。

六、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全面自查;各科室、社区,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二)落实整改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及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在内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包括政绩(业绩)考核、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警示谈话、问责追究等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全员齐参与。

2.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社区要建立包括社区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等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设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安全监管力量相对稳定。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

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按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取得新进展。

七、检查要求

(一)及时制定方案。各社区、各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于2009年6月14日前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并报安监办备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社区、驻辖区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迅速行动,深入分析排查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事故隐患。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分管领导负责分别带队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一项不少。

(三)检查整改到位。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备查。对可以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限时进行整改,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防隐患。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辖区安监办牵头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09年7月4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报辖区安监办,由辖区安监办汇总后报区安监办。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第四篇】

按照省安委会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核工作,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重点考核政府和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开展对标检查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是否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和企业,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组织自查自改,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五)落实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安委会第25综合督查组、国务院安委办第14督导组和省安委办综合督查组及各部门专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对大检查以来发现的重大隐患是否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六)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情况。重点考核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企业,是否按要求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规范的企业。

(七)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重点考核是否按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每月集中曝光一批(次)。

(八)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市、县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危化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等。

(九)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考核是否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肃问责,是否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不够,自查自改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着力督促企业完善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考核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工作由省安委办组织,以省安委办综合督查组开展“回头看”和实地督查考评为主,结合大检查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各综合督查组按照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考评细则的要求,在开展“回头看”和综合督查检查工作中对所负责的地区进行考评。

三、考核程序

(一)考评准备。省安委办研究制定大检查工作考评方案和细则,组织综合督查组联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各综合督查组学习方案和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并提前通知被考评地区准备相关资料和企业名单。

(二)现场考评。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询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了解被考评地区总体工作情况,深入基层、企业实地抽查,对照大检查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评分。

(三)考核评分。省安委办根据大检查各督查组考评结果,结合前期大检查开展情况总体评分。督查组考评以100分计,占考核得分的70%;省安委办对前期大检查开展情况考评以100分计,占考核得分的30%。总成绩直接纳入市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评分(占比10%)。

四、有关事项

(一)检查考评要重点关注大检查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问题,通过问题的督导,倒逼大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检查考评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抽查企业根据各地区实际,重点在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冶金等工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中选样。

(三)检查考评要对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督查和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反馈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核查,对问题整改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做到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第五篇】

一、检查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金安区明电《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减少或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工作领导组织

区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长:周世武(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张巨成(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股股长)

万永卫(区建筑管理处主任)

李煌(区安监站附站长)

张中青(区建管处办公室副主任)

建筑施工企业抽调二名分管安全管理负责同志。

三、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乡镇对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网络化、常态化监管情况,规范建设市场,强化过程监管。

2、检查在建工程现场管理情况,对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情况,是否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了解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遵守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3、检查建筑工程实体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对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管是否按标准执行。

4、检查各乡镇对农民自建房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避免出现安全生产监管漏洞。

5、检查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现象。

四、时间安排

为使检查深入细致,通过检查活动达到治理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我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现场检查阶段(9月7日-9月14日)检查组深入建筑工地现场,检查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体防护和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听取各乡镇和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汇报。

第二阶段,安全教育培训阶段(9月15日、16日)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建设办负责人会议,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进行培训,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络化、常态化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整改处罚阶段(9月17日-9月30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处罚,并对检查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总结,研究治理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检查要深入现场,全面准确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治理方案。

2、充分利用乡镇政府和规划建设办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网络化、常态化监管作用,做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无漏洞。

3、通过检查研究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探索以责任落实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成果,确保实现我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及时报送信息,将检查开展情况(包括检查工程数量、排查隐患数量、事故查处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全区和市建工局和区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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