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排查工作方案【实用7篇】
制定全面排查计划,确保建筑安全,落实责任,强化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建房排查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建房排查工作方案 篇1
一、加强领导细部署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校园读物审查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教导处各主任和全体班主任为组员的专项排查小组;制定了《洪都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洪都小学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二、自查自纠见行动
20xx年7月20日,学校召开了“教材、教辅和校园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会议。刘校长带领排查小组所有成员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的重点是对教材、教辅、校园课外读物中是否存在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宗教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恶俗、媚外、篡改历史、教材中不当插图等问题进行排查,确保教材、教辅、读物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暑假期间,教导处主任带领教导处所有副主任、干事和总务处副主任,不顾酷暑炎热,加班加点,对学校图书室、读书保管室和教材保管室,进行了读物全面排查。
三、登记造册抓整改
在排查过程中,各小组成员认真细致地审查清理,把问题读物做好了相关记录,将记录表和图书进行反馈与报备,各班各室将筛选出来的有害读物和部分地方教材进行了封存。
教导处汇总完成了《南昌市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专项排查问题读物清单》和《南昌市洪都小学关于开展教材、教辅、课外读物排查报告》,上交到区教体局基教科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四、以查促建护成长
20xx年8月8日下午,校长,副校长携教导处的部分主任迎接了X区局领导组的教材、教辅和校园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检查,其中区教师发展中心万主任一组在学校会议室查验了相关材料,询问了学校有关情况,提出补充意见。区领导还巡查了教师活动阅览室以及正在装修的学生阅览活动室,校园的文化布置,仔细检查了源头活水池旁的中国地图,提醒一定要关注“十段线”的完整性。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我校将以查促建,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书籍内容安全审核工作,定期开展有害图书自查行动,及时发现教材、教辅问题,确保图书室每学期、每学年的新增图书质量,有效遏制有害读物流入校园,净化书香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建房排查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部门主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主责、乡镇(街道)落实”,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立法调研,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区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户逐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
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争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排查的农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安派出所、医院(含卫生所、私人诊所)、学校(含幼儿园)、养(敬)老院、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客运站等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筑。
(2)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农贸市场(含商店)、酒店(含民宿、农家乐、餐馆等)。
(3)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农村房屋。
(4)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
(5)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
2.全面排查。
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区县要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区县按照每个行政村落实1—2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分派至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开展排查工作。
(2)乡镇(街道)排查。产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必须通知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时须逐栋逐户采集农村房屋信息,重点采集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等,同时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3)区县抽查。乡镇(街道)排查结束后,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应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必要时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二)重点整治。
各区县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乡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建议整治措施等,综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各区县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整治要求。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房屋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4.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对产权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产权人(使用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台账。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1户、销号1户。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整治完成的农村房屋进行逐户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严禁销号。
(三)全面整治。
各区县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管理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统 战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成员单位。落实“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做好方案制定、进度安排、任务落地、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建新房拆旧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等行为排查整治。统 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自20__年11月起,各区县需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督促乡镇(街道)成立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劝导工作小组,对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农村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建房排查工作方案 篇3
根据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健全完善我镇在“三保障”、持续稳定增收、防贫监测帮扶、村容村貌整治及台账软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不断解决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质量,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重点
按照逐村社、逐人员“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排查的原则,紧盯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财政投入保障、驻村帮扶与基层组织、小额信贷、基础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内容,全面排查各镇、名相关责任单位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全面核实到村到户政策落实情况。
