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委、市委、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由“虚”变“实”、由“宽”变“严”、由“软”变“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党支部、科室、专业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地位作用和规律特点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确保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平稳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委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委每半年向市教体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二)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委、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科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委、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三)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支部、科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法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上级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