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户外广告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
最新户外广告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1
为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推进户外广告招牌规范提质,排除安全隐患,守护市民“头顶安全”,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网格排查,清单整治。采取网格化排查方式,从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角度,由“城管队员+网格员”双排查,重点对城区各类招牌广告是否出现螺丝松动、固定件脱落、倾斜错位等问题进行摸排,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老旧破损、不规范设置、影响消防救援的广告招牌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做到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二是教育为先,整改为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队员第一时间上门与商户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商户开展教育宣传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讲明利害关系,增强了广大商户的安全意识,队员积极引导商户对破损的店招店牌及时做好拆除及修复工作,并及时开展复查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不留死角,依法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店招牌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审批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可靠。截至目前,出动60余人次,拆除城区户外广告牌20余块,整改10余处。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建立长效机制,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户外广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最新户外广告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2
202X年5月25日,为进一步规范XX市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净化美化城市空间,XX市城市管理局印发《XX市城区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分)局组织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实施: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全市组织对城区重要节点、重要区域、重要道路、进出城通道、主次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列出整治清单,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新增相关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采取发放告知书、行政指导书等办法,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手续,严控新增违规广告。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对照整治清单,持续推进已设违规户外广告治理,落实“一店一招”,对立柱广告牌、屋顶广告牌、指示路牌、一店多招、落地广告坚决清理拆除,对墙面广告牌、LED广告牌、超长超宽店招逐步清理规范。
截至10月15日,全市共出动专(兼)职人员3452人次,摸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总量2211块,完成拆除及整改共1418块,保留421块,正在整改共372块。清理布幅705处,拆除灯杆旗及彩布金箔1055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有效消除户外广告招牌的安全隐患,营造洁净美观的城市形象。
为巩固整治成效,将着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管理规定。修订完善《XX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依据《规定》,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工作。二是强化巡查监管。借助XX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和局“数字城管”平台,强化对违规户外广告采集力度,倒逼各县(市、区)加强巡查监管,做到全面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问题新增回潮,巩固整治成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在泉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对屡教不改、屡整不绝的及时曝光,对各县(市、区)好的做法、好成效进行正面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新户外广告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3
为进一步加强科尔沁区主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主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辽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通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主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内容
按照“统筹规划、减量提升、依法整治、规范管理、美观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规范科尔沁区主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施设置、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楼体墙体广告等违规广告牌匾。
二、整治任务与标准
(一)依法整治遮挡二楼及以上窗口牌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通辽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取得审批手续、未按标准设置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治。
(二)依法整治未经审批设置的各类楼顶、楼体及墙面户外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通辽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取得审批手续、未按标准设置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治。
(三)依法整治未经审批、备案的各类广告、LED条屏、门楣牌匾、外立面装修设施。对沿街经营单位擅自进行广告安装、设置条形电子显示屏,门楣牌匾、外立面装修的行为进行排查。对未取得审批手续、未按标准设置的依法予以清理整治。
(四)依法整治有碍观瞻、“牛皮癣”广告。根据《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居民住宅公共部位散发、悬挂、张贴、刻画、喷涂各类标语、宣传品、广告。全面加大对乱张贴、乱发放小广告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依法进行追呼,从源头上根治。
(五)依法整治工地围挡广告。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公益广告比例不足进行查处。一是整治在城市道路中间的工地围挡上张贴、喷涂的宣传标语和画面;二是道路两侧工地围墙广告画面应当四周留白,不超过围墙表面积的三分之二,公益性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公益广告内容要与周围环境相对应,公益广告刊播总量(幅面、时长等)的三分之一为未成年人公益广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要求予以整改。
(六)依法整治门面招牌设施。门店牌匾实行“一店一牌”,禁止一店多牌及活动灯箱的设置,对门面前落地灯箱广告影响人行道通畅的予以清理。
(七)依法整治无主牌匾设施。沿街逐户对设置不规范、老旧破损、无主闲置的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对无主闲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进行集中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细化责任分解,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整治行动任务落实到位。
(二)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此次整治工作以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施设置、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楼体墙体广告等各类广告设施为重点,将摸排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推进主城区户外广告减量、规范、提档。
(三)源头管控,重抓长效。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特点,统一规划、分区控制、合理布局、确保安全。要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及时查处违法户外广告,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严格规范审批备案行为,强化源头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四)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加大整治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声势。