(一)产业帮扶。主要排查攻坚期内培育的特色产业、帮扶的村级产业和到户产业的发展现状、产业发展的延续性和收益情况;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带动脱贫户增收情况;合作社规范运营情况;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完善方面的情况;脱贫户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协议分红兑付落实情况和协议到期后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20__年以来,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情况及帮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特别是因灾、因病的脱贫户防返贫采取补种补养及农业保险赔付和帮扶情况。
(二)就业帮扶。主要查脱贫户务工人口、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的变化情况;针对疫情的外出务工补贴政策调整后,对脱贫户收入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情况;取消公益性岗位(或临时性)后,脱贫户收入保障情况及采取措施情况;扶贫车间扶持政策调整、运行管理情况及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情况;组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及技能培训情况;农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调整对脱贫人口参保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情况等。
(三)基本医疗。主要查卫生室运行及镇村两级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情况;慢性病签约医生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情况;村卫生室过期药品的排查情况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政策调整后对脱贫户等重点人群参保率的影响及动员参保情况;住院报销政策调整后,对监测户和其他脱贫户住院治疗的影响;大病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后,重病大病患者自筹负担过重,导致支出骤增对脱贫户基本生活的影响等。
(四)义务教育。主要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情况;对受文化宗教、观念习俗等因素影响,存在个别新出现辍学和复学再次辍学风险的排查情况;落实教育帮扶政策情况;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情况;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情况;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情况等。
(五)住房安全。主要查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改造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住房安全排查、新增危房动态清零情况;个别农户有安全住房,但是不在安全住房居住的情况;因灾造成的危房及时改造情况;7度以上地震区抗震不达标农房改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等。
(六)饮水安全。主要查供水稳定性、保障率情况;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来水通行政村、自然村l及到入户年度供水保证情况;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七)兜底保障。主要查对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动态管理监测情况;兜底保障政策、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等。
(八)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主要查搬迁户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安置点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情况;安置区社区管理水平提升情况;促进搬迁户社会融入情况等。
(九)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主要查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监测对象帮挟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情况;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防贫保险购买和理赔情况等。
(十)财政投入保障。主要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投入情况;财政衔接资金建设项目使用情况;涉农整合资金统筹使用情况等。
(十一)驻村帮扶与基层组织。主要查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驻村工作情况;挂职干部选派情况等。
(十二)小额信贷。主要查小额信贷再贷款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小额信贷到期还款情况等。
(十三)基础条件改善。主要查镇村道路建设情况;“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等。
(十四)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20__年9月6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9月6日至9月13日):制定“大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动员和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9月14日至9月21日):各村组织镇村干部及帮扶单位全面开展入户排查;责任单位对照工作重点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各村集中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是查漏补缺、夯实脱贫基础、巩固脱贫成果的一次检阅。由包村领导、村书记具体负责。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此次大排查有序有力开展。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村要认真对照大排查方案要求,及时启动排查,精心组织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原则,由包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负责入户排查,并填写《高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入户核查表》,经村汇总,形成整改台账。
排查期间,镇督查组将到严格进行督查,对于行动迟缓,排查不严不实的村将进行通报。
(三)落实整改,取得实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限时对账销号。各村要确保于9月30日前将排查问题整改清零。
大排查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各村于9月25日上报问题清单汇总表!
建房排查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发现和纠正农村村民建房工作中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征收征迁安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清理范围及时间
本次集中排查的对象是乡和经济开发区所属各村农村村民建房,重点抽查120户。清理工作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工作步骤
(一)资料清理。(12月9日-12月12日)对全区所有村民建房规划、土地资料进行清理(资料清理时间从1990年开始)。
(二)资料比对。(12月13—12月15日)对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土地资料进行对比。
(三)抽样复核。(12月16日-12月22日在资料比对的基础上,抽取120户现场复核。
(四)走访调查。(12月16日-12月22日在部分村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掌握农村村民群众意见。
(五)汇总分析。(12月23-12月24日)对资料比对、抽样复核及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六)调查处理。(12月25日-12月29日)对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分类进行处理。
(七)总结上报。(12月30日)
四、工作分工
此次集中排查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在做好组织协调的基础上,重点是发现和查处农村村民建房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国土分局负责全区农村村民的土地资料清理,资料对比、抽查复核和情况汇总工作;规划分局负责全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资料的清理,配合国土分局做好资料比对和抽查复核工作;乡、经济开发区配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实地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集中排查工作有序推进,从区纪委监察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乡、经济开发区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排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科室、责任人员。区纪委监察局要以查办案件为重点,对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国土、规划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扎实做好农村村民建房资料清理、比对复核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方案安排,倒排时间,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有序推进集中排查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作风,务求实效。在集中排查过程中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以务实的作风做好集中排查工作,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建房排查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定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__年度大排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抓手,以“四个聚焦”为主要内容,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返贫致贫。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经开区范围内,对所有农村人口(含涉农群众)开展大排查。
三、重点任务
(一)责任落实。关注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
(二)政策落实。涉及到帮扶措施的落实和帮扶成效的体现。
(三)工作落实。一是做到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二是稳岗就业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三是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四)成效巩固。监测户的收支变化情况以及“三保障一安全”落实情况。
(五)三保障一安全动态清零。一是市里3次暗访反馈涉及三保障一安全类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到位;二是教育、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重点关注独居老人住危房情况,要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三是医保信息系统升级导致报销不及时问题,要作为本次大排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六)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一是日常动态监测落实情况;二是“双包”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帮扶责任人以及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并解决实际困难情况;三是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要确保网格员能正常履行职责(熟悉工作职责、落实日常入户走访工作);四是驻村工作队是否吃住在村;五是系统数据做到账账相符、数据准确。
(七)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一是低收入人口底数要清;二是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要健全;三是低收入人口帮扶要精准、到位。
(八)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方面。一是监测户要对帮扶工作满意、脱贫后的生活、驻村工作队以及村内“双基”建设等4个方面满意;二是一般农户要对驻村工作队、村内“双基”建设等2个方面满意。
(九)开展动态管理。组织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日常跟踪走访,实时掌握农(涉农)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全面推行村(居)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所有监测对象实行分片管理、定责到人,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12月1日-10日)。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集中排查动员培训,部署安排具体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业务培训。各镇(街)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要求,自行开展到村的业务培训。
(二)实地排查阶段(12月11日-31日)。各镇(街)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和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网格员等开展入户调查,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涉农群众)要认真填写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表。
(三)问题整改(12月11日-31日)。各镇(街)要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总结阶段(12月31日前)。各镇(街)形成大排查专题报告于12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我局。(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大排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大排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突出排查重点。要认真对照大排查的工作要求,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以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户为重点,逐项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及时回访销号。
(三)认真抓好整改。乡村振兴局将加强对镇(街)村(居)两级督导检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同步整改到位。
(四)严格督导问效。为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大排查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取得实效,乡村振兴局将组织对各镇(街)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暗访,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进行调度通报,对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建房排查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的通知》皖乡振发〔20__〕22号要求,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就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9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区4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三)工作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接续推进,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否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和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情况;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20__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所有农户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今年以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是否做到动态清零,控辍保学、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是否健全。核查农户家中是否有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六)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重点排查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是否开展跟踪走访,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监测户台账资料是否规范齐全,部门数据比对和预警机制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规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核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发现不及时以及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驻村工作队是否吃住在村、熟悉本村工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知道自己有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结合实际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系统数据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网格员是否熟悉工作、履职尽责。
(七)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增产增收,各类经营主体、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等是否落实帮扶带动措施,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健全,带动链是否稳定;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是否到位高效、收益分配是否精准合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核查是否有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户安排了特色产业项目;参与帮扶带动的经营主体是否带动弱、利益联结不紧密;是否有项目群众参与度不高、收益不高;是否有项目重奖补轻服务,缺少必要技术指导;是否有吸纳到户入股资金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未按协议约定兑现分红;是否存在原协议到期后,尚未续签到户入股资金“三方协议”,对脱贫户稳定增收带来一定影响的问题;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是否精准规范;光伏帮扶电站管护是否到位;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或变相"户贷企用”等问题,是否有贷款逾期不还,是否按照要求予以贴息。
(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重点排查20__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是否总体稳定,拨付到区的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核查是否按要求足额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是否存在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未及时、真实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现象;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克扣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没有持续发挥效益问题;是否存在经营性资产流失风险或公益性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
(九)脱贫人口就业稳岗方面。重点排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薪酬待遇、补助资金等发放是否及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扶基地是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核查村级安排公益性岗位数量是否出现断崖式下降;公益性岗位是否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岗位安排不合理,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现象;是否按照要求签订就业务工协议并按期发放工资;是否按照协议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是否精准、培训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有从事培训内容的意愿。
(十)落实“四个不摘”方面。重点排查在过渡期内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核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定点帮扶制度是否落实、牵头单位责任是否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出台的衔接政策是否做到了调整优化并实现平稳过渡;是否加强监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十一)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系统监管、乡村落实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是否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是否存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不及时、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调整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
(十二)脱贫人口收入支出变化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是否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是否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现象。核查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0__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是否比20__年实现增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是否超过当地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否实现增长。
(十三)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户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对脱贫后生活的满意度、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一般农户对驻村工作队认可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核查是否出现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帮扶联系人缺少走访联系、缺乏有效帮扶举措导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脱贫户收入下降、帮扶措施减少、农产品滞销等导致对脱贫后生活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因村内乡村道路建设不到位、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文体活动场所不足、卫生医疗条件不高、就学不便、村庄环境卫生较差、电力保障不足等导致群众对“双基"建设不满意现象。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培训阶段。12月8日前,制定区级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地排查及整改阶段。12月8日—31日,组织和动员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以及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区乡村振兴局积极与相关行业部门特别是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部门加强对接沟通,排查行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深入剖析根源,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需认真总结大排查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2月25日前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汇总分析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12月底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大排查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提升工作实效。要认真落实大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调度。要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对排查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要严肃处理。
(四)注重方式方法。既要在乡镇、村两级深化大排查,区直相关部门同步也需开展大排查,确保准确发现问题、精准整改问题。要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通过走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组织开展短板不足大梳理,详细梳理今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做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要组织开展各类问题大整改,统筹结合今年以来督查暗访反映问题和大排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整改有实效、见成效。要组织开展档案资料大整理,对照成果巩固要求,全面梳理档案资料,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要组织开展成果巩固大提升,进行政策再梳理,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进行责任再梳理,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进行目标任务再梳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五)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营造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为民办事的新风正气。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比对,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和采集信息。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开展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建房排查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县级交叉排查工作。为确保交叉排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__年9月17日-26日。9月17日上午9:00召开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9月17日-21日赴各乡镇(园区)开展实地交叉排查工作,9月25日完成各乡镇(园区)交叉排查报告,9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各《乡镇(园区)交叉排查报告》、《交叉排查情况反馈意见表》、《交叉排查县直帮扶单位情况统计表》、《交叉排查调查发现问题清单》及各类进村入户调查表等报至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脱贫攻坚交叉排查的范围包括全县16个乡镇和2个园区的135个农村村居。
1、调查对象为20__年拟脱贫户、20__—20__年脱贫户、未脱贫户和边缘户四类。其中:
(1)20__年拟脱贫户。根据各乡镇(园区)上报的20__年拟脱贫户名单进行调查,实行“户户到,全覆盖”。
(2)20__—20__年脱贫户、未脱贫户和边缘户。每乡镇随机抽取一个村,随机抽取20__—20__年脱贫户各3户、未脱贫户和边缘户各2户,共计10户,实行重点调查。
2、对照“村出列”的四项主要指标,对43个贫困村的相关出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查。
三、排查内容
重点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四个一致”和“四率一度”和,实地调查各乡镇(园区)“四类对象”,对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情况、贫困村出列情况排查、分析和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到村到户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到村到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拟脱贫户收支监测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贫困人口识别和漏评情况,贫困人口退出和错退情况。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未脱贫户和脱贫户的帮扶措施及落实情况。群众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贫困村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双基建设及出列资料整理情况。相关基础资料规范情况。结合此次排查,对县脱贫攻坚排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四、排查方式和流程
排查采取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查阅相关村(户)档资料、问题核实等方式进行。
1、查看档案资料。了解村级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查阅村级档案和贫困户留存资料,重点查看20__年拟脱贫户相关档案资料和各村村级档案资料。
村级档案资料,主要有:
(1)20__年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资料;
(2)20__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资料;
(3)20__年县排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
(4)20__年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开展资料;
(5)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特色种养业达标、特色种养业产业扶贫基地等资料;
(6)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危房改造、住房提升及“水入户,村出列”项目实施情况;
(7)“双包”工作落实情况。
20__、20__年脱贫户留存“一户一档”档案资料,主要有:
(1)扶贫手册。
(2)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登记表;
(3)20__年、20__年、20__年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请登记表,及验收意见表;
(4)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表;
(5)乡村协议、健康服务证;
(6)18周岁以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单、育肥猪保险单、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证明等;
(7)脱贫确认表、脱贫光荣证(20__脱贫户、20__脱贫户需要留存);
(8)其它补充资料。
20__年拟脱贫户和未脱贫户留存“一户一档”档案资料,主要依据《贫困户一户一档(袋)资料清单》(20__年)制定的内容。
2、开展入户走访。排查人员2人一组,开展入户走访和实地查看,进行调查核实(在入户调查时,所在地乡村带路人员不准入户)。排查小组依据调查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详细了解其家庭基本信息、主要致贫原因、识别情况、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家庭收支、脱贫成效和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等,或通过电话回访帮扶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3、填写有关表格。排查人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填写《xx县脱贫攻坚交叉排查调查表(村)》《xx县脱贫攻坚交叉排查调查问卷(贫困户)》《xx县脱贫攻坚交叉排查调查问卷(边缘户)》的相关信息。同时,随时记录排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填写《交叉排查调查发现问题清单(村)》和《交叉排查调查发现问题清单(户)》。每天调查结束后将问题清单录入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
五、分析汇总和撰写报告
(一)分析汇总。每组实地调查工作结束后,由排查组汇总分析实地调查及入户访查情况,综合研判镇村扶贫对象脱贫精准度、识别精准度、“漏评率”、“错评率”、“错退率”、群众满意度;政策措施落实、帮扶责任落实;贫困村出列落实、基础资料规范;县排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开展等情况,并填写《交叉排查情况反馈意见表》和《交叉排查县直帮扶单位情况统计表》,及时将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反馈。
(二)撰写排查报告。各排查组要根据各调查小组的初评结果,汇总各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调查数据。在分析汇总的基础上,各交叉排查组要及时将各乡镇(园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评价、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主要问题、县直单位精准帮扶情况以及工作整改建议等形成书面排查报告,排查报告附《交叉排查情况反馈意见表》和《交叉排查县直帮扶单位情况统计表》,于9月26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六、排查人员安排
排查人员将从县、乡镇、村专业从事扶贫人员中抽调,主要有县行业扶贫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和业务人员、产业扶贫验收工作组人员、各乡镇专职扶贫副书记(副乡镇长)或分管领导、乡镇扶贫工作站人员、村扶贫专干、驻村扶贫工作队、县扶贫移民局领导班子及业务股室人员共同组成。排查人员实行“混编交叉排查”。
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排查组组长由县行业扶贫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县扶贫移民局班子成员,对本排查组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排查期间相关事宜。各组排查情况报告须由各组长签字。
实行责任倒查制。排查人员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每张调查表须有排查人员签字,工作中若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隐瞒不报、履职不力、包庇等情况,导致问题排查不到位,使我县在省市督查暗访中受到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排查人员责任。
实行排查问题限时整改制。排查组调查发现的问题,要反馈具体问题清单并列出整改时限。所在乡镇(园区)要按时整改,若在后期督查暗访发现仍未整改的,将追究乡镇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加倍扣分。
七、排查评价办法和结果运用
排查评估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双包”工作落实、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情况进行核实、分析和评价。本次排查结果不列入脱贫攻坚年度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严格纪律。排查工作组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权负责,各排查组成员要听从组长指挥,服从分组安排,各负其责,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排查组在排查过程中不得泄露获得的文件、资料、数据、现场照片,不能认真履职的,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将酌情处理。镇村安排工作人员为排查人员带路,当排查人员开始询问时,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农户家内。
(二)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排查组要按照从严从实、客观公正,注重结果、廉洁高效的原则,如实反映各乡镇(园区)脱贫攻坚工作实绩和问题,坚持“一把尺子衡量到底”。要全面了解受访户家庭情况,认真填写相关调查表格。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排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点调,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复核。
(三)按时完成,确保实效。各排查组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于9月2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疑难和重要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汇总,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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